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题外话,耿乐把一个拧巴的摇滚青年诠释的很好。
回归正题,这片子放到今天已经20年了,那个年代的摇滚精神不是今天能理解的。
80后伪文艺青年一个,也从高中开始听枪花、绿日、林肯、唐朝、痛仰,还翻墙翘课去听痛痒的现场。
摇滚真的好听,可是有件事我从那时候就不明白,为啥摇滚一定要低俗呢。
穿皮衣留长发大花臂,帅气,但是你为啥要张嘴闭嘴脏话连篇,一言不合碎瓶子打群架?
搞艺术就要没礼貌没教养吗,摇滚真的不背这个锅。
摇滚应该是因为热爱而生,歌颂生命的顽强不屈,至死方休的精神。
太多人打着音乐的幌子玩儿女人,飞叶子,砸场子。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行为相当有吸引力,当年一大票未成年人被这种生活方式迷得七荤八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青春是张扬的,理想是不羁的,但是不能低俗丑恶。
很多乐队写的音乐真是好听到死,但是你让我拿他当偶像,回见了您内。
耿乐演的平路让我想起了春树在《北京娃娃》所写的有关北京摇滚艺人的生活。
真的就是这样,就象我几年前读到的文字给了我一个抽象的轮廓,今天则让其具象化、色彩话和丰润化。
从一开始,成长就注定了某种不平凡的生命。
“玩摇滚总比做强盗好罢”或者起先只是一个简单的想法,后来却渐渐与自我的生命融为一体。
平路反叛、焦躁、自我,这几乎构成了一个地下摇滚歌手的典型;同时,他理想、无畏、不屑于现实。
可是这一切,最终却一点点地被摧毁,统统化作对生活的绝望。
当他说:“我非常喜欢狗,因为人饿了会逃跑,而狗永远不会”时,我相信他对于人性的绝望;当他说:“我每次出远门都把狗寄养在朋友家里,他们都是与我一样的玩摇滚的穷鬼,而回来后朋友总是告诉我狗跑了,哭得比我还伤心。
其实我知道狗一定是被他们吃了”时,我相信他对于生活的绝望。
现实将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开始变得暴戾和反复无常。
这就是春树文字的再现——我相信它的绝对真实。
然,当平路被满载着玉米的卡车撞倒在地后,他惨白着脸与唇,艰难地爬起来,走到卡车司机面前,右手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拿出他们乐队的样带递过去,平静地说:“最精彩的部分在……你一定要听下去……”我终于受不了,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绝望与希望。
此时,我开始明白安妮所说的:常常绝望却不轻易失望。
原来,绝望越深,心中对美的憧憬与希冀所抱的希望就越大啊。
这样的人,注定要死在自己思想的手里: 敌不过死亡,战胜命运。
舒淇所饰演的平路的女友,也是个够“摇滚”的妞!
她是一个大棚里的艳舞舞蹈队的领舞。
十几岁就独自出来闯的女孩。
她在自述里说:“我知道自杀有很多种方法,但嫁给一个摇滚歌手无疑是最痛快的一种——死得既痛又快”她与平路的爱情就象是一种互为救命稻草的依赖,一样的绝望让他们或者成为了彼此的救赎,或者因为遇到彼此而开始懂得自我救赎。
她说:我们注定就是要这样在一起的,无论小路多暴躁,无论我们吵架吵得多凶,心里却始终认定了对方——你可以不认同这是一种爱情,只是对于绝望的人而言,有爱就会拼命地抓住。
平路死后,舒淇对吴彦祖说:“小路就是这样,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不会说出来,从来就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她无意间发现墨西哥跳豆的秘密后,她也开始学会不说出来,放在心里了。
平路予她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这种感情将占据整个生命。
吴彦祖的角色也一样的无奈。
只是很喜欢他在平路问“香港摇滚的特色是什么”时的回答:香港?
……香港根本没有摇滚 是啊,摇滚,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才能摸索到精义所在。
“红的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在里面听话。
你这样的脾气是不可能在这个圈子里混的。
”这是平路去唱片公司时听到的话,就是这句话让他忽然间失去了坚持和勇气——原来自己苦苦撑着的东西在别人眼中如此不值一提——那么,意义何在呢?
平路的死也许暗示着张炬的逝世 乐与路的纠缠 还不知走向何处
我今天刚看了那个出名的烂片儿--北京乐与路.一切当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没有一个真正伟大的或是至少有思想的摇滚歌手会象平路那样脆弱和单纯--到一切都好象在作假. 他看着印有雷蜂头像的第三期我爱摇滚乐,却一边儿说:我被音乐玩儿了. 音乐没有玩他,甚至生活都没有玩儿他,摇滚没有,他自己自玩儿了.如此任性的人,自我中心自以为事,仇视他所看到的那一切丑恶,在爸爸面前觉得很丢脸于是下去了.有血有肉却没有概念没有信仰没有归宿.再好的看客 也只是看客. 平路他不知道自己要玩儿什么,他没有说服自己--我的摇滚乐为何优越.他有着一个好的吉他手好的贝司手好的鼓手,当他要唱的时候他唱自己的嘲笑和思考.这样的人却不懂得自己鄙视的人的模样.唱片公司的高层不会耐心到等你放了很多录音质量奇差的歌儿之后那一首--最好的.你在走穴中和艳舞女郎摆在一起,你寻找那一声赞同,市场的,人民的,你的哥们儿想着遥不可及的美国妞儿,梦想激情,更确切地说是摇滚本身支撑着你走下去,怎么样,这就是我所热爱的生活状态,他和其他的生活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差别,关键是我和我的梦想和激情极大可能的贴在一起.我愿意这么耗儿,一直到我不能耗为止. 我前一阵儿忽然犯傻不愿意念大学了,就差点儿直奔北京.我妈说你个傻比别做傻事儿,你搞地下音乐你犯法你干坏事儿我怎么能够放心呢.我是一个脸洗的干干净净地混迹于人群之中却被认出来并被冠以傻比做作爱炫耀的真朋克.我乐得被认为是人们严重的我,我没有被伤害到吃不了下顿的饭,我甚至连有没有饭吃都不在乎,那广大的中国现实里令我害怕和不满的是一些东西. 在火车上坐上22个小时无烟区的脏地板,和全是口臭的大爷和大娘们一起,不舒服,憋着尿一直憋到肚子涨的牛仔裤紧的肚皮都是印。
或者在大街上电话亭里躲着被小流氓拽到角落里轮奸了,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全是落寞和迷茫。
或者是躲在家里光做梦了24小时不出门儿。
这世界上勇敢坚强有用的人民太多了。
个人经验还能煽情是因为人们还抱有梦想和不顾一切。
龌龊的忘记了,美好的留下来。
但我知道我如果英文不是那么流利我没有看过那么多电影,我不知道这回事儿那回事儿我就不可能有机会和一群外国友人在好的演出场地偶尔演上几场并发现自己是个苗子。
如果我能够放下手头的一切去一个人干那么我很可能可以一直演出一直摇滚了。
生活充满妥协,但妥协不是折衷,不是丢脸,而是最优方案。
我可以继续在这儿混上两年,多看电影多听音乐,多看书,多认识和我一样还没有做成音乐的人多让我的吉他忍受我傻乎乎的扫弦。
两年之后我丢了这样的青春,却总比自己虐待自己出去做一些我不擅长的生存,花更多时间担心 第二天早上的天津煎饼,并被平庸和打击淹没好的多。
偶尔,我会突然之间发疯,逃上几个星期的学,然后睡死在自己的窝里。
现实不容许你和他对着干。
但现实是你的爸爸妈妈,你换个角度换种态度,他会给你送来你掏到的ben kweller,会送来刚买的摇滚杂志和图书馆免费的哲学书,还有一周一次的观演自由。
很多人都为理想和金钱贡献了很多好东西,一个好的青年不应该找不到为什么,或者把理想和金钱变成绝对的死对头,然后让自己压死在车轮或者叶子或者姑娘的大逼之下。
是人,就是偶尔发呆,偶尔犯傻,偶尔激动,偶尔无聊,偶尔深沉,偶尔进取,偶尔自我保全,当你觉得自我保全很令你羞耻,到菜市场卖大口碟令你不好意思你觉得绝对不能干的时候,那么你不是牛比。
你和自己硬耗耗不久。
一死也就白了,那果儿的伤心其实你是不在乎的。
切,我只在乎音乐,其他我都不在乎,这才叫纯洁。
但这种纯洁是特定条件的产物,你努力往这个纯洁上靠,很多时候被生活发现你的虚伪,倘若能一笑了之,那你的音乐就有生存的希望。
平路其实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嘛的人,因此借着一个惨情故事的壳儿成了电影男主角。
直到自己要干嘛的人,被问到平路这事儿的时候会很愤怒地骂他太假。
但人们还是纪念张炬,因为他是哥们,知道他的人感慨,不知道的人拿他的专辑卖钱。
你的专辑不能卖钱,那纪念的人有多少颗心都没用。
于是,保持一颗红艳艳的心。
就是在这部傻片的催化下哭哭鼻子,继续因为可以用电脑的音箱听babyshambles而高兴。
因为假如我去别人家里当了保姆,那我真没什么时间听歌了。
这只是一部电影,不是摇滚纪录片。
我们没必要对他描绘的东西真实与否,是不是烂俗计较太多。
看这片的时候我刚接触摇滚。
至少对于菜鸟的我,他还是给我带来不少冲击。
有人说他就是架在摇滚上的三角恋故事,我不在意,或许导演他的确只是想用摇滚的形式来演绎一段感情,这又有什么不妥?
我通常不会带着某种既定的情感去看电影,因为那样看完之后,你可能得到了满足,也可能失望很久。
我喜欢带着空白去看,看到什么就是什么,想到什么就是什么。
每个导演都带着自己的想法去拍,但并不一定都有那个能拍出自己想法的功力来。
你如果带着同样的想法去看,岂不真的失望之极?
我看乐与路的时候就是简单的看,看到了很多跟我接触的不一样的东西,我觉得值了,那就值了。
千禧年 迷途青年:大棚歌舞团,北京地下摇滚,回大陆的港人,在世纪初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年轻人聚在一起,上演了一出梦想和爱情的好戏,“自杀的方式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
一个满怀梦想但幼稚冲动的摇滚青年,一个死心塌地爱他的女孩,还有一个默默守护羞于表达的男孩,电影讲的是他们的关系,戏剧核是普通的,但形式化的东西太多,倒也能营造出世纪初年轻人那种迷惘的心境吧。
电影与摇滚如何兼容的终极问题:讲述摇滚青年的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也曾让我痴迷,没有深入了解过滚圈,但从一些旧友的描述中知道北京地下摇滚是艰难的。
这部电影引起的风波也有所耳闻,归根到底是摇滚乐和电影这两种艺术形态能在何种程度上兼容的问题。
就像历史剧能在多大程度上还原历史,电影的语言是虚构的,是服务于戏剧与影像真实的,也无法完全言说现实世界的真实,或许应该将二者置于各自的领域空间中讨论。
怀旧的意义是追寻自由:无论如何,片子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自由气息,片里片外都充满了自由大胆叛逆的氛围,看完简直想去奔跑,去骑车,去唱歌……回到现实,却是终日面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想自由,玉米和艺术都是。
国内的摇滚电影,基本上都不会深入描绘摇滚乐手的内心世界。
他们只是把摇滚乐手当作个角色,然后生发故事。
摇滚乐手都是地痞一样的混混,在电影里都绝情和歇斯底里。
《北京乐与路》也是这样,耿乐费尽心思饰演的摇滚乐队主唱,脱不开“浑浑噩噩的幼稚理想主义青年”的固定标签。
他唱着子曰乐队的歌儿,却没有那几位爷的气定神闲。
演出在歌舞厅也就算了,大棚里唱也能当作实在没招儿了,但舒淇的一口台湾腔如何能成功演绎北京摇滚歌手的情儿呢?
看“秋天的虫子”在台上露脸,真是觉得电影是个太诱惑人的东西。
摩托车、灌酒、乱搞、没钱、自以为是、凑合活着,就是电影为我们呈现的北京摇滚圈子。
这满满的负能量把摇滚和土气结合到了一起。
连吴彦祖都连带着真像个香港农民了。
耿乐最后出车祸,一下子就彻底把电影打入剧情乏力的大闷锅里了。
对着镜头说话的梗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乍一看以为自己在看电视台专题片。
整部电影所有人都成为了最丑的那一个,包括舒淇。
她穿着短裤渔网袜站在台上蠢蠢的样子,令人不禁知道了为何耿乐总会偷腥。
您至少弄个鼻环啊!
就肩膀上纹个情侣纹身,这才不是摇滚青年呢讨厌。
2015年7月28日
当猎奇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心态时,就休想看到事物的本来样子。
这部影片压根就是一部猎奇之作,骄矜的香港女导演把大陆和大陆摇滚都彻底猎奇了一番,数数钱拍拍屁股走人了。
剧情就是为猎奇这个目的而设置的:事业无成闯下大祸的香港阔少爷来大陆避难,顺便找点音乐灵感,寻求一点艳遇,这种设定的姿态就像一个故意摆歪了的摄像头,永远不可能,或者压根就不想看到被摄事物的真实面貌,于是我们看到了镜头中光怪陆离的场景:跳大棚脱衣舞的女孩居然和摇滚乐手搞在了一起!
别告诉我你没常识,不知道大棚为何物,那请自己去看吴文光的记录片《江湖》,里面会明白无误地告诉你大棚里确实有脱衣舞表演,这节目确实叫“开放”,但表演者大多是稚嫩腼腆的农村姑娘,她们为了生活不得不随大棚四处奔波,看他们表演的也是同为“阶级兄弟”的农村老百姓,城郊农民工,这是一个和城市无缘的群体。
摇滚乐可是城市青年的专利,西方作派,听不懂,不对农村老百姓的胃口。
舒琪在影片中哪像个为生活奔波的农村女,打扮时髦,性格张扬,活脱一个城市骨肉皮(为了和摇滚乐手睡觉,蹭点白饭和毒品,整天和摇滚乐队混在一起的女人)。
把这两样八杠子打不着边的东西生拉活扯搞在一起,真是不伦不类。
剧情在这里已经是一条裤裆早被戳通的牛仔裤,只能硬是露了屁股也要穿出来,丢脸也要装酷!
吴彦祖饰演的香港阔少除了整天色眯眯盯着舒琪,再也没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没有融入这群人也根本不想融入这群人,更不是为了所谓的音乐梦想,影片呈现的他只有一个猥琐不可告人的目的-乘机撬别人墙角;耿乐饰演的“望月”乐队主唱“平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只会打人,发脾气吵架,酗酒,滥交,装酷,随意中止表演,这些西方摇滚乐手脸谱化的性格居然被导演拿来强贴在一个中国年轻人脸上,结果脸不像脸;那些无聊根本说不通的桥段(为了让耿乐更酷而莫名其妙跑出来的摩托车,签约不成抱着大棚姑娘胡搞一通的“床戏”,舒琪在村边洗头的美人甩头图,模仿《成名在即》弄个大巴士搞巡演)拼凑在一起,就像平路最后在高速路狂奔时跨下的那俩破摩托,裹挟着灰尘、唾沫、眼泪、自卑和矫情,最后撞在一辆装满玉米的卡车上支离破碎。
好吧,让我们把思绪定格在平路死前最后一个镜头:平路从地上若无其事地爬起,掏出一盒磁带递给面前被撞之后一脸惊诧的玉米卡车车司机,来了句“听听吧,下面一首最精彩”!
(死皮赖脸硬塞东西给人家,死前还不忘记做广告)在歌声中,平路靠着车厢,仿佛咱在享受自己的音乐,镜头不断切换后我们看到他倒地死了!
就死了?
不少观众一定抱有和我一样的疑问:不是刚才还好好的嘛,还推荐好歌给司机听嘛,怎么就死了?
简直莫名其妙!
看到这里,我唯有哭笑不得,以后打死我也不相信香港这些糟粕导演能鼓捣出什么好东西来!
幸亏大家看的都是盗版,要不那白花花的银子和勉强挤出来的几滴眼泪也算是暴殄天物了。
影片不但浪费了你我的宝贵时间,还糟蹋我心爱的摇滚乐,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先看看这些罪状吧:舒琪饰演的大棚女杨颖说:“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嫁给搞摇滚的是其中之一”。
乐队的其他成员说:“活着就是等死,摇滚是最快乐的等死方式”当戴眼镜的那只呆鸟对着镜头无耻地说:“我搞摇滚的目的就是要戏果儿(果儿就是骨肉皮的北京说法,戏就是泡,玩弄),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能收到美国邮寄过来的一个冰冻洋妞!
”之时,我已经无言了。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导演张婉亭女士眼中的摇滚乐就是泡妞、打架、自杀、装酷这几个无聊的词,因为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大陆摇滚和产生大陆摇滚的草根精神,她只是一个接受西方教育,被西方摇滚浪漫情结毒害的香港雅皮士,她拍影片的目的只是为了圆她年轻时未遂的摇滚梦,她需要一片比香港更广阔更廉价的背景来圆她这个自私的梦,于是选中了北京东北郊这个外地摇滚进驻北京的中转战——树村、霍营、东北旺,因为摇滚集中在这里,因为这里廉价,因为这里依然没有自己的话语权,所以这里可以被任何猎奇的人随意扭曲,张婉亭女士甚至不愿意走进摇滚乐手的房间看一眼,如此矜持娇贵的导演能拍出如实反应摇滚的片子么?
颜峻真敏锐,他及时注意到这点,于是一份还算为时为晚的《树村声明》出台了,声明表达了摇滚乐队们不愿意跟随张婉亭女士歪曲自己,给摇滚继续抹黑的主张,摇滚乐队纷纷退出影片拍摄,婉亭女士莫名惊诧了,这只能怪她自己,谁让她走马观花外地人拍外行呢,摇滚乐远不是她想的那样,何况她的导演水平也实在不够格。
导演视角下的人文关怀:摇滚青年与商业大潮的碰撞。
理想触礁现实,至高无上的追求遭遇外界的嘲笑与轻视。
我从来不认同这类为书写自我为无上追求的个人,但又承认他们有许多可爱之处:为了把女友保出监狱而去当狐狸,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而选择撒谎报平安。
但唾弃触礁现实后拿女人当泄愤的容器,人性复杂,不好作出单一评价。
导演最终诗意处理了摇滚青年的死亡,将之视为对个人理想的赞歌与因理想而向死的悲悯关怀。
除了摇滚青年,还有那对从香港来到北京的父子,写不出新歌的青年歌手,被粗俗商业文化摧残折磨的父亲,他们没有像摇滚青年那样碰壁之后便破口大骂、发泄情绪、骑着摩托超速狂奔、甚至癫狂似地奔向死亡。
尽管没多言一句苦楚,但凝重的面部与静止的镜头视角已经交代了他们同样是负重生活着。
不论有钱还是没钱,不论哪个时代或地区,抽象出一个大而悲伤的主题:“你是怎么生活着?
”“凑合。
”生有生的热烈死有死的怀念。
电影在怀旧着流逝的岁月以及时光中每个渐行渐远、天各一边的人。
美丽善良的舒淇,她似乎总在银幕上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出身低微,无权无势,却如同野草般肆意生长着,自由美丽,救赎着身边每一个与她一同受难的人。
她的生命不是暴烈绽放、稍纵即逝的,而是坚韧明媚、如溪水细流般长久。
这样的银幕形象很大程度上和她本人的成长经历交叠着,毫无意外、不出差错地沉淀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巨星舒淇。
“洗洗睡,明天再说吧”
《北京乐与路》已经被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
有人骂,有人赞。
不管怎样,它都是我要永远保留的作品,是永远不会被删除的纪念。
英文名Beijing Rocks似乎能更清晰的表现这个主题。
其实它应该翻译成《北京乐与怒》,在香港“乐与怒”其实就是摇滚的意思。
改名是为了通过大陆上映的检查,很无奈的改名。
发现它是因为之前迷恋Daniel才无意中看到的作品。
这是一部小制作,选景在北京。
且不说他拍的北京是不是最真实的,但是那种北京的味道还是浓重的。
故事也不算新颖,但是一直认为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的电影并不是靠多么离奇的故事,而是一些细节,一些感情和一些共鸣。
演员选的也很成功,舒淇,吴彦祖,耿乐。
其中俞飞鸿的出现又给电影增加了更浓重的北京气息。
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它的主题曲里面,《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个电影。
看过很多影评,我猜骂它的大多是摇滚迷。
那它反映的到底是什么?
摇滚?
亲情?
爱情?
梦想?
现实?
如果单以摇滚的角度来看它,那的确没什么新奇,它反映的摇滚只是人尽皆知的肤浅层面。
偏执的追求,失望的打击,嘲讽,不被认可的梦想。
就像平路父亲所说的,搞音乐总比要饭强吧。
这也就是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毕竟这是中国。
回到电影中,存在于平路,杨颖和Mike之前的三角恋情才是主线。
所以不妨把它当作一部描写爱情的文艺片,这样会更好。
至于大导演张婉婷为什么要选择摇滚和北京来作为这段三角恋的背景就不得而知了。
大导毕竟是大导演,她还是用尽了办法让这部电影更加摇滚。
主要办法就是请到了内地一些还算不错的音乐人来为电影撑场面。
的确,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汪峰最后一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也的确升华了电影。
我想如果没有这首歌,我可能不会对这部电影有这样的热爱。
杨颖和平路说:“我们注定是在一块的。
”她说,有一种自杀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玩摇滚的。
她对生活是绝望的,所以她选择平路,选择这种慢性自杀。
而Mike的出现给了她另一条路,但这条路不过是存在于他们各自生活中的迷幻场景。
她踏上去了,但终究要回来。
即使平路死了,她依然不能回头。
因为她真正爱的还是平路。
电影中最煽情的场景就是在故宫外筒子河边的那一幕,放下平路,Mike和杨颖终于能够牵着手走过那片金黄的枫叶路。
故事完结在平路的死亡。
他们要各归各位。
Mike与杨颖也终究是一场梦,他们各自明白。
所以Mike写了那首歌,在他离开北京,回到香港,在以后的某一天他还会想起。
虽然短暂,但是够铭记一辈子。
也许有些人就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是不是有过就算是珍贵并且是幸运?
也许小颖心里爱的总是平路,但是她还是会永远记得Mike留给她的所有。
是不是就只能这样?
谢谢她留给的回忆吧,是讽刺还是无奈?
在Mike独自凝神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她的脸,突然想起她当天的叮咛,突然想起那时的北京,他们一起走过的北京皇城墙外的那条路。
他不舍不弃,不忘,也忘不掉。
所以才会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才会在明明灭灭的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再见她的脸。
吴彦祖的演精准而到位,那种眼神,很复杂,有伤感,有无奈,很丰富很丰富。
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歌更能表现电影的精髓,它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旋律,而是华灯初上的北京,一群摇滚人不可触及的梦想,Mike珍贵的记忆。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为什么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摇滚。
因为,它给我们提供了最热诚的渴望;以及在一种对自我失望的无奈里,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
电影以子曰的歌来开场,紧跟着是酒吧一场混战,最后平路一伙翻墙骑着自行车开溜了。
当时我就乐了,心想,就拿它当搞笑片来看吧。
地道的京骂,加一群纯真的摇滚人,用“北京的乐与路”这样一个严肃而宏观名字,并不合适。
他们蜗在闷热的小房间里排练,“笨头笨脑,傻乎乎的,胆子很小”的李逵瞧着他们,一脸的莫名。
迫于生活,他们拉大棚走穴,一村民抱着小猪崽冲过去找老板:你们又是摇又是滚的,弄得我的猪三天不吃食又不睡觉,猪都快死了!
乐迈克到路摊寻CD,店大爷指着招牌吹: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没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红,人民当家作主。
乐翻了 平路,留着一头“艺术家”的长发却从不说自己是艺术家的摇滚青年。
喜欢狗,“狗和人不一样,人会因为穷、饿肚子就跑了,狗永远不会。
” 狗也让他深刻认识到“贫穷真的是让人心难测”。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他的行迹与他的宣言相悖,于是他总是表现的暴躁,冲动,矛盾。
遭受打击后,他坐长城脚边泪拆录音带,那张理想破灭的脸,绵延着无尽的委屈和悲伤。
丢了理想,丢了李逵,丢了杨颖。
内心无法平衡的他,终是崩溃了。
他的生命如爆竹一般,砰得一声,冲向天空,留下一地灰烬给别人。
我不喜欢这种以死为终的结尾,我把这归结为导演人不厚道。
而如果,如果这是真实发生的,我们要去苛责别人或是苛责生活吗?
李逵最后还是回来了,可是已经没有意义了。
杨颖在,李逵也在,平路已经不在了。
迈克,一个华裔外来客,同样是玩摇滚乐的,因为惹了官司来京避风头,遇见平路他们一伙,于是深入了到北京摇滚根据地。
玩音乐的人总能轻易嗅到同类。
他干净、礼貌、帅气,与周遭显得格格不入。
他像一股来自异岸的海风,差点"带走"了杨颖。
他用手中的DV记录着北京和北京的摇滚乐。
他知道自己只能是路过这里,尽管他的内心有着无限的渴望。
迈克其实就是导演的摄影机。
电影里亲情无处不在,导演处理得很自然。
迈克因人辱骂自己的父亲,而惹上的官司,不明真相的父亲,为儿找关系四处奔波,酒桌上放下的尊严,被儿子看在眼里。
醉酒中,父子二人言归于好。
火车站,平路去找父亲,火车开走了,平路奔跑着对着父亲呼喊。
平路去世后,父亲写在儿子墓碑上写着:路也有疲倦的时候。
镜头里一个老父亲,对着墓碑悲恸不止。
平路没有按照他的想法走路,但他却是理解儿子的。
摇滚是什么呢?
摇滚是一种非物质的抽象存在。
她是独立精神、真实情感、自由创造、社会正义……可是在生活面前从来没有抽象的存在,所以,摇滚又什么也不是。
作为一个摇滚乐爱好者,到现在为止,我想说的已经不多,我唯一确定的是,翻涌在心底的那些点点滴滴,都是爱。
而这部电影,看看就好,它是真实的一角。
影片里共出现六首歌,分别是子曰的 《瓷器》、《光的深处》、《你也来了》,唐朝的《国际歌》,汪峰的《晚安 北京》及片尾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子曰就不说了,《国际歌》的出现让我有点小小的惊讶,突然又听到了,依旧很振奋,想起读书那会儿躺在草地上听这首歌晒太阳的日子,真有种久远了的感觉。
一直没专门去听汪峰的歌,我拿他当流行歌手来着,某天早晨我用手机听着广播,去上班。
耳朵里传来他的《春天里》,他用沙哑的声音唱“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走进拥挤的电梯后,我摘下耳机,迅速地调整了下表情,然后,开始一天的忙碌。
让信仰在空中飞扬,洗洗睡了,睡醒后还得生活。
20100802
偏执的认为摇滚影片不要请这些大俗片的明星
我想说这片其实讲父子情的吧,额~可能因为一种年代感,看起来画面感觉还不错。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the magic bean
看了地下音乐人联合签名的声明,说这部片子只是再次参与塑造了对地下音乐人的刻板成见。一时意识到,确实对那群人万分不解,他们究竟为何选择这样的音乐和生活?影片并未解答,它讲述了摇滚人的故事,却没讲透音乐人的精神。有一点印象深刻,耿乐扮演的平路像孩子般的任性和纯粹。
太文艺了。原来是张罗的组合。
吴彦祖开头那段自述真可爱
挂羊头卖狗肉
2024.1.19.飞机上。不知道这部电影是不是导演拍完玻璃之城后立马拍的?感觉淡淡的忧伤的氛围从香港的玻璃丛林毫无违和感地蔓延到北京市郊的黄土之中。舒淇的农村妹除了口音上有点儿违和,演绎得还算不错。也许是过了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年纪而无法完全理解并认同片中人物的心境,但这种对二十年前的北京很真诚的捕捉,还是会让人心头一软。
美国垃圾,打口cd~
如果在零几年,可能会觉得没那么好看吧。可是二十年过后,回头再看看北京那个时候的样子,听听过去的音乐,港台舒淇和吴彦祖那么美和甜的身材与眼神,那么格格不入的倔强大陆耿乐。欣喜、惆怅,一丝丝孤独,风一起就没了。被踩碎的魔豆,被舒淇偷偷放入花盆,再转头继续陪着吴彦祖笑。
见过吴彦祖弹奏《纤夫的爱》吗?能想象香港老牌喜剧演员唱《英雄赞歌》吗?考古千禧年初的北京变迁和酒桌文化,但更像是香港导演的水土不服的猎奇产物。千禧年的舒淇真好啊,灵动自然,可爱至极。耿乐的确拿捏了一部分北京摇滚的中二气质中最尴尬的部分。以及导演对于“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穷”真是一针见血。
吴彦祖很帅,舒淇很美,北京的摇滚很穷,耿乐就那样死了。
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为嘛不能给负分!
不喜欢摇滚,不喜欢北京这座城市
三星半。这个片子有种觉得会俗套,所以预期不会给太高,但看完又会觉得那种矫情得很对味的感觉。
虽然内容不是特别好 但是也是一部不得不看的摇滚电影!
在咱们国家想做一个有个性,特立独行,不随世俗而活的人,实在太难了,何况还是地下文艺青年,通常要么众叛亲离,孤独一世,要么放弃自我,做条哈巴狗。因为没人能够理解这样的人,他们注定是小众的,除非你能幸运地找到自己的同类。我绝对没有个性,也不是文艺青年,更不是摇滚爱好者,但我孤独,所以反而把这部电影看到心里去了。摄影和配乐都是上乘,表演方面除了耿乐是超神演绎外,舒淇和吴彦祖也都发挥了他们的魅力,超棒的卡司。主题曲《晚安北京》可谓神作。
不懂摇滚,不懂张婉婷!
又看了一遍,突然特别感动。不知不觉的,我们学会了在社会中生活,磨褪棱角,冰冻激情,自我退却的那一刻,有人愤怒的拒绝,有人隐忍的继续,生活在那一瞬发生了蜕变,天崩地裂,万物涅槃,一切归于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