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一起看剧,看到林阚为了帮助赵寻而注销律师证的时候,朋友说:现实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大律师?
作为一个同样从业十年,没有林阚优秀也刚刚晋升了薪酬合伙人的女律师,我想说,我可以理解林阚的选择。
首先律师证注销是可以恢复执业的,恢复执业的手续相对新办理执业来说很简单,都不需要一年的实习期直接参加面试就可以。
因为注销的是律师证而不是法律从业资格证,你随时可以重新执业或者从事其他法律工作,例如剧中提到的法务总,收入不比大律师差。
有能力的人走到哪里没有事业呢?
放弃律师资格,只是为了避免利冲把条条大路通罗马中的一条暂时堵上而已,完全谈不上放弃事业哈。
其次林阚已经完全达到马斯洛需求层次的最高水平了,早就实现了财务自由和他人认可,她也在剧中多次强调多年来最困扰自己的是无法与自己和解,无论怎么自证都自我厌恶。
所以她选择帮助赵寻,不仅仅是替过去的自己说不,更是放弃当年导师给她的顶级律所的机会,凭借自己的实力重新来过。
这才是她追求的内心平静与自我和解,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真的太重要了。
其实,如果她真的像剧中表现得那么在意导师为她铺的路,即便没有赵寻这件事,她从大正辞职也是迟早的事。
下面说说本剧最核心的问题:我认为成功是不是强奸?
先说我本人的回答,我认为是。
不过本人是做非诉的,对刑事的了解还停留在司法考试和法学院学的那点知识还忘得差不多了,只能用朴素的法感情聊一聊了,这里就不要把我当做法律专业人士。
本剧一开始,就是赵寻一张惊恐万状的脸,慌里慌张的行动,让人很直观的感觉到:她不愿意。
是的,她不愿意,我都能感觉到,成功感觉不到吗?
何况,成功清楚明白的听到了赵寻在门口说的那句:我要回家,送我回家。
也完全可以通过赵寻的种种行为,例如故意延长洗澡时间,洗完澡穿戴整齐,拿着包像逃跑一样的躲进浴室等等,意识到赵寻并不愿意,至少不是完全愿意。
在后来,成功也自白道他喜欢的是赵寻的自我挣扎,清高和贪婪的交战,他觉得很有意思。
什么?
很有意思??
你如果觉得征服这样一个女孩让你很有成就感,那你就继续去追,让她笑着对你说我愿意。
而不是枉顾她本身的意愿,在自信她不会反抗的时候对她种种不直接的反抗行为视而不见。
在成功与赵寻的关系中,两人并不是完全平等,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应该完全对等。
成功作为在权势,财富,影响力,社会阶级都全方面碾压赵寻的一方,同时两人还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可以说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赵寻的收入和未来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成功应该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相对于双方平等的恋爱关系来说,就像赵寻和沉默那样,成功需要更加注意像赵寻这样身处低位的女孩的意愿。
成功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势地位会给一个刚进入社会的平凡女孩带来的压力和压迫,也同时应该更注意不因这种压力和优势“软”强迫他人。
就像明星拥有公众号召力和舆论优势,他们就更应该注意不能用这种优势去压迫一个普通人一样。
在成功决定反击时,能够随意地利用舆论的压力,利用流量密码在后面推波助澜。
可赵寻有这样的能力吗?
她也有对自己绝佳的证据:面对成功提出的经济补偿坚决说不并直面说出自己什么都不想要的录音,可她没有办法像成功那样很好的去利用。
在看剧的过程中,每次打开弹幕,都有很多人共情成功,讨厌赵寻,甚至指责晏明屁股是歪的。
但是我本人坚决地站在女性受害者这一边,因为我对一个功成名就四五十岁成年男性的要求,本就比一个刚迈入社会不谙世事的女孩要高。
也许有人觉得我是性别决定立场,那也没关系,我也会努力为每一个女孩发声提供帮助。
此外,关于赵寻的刑事指控为什么没有被支持,而民事索赔被支持了,除了强奸和性骚扰的要件不同,还有刑事和民事判决证据要求的力度的不同。
刑事定罪的要求是:排除合理怀疑,即便嫌疑人有99%的概率犯了罪,但只要没有排除那1%的合理怀疑,就不能认定他构成刑事犯罪。
这是因为刑事犯罪一旦定罪,对嫌疑人的伤害就太大了甚至是无法挽回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十二怒汉》,国产也有改编,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民事判决的要求是:高度盖然性,也就是只要你的证据明显大于对方的证据,就可以判你胜诉。
甚至在民事诉讼中,很多时候是盖然性占优原则,就是你证据只要比对面有优势就可以啦。
另外谈谈我自己的一些亲身经历吧。
几年前,我也曾受到过职场性骚扰。
对方是我的直接上位合伙人,在一起出差在酒店房间讨论完毕案情之后,拥抱我并邀请我留下过夜。
对方追求体面的程度与成功类似,所以在我笑着拒绝之后,彼此心照不宣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只是后来他再要求我跟他两个人出差我会找各种理由拒绝,再后来我能够独当一面,需要跟他一起出差的机会就更少了(可能我拒绝两次后他也明白了,没有再安排我跟他两个人出差,本来也不是必须的)。
但我的上级并没有像剧中的导师或成功董事长先给我一些好处,事后的第二天给我涨了一点点工资。
我坦然接受了涨薪,是因为本来就快到涨薪的时间了,我认为这是我应得的,性骚扰的发生也只不过把涨薪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所以我并没有像林阚陷入自我证实的怪圈(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没有林阚那么高吧)。
后续我的确想辞职了一段时间,但观察合伙人并没有进一步意图,也并没有影响到合伙人对我的器重和信任,也就不了了之了。
鉴于我的领导和成功追求体面的程度是差不多的,甚至我老板对于敢违背他意见以及惹到他的人是更加不择手段地要去毁灭的(相对来说成功还更体面一些,他并不是故意整赵寻而是为了恢复自己名誉,我老板是会故意整死你的那种),我认为如果赵寻一开始就直截了断地说不,成功也并不会因此掐断她的职业生涯,不过连跳三级工资翻倍各种高级礼物这种待遇应该是没有了。
赵寻确实存在很多不完美,但每个人都应该被允许去犹豫去懦弱,但是成功也绝不值得大家去共情。
(这几天抽空补看了最后几集,又整个重新梳理了一遍,我前面的观点没什么变化,就不把新想法穿插进前面的文字中了,直接在后面把新的想法补完整了。
还是那句话,我这人比较字唠——就是不由自主会码很多字——所以有些表述可能看起来有点啰嗦,总之,欢迎喜欢这个剧的盆友来一起继续讨论吧。
2023.8.2)发现一个很可怕的问题,很多人觉得赵寻摇摆不定,模棱两可,甚至说她又当又立,却几乎没有看到有人对成功“追求赵寻”这个行为本身的评价,大家都在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却极少看到有人探讨“成功该不该追求赵寻”。
大家都不自觉的直接把关注的重点讨论的重心放在了赵寻的应对方式如何如何上面,却忽略了成功这样一个男性作出这一系列举动是否合适合理这个问题。
我相信很多人跟我的观点是一样的,成功就是“恶”的,而且是很清醒的“恶”,哪怕他把他的言行伪装的多么冠冕堂皇。
但是我确实看到很多评论在单方面的质疑甚至嘲讽赵寻,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对成功这类人的言行会感觉很合理很正常,甚至有人认为“被成功这样的人PUA要比被某些人白嫖强多了”……我其实是对这些人更觉得无语和可悲,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可以接受和容忍“男人的天性就是blabla”这个理念甚至快要美化为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了,又继而以此直接作为大前提直接去批判事件中女性的应对方式。
赵寻肯定是一个不完美的受害人,她有自身的问题,但我觉得她的懦弱和畏缩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包容的,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我们也理应包容各种各样的受害人存在;但是对于成功的言行,我最多可以从人性的角度犯罪心理的角度去理解但我没法包容和容忍,我觉得也根本就不应该去包容和容忍成功这类人和这类言行的存在。
而且我想先说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其实在前几集就已经表述过,成功把赵寻带到卧室门口的时候,赵寻明确说“送我回家!
”,但是成功却对警方说赵寻说的是“抱我进去”,他撒谎了。
但我发现很多人对这个剧情完全忽视,如果从主观意识的角度去看,这里赵寻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拒绝进卧室拒绝进一步发展,但是成功直接把赵寻的意思扭曲成了“我愿意”或者至少是扭曲成了“我不拒绝”,并且利用了赵寻醉酒后行动不能完全自如不能全力反抗这一点直接把她抱进了卧室啊。
很多人质问为什么赵寻三个月来都不明确拒绝,那事发当下的这句“送我回家”就不算拒绝了不算数了吗,这里不就是恰恰体现了成功彻彻底底的“恶”,体现了他彻彻底底的老谋深算蓄谋已久的丑恶意图和低劣手段了吗。
他为什么要撒谎,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听到女方说“送我回家”这句话不可能不明白女方的意思就是在“拒绝”,而他恰恰就是明白这句话的主观意思是拒绝所以才要撒谎,他根本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无辜,这里的问题是只有双方证词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所以很难定性为强奸罪,但是上帝视角来看他这个撒谎行为足以证明他的用心险恶,他根本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完全没感受到赵寻不愿意。
后面的剧情也交代了这一点,看看他这一大段独白,他自己承认了,他心知肚明赵寻“不情愿”和他发展为情人关系,但是他非常乐于“玩弄”她或者说“玩弄”人性,他享受这种“玩弄”带来的快感。
这些天看到了各种各样批判赵寻的评论,如果只是因为被前期剧情营造的模糊假象“误导”或者单纯的“怒其不争”,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那些觉得成功更可怜甚至觉得他才是受害者的,我有点觉得可笑了,剧中林阚也提到过的人与人之间的“认知偏差”,是真的能达到匪夷所思的可怕程度。
最离谱的是看到一个评论林阚这条线的,大概意思是:“吴教授挺冤的,他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是正当追求,看他妻子的说法他是对妻子早就没有情分了,所以去追求别人也无可厚非……”,我心里已经骂出声了好吗。
且不说吴教授比林阚大多少岁、俩人还是师生关系,林阚父母可是吴教授的同学啊,林阚父母是把他当成父辈的角度才把孩子托付给他的,他该对林阚有这种念头吗?
再说他有家,不管他对自己妻子还有没有感情,那都不是他可以对林阚有念头的理由,从另一面说,就算他真的对妻子没有感情了,那他还一边耗着自己妻子那么多年让人家在他的冷淡下熬着一边立一个无辜的痴情种人设,这不卑鄙吗?
从哪儿能得出他对林阚是“正当追求”这一说?
所以真的觉得很多人是不自觉的在认同甚至纵容侵害者和侵害行为存在,而不自知。
说回成功,成功也一样,他本身就不该对赵寻有这种想法,他有妻子有儿子,甚至还有正牌的三,他还是不满足还要对更多的美色下手,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呀,这个有家有室的男人本身产生追求赵寻的想法就是错的,并且他心里也明知道追求赵寻是不符合道德标准的(我不相信一个成熟男性不懂这一点),但是他的经济实力和职场地位让他有足够自信可以攻下赵寻(他也非常自信哪怕赵寻内心不情愿他也能达到目的)并且还可以全身而退,他在心里其实分明知道女孩的心态究竟是“很愿意”还是“不情愿”,但是他的自信自负让他敢于无视女孩“不情愿”这个心态,并将之解读为“没拒绝就是愿意”、“不拒绝就是可以更进一步”,他的自信来源于他的经济实力职业权势以及他相对于赵寻而言压倒性的阅历优势,所以面对警方面对律师面对所有人,他才会那么坚定的陈述这件事在他的认知里毋庸置疑“不是强奸”。
也正因为他心里什么都知道,他才要采用非正常恋爱形式的特殊手段,所以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权的压制。
所以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应该是第二层次或者第三层次的问题,而第一层级的问题应该是成功所代表的这类男性本身就不该对赵寻所代表的这类女性产生这种低劣的念头并且利用自己在各个层面的绝对优势而掌控的隐形强制手段去压制女性的反抗意识。
相对于被模糊的假象误导和单纯对赵寻“怒其不争”的人,我恶心的是,那些思维定式直接将“男人的本性就是这样”作为了大前提的人,继而对这类事件第一时间进行评判的是女性是如何应对的、直接质问女性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提早回避的人,这些人居然不去质疑男性的这类言行(尤其在剧中这类性骚扰事件中)。
说的极端一点,有些人就是认为男人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仍然对各种女性出手是正常的,甚至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但是同样的事件中,对女性的要求却是极高的,女性接受是错的,女性不接受不拒绝也是不够清白不够道德的,如果女性要保证自己的清白就必须女性自己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才有可能在法律层面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甚至哪怕是女性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在法律层面保证了清白的情况下都未必能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
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类问题上,有些人对男性的道德标准低到了几乎无,而对女性的道德标准却高得离谱了。
成功、林阚的教授、房思琪的老师等等,他们就是明知这种想法和做法是错的是道德所不容的是低劣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所以他们才将这个想法和做法美化为“爱”,用他们既有的绝对优势包装成“追求”,从而强化自己的那一套诡辩论,压制对方的反抗意识,其实本质上这就是强迫的一种表现方式。
我觉得很多人还是不自觉的被套进了“受害者有罪论”这个思维定式里,后面晏明跟支队长对峙的时候的一连串质问,我特别理解她,如果“有想法”+“有行动”+“有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就可以对行为人定罪,那么赵寻成功这个事件中其实只差“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而强奸案中是否有“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的评判标准的要件,恰恰赵寻都没有,这在法律层面上确实是个死局,但是如果除去“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这部分,那么成功、林阚的教授、房思琪的老师在受害者的心里其实本质上就是实施了“强奸”行为。
或者说如何给赵寻那句“送我回家”定性,将直接决定成功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法律上的”强奸行为。
这里在看前半部分剧情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什么细节要在大结局部分披露,所以就前半部分剧情来看还是对这个事件不能明确定性,哪怕这部分剧情展现的就是事件的真实完整面貌,从世俗角度和从法律角度所得出的也可能是截然不同的结论。
但就算法律层面上成功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是将舆论压力道德谴责一股脑的砸向赵寻的理由。
前半部分剧情中,赵寻那句“送我回家”确实无法拿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但我想说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指责她三个月来没有明确拒绝,但是却对她事发当下的这句“送我回家”就不做评价了呢。
我也始终觉得,只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却忽略“成功该不该追求赵寻”这个问题。
这就像——看到大街上的随机性侵案件,有些人问“她怎么不躲远点儿、穿多点儿、怎么不死命反抗?
为什么回家那么晚、为什么喝酒?
”,而不问“该以何种方式警示行为人约束自己?
为何部分大众可以容忍甚至认可这类行为存在?
”——差不多。
而且,即便是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律上认定不了成功构成强奸罪,但是他的言行本身就是理应被谴责被批判被约束的,他的言行是错误的开端,理应受到更多的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如果要道德审判,至少要给予双方批判和警示,而不是一味的单方面批判赵寻。
这部剧其实是想通过赵寻这样一个处处瑕疵的“受害人”,引发人们对现实中这类事件中受害方的处境和出路的各个层面的思考,更是想问“为什么舆论对受害方如此苛刻?
舆论却极少去质问去抨击去更强的约束加害方?
”。
其实第一集开头就点题了,开篇周迅的角色林阚其实也在经历跟赵寻同样的遭遇,但是此时林阚已经有一定的职场地位了,她可以非常有底气的怼回去不吃亏。
这场戏就是要跟后面赵寻的遭遇做对比的,赵寻是职场新人没有地位没有背景,遇到这样的事不管内心是不是愿意的,不管拒绝还是不拒绝可能最后都会吃亏。
而更令赵寻惊慌的是和成功发生关系后,她还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性质自己到底接下来想要怎么办的时候,这件事直接被曝光了,不管定性是不是强奸,不管她跟警察说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对赵寻来说名誉都毁了,此时她处于绝对劣势,所以她才那么纠结,考虑那么多。
这里另一个角度是,即便是已经处于职场金字塔上端的林阚,有实力说不的她也仍然面临着职场性骚扰,而大众很少去把舆论压力给到这些做出骚扰行为的人,却不自觉的把各种责难给到被骚扰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在这类事件中,做出骚扰行为的人不那么容易社死,而被骚扰的人却常常轻易的被舆论淹没更彻底的社死。
所以,并不是说要强行给成功们定罪,而是希望对成功这类人和言行施以更多的道德约束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不是要求法律越线去偏袒谁,而是希望在法律难以涵盖的层面给予双方警示,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嘲讽弱势的一方。
另一处对比,后面交代了林阚年轻时候也经历过的类似遭遇,那时候她也曾像赵寻一样不知所措,一样无力、无助。
赵寻在面对成功的各种非寻常攻势/诱惑(压制)下,仍然不愿放弃已经在大成集团得到的和未来可能会得到的,从而选择继续留在这个潜在危险身边;而学生时代的林阚断然放弃了在教授继续扶持下读博的机会,从而远离潜在危险。
这个对比很微妙,很多人就是因为赵寻明知成功是潜在危险而选择继续留在他身边质疑和嘲讽她。
但是我们来对比林阚的选择,即便当年林阚放弃了读博的机会远离吴教授也仍然有人一直在质疑她毕业后所走的路并非全靠自己的实力而是大大借助了教授的背景,但我们可以看到林阚的实力和她的努力都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她选择在教授扶持下读博是不是还会得到更多?
)。
也就是说即便是女性做到这样的程度也仍然在被诟病被误解被指责,在某些人潜意识中就是在直接认可和接受教授这类人的言行的前提下,直接去评判林阚的应对方式,也就是我前面说到的“甚至哪怕是女性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在法律层面保证了清白的情况下都未必能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这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受害者有罪论吗?
而更令人唏嘘的是,现在林阚成为了很可能是加害方的成功的代理律师。
这个微妙的人物关系的设定非常吸引我,看完前几集,我很想继续看林阚这个角色后面都是怎样应对的。
不过,最后剧情发展到林阚宁愿注销律师证、舍弃自己在大正打下的小江山,也义无反顾的要为赵寻代理,我确实也很意外。
但我绝对能够理解林阚这个人物会做出这样的抉择,我不觉得荒谬反而非常被打动。
她不仅仅是在为赵寻声援,她是在为女性的自我辩护,也是在试图给自己一个答案。
女性在这类事件中,真的必须(活该)承受这么多吗?
为什么不敢勇敢的说不?
为什么舆论给予男性的人性弱点各种容忍却很难容忍女性有丝毫的人性之弱?
为什么在这类问题上女性有时候卑微到被侵犯反而要去自省“为什么被侵犯的是我”这个程度??
林阚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也作为一个有过同样遭遇的普通女性,她觉得自己有义务去替那些“受害者”发问。
这里很多人质疑这段剧情不现实,首先,理解很多法学专业以外的人不明白林阚为啥还可以给赵寻代理,这个问题其实剧中已经明确解释了其中的复杂规定和程序,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剧中的解释是完全没问题的,理论上是行得通的,这个有兴趣的朋友去稍微研究一下《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等法规中与剧中这个问题相关的具体规定,就懂了。
其次,有很多人说现实中不会有律师干这种事,律师不做了钱也不赚了blabla,觉得这个剧拍得太不现实。
就这一点,还是那句话,影视剧如果不存在一定的理想化和更多的人性高光那就不是影视剧了,完全贴合现实一板一眼地复制粘贴现实那叫纪录片。
影视剧就是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呀,很多时候不仅仅是反映现实问题,更是想要呼吁和警醒大众,甚至是试图提升大众认知水平啊。
第三,说真的,如果现实中我们遇到法律难题,难道我们不想要一个林阚这样负责任有底线的律师吗。
不要跟我说林阚怎样怎样对待成功了,前期剧情中,林阚在现有的客观事实面前已经非常尽心尽责的为成功争取最大的权益了(甚至在承受着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底线的极度拉扯下仍然最大限度的为成功争取权益),直到成功自己曝光视频明示默许李怡去散布和主导带有煽动性误导性的舆论,并且彻底暴露出他的低劣本性的时候,林阚才觉得彻底触及了自己的底线,才选择彻底与成功割裂开。
我觉得她已经非常仁至义尽了,没啥好诟病的。
再说,成功的一系列骚操作还很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呢,他还有脸去告赵寻?
真的,我说有些人有那精力诟病林阚,是不是更应该恶心恶心成功啊?
(这里成功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强行逻辑自洽甚至自我信仰的独白,周迅在听的过程中的面部微表情把人物内心呈现得特别恰到好处。
这里林阚也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我觉得这个剧情设计特别好,特别值得玩味。
)我对周迅这个角色非常喜欢,她的诠释太好了。
作为成功的代理律师,从职业角度她必须全力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她也要求自己尽自己所能找出所有对成功有利的证据,哪怕她发自内心的共情对方当事人(赵寻),哪怕她的职业敏锐度让她能够感应到事件最可能的原本面貌。
而作为一个同样经历过职场/校园性骚扰、一个同样曾被权力压制而不能——或者说不知道如何发声——的年轻女性,她又深深的同情赵寻,所以她鼓励赵寻勇敢说出自己心里的真相,鼓励她勇敢面对真相,勇敢面对自己。
我觉得周迅对这个人物的理解非常到位,这个角色有作为职业女性的稳重和理智,有作为法律从业者的敏锐机智和恰当的城府,同时也保留了女性的本真天性和细腻柔善的一面。
周迅将这些人物特质表达的特别好,该激烈时激烈,该内敛时内敛,她的眼神和微表情都很恰到好处。
因为这个角色头脑和内心都很复杂,有很多不能用台词表现的情绪,如果眼神和微表情表现的不好,很可能会给人一种“八百个心眼子”的感觉,而不是这个人物所应该呈现出的“睿智”的质感,这一点上真的很喜欢周迅的表演,她是用心揣摩了人物的。
赵寻自杀这段戏,我虽然为赵寻惋惜,但我是在看到周迅这几个惊慌、自责、心痛的眼神的时候,忍不住跟着哭了的,就是特别心疼这个人物。
剧中还有多少她绝妙的呈现就不用多说了。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处理的非常好,周迅剧中常用的包包是两款无印良品的背包,这个点我尤其喜欢,之前看过的律师职业剧,几乎对所有的精英律师的呈现都是名包豪车大豪宅,b格爆表,每次看都会在心里暗暗吐槽,现实中这样的律师真的少之又少,其实现实中绝大部分律师都是和普通打工族一样的“在为生活奔波”这个状态,即便是已经成名的老律师也极少是全身奢侈品豪车豪宅的,电视剧可以美化这个职业,但有些呈现明显是太过了。
周迅在剧中的着装和用的包包不浮夸不花哨,给人感觉非常舒适,让人不由自主的关注点更加聚焦在她的专业能力上。
我觉得剧中法律部分的呈现非常严谨,感觉剧组找的法律顾问团队非常好,而且导演编剧也一定是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加上女性导演独有的细腻感,把事件和人物那种模棱两可在禁忌线上飘忽摇摆的微妙变数和情绪呈现的很棒。
另外特别喜欢这部剧的台词,很严谨,且言简意赅,能非常精准的表述出想要告诉观众的内容,也与人物背景相符,加上几个主演台词说的非常好,让整个剧的质感又提升很多,这一点特别棒。
很多人觉得林允的演绎让这个人物给人感觉莫名其妙,变来变去,有点神经质。
对,我也觉得是“神经质”这种感觉,不过倒是能理解在这样的事件中赵寻这个人物会不知所措飘忽不定,会害怕、怯懦的心理,所以呈现出来的状态会是有点“神经质”的。
我觉得,这个人物在这个事件中的心态首先肯定是“不情愿”,一般情况下,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漂亮女孩肯定是更想要谈个正常的恋爱而不是直接选择被包养啊,但是面对成功这样一个老板,也许她想过"为了自己的未来豁出去一下?
”,也许存在着侥幸心理觉得“不明确拒绝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并且只要不越底线就能保住最后的尊严?” ,但不管她的心理状态是多么纠结,有一点是肯定的,和成功发生关系一定不是她”心甘情愿“的。
然后在事件发生当下,她还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性质自己到底接下来想要怎么办的时候,这件事直接被曝光了,不管定性是不是强奸,不管她跟警察说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她的名誉都毁了,所以她摇摆不定,极度纠结。
所以我能理解为什么林允要用这种表演方式呈现这个人物,不能说林允演得很差,这个人物本身内心就是不够坚定不够勇敢的,林允呈现出的角色特质也确实是”怯懦“”纠结“”不甘“”困惑“。
但我肯定不觉得她演得好,就是感觉还是缺了点内在的东西,至少前几集她的部分我只能通过她的这些表演推测出剧情走向,而不是通过她的表演对这个人物产生共情,就是感觉她的表演还是缺少一点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说实话,她去自杀那个片段,我其实更多的是我通过自己对人物的内心解读、我自己进行脑补之后产生的同情和惋惜,这个片段我觉得她的表演还是有点太表面,她的呈现看起来就是开开心心去赴死了,但是这个人物我觉得应该是这时候虽然“放下了”却仍然是怀着很复杂的心理状态的,既不舍不甘心又觉得屈辱又想要解脱甚至想要以死来证明自己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不堪这样的心理状态,她其实没有很好的呈现出来,眼神啊肢体动作啊都没有表达出这种复杂的内心状态。
这个片段我是一直到看到林阚坐在崖边慌乱失措的样子才被感染到哭出来的。
赵寻这个人物确实很不好呈现,但是在降低预期的情况下,我还是觉得林允的表演不太合格,可能是阅历不够?
感觉她不是没有努力,而是她对于人物的理解和揣摩以她现有的资质难于达到那个层面。
她演技的缺陷直接导致一部分观众没法对这个复杂的人物更快速的理解到位。
不过有意思的是,我觉得这个瑕疵也刚好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普罗大众对受害一方是多么苛刻,人们往往会因为受害一方的各种瑕疵而将“这是一个受害者不管TA是否完美”这个本质不自觉地忽视。
浅浅的说说董洁,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到了还是这些年的经历所致,她现在的气质和眼神跟早些年确实很不一样,当然了年龄有很大原因,但她整体的气质变了很多,我觉得还是跟她这些年的经历有很大关系,感觉人变得锐利了,这个不能说好坏,人在经历多了之后肯定会不自觉的颠覆一部分的自我,对很多事的认知会变,导致整个人看起来跟之前不一样,样子还是那个样子,但内里透出来的气场变了很多,就是这种感觉。
当然了,如果这个感觉是她完全为了匹配角色设定而表演出来的,那就不得不佩服她的演技了。
觉得陈数这个角色跟她之前的角色差不太多,有头脑知进退睿智理性的大女人形象,演的很好但也没有什么大的亮点。
这部剧的剧情和演员都很吸引我,不知道后面大结局就成功赵寻事件本身是不是还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爆点,如果没有也不意外,这个剧其实就是在探讨“权力绝对不对等的前提下,弱势一方究竟如何发声,如何应对,而作为旁观者(围观者)究竟如何看待这类事件以及事件中的各方当事人才是更合理的。
”这个点。
它其实并不单纯是事件发生当下各方的反应的问题,它应该是一个向前向后延伸的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所有琐碎细节进行整合后分析再行评判的问题。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认定罪名是否成立,拿出明确的证据,符合明确的能否定罪的要件,就能得到明确的结论;但现实中很多东西是模糊的是模棱两可的,这就是“不完美”,说不清楚自己明确意图和想法的当事人,模糊不清的证据和证词,这些都是案件的不完美之处,就很难简单的依据理论进行评判。
在法律层面,对受害者和施害者的认定和评判究竟怎样才是更公平更合理的;而在法律所能涵盖和干预之外,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道德层面和舆论导向上,到底该如何对双方进行评判,当事者又该如何更好的应对、和预判预防,是导演和编剧想要和大家一起思考的问题吧。
大结局看完再来补充新的想法吧。
(2023.8.2以下是看完最后几集整理的一些新的想法)等看最后几集的时候,大概知道最后会有至少两场庭审戏,看过了周迅前面的精彩呈现,我真的超级期待这几场庭审戏,看完最后几集,我只能说周迅太棒了,远远超出我的预期。
不是说她能背下几页台词所以棒,演员背台词其实是基本功吧,这里我是感叹,她给我的感觉是她完全理解到位了剧中辩护词(米芒案)和答辩状(赵寻案)的法律专业层面的意思,正是因为她研究了揣摩了这些法律专业层面的东西她理解到位了,所以她能从语气语调以及眼神、面部微表情上非常到位的把这几页纸的台词想要传递的东西完美呈现给观众,这是我觉得特别敬佩的。
(这样对比可能有点不人道,就只是单纯对比表演的精彩度不是要刻意指摘林允)林允在剧中也有不少大段的独白,她呈现出的效果就不太容易感染到我,我通过她的台词可以明白和理解到剧情要传递出什么,但我明显有一种她是输出台词的“工具”这样的存在的感觉,而不是她作为剧中这个人物要告诉我什么。
刘奕君在大段独白的呈现上也是给了我和周迅的表演一样的感受,而林允确实这部分做得不够好,感觉她还是不能对人物和台词理解到位,这个我前面也说了,可能确实是阅历不够导致的,还是希望她能再多一些对人、事、物的琢磨吧。
从开播就看到很多对晏明的负面评价,这里我也说说我对这个人物的感受吧。
作为侦查机关人员,她程序上是没有违规的,很多人质疑侦查期限的问题,这个《刑事诉讼法》里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剧中其实也解释了对成功拘留期限的问题,理解法学专业外的人可能会有点迷糊,可以去查一下法律对此的规定,确实没有违规,这里就不细说了毕竟也不是普法栏目哈哈。
就我看来,公安机关人员理应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对案件细节了解更多,搜集更多相关的证据和线索材料,就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很多时候没办法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线索,所以才需要相关司法机关存在呀。
晏明作为公安人员想对案件细节了解更多没有问题啊,我不是代入受害方才会这么想,代入成功也是一样的,晏明对案件扣细节的程度,其实在某种层面也是给了他“法律层面的”清白啊,经过各种抠细节都不能走到检察院这个阶段,不能定性为强奸行为,这也是在给他法律层面上的清白——哪怕他自己心知肚明自己撒了谎,也心知肚明赵寻“不情愿”。
这里其实也是通过这样的戏剧呈现来引发和警示受害者去思考,究竟该怎样保护自己,在何种程度上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里晏明在程序上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只是对比现实中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她做的要多很多,可能我们总认为现实中没人会这么的尽职尽责,所以不能接受剧中这样一个理想型的公安人员。
如果说她不够中立带有女性立场,那反观剧中的男性公安人员呢,他们在看待这个案件的时候就没有不自觉的带有男性立场吗,那个支队长,他可太有男性性别立场了吧。
我觉得在这个层面不可能要求办案人员彻底摒除性别立场,任何一个职业都是如此,我觉得只要保证程序正当合法的前提下,且在最终评判定性上面没有偏袒某一方,严格依据法律得出结论就没问题,就比如剧中,侦查阶段无法认定存在强奸行为,所以不对成功提起公诉并释放他,后面的民事部分也明确提到那天晚上的事件中他不成立强奸,但是在其他时间段里成功的某些行为成立“性骚扰”,已经很公正了。
我觉得硬要说晏明这个人物的问题,其实是她侦查的方向有点问题,感觉她最开始没有好好去追查报案人(尹声)相关的线索,尹声的相关线索和最终的现身,更多是林阚去努力的结果,而晏明在最开始成功被释放后她对案情不甘心的情况下,没有去继续追查尹声这个重要人物和相关线索反而是去找林阚发泄了一通,直戳林阚痛处,我觉得这是这个人物最该被指责的点。
尹声这条线索也体现了林阚作为律师严守职业操守的一面,她查到尹声这条线索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成功在这个事件中不是他自己说的那么冤,但还是尽自己所能为成功争取最大的权益,自始至终尹声这条线索也不是她透露给晏明的(如果公安机关能更及时的掌握尹声这条线索一定是能在某种程度上帮到赵寻的),这就是律师的职业操守啊。
很多人诟病林阚通吃双方当事人对成功的做法违背职业操守,但是现实中又有很多人总问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有点讽刺。
律师要帮的是需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不分好坏,坏人也有他法律框架内的合法权益,律师不能以普通人的视角评判好人坏人然后去做事,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去为委托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她在为成功代理的时候是非常尽职尽责的,甚至做了很多不必要做的事,她在最后为赵寻代理的时候,严格来说也没有利用到前期参与了强奸案件侦查阶段的优势。
赵寻起诉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这里,尹声提供的证词也是“强奸事件”以外的其他时间段里他所看到的成功对赵寻的“性骚扰”行为,这里民事诉讼这个阶段并没有建立在“强奸事件”的基础上进行,法官也只是在庭审时一句话带了一下说“成功不构成强奸罪”(我感觉这句话其实更是特别给观众听的),但是那个晚上以外的时间里,成功的“性骚扰行为”在尹声这个证人作证的情况下是成立的,即侵权损害赔偿这里,赵寻胜诉了。
她胜诉的意义也不在于她依据这个判决可以提出索要多少赔偿金,而在于她争取到了自己在法律层面在社会舆论层面应有的权益。
我觉得这部剧在法律层面还是非常严谨的,它在呈现法律这方面,其实是很高于现实生活的,就是在“严格依据法律”这个层面它是比现实更严格的。
因为这是一部法律从业范畴的剧它也力求不能误导大众。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这样说,觉得“它拍得并不现实啊”,“剧情的呈现并不正确啊”等等。
你这样来看,现实中,很多成功这样的人遇到这种事,可能第一时间就联系各方关系把事件平息掉了,这个动作里面其实有多少不合规甚至是违法的操作就不必多说了,这就是现实中权势带来的非正常力量,这个不可否认的现实(社会某些现状)让我们觉得剧中很多东西是“不现实”“不正确”的,但是我们固有印象中的那些个“现实”本身就是错的呀,反而剧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呈现,我们倒不习惯了。
剧中确实有多处“不现实”的点,现实中,成功可能根本不必踏入警局半步,现实就是,强权压制下,你可能连想一下思考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击垮了。
就因为“现实”可能是这样的,我们才更要呼吁、弘扬和追求像剧中呈现那样的理应存在的公平正义的大环境啊。
剧中人物没有上帝视角,他们各自困惑,但作为观众的我们知道成功的言行有什么问题啊,所以现实中才更需要相关机关人员更理性更细致深入的甄别案件的性质和探究各种细节啊。
这里其实也在引发另一个思考,如果公检法各机关在认定事实问题上,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再多一些细致入微,再给当事人各方更多一些耐心,是不是法律的价值能够更好的体现。
剧中在法律层面是理想化的给予了当事人相对现实要完美很多的公平正义的。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一方,剧中虽然理想化但也恰恰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哪怕是受害者,在法律层面该自己承担的也不能推卸责任给别人,要为自己的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哪怕是侵害方,也只能在法律框架内要求其承担与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相适应的责任。
就如本剧结尾,成功强奸罪不能成立,但“性骚扰”是成立的(关于性骚扰的法律规定大家可以自己去查,它在《民法典》里面,注意它是民法的范畴哦,而强奸罪是刑法的范畴,这个区别是非常大的。
);成功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承担强奸罪的责任,但要为性骚扰承担责任。
成功应该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惩罚,但在是否成立强奸行为这一点上他也有自己认知层面说得通的理由并且有证据上不成立的理由,至少罪不至死(社死),所以不能强行给他安个强奸犯的帽子,即没有给他强加不该承受的法律层面的东西。
另一方面,其实赵寻也必须为自己的懦弱、贪欲承担应有的惩罚,但这不是她就该被侵犯的理由,所以她也有争取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律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甚至在剧中法律所做的比现实多得多,这其实是法治追求的理想状态,也是本剧的主旨,想要呼吁现实中能去尽更大努力去构建一个这样的更公平公允的评判环境,或者说希望现实环境能够允许普通人去希冀可以去争取这样更公平公允的机会。
剧中最后赵寻去面试这里,可以明显感觉到她的心态的变化,这里这场戏根本不是什么正能量,是在讽刺现实。
即使赵寻胜诉了,也还是会被各种歧视戏谑不尊重,但是只要敢于发声争取应得的权益,勇敢面对真相面对自我,她就挺直了腰板不再怕这些了,甚至她还当成笑话一样的跟林阚调侃这次面试经历。
有人认为这部剧给了“仙人跳”机会,这个怎么说呢,首先仙人跳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是以要挟勒索金钱利益为目的的,赵寻不符合,更何况人家最后起诉的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也只要了1元钱而已,而且成功最后确实有点悔悟了想要私下补偿她她也没有接受,剧中肯定是扯不上仙人跳的。
现实中如果遇到仙人跳,其实法律上对此是比较容易举证和定性的。
其次,我想吧,如果是成功这类人遇到仙人跳,我倒是也挺想按照某些人对赵寻的“活该论”的逻辑,也给成功一个“活该论”,而且真是仙人跳的话,就让成功去尽最大能力告吧,我肯定不会声援搞仙人跳那些人的。
算了这一点不多说了,太幼稚哈哈哈整部剧的立意、主旨,除了呼吁大环境更加向好,也是在警示现实中的受害者,如果不想要就勇敢说出“不”,如果不想演变成真正的彻底的“受害者”,就要从感觉到不对劲不舒服的时候就勇敢的拒绝,要预判预防,如果事情发生了也要尽力保持理性,要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怎么做。
这部剧更是想告诉受害者们,面临这类问题时,更多一些理性的思考,寻求更多一些解决的途径。
也想要宽慰受害者们,接受人性的弱点,自省的同时也要自洽,不要过度自责,而是多一些思考多一些理智,承担该承担的,更要争取该争取的,绝对不要因为怯懦、不理智而强加给自己超负荷的自我伤害(如赵寻的自杀行为)。
还有很重要非常重要的一点,导演和编剧们也是想呼吁事件以外的旁观者,能更公正的审视整个事件,更公正的审视各方当事人,如果把那些“马后炮式的”、“貌似理性的事后倒推”这类舆论暴力摒弃掉,是不是就已经从某种层面上给了弱势一方发声的勇气了;如果多一些对侵害方和侵害行为的质问批判和审视以及舆论约束,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会遏制一些侵害行为的泛滥和默认甚至放任导致的“侵犯合理化论调”的泛滥呢?
这部剧在法律层面上的严谨呈现,其实也在试图告诉当事者法律可以(可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你的权益,剧情处理不可避免的存在理想化,但是至少普及了一种普通人可能不太会关注到的处理问题的途径,它绝不是仅与当事者相关,它其实与每个普通人都存在着潜在的关联性,我觉得这一点特别有意义,有现实意义,这个意义远远大于电视剧呈现的所谓的“不现实”等等的瑕疵。
题外话,正好看这部剧之前我在看《遗落的南境》这部小说,小说内容跟这部剧没什么关联性,不过小说里面的一句话我倒是看剧的时候经常会想到。
“一个圆看到方形,会认为那是个没画齐整的圆。
”……
一直以为不完美受害人是林允,直到我看到第12集,我才豁然开朗,是成功才是不完美的受害人啊!
原因:1、晏警察全程办案靠推理,忽略证据,直接踩我国刑法要求的,证据为主判,这不是赤裸裸的塑造警察无能且业务能力差的形象么。
再加上在12集她对林律说,抛开理性…原来警察需要抛开理性,抛开证据,在证据指向性全部证明成功法理清白的情况下,羁押成功,我可以断定,导演这是故意让我们对这个角色恶心,进而塑造成功的不完美受害人形象2、其实我相信大多数人看林允的角色都会觉得别扭,你们觉得剧组或者导演看,不别扭吗?
只能说这是故意的。
故意让观众恶心这个角色,我们怎么看都觉得不应该啊这个受害人怎么看怎么恶心?
这就是关键,她出来说心理上我是拒绝的,行为上我是清醒的而且我不拒绝,但是我觉得他qj了我,因为我们地位不平等,此时晏明助攻。
看到这里我明白了,这就是在搞我们成功哥,又一次塑造3、大家看看,受害人,常理来看都是报警那个,这21世纪了,会不会太常规了?
导演比我们专业,她肯定也懂!
所以其实隐藏的不完美受害人是成功!!
而且,作为受害人,他有一个金牌律师,这时候,你悟了吗?
这部剧导演的心思是想表达,抨击我们政务系统的部分不专业,不文明,违法执法行为,还有报警人的虚假报警行为造成的各种重大影响,但是又想让大家反思这个职场或者说阶级问题。
那成功是完美的吗?
他不是,他被这些行为伤害了吗?
董事长职位没了,名誉没了,进去局子两天打了2架,那确实伤害了所以:不完美受害人--成功更新16集晏明大师很酸的对林律说了一通后的神句:“你现在竟然用法律去保护权势 你那么心安理得吗”Ok,做律师的本分也要被你喷了,人设还是法学出身的警察,很牛。
在过去的时间里,影视作品中女性视角大量的缺失,这恰恰大力驱动了一种无意识的男性偏见,而这种偏见还试图假装自己“性别中立”。
幸而,近年来女性主义的作品越来越多,虽然作品质量参差不齐,但仍为以女性为议题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的现状感到欣慰。
《不完美受害人》以女性受害人、女律师、女警官为基点展开,三位女性角色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群体,却似乎面临着类似的社会现状与女性困境。
第一集在两个审讯室中,通过平行蒙太奇,加害人成功说“没有拒绝追求不就是同意吗”,受害人赵寻说“没有女人会拒绝他吧”,第一次将性剥削赤裸裸地撕开在阳光之下。
这让我想起,在北电赵韦弦的艺考老师被指控诱奸后,赵英哲挨个私信询问可能爆了他的料的女学生,问:“你觉得这是事实吗?
”施暴者自我催眠,自认为是一场建立在互有好感基础上的“出格暧昧”。
我们能看到没有完美受害人,也没有绝对施暴者,或许他们会说“你情我愿的事,怎么能说是我单方面伤害你”,这恰恰是事实上的权力倾轧。
是因为他们看不见、听不见那些无声和“不敢”的反抗吗?
不是,是因为他们知道地位的不对等,利用这一切包装成这是“你情我愿”的游戏能为他们免责。
影片中的成功才能够如此信誓旦旦地说出:“她是自愿的。
”选择性忽视了赵寻的每一次求救与反抗,这是他为自己免去责任的“免死金牌”。
如此,正义与邪恶之间没有一条明确界限,身处灰色地带的女性往往在权力阴影的笼罩下选择屈服,只要权力的手伸得更长,隐形侵害就能够蔓延和扎根。
在2017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在遭遇过违背意愿的性行为人群中,约90%的人不会报案”。
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增加女性在各个生活领域中的代表性,因为随着越来越多女性掌握权力、发挥影响力,女性的话语才能被更多人听见。
引用一句上野千鹤子在《始于极限:女性主义往复书简》中的一句话:决定“何为正确”的既不是权力,也不是少数服从多数。
在赵寻决定报警前——晏明对赵寻说:“你不用对不起,我不怕麻烦。
”林阚对赵寻说:“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连不都说不出口,害怕被轻而易举的毁掉。
”在赵寻决定报警后——林阚将赵寻送到警察厅的门口晏明对赵寻说:“你准备好了吗?
”不论是晏明还是林阚都明白报警之后的路是充满荆棘的,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而在调查的过程中每次的回忆有多少的痛苦,也是旁人无法替代的。
盲猜后续女性受害者应该会遇到各种阻力与非议,而女律师林阚和女警官晏明携手帮助,更多地去跟随剧情去探讨法与情的边缘地带。
当然不同的阶层、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性别的人,可能看到剧情都会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能够产生讨论就很好了。
值得期待。
总算有一部剧的剧本在批判pua的时候,不俗套地编什么pua培训班、男的很故意地用煤气灯效应、恋爱脑女生无脑被小儿科伎俩控制了这种套路了。
我想说生活中大多数pua都不是刻意为之的,要么施害者的故意是建立在对自己(包括自己权力地位)的错误认知上,利用了自己身份带来的压迫性迷惑性却不自知,要么就是知道却认为滥用这些理所应当,因而不认为自己卑鄙可怕(而这部剧里的男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影响力,但是是以个人魅力的角度去理解的,也就是说,他的身份、金钱和权力,都被当做他自己本身,他被这些所异化,得意自满),而受害者往往不会仅因恋爱脑而被pua,对上位者(包括有权有势的、有钱有名的,或者只是比自己有见识和年长的)确实会有一些慕强和仰慕的情绪,但是这不影响前者压迫对方意志的行为的性质,违背和强迫就更不用说了,而且即便不存在pua,借身份之便做出越矩行为便是跨越禁忌。
当然这部剧主要讲的是不平等关系下的性侵,有人说男主是完美施害者,被塑造得太立体了显得林允饰演的角色不占理,我倒觉得只有这部剧成功表达了他们发生关系这件事他有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把对方的不拒绝当暗示,其他都没做错,但依然是施害者,那这部剧才牛逼。
上野千鹤子说男性上级提携你的时候有一部分原因是你的胸和屁股,真的是这样,不管你有没有能力,所以,女性多当上位者才对女性有利,这部剧陈数当董事长了,真好。
一开始,我是拒绝再继续观看的。
不过晚上陪妈妈说话,所以把电视剧七七八八的看完了。
更改了评分:一星改到三星。
看到评论中,有一些为成功辩白的,也有不少评论认为赵寻是又当又立,拿钱不办事,还把男方告了,不符合契约精神。
我觉的也许是剧本的原因,也许是演员的原因,但是赵寻有问题,不代表成功无罪!
赵寻,一个女研究生,怎么也要24+的年纪,但是这个女孩是一个孤独,怯懦,敏感,思想上完全不独立的姑娘。
实际上,学业上的优秀,并不代表她有独立自主,能够自由支配自己思想和身体的能力。
她没有一个要好的闺蜜,也没有男性朋友,她的所有空间都被父母填满了。
毕业以后,心心念的都是:早点挣出200万,还完父母的花费。
随着成功的逼迫,她的这种念头就越强烈!
我估计这傻姑娘,每天上班,看见成功的时候,都在心里计算离200万还差多少!
她很敏感,所以怎么可能察觉不到成功的不正常,但是多年以来养成的鸵鸟心态,让她得过且过。
她自己说过:“自己并不比别人差,这份工作凭借能力,她也是胜任的''。
成功给她的东西,估计她都不敢用,也不敢退回去,怕丢了工作,怕还不上父母的债。
赵寻的母亲无疑是爱她的,但是她的压力多半来自于父亲。
她的父亲在事情发生后,曾今说过:”你还不如被他包养”,她父亲对于女儿的付出也是有价码的。
我看着赵寻一笔一笔算她父母从她小时候,为了培养她付出的一笔笔支出。
然后畅想着:在成功的公司里干满多少年,就能挣够200万还给父母。
这个傻妞真是太可怜了,她可能都没有意识到,她有多么想离开让她窒息的父母。
那些不拿女孩当自家人看待,重男轻女的家庭还是好的,至少你离开时候,可以义无反顾,再不回头。
但是这种用亲情,关心,孝道束缚孩子的家庭,像烂泥塘一样可怕。
事实上,真的是亲情的话,又怎么能一笔一笔的算出200万,具体的数字?
如果在赵寻小的时候,没人和她说过这一笔笔的数目,赵寻又怎么能算的这么清楚?
赵寻没有要好的朋友,想必她的朋友交往,也是要父母同意的。
她的父母要的是一个听话的,不惹麻烦的好闺女。
赵寻一直完美的扮演自己父母要求的角色,直到遇到成功。
因为她的父母不是万能的,至少他们缺少足够的能力给她安排一个好的工作。
于是,在他们的能力之外,事情失控了。
赵寻这个女孩,被她的父母养废了。
很多人说,事发的晚上,赵寻明明有机会,为什么不反抗,不逃走。
反而乖乖的去洗澡,等着成功强暴她,然后自己坐在浴缸里哭。
一个窝囊废!
我觉的赵寻当时可能都要吓死了,她知道成功不安好心,但是拒绝后,成功会不会杀了她?
正常来讲,我们都知道成功不会因为逼奸不遂,就杀人,不值得。
可是赵寻当时喝了酒,又从来没独立做过主,都是父母安排好的。
她平时肯定看过法制进行时,和网络上的一些犯罪案例,知道的多,但是又不能分辨清楚,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拒绝成功的侵害,施暴者呼呼大睡,受害者以泪洗面。
之后在调查期间的几次反复横跳,可以看出,当有人支持她,关心她的时候,她会说自己被强奸;当外界的压力过大时,她说自己是自愿的,她没有自己的主意,随波逐流。
我真的觉的这个女孩挺可怜的,也不是不聪明,也不是没有能力,最后被逼得要去自杀。
害人的人,挺胸抬头,行走于阳光之下;被害人却蒙头藏脸,黑夜出行。
这不是'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吗!
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成功!
这个男人,在得到了名利,权势,金钱之后,失去了大部分的刺激,于是他开始追逐女人。
一开始是董洁这样喜欢上他,自愿的。
然后就是赵寻这样对他完全没感觉,但是不敢拒绝他的姑娘。
其实,他自己也说过“他有钱,什么女人没有”,可是他还要纠缠赵寻,为什么?
好玩!
看着一个女孩,每天被他调戏,为了工作和工资,忍气吞声,还要遮掩着别被他看出来,有意思!
这给他一个新的刺激点。
这让我想起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那些掌握权势,断人生死的贵族。
汉武帝的几个异母兄弟,好几个是因为“禽兽行”这个罪名,被除国,幽死的。
什么是“禽兽行”呢,就是所有违反人伦的性行为,包括“父女,母子,人兽”。
这些都是皇亲国戚,怎么会犯这种下作罪行呢?
其实,越是这种人,他的满足阈值就越高,“食色性也”。
贵族什么都吃过,每年随时可以打猎,剩下的就是祸害和他一样的“人”了。
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讲,同类的痛苦,就是他们的快感来源,看着和你一样,有智慧,样貌和肤色的人,痛苦的呻吟,嚎叫,满足自己的快感。
成功比他们还要高级一些,他不但让赵寻的身体痛苦,还要让赵寻的心灵痛苦,他想完完全全的毁掉这个女孩,从赵寻的毁灭中得到更大的刺激满足。
以成功的阅历和他对女人的经验,完全能够想到:赵寻这样的女孩,根本就对他没感觉,他对她下手,那就是强奸!
他拿捏赵寻死死的,他知道只要他不撒手,赵寻就不敢拒绝他。
至于以后赵寻会不会有什么心理疾病,会不会影响她以后的婚姻。
可是成功在乎吗?
你们花200万培养的女儿,在我这一钱不值,也就是解解闷的玩具。
成功才是这个破坏稳定社会关系的罪魁祸首!
男人们看完,也别轻易跟着批判赵寻,认为她不自爱。
因为父母花200万培养的儿子也在成功的公司里享受着福报。
————————————————————————————————————————————原文:看了一眼,据说是女性导演的女性题材片。
我看完周迅在一屋子男人中,在饭局十分有气势的diss完一个肥头猪脑的老板,然后十分有气势的在一帮鲜肉男助理的簇拥下走出酒店,这帮小鲜肉有给她拿包的,有拎皮箱的,有开车门的,就决定不在继续追看了,这无疑又是一部突出少数,蔑视大多数沉默女性的,挂羊头卖狗肉的女性噱头片子。
周迅是律所合伙人,完全有条件自己挑助理,怎么没女人去她的律所面试吗?
《穿普拉达的恶魔》里女主编的两个秘书都是女人,主编对她们刻薄,可也教育她们,帮助她们成长。
而周迅表现的是一个换成另一个男人演,也可以的。
带有男性视角的角色。
用一帮男助理衬托周迅的角色,是为了表现女人的成功。
可是这恰恰是表现了周迅一个人的成功,和更多女性的弱势。
如果像电视剧中周迅这样的女人用拥有男助理的数量来表示女人的成功和出色,那么其他的女性除了去刘怡君扮演的禽兽董事长手下忍受骚扰,就是面临找不到适合自己工作的灰暗前程。
即使是武则天,她的身边最重要的也是上官婉儿。
可作为一本刚成年或者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认知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世界的教科书。
我看到了模糊的并不是只有清晰一面的人物形象。
媒体、财团、性暴力犯罪、律师、办公室情人,酒桌文化。
这些话题浓缩在一集里,部分话题只是寥寥几笔,却勾勒出了现今社会存在的隐疾,尤以“媒体议程”话题的展现为佳。
尖锐,尖锐,还是尖锐。
在揭露问题的过程中抛出了许多执行现行秩序后产生的弊端:如审讯和检查过程中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权利、性在金钱落差下的根源性不公;公权体系在威权社会氛围下是否存在背离?
部分情节深入地讨论了父权(强权)社会下的种种弊端…先说这么多,我再看几集…
人设不清楚,剧情迷惑,镜头语言也很奇妙,林允演技不在线。
白瞎了这些好演员,不太清楚立意是什么。
台词写的不接地气,全是排比句,看着跳戏。
感觉最大的问题还是剧本,感觉导演有点想往人性的方面靠,但是又表达不清晰观感体验很差。
可能现在才第六集的问题不知道后面怎么发展,先插个屁股在这,俺再观望观望。
先说结论,《不完美受害人》第一集剧本,比隔壁企鹅出的《欢颜》和《漫长的季节》要好很多。
至少,你能看出来,编剧基本功是在线的。
每场戏要干什么,该怎么处理,她们都有清晰的认识。
戏,写得成熟,老练。
不会漫无边际地乱来。
但严格要求的话,其实还是有一些不足:1.开头,赵寻躺浴缸里做痛苦万分状。
我理解,编剧在这里不把成总强奸赵寻做实,是为后面的展开留空间。
但这样处理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开头模棱两可,观众不知道从哪个角度代入,不知道该期待什么。
潜意识里,他们会困惑,我会看到一个弱女子反抗强权的故事,还是一个诬告反转案?
不知道。
编剧一定要明白,困惑≠悬念。
我们在故事开头,可以欺骗观众,营造悬念和反转。
却不能给观众模棱两可、没有方向性的东西,使他们困惑。
这样他们会在潜意识里排斥这个故事,不会跟着剧情走下去的。
而且,在剧本中,相对静态的躺浴缸里痛苦,是远不如写赵寻躲进浴室撞翻东西然后痛苦的处理的。
一个是表演难度大,一个是动态戏感染力强。
(林允没有任何演技可言。
你给她这样难度的戏,她根本演不了。
)2.报警。
有人匿名报警。
然后,楼下的陈默也拨通了报警电话。
这时候,警车来了。
他赶紧挂掉。
其实,我倒觉得,这里不如这么写。
警方接到两通报警电话,先接到第一通时,因为对方言语闪烁,怀疑有人恶作剧。
接着,又接到第二通报警电话,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刻出警,到达案发现场。
悬念可能会比拍一个戴帽子看不清脸的人报警更强。
3.警察出警问话。
因为不知道对警察的刻画,审查尺度在哪,所以关于本场戏,我就不多说了。
(再次吐槽,林允像木头人,完全不会演戏。
一丁点内心戏,不同的层次,都演不出来。
跟刘奕君这样的好演员同场出现,简直就是公开处刑。
)4.媒体拍到警方带走赵寻和成总。
没啥好说的,意料之中,不功不过。
5.林阚回家脱鞋睡觉。
6.倒叙五个小时前的一场酒局。
明白编剧想来个女性命运共同体的意思。
那边,女助理疑似被强奸。
这边,精英女律师遭遇酒局性骚扰。
后面就girls help girls嘛。
但有两个问题:一、倒叙用在这里不合适。
前面观众的注意力已经跟着那个疑似强奸案走了,你这里突然安插一个关于女律师线的倒叙。
时间线混乱了。
二、同类对比拖沓,没必要。
还是那个问题,观众的注意力已经跟着那个疑似强奸案走了。
后续女律师最好迅速进入这条线索中来。
编剧不仅不应该安排这段冗长的酒局戏,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反倒可以安排一个女律师简短的、温馨、日常的家庭戏作对比。
让观众对赵寻这个角色的遭遇产生同情,进而关心起她的命运。
7.女律师接到电话。
女律师和董洁在车里的戏,没有交代新的信息,还是在说前面的事。
这就重复,多余了。
直接删,接女律师去警察局问情况就可以。
8.体检。
救命,这么难的戏太难为林允了。
她哪里演得来。
我看到这里就快进,不分析了。
……算了,是及格,比较有社会意义,但不精彩的电视剧。
感兴趣的观众可以看看。
像我这样对剧本要求严格的观众,可能看到这里就不会往下追了。
bye.
这剧真的真实吗?
难道去讲职场性侵必须要脱离现实吗?
1、现实中真的有女性被性侵还没有一点反抗动作吗,哪怕推男性一下也是反抗啊!
2、现实中会有警察会围绕一个案件不放吗,社会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情凭什么只把全部精力放在一个案件上面,其他事情就不是事情吗,真就赵寻的案件最重要呗?
3、林阚学生时代明明她已经因为老师的一个拥抱而被QJ,还对老师究极反感,那她为什么还要接受老师对她工作上的帮助?
这是什么?
再说林阚未免有点太娇了吧,一个拥抱就算是QJ,这…… 4、现实中也会有一个律师为了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而直接辞掉工作,来帮助当事人吗?
自己砸自己饭碗,我是第一次见 5、只看剧名就可以知道导演富有野心,甚至要把QJ重新定义,这对女性有很大帮助,但是这都要对法律有影响了,所以剧情可以真实一点吗?
导演既然想帮助女性那真实一点好吗?
连真实都落实不了,那导演还谈什么QJ新定义!
这部剧就在诠释:女性一定是无罪,男性一定是有罪。
妥妥的女权主义,如果一个悬疑犯罪类电视剧都无法做到真实,那这电视剧凭什么拿到高分?
(科幻除外)真希望编剧只是头脑发热写出的剧情,不然这么牵强、脱离现实的剧情,实在无法让人接受。
(完)
太塑料了,完全对不起周迅大律师的人设,把人家拿到c位宣传,实际上就是小三那点事呗。拖拖拉拉了六集几乎没什么进展,反倒是林允莫名其妙的角色很令人抓狂,一开始说自己被强奸,之后又说没有,害得自己的爹去大老板那吃瘪,又讽刺人家大律师,一会小白兔一会宫斗女,搞得警察律师老总舔狗父母围着她团团转,不知道到底是演技问题还是人格分裂。加上这部剧塑料质感,实在是浪费周迅,求求爱护羽毛吧。#爱奇艺
给大如拿奖了只能说这个圈子烂到不行
大晚上连刷四集,还热了两个牛肉饼下剧。编剧相当厉害,台词针针戳中要点,每个人都情绪稳定地输出。最喜欢看周迅分别采访当事人,和蔼礼貌的语气却拥有着不容置疑的气场。林允的演技很稳定,你看她前几集跟第4集两种面孔,完整地还原了女性在权力面前的迷茫、抗拒和被循循善诱——及面对同样的女性,才敢泄露真实的情绪和负能量。刘奕君老师推拉能力很强啊,超有说服力。其他女性角色都各有魅力,而且我个人很喜欢看董洁演戏,她会增加人际关系的拉扯程度,她的气质是既易碎又带着刺的,很像百合花上开满玻璃。导演选景也很有意思,干净整洁有悬浮感,仿佛是给肮脏事件套上的漂亮外壳,准备跟着追了。
律师,女警,赵寻,这三人都太奇怪了,赵寻报案证词出尔反尔;律师不维护自己委托人;女警站单一视角分析案情。这三人打配合陷害任何一个男人都能成功,太荒谬的剧情。心疼成功,个人认为成功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过错,充其量作风问题
热评都说得挺清楚了。首先题材是大胆的强现实的,各主角配角演技都是可以的。和《底线》一样,容易男女两边不讨好,团队勇气可嘉。问题在于林阚这个角色像欢乐颂安迪,其实是资本主义父权制的帮凶,目前尚未展现出足够的批判力度,反倒显得女主和警官无理取闹。配乐太大声太诡谲太压抑了,没必要。林允的台词功底太差了。
E13一个事儿有必要讲29集?国产剧注水新思路
面对上位者的压力,我唯唯诺诺,我唯命是从,我甚至连薪资都不敢多问一句,只是怕让他觉得我是个重视金钱的人,装作淡泊名利求一个成长的机会,我不敢提要求,不敢说“不”,“怕失去现在,怕失去将来,怕错过的机会再也没有了”,我甚至有时候意识不到自己被压迫我想我的这种心态与被强奸这种极端环境下的心态颇有些共通之处身为女性,我完全理解赵寻的想法做法,甚至我猛然发觉在相同的条件下,我可能会做出和她一样的选择。那些说不出口的拒绝,那些想锁又不好意思锁的门…,这也是我经历过。在一个男权社会,我们女性被驯化得要听话,要顺从,要忍受,我们习惯将自己客体化去满足身边人的需求,我们小心翼翼的不想让别人讨厌自己,于是我们不敢反抗,不敢说不,困住我们的不是有形的力量,而是无形的社会结构风俗习惯道德压力等等
即使是林阚这样已经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成功女性都避免不了酒局上被逼灌酒,何况是赵寻这样的年轻女性,两个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年龄不同的女性,上了酒桌照样面临一样的处境,讽刺啊
【3.5🌟】前半拖沓,后半草率。从剧本来看,不管是林阚给赵寻住别墅的行为,还是赵寻和陈默之间暧昧不清的关系,亦或是公众对于影像曝光后“一边倒”的舆论反应,都过于悬浮。令人奇怪的是,赵寻被救后陈默迟迟未出现。从内容上来看,涉猎范围广,有法律和道德层面上的不同解读,有“girl helps girl”的社会议题,也有对家庭问题的揭露和对男女思维差异的呈现,但很多都浅尝辄止。好在剧本没有明显专业性上的漏洞,外加人物行为与人设相符,整部剧可看性还是有的。
题材很好,可惜剧本问题很大,拍摄和剪辑真的不咋的,可惜了一帮喜欢的演员。
这剧情,反复回忆也就算了,就这也能成强奸案?!一开始那个女警就带自己的偏见认定强奸,而且还和赵寻串供,难道中国的警方就是这样办案的?没有证据全靠想象和偏见来认定事实?而且这个赵寻如果觉得自己被强暴了,分分钟可以反抗呀,自己这么长时间也不反抗,接受着一切,然后又说人家强奸,强奸过程中也没见到她反抗,那么认定强奸的依据是什么?看的我好晕!这妥妥人格分裂呀,这哪是强奸案,这是精神病呀!这个剧的编剧完全是为了制造话题而制造话题!
周迅的演技还是那么好,很让人放心,恭喜获得白玉兰视后。
结尾那仨男HR说:叫你来就是想看看女英雄长啥样。。。???😅 编剧什么精神状态写出这种剧情???明着耍人,别太贱,还加油,加个屁油😅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议题,除了片名的不完美受害人,还涉及到阶级/权贵的隐形压迫,舆论定罪,家暴,正当防卫,性骚扰,社会氛围和保护伞等内容,由好的演员和剧本演绎出这样一个故事,是非常不错的。而且舆论的讨论也说明了【不完美】受害人这个点很有必要。在一些事件当中,可能存在一些有小聪明和被小利益的利诱的弱势群体,更重要的是那些把控资源/机会/介绍信的人和普通民众的阶层差距会导致的【怕】,以及从小到大顺服权力地位的【怕】。最后两集庭审是这剧的重头,但令人悲伤的是,家暴案事实清楚,在正当防卫的举证何其困难,亦或者当地保护伞仍旧存在。性骚扰强奸案持续一年半,看客其实早就散了,舆论又能改变多少呢……发声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一步,可实际状况我持消极态度(包括这剧的舆论讨论点并没看到多少深入权贵的内容)
1.面对权利地位差异,受侵害时全程没有说过不,是否就可以否认被侵害,这部剧讲的还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定义“这是性侵害”“这是性骚扰”“这是家暴”,就已经引发了这么多对女主角的谩骂,只从这一点来说,就想肯定这样的作品。2.说说林阚。林阚的职场精英女性属性要求她即使被伤害,依然不能将责任推给施害者甚至是社会,因为选择了捷径而心虚,为希望得到所有人夸奖而奔波。剧结尾在林阚赢了诉讼且与自己和解,但离开顶级律所,失去以往的资本和资源,这可能已经是她事业的极限。这种看似帅气的解脱,对她何尝不是另一种枷锁。
这个题材能拍出来播出来就很了不起了,剧本唯一的问题就是很多台词不像是台词,简直就是让演员读法学论文、法律条款和社会学报告,难为演员了。什么时候弹幕上的内容能从那被害者到不完美受害人,社会就进步了。刘奕君确实精彩,肯定做了大量的功课,把他本家兄弟演绎得活灵活现,太生动了,不过我的视线大部分时间不在他身上,最吸引我的还是董洁,演得太好了,太准确了,太出彩了。周迅在一些时候是划水,一旦精神起来就光芒四射了,尤其是复杂的时候,越复杂越准确。出乎意料的是林允,本来以为她肯定不行,结果还真的不错,演得很好。陈数和钟楚曦都很一般,不知道是演员的问题还是剧本的问题。
做人不能既要又要还要,你以美色获得的任何东西,包括工作职位金钱物质等等等等,都是对不美的人的不公平,还要求为你的美色买单的男人不能得到你的美色,就是又当又立。
有影评。
这剧情是啥?披着现代装的如懿传?这剧情感觉在浪费这么多好演员 这有必要拍29集么?
大如凭这剧拿了白玉兰?呵呵,好水啊,资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