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杀人事件

이태원 살인사건,谜案追凶,Where the Truth Lies

主演:张根硕,郑镇荣,吴达洙,宋仲基

类型:电影地区:韩国语言:韩语年份:2009

《梨泰院杀人事件》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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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杀人事件》剧情介绍

梨泰院杀人事件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1997年4月3日晚10点左右,韩国汉城龙山区梨泰院某快餐店的厕所内,大学生赵宗毕被人残忍杀害,现场惨不忍睹。赵是家中独子,为人谦和礼貌,他的离开给家人以莫大的打击。经过缜密调查,警方最终将目标锁定在现场目击者韩裔美国人皮尔森(张根锡 饰)和美籍韩人亚历克斯(申圣焕 饰)身上。两个桀骜不驯的青年起初否认罪行,接着便相互指责对方才是真正凶手,并各自陈述了完全相反的案件发生经过。负责此案的朴泰锡警官(郑镇荣 饰)费尽心思,却始终无法逼近事实真相,调查陷入胶着状态。一次次审讯,一次次开庭,真正的凶手最终能否现身? 本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我的好朋友黑漆漆惹鬼回路3迪亚特洛夫事件出发鸡皮疙瘩谁是超级英雄吾血之血能继续奔跑下去真是太好了。超级特警之后桃花源怪谈今天不上班百濑,朝向这边特搜9警视厅搜査一课特別搜査班我的瘦身日记圣剑锻造师鬼女艾拉猫物语(白)奈欧斯奥特曼老板娘3拯救天堂母亲的梦想禹神传之王者少年一个叫阿宝的男孩灭绝赦免一缕新欢花如许流氓经纪老腔欢迎来到超自然森林

《梨泰院杀人事件》长篇影评

 1 ) 这部电影让我对张演员刮目相看

不能说张演员在这部戏里有多么帅,从造型来看,梳满小辫的背头,古铜色皮肤,沉闷的面无表情,不是眼前一亮的帅哥,是让人无法忽视的杀人犯,虽然很想相信他是无辜的,但是他的眼神却一直透着狡颉,透着一股不屑和清醒。

我感觉这电影里的杀人犯角色非常的难拿捏,过之会觉得太血腥暴力而想敬而远之,不够火候的话会觉得在惺惺作态故意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看这部电影首先要了解它的背景,最起码知道真实状况才会感觉到张演员的出色在哪里。

以下剧透,慎读!

首先,Pearson这个人必定是杀人犯。

合伙作案,但是居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理由是证据不足,在审讯中,必定是百般辩解才得以脱逃的。

那么,在电影里该怎么表现才对呢?

如果仅仅做到面无表情恐怕无法传达给观众一种‘其实他就是罪犯’的感受,客观来说,这个人非常的冷静,能通过测谎仪的都是牛人,心理状态非常的平稳。

请大家注意这一段:在审讯室,他的朋友跳起来指责他时,他平稳的说出:‘I did't kill him’,是无奈的口气。

不是反唇相讥,不是怒吼,那一瞬间,我都相信他不是杀人犯了,但是从他的眼神里分明的透露着不屑,又开始疑惑。

再到法庭上,他的表现太出彩了,是无法让人忽视的存在,不是因为帅,像我之前说过的,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汹涌,随时担心他会爆起伤人或者在法庭上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为一个杀人犯担心,这是头一回,如果没有法庭上的那个似乎有着深意的微笑,看好戏的眼神,这个绝对是个无辜的人啊!

很多人觉得表现杀人满身是血那一段精彩,我个人认为是重复现场模拟那一段更为精彩,法院的人一开始刀子的位置不对,Pearson说:‘NO,NO,你的位置不对’,那个表情,分明是被别人亵渎了自己战利品的表情,说了两句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然后拿过刀子自己演示的样子,这一段的狂热表情,是的,狂热,带着轻微疯狂的表情,绝对是经典,到了此时,所有在看电影的人都会肯定:人果然是他杀的!

另外就是2个人的回忆,2种表现,不多说,对比非常强烈,杀人犯的疯狂和不知所措的惊慌,拿捏的非常到位。

终于到了我个人认为最美的镜头,影片的最后几分钟,检查官面前突然的一句英文:‘well,I get go’,镜头一转,一个穿着白衬衫宝蓝色T,头发恢复正常的漂亮的人出现在了面前,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被一个千斤大锤‘砰’的击中,一瞬间头脑空白,随着他的话语,起身,离开,转身,对白,关门后嘴角淡淡的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眼睛向后轻轻斜视所表现出的轻蔑,100%的肯定了他的身份。

试问,有多少人能在短短几个镜头让人经历怀疑,肯定,心情放松又突然紧张的转变呢?

这个几分钟的片段我看过几十次,被他深深折服了,究竟嘴角该翘起多少度才能够表现一个沉稳的人的轻蔑呢?

显然黄泰京的角度比较大,因为他可爱,他的轻蔑是故意装出来的,但Pearson这个角度实在是太难了。

我知道很多演员会在镜子前练习自己的面部表情,我只能说,张演员这个度掌握的非常准确,让人既觉得了Pearson的可怕,他暗藏着的疯狂,他非人的冷静,都包含在这几十秒的表情过度中,喜欢的话,请仔细观察这一段。

最后,请允许我大吼一声:实在是太漂亮了吧!!!

哈哈

 2 ) 无论结果如何 亡者已去

一直不是很喜欢看恐怖的 悬疑的 惊悚的所以从美男啊之后尽管闹木闹木chu wa张小帅同学仍旧没去看这部黎泰院杀人事件这次 因为钟基 两美男参与的 还是硬着头皮 胆战心惊的看了然后惊讶的发现钟基同学演了个出场就挂掉的人表示很心酸至于案件 我也觉得是协同作案 既然还原现场的时候 两个人都没有完全还原 都有疑点 说明不太可能是一个人作案 一个人观看也许两个人一同还原现场才是最初的真相    至于结果 不是法学人士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证据不足 倒是真的觉得这样的案件 发生在狭窄空间里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准确描述当时情景 并合情合理的情况下 究竟该怎么判 我都想不出 看似搞笑的法庭辩论 更让我觉得死去的那个 真的太无辜 太没价值    尤其让钟基这个无辜的脸来演绎 更心酸无论被判刑了 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还是如结局那般两个人仍旧逍遥地生活着亡者已去 带着真相 永远沉睡不用再去打工不用再继续面对未知的未来乖孩子 意外死去不知道是恩宠还是灾难小帅演的很好 chu wa几个镜头 很震撼 chu wa愿逝者安息

 3 ) 这部片子远远超过它的豆瓣评分

最近想看杀人类型的电影,便开始一部一部地刷一开始看到这部片子的评分,我震惊了,居然只有6.5分,真的是匪夷所思……后来还是认真看了一下,我只想说那六千多个人真的是对不起这部电影

海报中皮尔森那么诡异的笑,我第一直觉就觉得他是凶手,再加上他的犯罪重现,以及在法庭上的冷静表现,我一直认为他是凶手可是很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能记住刺的刀数,当犯罪重现时,他演示拿刀的样子,一看就是想起了当时的情景……

检查官一直在用事实说话,可是他却没有深深揪住真相,而是一次次错过,他执着,却又不执着。

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还是会以失败告终啊……

这部影片还是拍的很好的,据说导演问了40多个记者还原当时的情景,张根硕的演戏也还算是可以,那诡异的笑是这部影片的亮点。

 4 ) 梨泰院杀人事件

我觉得他们是就是共犯,在黑人证人的证词中说A.J.身上带着血迹,很兴奋的告诉他“we did it"并且理由是”it`s funny"。

而且电影中两个人都有一致的台词,那就是“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 而且pearson的身份也很奇怪,是属于墨西哥和韩国血统的混合,这种身份似乎并不受韩国人接受,也不受美国人接受。

而且那个什么CID的调查好像只针对Pearson.说Pearson的左手上的四点纹身,当时只有三点,代表“游戏”意指“我疯狂的人身”。

而且Pearson是属于西班牙NORDY14流氓帮会的一员。

依我看,他们就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证明给对方“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这不仅仅指代杀了一个韩国人,也是为了看看那些检察官或者更多韩国人的反映,彼此证明给对方看“我不仅杀了人,而且只要我们串通好,别人无法指证我们当中到底是谁杀的,就无法定我们的罪。

”唉!

这招太阴险了,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禽兽,而且还挑战社会的正义。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天理循环,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杀人者终究会为人所杀。

 5 ) 也许导演拍的就是纪录片吧

  虽然不是很清楚当年的案件,但导演把电影拍的犹如当年事件的纪录片。

在法律面前很多时候被害者是无奈的,法律并不代表正义。

它只是人们用来管理社会的工具和程序。

既然是程序就必定有bug。

  两个都有嫌疑的年轻人,肯定有一个杀了人,但是谁呢?

当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张三有理,李四也有理。

于是张三因为持刀罪服了一年的刑期。

而李四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那么谁杀了被害人??

外星人吗?

  好吧,我个人觉得是这两人联手干的。

这两个都不是什么善良的家伙。

一个亦正亦邪,是西班牙某流氓组织的成员。

一个是外表痴傻,但实质心狠手辣。

这两个人,觉得最无所谓的就是把罪责推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

所以一审再审,另案情越来越复杂。

  对于导演用什么手法去呈现事实,作为观众也只有被动的接受。

嘛,这片子毫无娱乐性,所以在豆瓣的评分并不高吧。

虽然我也只给了3颗星。

若是改片是作为纪录片推出的话,可以达到四星。

  关于张根锡的演出,的确是个亮点。

玩味的表情,充分引起人们对于他诠释的嫌疑人的猜测。

他因此片而提名大钟奖最佳男配。

虽然最后没有获奖。

 6 ) 逍遥法外

从真实案例入手,首先来讲是个不错的题材。

最后,开放式结局,其实本就是导演作为韩国人法政方无奈的象征。

原本两人都可合谋定罪的,却一直争论不休。

电影中最后,AJ电梯口的夸耀讲述,是想说明什么?

电影最后P的流利韩语,又想说明什么?

据说电影上映后,有重审此案,但是结果呢?

没有在有效期内,给出有效的判决,亡羊补牢,还有何用!

看来法律也大不过,国家和政治。

有人说:请到《LIE TO ME》里的莱特曼,来测一下就OK了!

我看LIE TO ME春季档应该把这案子重新编入其中,多了个题材,看看纽约的编剧们怎么将他们胡诌八扯

 7 ) 梨泰院杀人事件,谁是凶手?——个人分析版(大量剧透,没看勿入)

先容我抱怨几句……这两天一直在追suk的电影(我对他名字有心理阴影了),梨泰院是拖了好几天等其他的都看完了又实在想看才看的,因为是杀人事件,怕血乱飚吓到自己……结果,本来期待“主演 张根硕”如何精彩表现,结果,戏份比AJ还少……戏份比男配三还少居然敢标男主…………你欺负我是饭啊!

……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个销魂到脱离皮尔森角色的笑,其余时间一直在无奈地沉默中……难道因为全英对白所以难以开口么,这让我情何以堪……除了一致公认销魂到不行的笑,还有在重现现场时,他拿过刀捅人时的那个兴奋……捅完把人一推,那种如释重负貌似很爽的样子,看得我不寒而栗,这大概是suk整部电影最有张力的表演了。

我看的版本是uubird的翻译,仍然翻得不太好,虽然关键对白我都听懂了(表问我怎么听懂的= =),但一些细节翻译的不知所云让人很难理解整个案件的关节。

听说张根锡全球中文网出了个优质翻译的版本,考虑要不要再下一次……梨泰院杀人案是1997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梨泰院是外国人聚集的地区,两个嫌犯都有美国背景,杀人手法极其残忍,动机极端不纯,加上最后让人无法接受的审判结果,整个事件染上了相当的政治色彩。

不过我也不是棒子国人,倒感觉出了这种事完全是你们亲美的恶果……我罪恶了,我反省。

接下来说正题。

整个案情生生就是囚徒困境的成功案例,据说两名嫌犯被释放后说过“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如此看来,这两个人渣还真是做了sth cool啊。

虽然很多人坚信是两人合谋杀人,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双双逃脱,其中的疑点还是很多。

我个人觉得,是皮尔森杀的人,AJ完全是个傻×胖子。

一是因为除非皮尔森先进洗手间,否则就会被AJ卡住;二是因为洗手台有血,如果皮尔森在洗手台前,洗手台不可能溅到。

但是这是建立在一人说了实话的基础上的,偏偏AJ的测谎有反应。

对此的合理解释是:一是AJ爸爸说的,测谎时因为问AJ时用的是韩语,而问皮尔森用的是英语,所以出现异常(我感觉结尾皮尔森说韩语完全是艺术加工,他应该是不会的);二是AJ确实说谎了,但是他只是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在洗手这一过程,实际很可能就是他站在门口看戏(这里有一段关于犯罪心理的对白很关键,但由于翻译没能看懂)。

这个推论还有个疑问就是,AJ身上的血是溅射状的,而他唯一合理的位置就是洗手台边,根据皮尔森杀人的方式,那个距离又无法溅射到。

我们可以把皮尔森的描述套到他自己身上来:被害人一共被捅了九刀,脖子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如果一直处于解手的状态凶手行凶是有困难的,所以应该是捅了右边3刀后,把被害人翻过来继续捅,那么在最后2刀时,血就有可能溅到AJ身上了。

好吧,还有疑点。

一是右3刀的下刀位置是从上往下,那么凶手应该比被害人高大。

而AJ是,皮尔森不是。

有一幕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争执,男人在解手时是不是会下蹲,因为这中间有10厘米的高度差。

我觉得吧,一般电视剧里看到的都是站直的,而且被害人是尿急冲进去的,应该来不及调整姿势。

于是矛盾出现了。

二是拿刀的姿势,皮尔森在重现现场时说,你的刀拿错了。

探员是使用的反握法(手心向上,刀尖对自己),我感觉这个握法容易使力;然后他接过刀,用正握法(手心向下,刀尖对外),很兴奋地示范了下如何捅。

这个时候明显就发现皮尔森比被害人矮,他那种捅法伤口应该是从下往上的。

我可以解释为什么皮尔森矮还能由上往下捅:他用力把受害人按下再动手的,考虑到受害人也只是个文弱学生,当时又在解手,即使皮尔森看起来瘦弱,也是可以办到的。

皮尔森为什么在重现现场时特意指出落刀位置和持刀方式的错误?

尤其这种错误还是和AJ行凶相悖的?

我只能说,他行凶时有点太兴奋,他觉得依照他和被害人的身形对比,戳的方式更顺手,于是他更正了自己。

他无意关心AJ,嫁祸AJ无非不想坐牢而已。

皮尔森,据说有双重人格。

有两点使我相信他是唯一犯罪人:1、他非常明确、貌似没有经过努力回忆(不排除表演的问题)地指出了被害人被捅了9刀,如果不是自己捅的,在那种恐怖的情形下,谁能记得清捅了几刀?

而且AJ的在做案情陈述时,出现了“我不记得了”的情况,而皮尔森一直很淡定,如果不是皮尔森一个人干的,怎么也难说通。

2、一名黑人证人说,AJ冲过来找他,身上有血,他问发生了什么,我听得很清楚,AJ说“we did ……”,再加上黑人说他问AJ为什么杀人,AJ说“just for fun”。

这一系列行为,再加上AJ说自己在洗手,又记不清当时的状况,作证时迫不及待要向检察官描述当时的情况,包括最后搂着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很明显是这样一种心理——很想杀人,又不敢,皮尔森替他做了,他特别兴奋,特别希望是自己做的,觉得终于干了很cool的事情。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学名叫啥,但是lie to me第二季学校恐吓录像带那个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按照我看的那个颠三倒四的翻译,两个人一开始都向自己的朋友承认自己杀人了,后来又都矢口否认,相互指责。

从一开始的炫耀,到后来的否认,皮尔森和AJ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很有意思。

至此,皮尔森唯一罪犯推理就结束了。

看得出来,导演的重心不在推导罪犯上。

可以看到,检察官手下一帮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什么都无所谓、马马虎虎,失去了犯罪现场、原始口供还敢说没关系,韩国腐败问题之巨人所共闻,公检法体系腐败堕落是本案如此下场的重要因素。

相比之下,囚徒困境、外交压力、法律漏洞、金钱交易都是非常次要的了。

单从电影来看,检察官个人判断失误,提起诉讼时的失误,是公诉失败的直接原因。

看错了皮尔森,坑死你都说不出来。

其实我很不愿意suk演的角色是个变态凶手,实在是很喜欢他。

如果不是他演,我就不用一边认定皮尔森杀人一边纠结欲死了。

suk和检察官大叔不是第一次搭档了,他们在《快乐人生》有合作,就前天刚看的,大叔没什么好说的,suk的演技变化居然也不大……真是令我吃惊,这是为嘛?

电影的张力完全不够,但是结尾那个封死的厕所里死不瞑目的尸体和四溅的鲜血,很赞,很赞……

 8 ) 《梨泰院杀人事件》导演的猜测还是对当时判决的讽刺

再写一下文字之前,我首先捋一下这个事件发生的一个时间线。

首先这个发生在梨泰院的杀人事件发生在1997年。

在当时的判决中,皮特森背叛毁坏证据罪只判刑18个月,而他的朋友另一位嫌疑人艾利克斯被判无期徒刑。

但在之后的再次判决中,艾利克斯又被判无罪。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嫌疑人当中,一个从有罪变成了无罪释放,另外一个只判了18个月的刑罚。

而18个月的刑罚又在特赦之后,在1998年出狱并逃回美国。

而这部电影却是在2009年拍摄上映的。

在电影上映之后,韩国警察再次调查审判此次案件,才重新定罪,凶手是之前被判刑18个月并逃回美国的皮特森。

那么问题来了,导演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并不是以一种肯定的态度或者一种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去定义这部电影的凶手是谁?

也就是说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并不确定,或者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没有真正的凶手。

反观这部电影,首先皮特森在电影中由张根锡扮演,从种种的眼神演技行为来讲,都透露出他是一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人,或许还有一些黑社会背景。

而另外一个嫌疑人艾利克斯则表现的是一副憨憨的样子,甚至有些容易让人误解他是一个很无辜的人。

那么这样的角色定位或者是说情节设定,都是导演自己所安排的。

而最后重新去审判的结果就是这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皮特森才是此次杀人事件的真凶。

那么我的问题就是这部电影拍摄的导演也好,编剧也好,究竟拍这部电影的目的是什么?

是讲述他们所认定的凶手还是说对当时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的一种讽刺。

就是我一个平民都能想到谁是凶手,为什么当时你们的判决判决不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人物的特点,确实和最后的真凶露出水面是相符合的。

当然我觉得有人会说,也是我对这部电影存在的一个疑点,是导演是不是真的将两个嫌疑人很明显的去定义,就是皮特森如此冷静的面对警察的质问,以及对于事实案件的陈述这样的一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凶手。

而对于Alex则营造出的一种形象,是憨憨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只是在最后的结尾,艾利克斯对女友说的那句,我带你去看一些刺激的东西。

像是在于凶手作案前的语言,做一个相互的呼应。

是不是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皮特森。

反正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真的从电影的情节和一直的信息引导上来讲,觉得凶手就是皮特森。

除了对凶手的猜测和最后的认定,我来讲一些其他这部电影给我的一些感触。

一个讲的前提就是这是一个跟现实世界改编的电影,也就是说他所表现的内容是真实曾经发生过的,虽然可能有在情节方面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的总的来说,他陈述了当时发生在离泰院的这个杀人事件,这个对于陌生人无差别攻击的这样一个杀人事件。

可是我看完这部电影比较大的感触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悬疑,而是我面对这个整个的审判过程,觉得一种非常的无力感。

从我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涉案事件中,不管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或者是律师三方面来讲,他们并没有足够呈现出证据来证明凶手是谁,而只是根据两个嫌疑人相互的只认,所根据这些陈述所想象的事实是什么?

要说这部电影里面所讲述的案件的证据能看到有几个切切实实的证据,只有受害者身上的几处刀伤的位置以及先后顺序是肯定的。

而对于最初判定凶手是比受害者,要高要强壮的,这一个设定也是警察以及法医人员的一种猜测。

甚至是说在刺伤受害者的时候所用的半蹲姿势,也是当时在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相互之间的一种猜测,究竟这种猜测有没有事实根据,非常明显,就是没有事实根据。

除此之外,究竟受害者血液喷射的角度以及喷射的受力情况,没有在故事中非常明确的下一个判定。

哪怕是到了案件庭审的焦灼时期。

带着两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一个明显出的结论,第一埃里克斯在靠近洗手台的位置,身后都不能有一个其他人通过那么爱丽克斯所陈述的,当时自己没有杀害受害者的政策其实是不成立的。

皮特森也是如此,他所陈述的受害者,伤口的位置是相辅的,但是对于他推受害者的那一下,究竟是朝哪个方向跌倒又是不相符的。

并且当时两个嫌疑人都在一个狭小的厕所内,无论说真凶是谁,刺伤受害者的方式方法,两个人都是可以看到的,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判定上,根本就不能够去作为判定谁是凶手的标准。

就相当于我们做一个抢答题的时候,三个人都在现场,有一个人场外的人说出了正确答案,场内的三个人谁听到了,谁先说出了答案可能他就获胜了,但这个答案是这个说出人真正自己所知道的吗?

不是它可能只是在同等环境下三个人一起听到场外答案的时候,他最先做出的反应。

回的案件中,在当时的密闭厕所内,无论谁是凶手杀害受害者,另外一个人有可能非常仔细的看清楚了作案的过程并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和沉着冷静去记下所有的细节,甚至这样的记录是远比凶手记录的更清楚。

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重演,其实我觉得意义是并不大的,只是看谁的失误更大一些,谁将自己的谎言更容易被戳穿的表现出来。

而最让我无法去正视这部电影的一个方面是检察官的人物设定究竟是什么,最开始他怀疑皮特森是凶手之后又非常坚定的皮特森不是凶手,而埃里克斯是凶手,没有每次有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而他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确定谁是凶手,或者是说他只是想要去认定他所想象的凶手就是凶手。

故事里面检察官和另外一个检察官一起讨论的时候,另外那个检察官对他说,你干脆不知道谁是真凶的情况下就去猜至少猜测的正确率有一半儿。

我觉得这个主角检察官就是这种态度,他并不完全确认谁是凶手,没有一个理论支持来巩固自己的观点,所有的猜测都是根据每次出现的假设去改变的。

而他要坚持己见的,认为自己所想象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对手的律师,当然就不必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做了艾利克斯的律师,自然会相信艾利克斯是无辜的,这又不是什么偶像剧正义的律师。

所以在这部电影里面,作为检察官,警察或者律师三方面,其实都没有办法去,肯定谁是凶手,因为没有证据去证明谁是凶手。

而是在十几年后当电影重新上映了,检察院再去调查此案件,才能去调查出谁是凶手。

多么讽刺!

一个案件的真相要靠一个电影去推动,倘若不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轰动效益。

又怎么能够让最后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一个凶手逃脱了,十几年后才被重新定罪。

不能说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侦破,或者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但是这样的案件或者这样的未解之谜,在韩国之中却是屡见不鲜,而韩国电影有热衷于此,总是对于曾经轰动一时而又无法解决的案件,想要从电影的角度去重新阐述,引起关注。

这可能也是韩国电影的一大特色吧。

正义不够电影来补。

 9 ) 黎泰院杀人案件--之我见

前些日子,在群里和众姐妹聊起黎泰院,大家有一个一致的疑问,是谁杀了人,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看过影片的人都会想知道答案,可是影片没有明确的告诉我们。

我答应姐妹们说,找个适当的机会,写一篇剧评来解析影片,其实,谈不上解析,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

先来说说电影拍摄的背景。

2009年6月,韩国著名导演洪基善先生将发生于1997年4月发生在黎泰院地区一家汉堡店中的暴力杀人事件搬上了大荧幕。

洪先生,以往所拍摄的电影《用心中的刀砍去那悲伤》以及《选择》都是以揭露社会阴暗面为题材的电影作品,为何要在十二年之后将黎泰院案件拍摄成影片,我想这与导演令人尊敬的品格以及渴望唤醒人们日渐麻木,将暴力恶性案件只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不去正视事件背后所涉及的人性的丑恶,心灵的阴暗,社会的麻木不仁。

我曾听过一条八卦消息,洪导演在拍摄本剧之前收到了来自于案件中某当事人的恐吓,以全家性命为要挟,阻止本剧的开拍,不过这样的压力被洪导演顽强的抵制了,但是在我看来,导演的处境也成为了影片情节张力不够,情节拖沓的原因之一,但我仍旧深深的敬佩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借影片告诉我们,他要说的是什么。

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两个孩子没有杀人, 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两个孩子杀了人。

这是影片要告诉我们的事实。

这个世界上,有相当多的谋杀案,是只有嫌疑人而没有罪犯的,这不能说明侦查是无效的,法律是无能的,而是因为缺少证据。

片中,皮尔森和A在案件侦查和庭审过程中,先后被抓获又先后被释放,两人默契的相互指认对方是杀人犯,在我看来,可以用两点来说明这个问题。

其一,囚徒困境。

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

例如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

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

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影片中P和A的针锋相对,相当准确的诠释了囚徒困境这条理论,将理论变成了现实。

那么这就引出了我的另一个看法。

其二,游戏。

为何要这么说,在囚车上,P回想起两人在一起玩闹的情景,他们高兴的在交谈什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少年,把人生当做一场游戏,把杀人当做一场游戏,把与法律抗衡作为一场游戏,他们的游戏人生里,想要挑战的都是高难度的任务,所以他们需要合作,你敢做吗?

我敢!

那么你呢?

当然!

这似乎成为了两个玩世不恭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游戏少年的台词,所以,他们共同完成了一个血腥的杀人事件,然后站在挑战者的角度,以冷静阴狠的心态去迎战法律,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赢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他们特殊身份的庇护之下,他们赢了。

皮尔森始终是冷静的,偶尔露出的诡异的笑容也证明了他有着强大的心理素质,而A.J虽然表面看上去傻乎乎的,但是他几次露出的凶狠的表情不也让他的父亲诧异了吗?

以上种种,让我有了这样的猜测,这是一个无耻的游戏,以无辜者的生命为赌注,以特殊的社会背景为依靠,由两个少年一手制造和导演的无耻的游戏。

我为何会这么说,这就是我想说的关于案件发生的背景。

1997年,韩美关系处于一个微妙的阶段,黎泰院地区属于美军管辖地区,美军驻扎的地方,拥有美军和美军家属的身份的人,有着极为优越的社会地位。

皮尔森正是如此,父亲是墨西哥人身份是美国驻韩军人。

而A是正宗的ABK,家庭地位超然,拥有可观的财力和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最后他的无罪释放也得益于此。

韩国的宪法在当时是受美国宪法影响的,这种影响相当的大,本着宁可放过十个可能有罪的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再加上司法界的腐败执法者的堕落,类似于黎泰院的许多案件,结局都是不了了之,受害者的阴灵无法得到安息,杀人者钻过法律的空子逍遥法外。

这些,也是洪导演想要述说的内容吧。

说完背景,接着说本片中的BUG,我一直纠结于没有找到中文翻译完全准确的版本,这个翻译带着太多的个人情感去解析这样的一部好电影,让我们看的云里雾里,凭着感觉去猜测剧情,我很想对他竖起中指,奉劝他,请你尊重你的职业,也尊重导演和演员,更要尊重我们这些无辜的观众。

BUG之一,翻译的韩文和英文翻译,很多地方是对不上的,尤其是在最后部分,朴检察官并没有对皮尔森忽然脱口而出的韩语说出“你不要得意忘形”这样的警告,而是说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韩语,不同的两种翻译,让观众理解出的意思完全相反,前一句,似乎是在指引着我们向着皮尔森就是罪犯这个方向提出质疑,而后一句,只是因为检察官在调查和庭审过程中对皮尔森的怀疑而引发的疑问,一个完全不会韩语的人,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就学会了流利的韩语呢,这中间有着很大的差别,所以我称之为BUG。

BUG之二,或许是为了让影片拍摄更为流畅,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多处检察官用韩语皮尔森和几个证人说的是英语,他们之间完全不存在沟通的障碍,虽然我能理解,但我不能接受,这个似乎有些自欺欺人了,一开始不就交待了,一个听不太懂英文,一个完全不懂韩文吗?

不过,我可以谅解,至少我因为这样鸡同鸭讲的对话,搞清楚了他们在说什么。

接下来,我想说,我看完影片后脑袋里产生的几个疑点。

第一,皮尔森过分的冷静。

据我所知,凶杀案件中,旁观者往往带着极大的恐惧感,在过程中他的脑子应该是空白的,精神是错乱的,根本无法记清楚周围的环境和罪犯行凶的过程,可是在他的表述中,他说当时他是非常害怕的,因为A凶残的刀子先是戳破了死者的颈动脉三刀,左肩四刀,心脏两刀,死者倒向始终因为害怕而站立在墙角的他,而死者脖子上喷射的血液身上冒出的血液染红了他的衣服和身体。

这样的话,站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完全可以推翻,因为,那样的环境里,旁观者因为恐惧根本无法看清楚死者被捅了几刀,捅在什么部位。

如他所说他很害怕,那么他又是怎么看清楚又记得这么详细的呢?

而作为行凶者,因为杀人一瞬间血液喷射带来的感官体验会让精神出于亢奋状态,第一次行凶的人,第一感觉是兴奋,随即应该是害怕,所以大多数人也无法记清楚究竟向死者的身体扎了多少次,而少部分人,因为拥有了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天生的阴狠,所以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是分化的,一边是快感一边是冷静,他们是可怕的人群,从古至今,那些双手染满鲜血背负着数条人命的凶手,都是属于这类人物。

所以,我是否可以理解为,皮尔森正是这样的人。

或者,还有一种理解,他们都是这样的人,因为这是一个游戏,所以他们都参与了,你几刀,我几刀,什么部位,在事后互相探讨,并且做出一系列被逮捕后要对检察官的盘问做出的描述预演呢?

第二,皮尔森的表情。

在接受调查阶段,检察官故意在电话里重申,找到A.J了,他双眉一挑,眼中有一瞬间的变化随即恢复正常,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有一点害怕又感觉到刺激,游戏终于好玩了,所以有那么点得意呢?

因为我看不到他的慌张。

在庭审阶段,两个互不买账的检察官和律师,因为死者小便应该以什么样的姿势而争论不休互相指责引起法官不满的时候,那个笑声也是来自于他。

他笑了,说明什么?

对法律的嘲笑,对检察官和律师之间因为辩护而做出的可笑的动作嘲笑,还是因为他根本就能听懂韩语,因为法庭上,除了他和证人,说的都是韩语,他听懂了,才会发笑,才会对之嗤之以鼻。

刑满释放的时候,他走出办公室脸上那抹得意诡异阴狠的笑容,代表什么呢?

对一直为他辩解又怀疑他却无能为力的检察官的嘲笑,还是对终于赢得了游戏的最终胜利的洋洋得意呢?

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对这个他生存着又看不起的社会的嘲讽吧。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我们的大硕,皮尔森这个角色,他诠释的相当到位,一个演员要以别国语言来演绎一部电影,并且要揣摩住角色的内心世界用语言和眼神精确的表达,这中间还会加入他对这个角色的个人的看法,把握住导演想要表达的含义,这是一件艰难的事情,那时候的大硕只有二十一周岁,却把这个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我只能说,佩服。

一个演员,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得到认同以证明存在感,是需要通过很多不同的角色来获得认可的。

皮尔森,这样的角色是一个挑战,他做到了至少九十五分的程度,已经很强力了。

他再一次证明,他不是依靠美貌混饭吃的花瓶,不是移动雕像,他首先是一名演员。

不得不说的有两个情节,当A.J想检察官说明事情发生的始末的时候,大硕所表现出的一个磕了药神经兮兮眼神阴阳怪气又阴狠毒辣的少年杀手,是那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看着他的眼睛,我的后背是凉的。

而当他指认A.J是凶手时,他的眼神那么的无辜,他看到的情况是那样的恐怖所以他怕的要死,这些情景让我觉得他很可怜,有种想要为他开脱的欲望。

这是我们大硕做的十分漂亮的地方,他是天生的演员,一双眼睛就能带出一场戏,不说话也能表达出心里的意思,这叫做高手。

第三,案件重演现场。

我承认,我看的有点晕。

当警官模拟A.J在立盆前洗手的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可以从他身后走过去袭击死者的。

那么这就证明了A.J在说谎,他是凶手。

但是,当皮尔森站在立盆边,A.J却可以顺利的通过,再次证明了A.J行凶的可能性。

可是皮尔森说错了死者倒向他的位置,并且在警官模拟凶手前几刀的手法时,他提出了质疑,并且演示了反握法由下向上刺入脖颈的方式,他对着模拟物刺杀的时候似乎找到了当时的感觉,那种杀人的快感,他的踹息声,他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心。

再冷静的人,都会有露出马脚的时候,不是吗?

可是检察官只是说,你记错的位置,然后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他已经意识到了他的错误了。

第四,证人的证词。

其中有一个,已经指认了最后拿刀的人是A.J,那句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是出自谁的口中,可是法庭并没有将之视为有力的证据以证明A.J便是杀人凶手,所以间接导致了最后A.J的无罪释放。

因为什么呢?

因为A.J有个好爸爸,他爸就是李刚,所以对他不利的证据也会轻飘飘的消失的。

另有一个证人,在警局的时候已经证实了A.J是最后拿刀的人,在法庭上却翻供了,走出法庭之后,律师对他说,你做了对朋友最正确是选择,A.J爸爸脸上那丝令人了然的笑容代表了什么呢?

钱能通神!

因为皮尔森美军家属的身份,他被无罪释放了。

因为A.J家庭背景的原因,他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么谁是该死的呢?

是那个戴着眼镜品学兼优孝顺父母只是因为喝多了啤酒想小个便就丧命的大学生呢,还是那个一心想要找到真凶不断的与强势搏斗最后孩子转学自己被调离的检察官呢?

我不得不说大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个理由就是扯淡,就是推诿,就是借口,是不值钱的狗屁,随意的践踏他人的生命,无端杀人无罪释放,这是悲哀,这是人性的丑陋,这是我们这个世界里模糊的生存法则所引起的悲剧,无辜的人死于非命,家人痛哭流涕却连为他伸冤的办法都没有,两个凶手全都逍遥法外了,让他们情何以堪呐。

我再来说说检察官和律师。

检察官无疑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对于腐败的司法机构敢于站出来挑战,他敢对上司说我要继续查下去,他是明白的,后果是什么。

当他躺在地板上烦躁不安的时候,孩子的笑声传来,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捍卫法律捍卫职业道德捍卫做人的根本,强权,腐败,金钱,名利,这些都无法动摇他。

可是他还是失败了,为什么失败?

因为他经验不足,这是理由之一,侦查过程中没有帮手,阻力重重,仅仅凭着法医的几句话就判断A.J是凶手,已经使他偏离的轨道,而孩子的水枪又让他确定了皮尔森的无辜,将他直接推上了错误的道路。

案件重演现场他看着皮尔森的表演若有所悟的时候,他开始思考是不是错了,可是他没有去推翻,为什么?

无法面对一个检察官在法庭上推翻自己的定论而遭来质疑和耻笑,无法接受对手律师嘲笑的眼光和来自于其他人的异样的眼神,无法面对自己的心,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正确面对自己的心,尽管心已经告诉你,你错了。

所以,他协助皮尔森获得无罪释放,他又留下了因为经验不足而遗留的漏洞,因为摇摆不定中没有补充证据又一次协助A.J无罪释放。

这是他的悲哀,因为结局是他被调离了,孩子转学了,这当然是来自于上层的压力,但是幕后黑手是谁呢?

是谁呢?

最最令他无法面对的,还是他的心,他回到了汉堡店,看着已被封闭的厕所门,仿佛看见了里面那个浑身浴血死不瞑目的青年,对他露出的无奈的笑容。

他会带着这样的自责过一辈子,因为他知道他是弱小的,在与社会抗衡的时候他没有输,在与自己作战的时候他输得一败涂地。

律师,我一直在想,律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

很多人说,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准确性的人,也有人说,律师是帮助罪犯钻法律空子的人。

在我看来,他们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

影片中的律师,从一开始就是带着怀疑的心态去接这个案子的,在刑事案件上,没有一个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因为他们的对手是检察院和法院,所以他们能做的是减轻罪责的辩护,他们往往会奉劝嫌疑人认罪,得到一个知错就改态度端正的好印象。

可是片中,律师却言之灼灼的肯定A.J是没有罪的,我分析下来,第一,如果他赢了这场官司,他声名大造,他会钱包满满,名利双收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他是怀疑的,可是他需要一场胜利,这不仅是因为金钱,更是因为赢对手的那份自豪和快感。

在A.J去律师事务所给他送礼物的时候,A.J和女友的一席话,让他立在原地,表情复杂的看着消失在电梯里的胖子,他在想什么,他会想,至少胖子是同案犯,至少是协同犯案,不应该得到无罪释放。

可是他得到了所想要的一切,事务所变大了,有名有利了。

无辜枉死者,或许对他有几秒钟的歉意,也仅仅是几秒钟而已。

说到这里了,我的心是不平静的,这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现实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辜的人枉死,却无处伸冤。

有很多凶残的罪犯逍遥法外,吃香的喝辣的继续视他人的生命如尘土。

是因为什么呢?

人是善良的还是丑陋的,我无法说清楚。

人性是什么,我没法说清楚。

或许你会说,这个世界没有正义了吗?

我想说,不是这样的。

正义永远都在,你愿意捍卫的时候你是勇士,你不愿意捍卫的时候正义就是垃圾。

洪导演拍摄电影的目的不正是在此吗?

我们不是没有正义,而是正义在做俯卧撑。

法律是不公正的吗?

不是的,只有不公正的执法者没有不公正的法律。

但愿,这世界上不再有皮尔森和A.J了,可是这是个奢望不是吗?

暴力案件年年升高,犯案率却年年降低,破案率百分之一百,哈哈,我只能傻笑,我们永远无法阻止那些莫名其妙存在的人事物。

死去的人,最可怜。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叹,是啊,真的是最可怜的人,死的那么惨,却还要成为有两个嫌疑人却没有罪犯这样搞笑的案件中的受害者。

哭泣的母亲,那双凹陷的眼睛在我的心里,久久的存在。

昨晚发生凶杀,今天就打扫干净继续营业的汉堡店,你能说他们错了吗?

没有多久,就遗忘了案件,继续在汉堡店吃喝欢笑的人们,错了吗?

惊悚片,说的是暴力美学,血腥的场面能引起感官的刺激,可是这部片子看完后,我一点都不惊悚,我完全冷静,还有那么点悲伤,那么点无奈,那么点愤怒。

最后一个镜头,是本片最具张力的一个镜头,也是导演最想将内心的看法表达出来却无法做的彻彻底底的写照,封闭的墙内留下了永远死不瞑目的阴魂,他的笑容是对不公的控诉,是对现实的无奈,是对自己不幸走错厕所的嘲笑,是对家人抱歉的傻笑。

我想说,感谢洪导演,感谢每一个演员,感谢大硕,又一次让我在失落的谷底疯狂的呐喊,让我的心找到了力量。

我不能做什么,至少可以用我的文字控诉,以表达我内心的种种,让更多人明白,电影存在的价值。

 10 ) 反“囚徒困境”的真实案例?--附答案一枚

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

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

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

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

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

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

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

而后面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梨泰院杀人事件》短评

囚徒困境里不是这么说的- -

5分钟前
  • Katrina
  • 推荐

张根锡也救不了这个片。。。

9分钟前
  • 太上忘情
  • 较差

一个不错的选题,可是编剧和导演没有很好的完成任务,不过最后的结局不错。两个律师都在怀疑自己为之辩护之人,显出了职业外衣下人性的一面!

13分钟前
  • solitude
  • 还行

呼吁公平正义的主题和真实事件本身结果的话题性是很吸引人的,不过这丝毫无法阻止《梨泰院杀人事件》凭借松散的叙事成为一部无聊的电影。

14分钟前
  • 第六生
  • 较差

准备烧个脑

18分钟前
  • Strelizeia
  • 还行

那孩子死的好冤啊!请问帮他们脱罪的那个律师最后收到的礼物是什么?

19分钟前
  • 沉默dǐ哈壵奇
  • 还行

对杀人回忆的模仿套路,失败的尝试;

20分钟前
  • mandyzyx
  • 较差

凶手到底是谁?

25分钟前
  • 庄晓渊
  • 还行

事实的真相谁又知道呢?

27分钟前
  • sweet_sue
  • 较差

不喜欢看这种没有结局的片子

29分钟前
  • 我是海盗你信吗
  • 较差

我不知道影片为什么评价不高,我是在一个晚上看的。结局很纠结,节奏也很紧密,感觉比张根锡其他片子更有内涵

31分钟前
  • 须臾
  • 力荐

十几岁的小P孩就这么牛x?

35分钟前
  • CuRry_常喜舍;
  • 还行

故事情节安排差劲,模仿一级恐惧的痕迹比比皆是。张根锡是演技派,但是在此片中发挥的空间太小了,反而觉得是个花瓶,给他更多戏份相信他可以媲美一级恐惧中的Edward Norton。只能怪编剧太差

37分钟前
  • 萧筱轩
  • 还行

张根硕长着一副变态的脸

39分钟前
  • 香蕉豆丁
  • 较差

电影讲述事件的意义远大于电影艺术价值,虽然15年判p为杀人凶手,但并不觉得这个结果让人信服,aj的审判结果实在太令人气愤

41分钟前
  • YUKI ◡̈
  • 推荐

WTF

43分钟前
  • 史呆飞
  • 较差

十在不怎么样。。。。

48分钟前
  • forst
  • 还行

本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我喜欢这样的题材 我觉得是合谋

49分钟前
  • dear u
  • 力荐

不知所谓!

50分钟前
  • 毛豆咔咔
  • 很差

郁闷。。我想知道真相!

55分钟前
  • 不想说话
  • 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