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
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
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
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
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
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
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
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
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
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
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
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
”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
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
”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
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
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
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
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
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
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
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
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
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
”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何小萍也不理解吧。
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
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
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
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刘峰无疑是个好人。
好到让人心痛。
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
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
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
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
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
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
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
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
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
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
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
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
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
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
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
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
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
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芳华》打动我的细节,就是那两个放在饭盒里的西红柿。
对,就是那两个出现过的西红柿。
电影《唐山大地震》中,馋得娃儿想提前吃的西红柿代表着生活的亮度和新鲜度。
可是,一场天灾毁灭了家人,毁灭了亲情。
在无情的灾难面前,只有做无情的选择。
有了选择,就有了伤害。
当失而复得的女儿出现在面前时,妈妈伤心欲绝: “这十八年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 “你就这么恨妈妈吗?
” “你十八年前要吃的西红柿妈妈都给你冰好了。
” 这些不是电影的原话,只是我依稀的记忆。
太痛心的画面,不忍心温习。
那个时候,作为《唐山大地震》导演的冯小刚还没有上拉斯蒂涅上过的人生第三课,他对西红柿还充满期待。
在影片中,他让徐帆饰演的妈妈保留着希望,希望用一盆井水镇过的西红柿来向天地求得和解,向自己无奈之中伤害的女儿求得和解。
不过,冯小刚已经开始了绝望,陈道明饰演的养父一个人孤独地数着日子,他也想知道,自己那么疼爱的养女都到哪里去了!
一切,现在,都有了答案。
都走了,不在了。
和解无望了。
冯小刚将那一盆西红柿变成了一盒西红柿,让举轻若重的情节变成了戏谑和调侃。
从食堂顺出来,给心仪的女孩儿吃。
心仪的女孩儿香香甜甜地吃着。
那种香甜就是生活的温度和深度,没心没肺的香甜,没心没肺的温度,没心没肺的亮度和深度。
吃完之后,故事依旧。
一代又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虚掷”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雷锋也有私心,雷锋也有爱欲,更让人失望的是,雷锋也有绝望,也有木讷。
于此同时,大家依然各自活在各自的信仰里,高干的女儿嫁给了高干的儿子。
这位此前不愿意说自家身世的痴情男孩最终还是靠着身世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就是操蛋的爱情。
那个因为仰视“雷锋”而鄙视刘峰的林丁丁从来不会认为她诬告了刘峰,她毅然嫁给了华侨,去了国外,胖成了大妈。
刘峰为什么做雷锋?
因为他来自基层。
何小萍去看望即将下伐木连的刘峰时,刘峰自己道出了这个经历。
就像旁白说得那样,只有始终不受善待的人才能够识别善良并尊重善良。
只有在基层滚了无数身泥流过无数次血汗的人才知道真情的可贵,才能那么长久地付出真情。
可是,在付出真情的同时,刘峰也渴望着爱情。
为了爱情,他也曾经纯情,曾经天真。
就像那颗西红柿,光洁,鲜红。
光洁来自新鲜和稚嫩。
新鲜和稚嫩容易受到污染和伤害。
西红柿在这部片子里,是无数值得回味的隐喻之一。
无数的隐喻最终都指向一个现实,一个充满人间俗世愿望的现实。
在世俗中,这一团红色代表着热烈,代表着欲望,代表着冲动,代表着生鲜……只是代表而已。
没有深度,没有救赎的温度,没有改变的力量。
《芳华》中,只有两个角色最有可能带给我们一个非常老套的大团圆叙事。
可是,他们最终都不是充满我们所期望的所谓正能量的人,都没有做出超凡脱俗的举动。
刘锋铁了心要死却没有死掉,只得隐忍苟活,过着鸡飞狗跳妻离家散的生活,没有孩子,没有稳定的生活,终于攒出一场大病,几乎死掉。
幸亏有了何小萍的照顾,得以延续生命,继续苟活下去。
何小萍呢?
终于逃出了家庭,却逃不出被嘲笑、被愚弄、被欺凌的狗日的日子。
爱着,不敢说;恨着,也不敢说。
终于说了,却不是那个对象。
凭着自己的努力,突然出了名,又发了疯。
发疯之后的何小萍居然又被治好了。
治好了的何小萍如狂人治愈后去候补官职一样继续默默无闻地活着。
再后来,也曾鼓起勇气说出心里话,扑进了心仪对象的怀里,结局也还是那样尴尬。
两人最终镇日活在了一起,却无法彻底走进彼此。
这就是生活。
冯小刚解构了他和编剧的芳华。
不再有期望,没有像《儒林外史》那样安排出民间四大奇人寄托希望,没有像《唐山大地震》那样用西红柿求取和解。
然而,他却仍旧拿出西红柿,仍旧使出调侃、嘲讽的手段。
他没有做出往常那样的努力。
唯一所做的,就是,铸造了一块警示世人的“永不妥协”“一个都不宽恕”的金币。
金币的一面是,生活就是生活,充满了琐屑和杂乱,一地鸡毛,无地自由;金币的另一面是,电影前半程让你笑,让你沉重地笑,而后半场让你哭,让你无法抑制泪水,无法光鲜地走出电影场。
冯小刚的文工团往事、季羡林先生年轻时亦曾代表所有男人表达的渴望一看的女生的光光大腿、邓丽君的挠心挠肺的靡靡之音、高干子弟下海经商拿地皮,等等等等,都是虚晃一枪,两枪,三枪。
三枪不拍案,也不惊奇。
三枪生万枪,万枪戳中的都是一个点儿,那个点儿写着这么一行字:生活就是颗大白菜,从第一层到最后一层,没有质的变化,但是,你还得一层层地剥下去。
千百万别带着希望,你带着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所以,不要再惦记西红柿了。
冯小刚绝望了,他再次拿出了它,径直让演员吃了。
没心没肺地吃完了它们,然后,所有的悲欢离合纷至沓来,一样都没有少,当然也没有多,外甥打灯笼,照旧。
冯小刚导演的电影都有一种特殊的本事:避重就轻,而最厉害的还得数能把这轻飘飘的部分包装成“大尺度’‘”触碰审 查的边缘“云云,营造出一种体制内 的温和 反叛者的形象。
《我不是潘金莲》里,层层上告、拦截上访最终被柔化成一个在看守所里收到果篮的镜头,并且最后还有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尾:青天大老爷都是心怀慈悲的,操蛋的都是下头的小喽啰。
到了《芳华》,则变成了70%的玫瑰色革命青春穿插着30%不咸不淡的小反思与几笔模糊化的历史事件。
看似是试图讲述历史洪流下小人物的命运,实质不过是冯导对自己文工团青春的美好意淫,再次打了大量柔光,夹杂几味历史的香辛料,就敢自言是反思与批判了。
这当然也很符合冯导的风格——“大院现实批判主义’。
自然,影片前半段里的美好青春不免让人触动。
但是仔细想想,那又跟文工团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那些少男少女不需要唱着红歌跳着红色娘子军芭蕾,不需要穿着军装去边疆苦寒之地慰问演出,这会减损他们的青春之美半分吗?
显然不会,青春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美好的,而冯导把它拍得如此美轮美奂,无非是在为那段岁月正名化罢了。
极尽能事地将其浪漫化,而让不少观众生出“其实那个时代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的想法。
大概要承认自己的青春付出在毫无意义的事物上总是比较艰难的,要去反思同时期外面的人在过着怎样的日子,自然更为艰难,于是那段黑暗岁月就这样成为了玫瑰色的《芳华》。
不得不说,观影过程中确有不少赚人热泪的点,但是仔细想想这些泪点的安置:譬如说小萍的父亲临死的来信,16岁的年轻战士浑身重度烧伤濒死回忆亲人,对于刘峰空荡荡的袖管的特写,这些情节放在任何一部演员表演正常发挥的影片里,都是会令人潸然泪下的。
这跟《芳华》本身没多大关系,这就是人性本身会受打动的部分。
所以说眼泪往往是廉价的,如果它不能激发更深刻的思考,则毫无意义。
最后再希望建议冯导的就是,不要挑战这种非线性叙事、人物群像的高难度动作了,目前看来驾驭得并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拍成吴宇森的《太平轮》那种大型车祸现场了。
《芳华》里头的每个人物都颇有着墨,结果最后任何一个人的故事都没讲好,单薄的人物塑造承托不住快速跳跃的情节,以至于令人难以理解人物的动机。
当然,也可以考虑向魔幻现实主义靠拢,不需要任何动机,“评为英模的第二天,何小萍就疯了”,这样可能都感觉更自然一些。
在这种种前提条件下,再去苛责演员们的表演好像有点不是很地道。
但还是不得不说,除了黄轩,其他人还是时不时令人有种出戏感。
何小萍全程瞪大着她无辜如小鹿的眼睛,从一开始就让人觉得和在精神病院里没什么区别。
萧穗子面无表情地当一个旁观者的表演还是比较到位的,后面失恋在军车上哭的时候就看出来非常吃力了。
至于其他配角们就更不能看了,如果看一下文工团散伙饭那出戏,群众演员们真是演得不忍卒睹,有的人神情宛若痴呆,有的人神情用力得令人尴尬无比,当然这都比不上一个大写的尴尬——政委含泪大声唱歌的时候口角拉出了一丝涎液。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在这个国家最令人大开眼界的当然不是冯导的“大院现实批判主义“,而是另一条与这部电影有关的新闻,内容不细说了,姑且把它看作是当代魔幻现实主义的一种吧。
只是可悲的是,这恐怕不是文学,而是我们的生活。
日后如果有谁要浪漫化这种生活,恐怕那就是下一个世代的《芳华》吧。
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
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
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
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
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
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
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
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
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
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
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
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
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
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
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
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
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
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
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
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
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
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
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
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
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
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
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
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
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
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
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
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
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
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
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
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
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
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
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
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
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
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
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
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
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
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
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
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
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
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
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
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
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
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
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关注就是最好的赞赏啦
小萍还是护士的时候,敌人攻击了伤兵营地 屋檐被炸成碎屑 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那个16岁青年烧伤的身体,我哭了 明明自己的身体那么瘦弱 还想着保护别人 尽管自己受人轻视 遭人排挤 但却依然那么善良 不管别人如何 自己也要与人为善 为这份纯真和坚强 我佩服 这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 她告诉我:不必去惧怕任何人的眼光 正视自己的内心 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有人捕捉到了磅礴历史的荒诞和个体命运的凄清,如霸王别姬。
有人挖掘出了魔幻岁月的热情光芒及对芸芸信念的强烈辐射,如阳光灿烂的日子。
有人忙碌着将时代符号和商业元素拢在一起然后找醒目的位置贴情怀标签,这是某二草电影。
看陈凯歌常会感受到浓烈的士子气,半是提问半是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都有责任。
看姜文的则是帝王气: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得赶紧解决问题。
而看冯小刚的电影却是:时代的错,历史的错,领导的错,总之都是你们的错!
我是个无辜又可怜、纯洁又善良的小仙女受害者!
从集结号到芳华,一如既往。
沉迷控诉不能自拔,牢牢抱着喜欢找人背锅的俗世心态不动摇,充分表达了自己站在群众一边的坚定立场。
一代人鼓涨热情的纯真信念被低级肤浅的诠释出售,又一代人隔着沧桑斑驳的时空对不曾拥有也未必懂得的青春鼓掌叫好。
有人刻奇情怀有人消费历史有人赚了银子,高低贵贱一任摆弄成为背景,台上台下煽情感动各取所需,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在华丽的幕布后冷冷地消逝。
胡同层面的事物认知,必然是出不了好东西的。
姜文陈凯歌再失手也掉不下来,嘴炮再努力也爬不上去。
一把年纪了削尖脑袋频频出手想往思想艺术的史册里挤,但终归也只会吃吃国难体制的人血馒头,拿这些重大敏感题材消费一把忽悠点廉价的感慨和激动。
大时代的精神实质对其来说注定是一个无法理解的谜,一味把自己挂在时空里露怯又是何必?
难道是为了满足需要自我感动却又蜜汁审美的观众么?
总不会是被骨子里高尚的为人民服务情结左右的不能自己吧?
相信很多读完严歌苓原著的朋友在看完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后都有或多或少的遗憾。
那些阅读时在头脑中浮现的人物形象,被冯导具象化了之后,竟都变得那么陌生。
黄轩与刘峰的形象、气质实在差的太多。
书中的刘峰是个长相一般、淳朴厚道的山东青年,从小在梆子戏团打的基本功,说话带侉味儿,有些粗枝大叶;而黄轩却是一个长着桃花咪咪眼,自带闷骚气的精致青年,说话也是文艺腔,根本不像过过苦日子的农村人。
剧中他从一开始就不断勾引林丁丁,生怕观众看不出来,完全抛弃了书中的隐晦暗恋而成了明侃搭讪,以至于他后来伸出咸猪手在观众看来竟显得顺理成章了!
怪不得那场本该严肃的“触摸戏”,竟在影院里引起了笑场,甚至刘峰被审问的时候也有人笑,我旁边的一个女生还说“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见这个戏眼因为导演的失误而完全的颓散了。
观众不认为黄轩饰演的刘峰是个不近女色的活雷锋,自然也不会把“触碰事件”这样严重的、彻底改变命运的问题放在心上,本来非常精彩的一场戏成了闹剧,后面被处分也成了莫名其妙。
其实还有个原因,因为书中的禁欲气氛也没有被表现出来。
由于冯小刚的个人审美情趣,前面拍了很多大白腿、更衣室、游泳池等“美丽”的镜头,让文工团里春意盎然,犹如化外之地,对纪律、管制方面几乎只字未提,所以摸就摸了呗,何必大惊小怪!
其他的几个女孩演员除了容貌身材外,值得说的似乎也所剩无几。
贫乏的演技让大部分观众患了脸盲症,说不清谁是谁。
本来找她们的目的是想发挥她们舞蹈的优势,但跳舞的镜头被剪了又剪,最后只剩下惊鸿一瞥。
我不明白草原女民兵那场戏为何要剪掉,单纯因为时长?
我看是得不偿失。
主角无出彩,配角更出戏。
书中的团长是个不动声色、口蜜腹剑、内心冷酷的角色,也是刘峰、何小萍命运悲剧的大推手,但冯却无意于将他塑造成反派,反而对他保留了很多同情。
在发现何小萍装病后,团长隐忍不发,但最后却露出凶残之相,“他跟野战医院打招呼说,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吧,她需要艰苦锻炼。
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嫚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
”一个大领导,下放了一个女兵,本来就到此为止了,竟还不厌其烦地妄图继续摧残人家的命运,其人品之低劣可见一斑。
饰演团长的赵立新在剧中成了多愁善感的矛盾体,在关键的剧情上,他竟缺席了,好像都是不得已似的。
特别加的那场告别戏,他竟和舞蹈老师抱头痛哭,说“我们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真是可笑极了!
像他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不提前知道自己的前途,或许早就找到了下家,最多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冯小刚的这一系列安排都是与原著精神背道而驰的,只是借题发挥,表现出了自己的某种心声罢了。
影片的后半段更是散乱不堪。
何小萍的装病、发疯都是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就发生了,让人感觉她有点自作自受。
究其原因还是上文所述的蹚浑水所造成的。
善恶其实是分明的,但却被怀旧的温情主义变成了一池浑水,反正都过去了,过去几十年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看这部电影就好像切豆腐,刀子挺快,但切在豆腐上,力道也全化掉了。
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原著中的瑕疵,比如严歌苓的化身萧穗子,她的旁白在电影里是那么样的居高临下、站着说话不腰疼,特别是最后那几句台词,看似深刻,其实可恶的要死,反正倒霉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在那假惺惺地感叹,还代替人家发心声,真是让人有些作呕。
原著里萧穗子的男朋友被抢了的真相是在最后由郝淑雯酒后披露的,郝由于嫉妒心而主动找萧的男朋友上床,就是为了羞辱萧这个“闺蜜”(这个男朋友在电影里没有,不是陈灿)。
这个剧情的反转也是有些讽刺、自嘲的味道的,在这种激化下,萧穗子也终于承认自己在刘峰被批斗的时候落井下石了,这也体现出了作者的一种反思的精神。
但电影里除了怀旧,却啥也没有了。
冯小刚眼中的刘峰和何小萍之悲剧都是个人悲剧,也只能自己消化苦果,然后甘之如饴了。
《芳华》像是一面镜子,从中你能亲眼目睹曾经的他们,把满载梦和爱的最好的年华,恣意投掷在时代的熔炉里,燃烧,摔打,破碎,最终随着时代一同寂落如烬,底色悲凉。
我相信在我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再去观看它,感想一定不尽相同。
这一次,是意难平。
我近乎固执地觉得,时光亏欠了刘峰一句道歉,就像它同样没来的及对劳改场等了一辈子的小萍爸爸说一句,你解放了。
没来的及为16岁便赴死的小战士,递上一卷果丹皮。
那当然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它盛产了许多之后未能再复现的伟大。
它怀抱了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英勇,甘之如饴的牺牲,无私利他的良善。
但伟大的时代,也注定具有巨大的阴影,阴影里一个又一个,渺小微茫的人,是不会被它真正放在眼里的。
而刘峰就是其中最善良的那一拨。
也正是他太过善良,才让我对他的结局,尤为耿耿于怀。
如果时光倒回,对着那一年在雨中和小萍一前一后跑进文工团的刘峰,提前告知他最后的结局,我想他一定不会相信。
怎么可能会相信呢?
在他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青春时代,在被人真诚赞颂“握了活雷锋的手,我这手不能洗了”的时光里,他怎么可能会相信,自己的老年,会被联防队以一千块钱刁难却丝毫无计可施。
自己的大半生善良勇敢,会换来一个后辈眼里颇有些落魄凄凉的晚景。
故事的最开始,他是所有人都爱的“活雷锋”。
在那个崇尚平凡英雄的年代,他的勤勉,善良,刻苦和热心被一再的传颂。
被群体性的推崇,褒奖。
人们把他写进奖状里,画在板报上,讲进讲座中,立成标杆,砌成榜样。
冠之以时代所标榜所倡导所推崇备至的“活雷锋”的名号。
他那时候不知道吧,活雷锋在彼时,就像丹麦童话里的石头王子一样,是只能有善而不能有灵的存在,是金光闪烁的价值符号。
而价值符号,是不能有自我的。
他们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善良。
猪跑掉了,表弄坏了,人手不够了,甚至他们蔑视而不愿搭档的女舞者,都应由他挺身而出,一一接手。
为什么?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人人最心底里面,未必想成为他,却仍旧亲近他,称赞他,拥戴他。
这些荣光,却一夕间猝不及防倒转,成为他无尽的梦魇。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所以他怎么能够堕落到在纯洁的革命同志之间产生感情呢?
这一句而今我们百思不得解的论断,却在那个时代语境下有一套严密且理所当然的逻辑。
所以哪怕丁丁其实拥有无数的追求者,可唯有刘峰表白时那情不自禁的一抱,让她觉得恶心至极,害怕至极。
恶心于这个活雷锋竟然“堕落”“腐蚀”至此,竟然也会有私心,害怕于自己竟然“腐蚀”了活雷锋。
于是活雷锋一夕之间倒掉,成为革命队伍里再也容不下的那粒砂。
他从推荐进修的名单上滑下去,从人们的记忆和念叨里退场,甚至在整个文工团里被集体避忌不及。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曾经不远万里跋山涉水帮他们捎来家里的信和一箱又一箱衣物粮食。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不久前还顶着车祸留下的腰伤,台前台后修补道具。
当然也没有人记得就是这个人,几天前还熬着夜,为即将新婚的班长,亲手赶制了新娘家点名要的皮沙发。
他似乎,忽然之间,连好人都算不上一个了。
在群体性的漠视,群体性的避忌,群体性的遗落面前,他无计可施,也无法反驳。
大时代里,至亲至疏,不过刹那。
甚至我觉得之后滇缅边境战场上五湖四海彼此不熟悉的队友之间的善意,都多过曾哺育滋养赞扬他多年的乌托邦一样存在着的文工团。
在那个随时可能赴死的战场上,每一个人都不得不把生命搁置在最艰苦的档位上,直面死境,步入绝地。
也正因为如此吧,他们比旁的人都更明晰的感受它的存在,感受在没有任何标签和头衔下,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珍贵到让人想要落泪的一件事。
可即便明知生有多么艰难,在滇缅边境线枪林弹雨冲锋过后的战场上,他颓然呆坐,心里却默默期望着不如就死去,得以成为一个传说和永恒的故事,让他深爱的姑娘不得不唱起他,在唱起的时候,想到他。
我看着大荧幕里面的他,不自觉地揪心。
他终究还是善良的。
纵然人生陡然跌落,却始终没怨过他爱的姑娘和一整个文工团。
就像多年后对着那姑娘发福的照片,还是会漾起微笑一样。
从头至尾,他只是想回去,想被那个他珍爱的群体重新的接纳,哪怕是以,死亡的方式。
这场战争终究还是胜利了。
为此他付出了一只右臂,埋葬了几多同行人,得到了,一些被视为荣誉的伤痕,和一些刻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创痛。
就像任何战争的胜败一样,真正落到历史上,不过一行注脚。
可对于亲历者而言,那是一排排烧焦僵直的尸体,一个个浸落入泥沼活活淹死的战士的脸庞,连同无数个日夜里,抱紧长枪与死亡负隅顽抗的悲凉心境和战场上非生即死的绝望感,那种绝望,将永远的,嵌进他的灵魂里。
与他曾经殷切期望的不同,他最终也还是活了下来,没有成为一段永恒的荣耀,一首他心爱的姑娘口中的赞歌。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他的人生从此收章,后半生里,再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上来的世俗标榜的所谓成就。
不止是他,其实他她她们也都是这样。
时代变了,文工团不再有存在的价值,战争的胜利也不再是要反复咏叹的主旋律,新时代的语境里,是硕大鲜红的可口可乐,是一高再高的地皮和由此酝酿的资本暗流汹涌交错横斜。
新的时代里,消解掉了很多空洞的理想和崇高,却也毫无例外地,一并对那些真诚的善良和梦想始终保持怀疑。
他们仿佛前一刻还在芳华里,下一刻,他们却已经是被时代浪潮推涌拍打着上岸的旧浪花了。
他们从前信奉的,笃定的那些东西都变了,他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在后辈眼中刻板教条不可理解,他们全心全力曾经奉献出的那一些力气,挣得过的那一些褒扬,流过的血泪和呐喊,甚至挣扎着不肯妥协的执拗,都因着时光飞逝,成为后辈眼中模糊的,毫无逻辑的,不明所以的存在。
这个时代承平安稳,资本流动不息,每个人都忙着赚取还可以赚取的,抓住还能够握到的,这个时代人们不再那么推崇平凡和牺牲,也因着平稳而不觉得战争是多么残酷悲悯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于国于民的宏愿,相比而言,他们更想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或者当一个满怀小资情调活得体面富裕的人。
当然,这个时代当然也有很多焦躁不安,人们说唯有一夜暴富,才得以解忧。
你看,这个时代和他的时代多么不同。
因而其实我们都猜的到,刘峰的老年,或许注定会成为一个不再被需要,也再不被重视的,好人。
像是,很多我们身边的老者。
他们喋喋不休的过去,我们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们的情怀回忆执着着不肯翻过页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值一提。
我们和他们的人生出现了时光的断代,彼此似乎都无法跨越。
而更难跨越的,是时光本身。
是那些在历史中被人们有意无意地暗暗忘记,或因为太过艰涩悲凉被人们刻意遗落的时光,我们漫不经心地遗忘了他们,同时也否定了,那段时光里小心翼翼包藏着的,一代人最好的模样和最初的信念,以及他们为了那些信念,曾付出的明艳芳华。
他们的芳华投掷在时代的浪潮里,被浪潮推涌,也被浪潮拍打。
他们中的一些成为潮流中的主干,顺着流向争先恐后的向前。
当然也有另一些成为逆流的水花,被无声吞没消逝。
浪潮当然不会对水花感到抱歉,就像城墙不会为鸡蛋的殒身愧疚。
直到下一波大浪来临,他们和曾经让他们跌宕过,起伏过,笑过泪过委屈过也快乐过的时代,一起被恒久的消解。
但我不知道,那些人们啊,他们人生里刻骨的沉浮和遗憾,是否也能随着大时代猝不及防的更迭,而被轻而易举地消解掉。
他们,会不会也有意难平的时刻呢?
就像仿佛也说不上来到底这中间出了什么错,可是这个善良的,对生活其实没有多少要求的好人,似乎从来没有得到过他应得的那些,优待。
他的善良被否定,他的情感被禁止,他的牺牲因时代的更迭成为被轻飘飘一笔带过的往昔。
他的这一辈子,受了太多苦。
我知道他不后悔的。
就像他说过的,和那些永远躺在墓碑里面的战友比,他没法说自己过得不好。
可是我不知道如果让刘峰再重活一次,他还会不会让出进修的名额,会不会顶着受伤的腰托举起舞伴,会不会在子弹飞溅的战场上冒着被拖下去的风险全力救助泥泞里的战友……会不会,还想要在时光动荡善意寥落时,始终保有善良,成为一个好人。
如果不能问刘峰,那影院散场时,我想问问坐在黑暗里久久不能离去,鬓白如霜的老者。
或者,多年以后,问问你。
时代刹那更迭,你我芳华,是否面目全非?
ps:在刘峰的故事里,我没有写小萍和他的交集,因为小萍也是我太喜欢的一个角色,我还是有一点私心,想把她和刘峰的故事,写进她的那篇影评里面。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
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
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
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
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
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
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
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
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
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
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
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
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
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
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
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
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
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
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
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
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
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
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
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
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
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
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
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
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
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
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
不是。
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
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
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
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
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
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
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
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
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
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
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
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
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
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
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
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
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
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
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
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
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
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
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
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
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
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
為自己汗顏羞愧,自己對藝術人性認識簡直淺薄。既沒能經歷那麼燦爛那麼光輝的年代,也沒法體會視角猥瑣到極點的美。還有那種巨大的斯德哥爾摩,是,都是時代的錯,大家都是好人,情都是真情。被性侵的都是壞姑娘,社會世風日下,只有不變的老好人們知足。你沒死在戰場啊,你有什麼資格不幸啊?
今晚国内首映,不知道豆瓣上十几天或好几个月前的好评从何而来?据观察好几位好评中的熟悉豆瓣红,你们朋友圈中动态也没显示有去多伦多观影呐?三分给摄影灯光后期。剧情一盘散沙,东打一枪枪西打一枪,没一枪打得特别深刻。芳华大概就是年轻妹纸的大白腿儿。仰天长叹,国人的钱可真好赚啊是不是冯导
片中的历史年代和我毫无交集,但不妨碍看得我数度泪流满面。毕竟小时候连军训完都要抱头痛哭,可能只有同时经历过天堂和炼狱的洗礼,方才看得清苦和甜。尽管只讲述文工团这样一个游离于正面历史之外的特殊团体,但还是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健康青春美好和彷徨破碎苦痛。钟楚曦真美,小刚导演挑人有眼光。
这就是中国目前最夯的导演的最厉害的作品。
芳华,中青年观影感受极度断层的电影。我看的感受是,荒诞。印象最深的那一场戏是小萍在文工团的最后一次演出,廉价的荣誉,精彩的地位颠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拗什么?拗不过的。那个时代再荒诞,最终也过去了。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我却也说不出。
不喜欢
“你们不过是一个残了一个疯了,她们失去的可是青春的记忆和爱情啊!!!”看我口形:“呸!”
运镜很棒!嬉笑青春、歌舞作伴,疯子独自在广场上起舞,多年的臭汗苦练,换来的只有那一刻的挥洒。散伙饭后众人皆醉,往后是否能依稀犹记红色纱帐下邓丽君的歌声?珍惜芳华吧!多年后、再回首,你就只能看到断臂雷锋沧桑的背影、远在海外照片里发福的她、更别提那根早已被锻造成牙的金链。#146分钟版#
一部如此分裂的片子。男女主的边缘(被文工团排挤)和放逐(投入战争),是严歌苓故事的强大内核所在,是被夺取话语的个人面临集体的挣扎和蓄势。而整体叙事氛围的冯小刚怀旧青春意味,平面的空洞的集体印象“芳华”,与前者竟是拉扯撕裂如此,够奇葩。可预见,一旦放映之后,各方反馈也必将歧义丛生。
对原著的改编还真大刀阔斧,去掉严歌苓小说里不新鲜但还能看下去80以来反思与解构。人物关系所谓更紧密,也更狗血了。这时长去赶这时间跨度,简直是一路救护车长鸣飞奔送你去手术室哭丧。某地某时有红歌治病,冯小刚倒是贡献了跳舞治精神病的奇观。摄影罗潘塞点长镜头私货也救不了片子的low.
浪费时间!
所以冯导为什么不把重点放在刻画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更厚重的角色身上?穗子戏份多到浪费
3.5 镜头里的文工团大院被镀上了一层回忆的金色,时间越靠近现在色调越冷。这也正是现在看芳华的感觉,我们感叹生活不易,社会丛林猛兽适者生存,人心冷漠处处残酷,会怀念当年人和人之间还有善意的时代。最大程度淡化文革背景后,讲了两个失败者的故事,不论在哪个年代他们都格格不入,只能投降
打脸了,比我预想的好看,虽然质疑冯导逃档炒作,但是这个片值得更好的评分和票房。
对一切集体主义感到恶心
刘峰是社会主义集体的理想人物,何小萍是被集体放逐的反叛者,最后二者的命运相同,都被集体和时代抛弃。而那些构成社会主义集体的标准单元,最后却成为新时代的成功者,真正的个人主义者。集体的信奉者与反叛者都有底线与信仰,他们注定要被平庸自利的时代淘汰。
逆历史潮流追一头猪,玷污活雷锋发好人卡,血肉模糊飞蝴蝶,疯人独舞拼照片……元素都很不错,但混在一起总感觉哪里不对,特别是战后情节跳得太厉害,小演员们完全撑不起历史感。最关键问题是,为审查而藏在底下的时代反思,就像那两个不是主角的主角一般,已然被涂抹亮色的荷尔蒙遮盖掉了
别人不知道,冯小刚肯定是过瘾了
相比之下如今这一代所谓的残酷青春简直是无病呻吟。
当一部电影只能用音乐去渲染情绪的时候就差不多了年龄大了的好处就是打一星比较利索穗子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