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乡土中国》里有一句话,“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现有一番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制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
”《马背》讲的大体是这么一个故事。
我不愿意把《马背》看成一次英雄事迹的文艺记录片,不愿意当做是什么不顾艰辛誓死守卫国家的宣传片,更想把它看做一个关于法治秩序下乡的探讨。
阿洛说: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支持封建迷信驳回了请求。
老冯说:亏你还是彝族嘎。
阿洛说:哪有提出离婚的一方什么东西都没有的说法。
老冯说:亏你还是彝族嘎。
阿洛娶媳妇进门的时候,忘记穿结婚的服饰。
老冯说:亏你还是彝族嘎。
阿洛说:我们是合法夫妻!
老冯说:你就不能等你老丈人气消了?
亏你还是彝族嘎。
虽然只看了序文,《九人》的读书笔记还是被我成功编出来了。
我主要编的也就是法律需要自由,是国家层面的事物啊什么的。
看完《马背》,我想再加一句,规矩是自古就有的,法庭则是现代的产物,包括法官、法律。
当一个社会还是靠阿妈靠菩萨靠罐罐靠村主任的“村民公约”做决定的时候,法律要如何进程。
比这个更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法官是个有现代文明的人,是个已经把那些传统几乎忘记的人,是个讲道理甚至只讲道理的人的时候,法律又要怎么继续?
阿洛最后走了,我不知道他去哪,可能去县城了,或许会回来。
不过我知道,终究会有一个像他这样的大学生来到这个地方做法官。
只是,没有了老冯的年轻人要怎么在法律和习俗的选择中建立法律的威严守住自己的信仰。
没找到资源,找到几篇报道…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主人公是“泥腿子”法官老冯、因学历问题被“一刀切”而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岗的阿洛。
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法庭一路从羊肠小道上走来,其实,应该叫鸡肠小道,从鸡头寨开始,走到鸡肚寨,最后到鸡尾寨。
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片子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
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
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 如此美好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处情节让笔者印象深刻。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开庭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处,国徽在草海里被发现了,老冯径直要去取回,全然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口要人命的血盆大嘴,要不是杨阿姨的及时劝阻,一场悲剧就要上演。
第五处,老冯请求摩梭族老乡想办法拿回国徽,大家询问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
老冯回答,就像摩梭人拜的佛那么重要。
第六处,摩梭族老乡们发挥智慧,卸下自家门板,首尾交替相连,踩在上面,走过草海,拿回了国徽,大呼“国徽请到了”,当时的夕阳映衬着高举国徽的族人,非常诗意。
第七处,失而复得的国徽,被擦得锃亮,庄严地放置在笔直的木桩上,摩梭族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起了民族舞蹈,而后一个个像供奉神灵般相继对国徽顶礼膜拜。
电影,常常被称作隐喻的艺术。
在这部大多数人将其定位为主旋律的电影里,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隐喻的载体,那么熠熠生辉代表着司法权威的国徽无疑是最佳答案。
观众认为最后第七处情节(即摩梭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舞)是对主旋律的逢迎,有故意、做作之嫌。
可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我更愿意认为上述七处有关国徽的细节,并不是导演刻意的安排,叙事的发展更像是一条自然恬静的小溪,不谈信仰,不谈理想,国徽的故事静静流淌,填平了阿洛精英文化和老冯乡土文化的沟壑,弥补了法律规定与村民公约之间的偏差。
传承 如此神奇在这条路上奉献了几十年的老冯,深谙当地民风习俗,他解决矛盾的方法看起来有些“不合法”,但服“水土”;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阿洛,带着满腹的法律知识,办案以法条为唯一准则。
试想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活跃着这样特色鲜明的两群人。
“办完案件还得给你擦屁股”,爱护大于责备的嗔怪是否觉得耳熟?
“杨阿姨走了,还有我”,向老前辈表决心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周身的热血还会再次澎湃。
故事在继续,由于办案理念的差异,更是因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磨砺,阿洛对老冯的土办法很不理解,两代司法工作者的冲突,在办案过程中愈演愈烈。
矛盾在猪拱罐罐山(骨灰)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受害方要求对方赔偿并做场法事,阿洛以诉求不合法且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予以驳回,可这样简单的处理,差点引起了双方的一场械斗。
最终老冯出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以赔偿一头猪解决了纠纷,而且没有“越境”,对做场法事的要求没有支持。
真正做到了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当事人主意的改变,使得老冯要亲自去牵猪执行。
看着已不再年轻的老冯牵着猪满街乱跑,狼狈得有些可笑,阿洛实在想不通,心里反思着法官的形象,郁闷之极。
最终,老冯和阿洛在一场更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直到影片的最后老冯因为打瞌睡坠落山崖牺牲,阿洛也没有再露面。
不必难过,导演是不会留给大家这样的遗憾的。
分别前夜,温暖的炭火旁,杨阿姨对老冯的一句“阿洛跟你年轻的时候好像哦”的话,胜似千言万语。
电影无需再用胶卷展示,阿洛会坚定地走在这条大山深处前辈们用生命开拓出的法治之路上的。
是呀,如果说亲属之间源于DNA的相似,是生物遗传使然,那么两代法律人之间的相像,又是什么?
是同样的坚守,是岁月的打磨,抑或是不变的情怀,答案也许并不那么重要。
因为在这里,传承,自然而然,如此神奇。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法律与规范是内生的产物,社会对法律的认同度很高。
但对于中国而言,外来的法律与本土的民俗之间的冲突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阿洛代表了我们的视角,希望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他会对老冯牵着猪满街跑的行为表示不解,甚至鄙夷,认为老冯对不起法官这个职业。
可是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中国、尤其是影片中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依法办事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
老冯选择的是融入民俗,自掏腰包花150买下猪崽,牵着猪满街跑;老冯又是矛盾的,物资可以丢国徽不能丢、要求阿洛“先办案再结婚”,按他的话说,“你以为我不是大学生啊”。
影片中的杨阿姨因为没有本科学历退休了、阿洛和心爱的女孩走了、老冯和二十年前的长腿一样跌下了山崖。
颠簸的司法之路究竟通往何方,那个远方又是不是我们想追求的,这个问题从未解决。
影片中国徽是借助摩梭族人对佛的信仰才失而复得、阿洛因为说村规民约“不合法”而被岳父赶走、老冯通过一次次鸡零狗碎的调解才使纠纷得以解决……马背上的法庭和大厦里的法庭,似乎永远也不会相同。
朱苏力在《送法下乡》里说:“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实际控制力甚为孱弱。
而从这一角度看,干部下乡、法院下乡、送法上门、炕上开庭等就有了另一种意味。
我们不能轻易接受一个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理论预设:只要是国家就必定是强者;只要是贫困的、可怜的农民就必定是弱者。
”我深以为然。
老冯摔下了高崖,老马依然哒哒地前行。
假如没有明天:您好,万分感谢您给予的高度评价.我是一名律师,<<马背>>的导演刘杰是我二十几年的朋友.去年这个时间他找到我谈了要拍这部电影的构想,基于目前司法公信的空前低下,我大为感动.此后,我给予他创作该影片力所能及的物质与竟声精神支持.第一次看拷贝后,我大为感动.此后,我向发行单位提出与威尼斯电影节同步点映的要求,只为能有更多的中国观众能和一样,观后能产生思考和共鸣.没想到,本周从威尼斯捧奖归来,却看到你们广州媒体的恶意攻击,其大意是越获奖观众越不买帐.我一气之下要求发行单位收回全部拷贝.准备从北京开始重新组织宣传与公映.昨晚,我去西祠胡同看到您的影评和推荐大为感动.你可以联系您的网友和有兴趣于本片的人提前约定时间和地点,我们愿意免费提供专场放映(可选择中文或英文拷贝),以至谢忱.
衣服还没洗干净,人生就已经讲完了文/小古剧终的镜头是这样的——老冯独自一人牵着马,回到当年的同事长腿失脚滑下去的悬崖边,对长腿说“昨晚我又梦见你了,长腿,你还是那么年轻。
可是我已经老了,昨晚牙齿也掉了一颗”。
然后,牵马回到天将黑时的山路,一个趔趄滑入山沟,马匹独自走向前去,天很快地完全黑了,而老冯却再也没有出现。
中间,夜半洗衣,老冯和杨阿姨的几句对白,谈起两人这一生的职业和家庭,衣服还没洗完就没话可说了。
一个多活了几十年,一个永远那么年轻。
老冯和长腿,究竟谁更幸福?
谁更幸运?
按照习惯性的分类,这是一部“原生态”的影片,它老实地呈现出云贵大川彝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的风情,有许多非职业演员的参与;这是一部“主旋律”的影片,一个为鸡毛蒜皮的官司而奔波在藏在深山的群寨,一个把国徽当成自己的图腾的老法官;它也是一部向《黄土地》致敬的影片,从色彩、台词和故事结构,都能看到那种荒凉和悲壮的影子。
不可否认,我们中的很多人是冲着今年“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的名头去找来看的。
片名《马背上的法庭》已经把故事讲清楚了,老大学生法官老冯,带着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阿洛,因没有文凭而被提前退休的少数民族女书记员杨阿姨去山寨办了一场不归案,这是一个不需要悬念的故事。
半记录片的形式,平视的视角,只是为了使我们相信,这是真的。
其实,有什么不可能是真的呢?
妯娌为了一个两块五毛的坛子分配不匀而闹上法庭,因为一句话不周而导致人命案,贫苦不堪的山民,执拗地发出示威的干嚎,在我们看来,像孩子一样冲动、易怒。
我们虽未曾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遭受过与他们类似的困苦,我们的丑态是一样,只是表演的形式不一样,仅仅是换了一种谄媚语气来干嚎,仅仅是换了一种斯文但更阴暗的方式来争夺而已。
焦灼不安的时刻,如困兽的你我,何尝不曾变形地挥舞过自己的双手,何曾不气急败坏地狠狠跺脚?
有批评者也把矛头对准导演的摇摆,就是这个视国徽为图腾的老法官,竟然判被告给原告做一场法事,在债务官司无法了结时,傻乎乎地掏出150元买了一条几斤重的猪崽。
法律在这里败给了民俗和旧规矩,法官死于苍老和孤独。
虽然,他一辈子都在这些深山险沟用一匹马拖着法庭。
不难理解,几个山民最后说再也不来打官司时,他恍如天崩地裂,因为在他看来,他一辈子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山民来打官司,就是要他们承认这个马背上的法庭,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下,所以他的死亡也不意外。
以我们的判断力和行事习惯,我们照样很难相信,因为不堪民俗、亲情和法律之间的冲突而带着新娘子逃跑的阿洛(正是他的携妻逃离,使那几个认为法院的人破坏了彝族的规矩的山民说出了那一番话),会最后继承了老冯的路,去重复着他的生命。
我们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困苦和不堪。
我们不难给视野或视野之外的世界涂抹更多的灰色。
但是,我们并不会轻易相信,那一个个孤独的补天者的存在。
怀疑,或者认定那是一种谎言。
所以,当我们带着好奇,带着对风光的获奖作品的先入为主的框框,进入这部老实的影片,我们能收获的,也许只是疑惑。
失去了确信能力的我们,因此无法判断,无法回答,究竟是永远年轻的坠崖人更幸福,还是老到了掉牙齿的赶路者更幸福?
这部电影我觉得是专业课老师为了嘲讽了我们每天准备考试不上课放的。
其实我总觉得他大不必这样泼冷水,我不管是恶意戏谑还是善意提醒,我所做的决定就支撑着我走下去,我一开始觉得自己有选择但是实质上我没有选择、没有退路。
电影讲的是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带着简陋的工具和书记员奔走在各个村寨里为大家解决纠纷的事情。
整个拍摄背景是在中国零几年的时候,在云南西北部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对于这样的时间点和环境,他们尊崇民族风俗习惯,信用神明,真正渗入法制本就难。
其实就放在现在,我住的小镇,也并不是所有的人会想着要去打官司,他们并不会那么明显的感觉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人情、野蛮气并没有退去。
在电影里有几次我都觉得有点想要落泪,在老冯法官他们准备启程去办案时,阿洛准备把接收信号的锅绑在国徽那边,刚好挡住了国徽,老冯法官看到拿过了东西,将它绑在了另一边。
还有马被偷了时,国徽也不见了,老冯奔走寻找,本来以法律为信仰的人,请神问是不是还能找回来,发现时甚至开始不顾生命安全要去沼泽地把国徽拿回来。
老冯法官说“那是和他们信奉的神一样重要”——这就是信仰。
我不知道用何种语言描述这种感动,我不觉得自己因为这个国家有多么自豪,甚至有时还会感叹制度的“吃人”,可是在升国旗时会想不自觉的保持安静,我还做不到朝着升国旗的地方伫立,我会因为国家的政策改变和进步赞叹,为国家的每一次勇敢和硬气点赞,开始感恩这所有的一切——这是我越长大越能发现的一点,越长大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就像昨晚在法协的最后一次团活里,我对着大家所说的,我一开始也抱怨这个学校和专业,但是越到后面我不能说是完全洗脑,我只是很感恩这一切我所经历的,诚然,在哪里学习四年都会有所感恩,在更好的地方可能更佳,但是我就是在这里了,一切也没法重来,我就去接受他,其实也不困难,也没有多差,我真的感恩我的所有经历。
老师可能是想告诉我们这就是基层法院的现状,并非我们想象的轻松。
但是世间有什么事情是轻松的呢?
我本不是出生在可以衣食无忧的家庭,我的一切都需要努力。
就像妈妈老跟我我说的“人生下来就是来吃苦的”,所以我可以苦点。
这一层面上来说不是我不想要享受,我只是觉得一切需要自己去争取,这过程真的很苦,很累。
我也没有伟大梦想为人民服务、支教乡村,我没办法这么厉害,我想的就是我现在吃完我的苦,我还是这样,我认,我不怪谁。
其实看完我反而更加想要从事法律这一行,他给人正义感,让我内心有自己的独立想象,就像老冯法官他的制服让人尊重他。
我也想获得那种感觉,也想让人说起这些就心生敬畏。
我的这些想法是真的过于幼稚和宏大了,不想说自己有多高尚,因为我本就是平凡人,谈不上这些,可还是想。
老冯最终还是因为过度疲劳昏昏沉沉的走向了悬崖,这是一个bad ending,但是他让我想起我在法院实习时的庭长,庭长在节假日也在处理案子,基层人民法院的忙碌是一阵一阵的,案件又杂,家长里短,欠钱不还,合同违约,交通事故,小偷小摸,寻衅滋事,就是一些些很小的案件,可是他也需要解决,就是电影里所说的,那些不解决的案子只能越发酵越大。
我们杨庭长每天忙的脚不离地,年假规划着和老婆孩子出门玩,在和他们吃饭时,杨庭长老婆就埋怨杨庭长每天忙这忙那,这就是做这一行的苦恼,最亏欠的还是家人。
我不说自己是否要这样去奉献生命在这里,我喜欢轻松,但是这就是想要努力活下去的精神粮食啊。
就像老师上课讲的,贫瘠的地方的人们精神总是振奋的,他们需要鼓励自己活下去。
我喜欢钱,我想为了更好的生活,所以我现在没得选没有退路。
故事的主人是一位法官和两位书记员。
法官叫老冯,乐观、幽默、耿直、经验丰富,在基层法院奉献了一辈子;书记员杨阿姨,受益于八十年代的民族政策而成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却在法官职业化的浪潮下因为没有文凭而即将“被退休”;大学刚毕业的阿洛,则是年轻率性,富有朝气。
在学校受过系统的法学训练的他,对法律的理解与老一辈有着明显的不同。
“马背上的法庭”,便是由这样的组合构成的。
故事的地点在“山路十八弯”的云南农村。
因为山高路远,到城里打官司太不方便;另一方面,中国农村的法治“启蒙”,如同它的任何向现代文明靠拢的步伐,总要慢于城市。
很多人尚不清楚法律何以用一种不同于乡间习俗、村规民约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捍卫他们的权益。
所谓“马背上的法庭”,我想,就是带着上述双重目的将城市大楼里的法庭巡回到乡间,将发源于城市的法治精神送往农村。
“送法下乡”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对如我一般习惯于城市语境下的法治生活的人而言,个中困境,简直让人如鲠在喉。
法官、调解员与职业化“马背法庭”一上来审理的案件就足以给人带来认知上的冲击。
如果执拗于城市人的法律思维,是断然无法想明白的:为一个五块钱坛子的纠纷,或是家畜不小心拱了人家祖坟而要求赔偿“法事”而立案、审理,在城市眼光下只能沦于荒谬、甚或荒诞。
但是,当人们像老冯那样,将思维本位切换到农村,似乎一切又有了必要:翻脸后老死不相往来在城市生活中并不会带来多大麻烦——被一个个小火柴盒隔离开的人民早已越来越原子化,一个人就是一座孤岛;但在关系社会仍处支配地位的农村,关系的破裂对双方的日常生活都将带来难以褪散的困扰。
而另一种冤家路窄的情境则更容易酿成惨剧。
我勉强被这样的逻辑说服,但接下来法庭“管理”这些纠纷的方式却又让我不安起来。
老冯和杨阿姨的行为,什么“发扬风格”、“将心比心”,怎么看都像是人民调解员,而不像人民法官。
我不清楚两者间有怎样的具体分工。
或许,借助人民对法律最初步的信仰,能让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容易得到遵守、贯彻?
但这却很容易沦为一种类似司法能动主义的法官职权的扩张。
在我看来,法官“管理”纠纷的唯一方式仅限于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
根据个案情况做调解、疏通工作有时固然可以帮助判决的形成,但如果一个法院所有的工作都是这样进行,未免有“喧宾夺主”之嫌,还不如直接将牌子换成“人民调解院”。
我并想否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其实,循着“法官职业化”的思路,不妨也倡导“调解员职业化”。
这种职业化不一定非得通过人员专职化或者纳入公务员编制来解决,但至少可以考虑让村里的德高望重、善解人意者在纠纷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常规地启动程序,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如若实在“无力回天”,闹上法庭,法官要做的也只能是其依法审判的本职。
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划分明确的界限“让法官的归法官,让调解员的归调解员”,但以职业化、常规化的调解系统竖在法院前方“兵来将挡”,不仅将大大缓解“全能法官”的重负,也将有利地促进法官的职业化进程。
据说城里的居委会就有专门调解居民纠纷的尝试,但其经验教训总结如何却也不得而知。
法官作为法律信仰的守护者在“马背法庭”充分运用民间智慧的苦口婆心的“调解式审判”下,前四个案子都有了圆满的结果。
但仅这些“小打小闹”的案例显然不足以说服我“马背法庭”给农村法治进程带来了长足的进步。
但凡读过《中国农民调查》这类涉农书籍即可知道,中国农民那近乎宿命般的苦难,很大程度上并非来自农民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而是农民与农村官员不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这里的“不平等”显然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来自本应成为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掌握了权力资源后,利用这种强势对农民施加的掠夺和压榨。
村干部以“土皇帝”自居带领一干爪牙抄起一堆家伙去村民家乱收水费、胁迫拆迁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农民话语权的丧失、明晰表达诉求的能力的薄弱以及隐藏在这背后的,建国以来沿袭至今的以牺牲农村来支持城市的不平等“传统”,都让许多高层官员长期对这方“山高皇帝远”的水土“选择性失明”。
于是,影片越到后头,我就越期待会不会出现什么“动真格”的案子直切上述主题,来证明“马背法庭”的确是村民权益值得依托信仰的司法机构。
果然,阿洛的丈人是村主任,而婚宴酒席上宰的羊则是非法得自其它村民。
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而并非我所期待的那种更“出格”的刑事、乃至威胁农民基本权利(fundamental rights)的纠纷。
但这好歹算是打了一个官民纠纷的“擦边球”。
案子的结果未出意料。
不当得利的结论村主任显然不服。
但由于阿洛和主任女儿的特殊关系,主任“抗法”的方式居然是把女儿关在屋里不让女儿完婚。
冲动的阿洛于是携新婚妻子“私奔”,而原告依照彝族的习俗,因为被告女儿被“拐走了”,居然也“撤销”了诉讼,让一心想要树立法律权威的老冯非常失望。
老冯跟杨阿姨回到家后发现小两口“藏匿”于此,和阿洛新老两代人法律观的冲突便彻底爆发。
冲突的核心在于这个法庭在培养村民对法律的信仰的过程中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
阿洛认为村民信不信法律和作为司法人员的自己无关。
这种态度固然有过于冷漠的嫌疑。
但以老冯的那套方式来维系这种信仰难道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吗?
在我看来,司法人员对于法律信仰的维护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对这一责任的履行当且仅当存在于其依法审判的过程中。
法官应当通过公证无私的判决无声地树立法律的权威,而非大声疾呼地规劝人们“求求你信仰我”。
法官脱下发泡板下乡普法的确不失为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的尝试,但把这种尝试带上法庭却潜藏着一种天然的危险。
司法若要做到公正,首先必须与当事人拉开一定的距离。
审判席上(而非人格上)高高在上的法官放下身段把当事人拉到原告席或被告席,甚至试图用调解来替代审理的程序,或许的确能在村民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但更常见的情况却往往是“强扭的瓜不甜”。
当事人得到来自法官的邀请自然会产生某种期待。
一旦法官作出的决定背离了这种期待,则期待在转化成信仰之前便可能夭折为失望与厌恶。
同时,对于法官而言,无论是规劝毫无法治传统的人们信仰法律的巨大努力,还是这一努力可能失败而产生的挫折感,都已经往法官早已疲累不看的身躯上添加了过重的负荷。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老冯的确已经为他的事业付出了太多。
为了成为一名成功的法官,他默默地忍受着自己作为一个失败的丈夫和父亲而遭遇的妻离子散。
在某一个瞬间我曾愚蠢地联想,某个成功的投行老板、律所合伙人不也可能是一个失败的妻子或母亲吗?
就这么一类比,我甚至发现功利地看,他连一名“成功”的法官都算不上了。
不是吗?
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聪明”的小县长爬上省委书记的“宝座”,或者让“识时务”的基层书记员升上高级法院的院长。
可是这个憨厚的基层法官,从小冯到老冯,一直都没离开过这同一个基层。
有些时候,我想我或许明白老冯们的苦衷的。
我的(也是阿洛的)那套书生气十足的论证,什么法官与当事人保持距离(法官主义v.当事人主义)、法律信仰不该由法官的振臂高呼来养成,或许他都懂。
他在纠结的,只是一个很简单却也很实际的问题:在这广袤无垠的、美丽与贫困并存的农村地区,面对淳朴却弱势的农民兄弟,普及法治信仰的工作他不“低声下气”地做,又会有谁来做呢?
我不想辩论法治的形成当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
在一个专制传统根深蒂固而市民社会长期发育不良的国家,从哪一头挺进都异常艰难。
我只是觉得老冯付出与回报的失衡太过触目惊心。
除去“马背法庭”在大山里转悠的舟车劳顿以及法治启蒙的艰难,需要他操心的事情还包括:如何平衡法律与当地民俗,在植入法治观念的目标下尽可能不去摧毁少数民族封闭却自洽的处事传统;而他微薄的月工资,也在那种调解式审判的工作风格下很快就用完了。
在一个良性的公民社会,他可以获得的回报包括:向上反映农村法治进程的尴尬并得到上级的充分重视;而他在基层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也能通过这样的渠道被讨论、被完善、被推广。
工作负担的减轻与待遇的提高自然不在话下。
可是显然,这些回报都没能实现;否则,农村法治进程的停滞不会这样让人震惊,“复旦博士的父亲因为拆迁被活活打死”这种和十年前安徽小张庄村支书寻衅滋事造成农民四死一伤如此相似的事情,也会不在十年过后依然固执地轮回。
或许是为了增加剧情的张力,让老冯彻底变成一个“悲剧英雄”,影片最后赋予了老冯一个最具杀伤力的悲剧元素:孤独。
多年以来的老搭档终于无法陪他继续上路,新来的年轻人因为观念冲突而怄气出走。
新生的孤独混合着长久以来妻离子散的孤独,他终于只能“一个人战斗”。
风萧萧兮易水寒,那些喊给二十年前遇难同事的肺腑之言,终究无人响应。
我没有看清最后老冯是否也在同事遇难的地方跌落悬崖,但死亡与否反倒不再有辩驳的意义了。
活着是继续扛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死去,害怕的虽不再是无人知晓的孤独,却是那种“好人都在悼词里”的惯常仪式,对于实质性变革从来于事无助。
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下,就连死亡也无法逃脱庞大数字的稀释。
惊心动魄如富士康,到了第十三跳也终究把意义灰头土脑地埋进了一堆冷冰冰的数字——何况“好干部”的事迹永远都是离散的!
少数如老冯一般西西弗斯式的努力比起更广大多数碌碌无为地窝在体制里“适者生存”究竟哪个更为悲哀,我还真是不知所措地比不上来。
依法治国与法治对于老冯这样的基层法官,我想我还是心存尊敬的。
他那种在基层扎根多年,挫折无数仍旧坚守的理想主义,显然比目前在象牙塔里隔岸观火的我的理想主义崇高许多。
我唯一不习惯的,是他践行法治理想的那个逻辑出发点。
从一开始他流露出的对国徽那近乎洁癖的爱护便可看出,他秉承的显然是那种为(党和)国家维持司法公正的立场。
倒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对;爱护国旗国徽与爱护广义的国家财物显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之一,甚至前者一般比后者更重要;玷污、偷盗国徽显然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真正让我不舒服的是国徽找到后动员了村民卸下门板铺在沼泽地上危险地取回国徽的场景。
当然,村民用自家财物帮助老冯系出自愿,无可厚非,救国徽的人和国徽一道回来也是好事。
但请容许我对剧情稍加追问:如果有人在救国徽的过程中因为沼泽下陷而被吞了呢?
为了国徽牺牲一条人命,和为了国徽受一道处分,孰轻孰重?
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在百科全书或者政治书上看到的赖宁为救一堆木材(国家财产)被火烧死的故事。
现在想来,追他为烈士给他各种奖章我都接受。
对英雄的纪念与尊敬是我们对其牺牲可做的为数不多的补偿。
我唯一无法容忍的是“学习”。
保护公共财产的确是公民职责,但这只要学宪法学法律就能学到,为什么偏偏要学这血淋淋的惨痛事故?
莫非要学他在“保卫国家财产”的“神圣职责”下连命都不要?
且不说和平年代里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珍贵(战争另当别论),这样的宣传对其亲人痛苦的漠视,也足以让人愕然。
说到底,老冯还是站在一种国家本位、而非法律本位的立场上来当法官的。
这样的逻辑起点使得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像个“青天大老爷”那样被人铭记。
是政治权力的一个附属品,而非一位公正、独立的现代意义上的大法官。
当然,司法不独立的大环境如此;像老冯那么大年纪的、经历过文革洗脑的一代人,对国家也依然有着不可动摇的忠诚:国家即法、法即国家。
这让我想起了吴敬琏老先生对“法治”和“依法治国”之间细微区别的论述。
他说,“依法治国”潜意识上“有意无意地仍然把法作为他们(官员)‘治’人民的一种工具”,其重心仍落在一个“治”字上,隐含的主体也仍是政府。
但“法治”的重点则明显在“法”,其主体就是法律本身。
“法律当然要规范一般人的行为,但它首先是‘治’政府,界定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力边界,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哪一天,所有人都能精确地辨析以上两者的细微差别;如果“马背上的法庭”,乃至所有法庭悬挂着的除了国徽,还有宪法的标志;我们大概就真的离法治不远了。
但现在看来这似乎仍遥遥无期。
看完影片后上网搜索,发现这原是某年戛纳地平线单元的获奖片。
赫然发现,“地平线”之于这个有些沉重的故事,委实太过贴切。
“送法下乡”的朴素愿望,乃至当下中国的整个法治理想,都只是像地平线那样:此间的人民拼命追逐,它却依然在那浩渺远方,看似遥不可及——但这想法似乎并不是我的原创。
仔细一想,它不正是乌拉圭记者加莱亚诺谈论拉美发展前景的那个“地平线理论”吗?
更完整的版本,摘录如下:“乌托邦在地平线上,当人们走近两步,它也会后退两步,而地平线亦会退得更远。
既然不可触及,那么,它还有什么价值呢?
它的价值就是可以使我们往前推进。
”
2020年上海国际电影节特辟“幸福小康”展映单元,由刘杰导演、李保田主演的《马背上的法庭》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部。
说它特别,是因为它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主旋律电影”,片中的法官不是我们习见的端坐于法院高堂之上的高大形象,共和国国徽也不是高悬于厅堂的国家符号。
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基层法官骑着老马、驮着国徽,行走于云南大山深处,尽心尽力为少数民族地区村民们排忧解难的画面。
刘杰从《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出发,铺衍出这么一部片子,这也是他的处女作。
全片单线叙事,没有冗余枝节,镜头沉稳冷静,色调自然朴实,将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鲜活地呈现于银幕之上,有一种影像志般的纪实感。
画面在苍黄、裸露出粗粝骨节的大地上展开,五十多岁的老冯法官和因学历不足、被强制提前退休的杨阿姨,带着新加入法院队伍的彝族大学生阿洛,开启了为期一周的流动法庭之旅。
旅程中的一站是阿洛的新婚。
只见简陋的法庭在村寨的广场上摆开,法官一桌,书记员一桌,剩下两桌分别坐着原告、被告。
别家的猪拱了我家的罐罐山(骨灰冢)怎么办?
别村的羊跑到我地里吃庄稼,我能否依村规把羊吃掉?
这些从现代法学视点看来似十分荒诞的案件,切实考验着老冯一行的智慧。
经过你来我往的诉状、审判,现场仍乱哄哄、一团糟,怎么办?
在第一次下乡的法学院高材生阿洛看来,这儿根本就不是讲法理的地儿嘛。
实话说,村民们所争的理,和法理不在同一维度。
由此引申出核心问题,即在乡情民约、传统建制维系下的偏远山区,司法下乡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司法的权威又在多大程度上能被当地民众承认?
情理与法理、传统与现代在这里激烈地碰撞。
老冯是经验丰富的法官,知道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大冲突。
他和杨阿姨相互配合,用种种变通、折中的方式调解着邻里、妯娌、村落之间的矛盾。
但阿洛不理解,他质问老冯什么是法官形象:穿着制服、戴着法徽,牵着猪满街跑,不仅丢了脸面,连带着胸前的天平徽也掉价;甚至认为老冯为了结案,自掏腰包买人家的小猪仔,是花钱给自己买形象。
透过阿洛的眼,可以生生看到一股少年人的傲慢,他信奉书本上的法条,强调法律运用的严谨,看重执法人员的尊严,但却忽视了最重要的——法的适用性和法的目的。
司法下乡,只有与传统的村寨约规和人情事理相互适配补充,才能发挥效力。
老冯和杨阿姨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才赢得村民们的信赖。
影片揭示了矛盾,提出了问题,但没有给出很好的解决方案。
和《秋菊打官司》一样,要个说法,那么这个说法在哪儿呢?
如何跨越传统与现代的沟壑,通过调和两者,进而汇入中国的现代性发展图景,影片的态度依然暧昧模糊。
比如通过少数民族的萨满仪式来树立国徽威信:当国徽因盗马贼顺手牵羊丢失后,老冯与杨阿姨并没有求助警察,而是寻求摩梭族女长老的帮助;后者则是在做了敬祖宗的法事后,于茫茫草海中找回国徽,继而将国徽高悬于木桩,供村民载歌载舞膜拜。
显然,借助神秘主义赋予国徽力量的取径不是正途。
再如阿洛的婚礼。
阿洛自始至终都套着笔挺的西装,戴着领带,是标准公务员打扮;阿洛的新婚妻子也穿着牛仔裤,而事实上他们都是少数民族人。
年青一代缺失对本民族的身份体认,致使有些传统在代际的传承中渐渐湮灭。
影片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所面临的接续无力,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
在此现状下,怎样弥合传统与现代的裂隙,走出司法下乡的困境,对于司法人员和村民来说,都是一道需要不断深思探索总结的命题。
片末,夕阳的余晖洒落,驮着国徽的老马仍在山间踟蹰,老冯已不在画面中。
他的坠崖身亡,对于影片故事来说是道德完善的必然宿命,同时也是对中国城乡司法实践的献祭。
马背上的流动法庭,颠簸中的司法实践,前进中的中国法治,需要如老冯、杨阿姨这样的公务员先行者在摸索中烛照出前行的方向。
幸福,进步,从来都来之不易。
马儿走过云南山区,法律从未解决问题邻里矛盾虽然繁目,纠纷都由人来调解国徽制服形同虚设,庭审仪式宛若游戏老冯他年老体又衰,半生亡命马背法庭老杨此身已献法律,晚来既无夫亦无子唯有小洛苗根正红,不想娶妻又遭事情百姓不鸟你这玩意,最后还不得靠人情 他们哪要啥子法律,送位娘舅万事太平法制国家徒有其名,人治社会本质如此要啥么子政绩工程,办好实事才是根本
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
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
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
《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
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
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
(摘自百度)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
《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
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
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
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
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
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
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
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
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
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
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
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
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
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
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
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看着看着就想离开城市了
重看一遍,还不错,在这么容易向各种大主题失足的故事里,竟还讲了些人性,还有组迷人的感情关系,完成的可以说是不错了。只是大学生这条线不完整。“人生就这么多嘎,三言两语就说完了嘎,衣服还没洗完就说完了嘎”,多好的台词。
找一些小众电影的资料,突然想起了两年前看过的这部电影。窃以为这是中国传统电影的传承,几乎能和《那人那山那狗》媲美的主旋律小众影片。
可能是期望值比较高,完全没感觉,沉沉无起伏,我居然没睡着。。
真是很不错的片,主题也很特别,介于内地主流片和乡土片之间,
羊肠道,道鸡肠,道不尽。法理判,判情理,判不明。3.5
民族民俗民主和一个大国徽
刘杰的导演处女作,看起来是部主旋律电影,但深山之中,法律之外,依然是人心与人性。三位主演都演得很好。
道德是高于法律的...再次證明法律體系不完整...無論怎樣美化...
难得导演把主旋律公务员呈现得不那么脸谱化,老冯这个人物身上的孤独感很好,加上李保田精湛的演绎加了不少分。老手法官和菜鸟法官那条线还应该更丰满些,结尾为了制造悲情收得有点急。
挺好的 学电编的时候老师就给放过
不是苛求,但还是要说一句:导演浪费了好题材
一部缺乏矛盾冲突的高级主旋律.法律对于一个村落传统不可能没有冲击和破坏力的.典型的单面传播.
法基的确学得不好。。。
普通人的命运构成了国家的命运,普通人的烦恼是整个社会的烦恼。
阿表妹,三杯酒。
有点平淡了
主旋律,真捉急
一星给李保田吧,特别像上学的时候组织观看的片子,能看到一点农村法治的情况,煽情的地方简直想快进。
这个结局过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