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完结了,最后一集还是哭了。
同房说我哭点低,这一点我一直都不怀疑。
一个男人,能够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还能够安贫乐道坚守自己的原则,这样的人,能有几个?
在现在的Tvb,我愿意给五分。
最近的律师戏里,不停的在拷问良心。
也正是因为有那么一些用“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只要我的当事人一天都没认罪,没有人可以说他有罪”为了自己功成名就让良心把自己的心磨平知道再也感觉不到伤痛的律师们,让人们或多或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着某些程度的保留意见。
当然,像LA Law这样的律师也一定有,并且成为社会法制的中坚力量。
只是在很多制度下,并不是法律高于一切,总有各种各样的其他因素影响着法律的那杆秤。
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我一直觉得,能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能够诚实的面对自己良心的谴责是最难的一件事情。
能做到公道自在己心,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一生也就无憾了。
只是生活中,好像很少有矛盾那么尖锐的时候,好像能量一直都没有什么发挥的余地,不知道是我太迟钝了还是缺少发现生活的眼睛。
1 常秋萍案简介:马卓尔德指使司机黎木根杀死自己先生的秘书常秋萍。
评想:马太外表光鲜亮丽,有风度有教养,又怎么能想象到她人前人后判若两人,可以砸玻璃,可以歇斯底里,可以压榨一个人没有假期随传随到,可以冷酷冷血的强迫一个人夺走另一个人的生命,可以寄恐怖变态的照片文章,可以利用昏迷的根嫂只给她基本的照顾不给她治病把她当做控制根叔的筹码,可以没有同情心没有怜悯心没有悔恨之心视人命如草芥。
有时候,撕开假面具,却发现人心可以丑恶麻木到这种地步,比如虐猫女,比如恃强凌弱,比如对弱势群体缺乏最基本尊重甚至肆意践踏别人尊严的衣冠楚楚们。
对于这样的人,只有狠狠的给她迎头一击,狠狠的让她为她做过的事情负责,才能长出一口闷气,尽管她可能还是不知悔改还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有各种各样的特权。
马生也果然是个狠角色,不论男女若是真的无情起来可以断了对方的一切后路。
马生的暗示在给王思苦打定心针,马生激怒马太也是为了让王思苦发现马太的所谓真面目。
王思苦的表现是很好的,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循循善诱自己的证人讲出即使对自己当事人不利的真相。
相信也就是因为这单官司,让LA Law对王思苦刮目相看,因为这个初出茅庐心高气盛的小丫头没有走那条违背良心的路,没有犯LA七年前的错误,即使输也输得虽败犹荣。
2 福元酒家失窃案简介:福元酒家老板丁福元冤枉酒店员工第五婷偷钱评想:什么叫做为富不仁,什么叫做吝啬,在这个越来越拜金的社会,这样落井下石压迫员工的绝对不是少数。
理想中的企业,要么好像路边车仔档一样充满人情味烟火气,有乡邻帮衬,说是老板员工其实更是朋友,每天其乐融融好像一家人,赚多少钱都不如大家一起吃饭开心重要;要么好像外企,制度明确,分工合作,人际关系不需要错综复杂,各司其职,好像小小螺丝钉大有大用小有小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着安静的简单的白领生活。
本来一向以为,白手起家创立事业的企业家总是能够特别的体谅社会底层的生活,也更加有社会良心和责任感,所谓饮水思源忆苦思甜,丁福元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当年抱着两个水胆飘来香港,所以特别吝啬,能省则省,能压则压,不顾底层群众的疾苦,也不关心他们的死活,只着眼于眼前利益忽略了长远利益。
看到他,想到的,是李自成,是洪秀全,顺便飘过袁世凯,当然,又是我想多了。
Ps很佩服梁师奶宁愿自己辛苦赚钱养家也不去申请综援因为不想让子女习惯依靠别人。
很为阿丁他们社工的工作而感动。
那样才是真正的社工的工作和生活,那样才能真的为有需要的人做些什么,而不是那些不痛不痒的表面工夫。
3 任圆圆案简介:任圆圆与自己暗恋的异父异母的哥哥吵架发生意外评想:在看惯了各种家庭内部的不完满,武侠片中各种伦常挑战动不动跳出来说那个人才是你爸/妈/哥/妹….,还有现代片中亲兄弟尚且斗个你死我活更何况异父异母,觉得这件案真的很感人。
父亲和母亲彼此相爱相敬如宾,哥哥把妹妹当做亲妹妹一样宠爱,哥哥理解母亲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继父相信继子并为他请律师即使他是杀害自己亲生女儿的嫌疑人,继子没用过家里一分钱一直自食其力,这样的家庭,正如LA Law所说,是宁愿相信这是一个意外给这个家庭重聚温暖的机会,还是相信这是一个有违伦常的爱情引发的不幸,让活着的三个善良无辜的人承受余下的伤痛。
虽然这样打,就好像辩论赛中打价值打升华了。
可是意外这种东西,之所以称作意外,就是因为,几乎无法重复,也很难证实。
至少,相信,社会还有幸福在。
其实这件案,整个只是为了引出LA七年前的那件事,也就是聂美欣案吧。
4 聂美欣案简介:LA Law七年前利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将暗恋妹妹的哥哥摆上法庭帮真凶脱罪结果导致哥哥自杀评想:这两件案想说的,其实是,虽然将一个无辜的人摆上台,提供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的推测,可以帮助当事人脱罪,但是作为律师,这样做了,并不仅仅只有一个短期的影响,对于那个无辜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
因为他将永远被蒙上有可能犯罪这样一顶帽子,尤其是,当可能犯案的动机比较特殊的时候。
而对于做人,在做一件事情一个决定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到可以解燃眉之急,更要考虑到会不会有长期的不良影响,以及是否有消除这种影响的方法。
否则,即使不是直接加害者,至少也有间接的责任。
不要给自己任何的借口和机会,不要心存侥幸,别想逃得过良心的责备。
5 苗若丽案简介:蒋柏奇帮杀害自己妻子的杨国驹脱罪评想:5和6这样的案子其实在tvb的制作里面算不上什么经典,也无法让人眼前一亮。
这就是很典型的所谓埋没了良心的律师。
在听到案子的那一刻就想好了一切的对策帮当事人想好了一条万全之策,甚至在劝说无牌医生出庭作证的时候还能讲的那么义正词严。
有这样的律师,或许对当事人是一种“幸运”,对公理公义来讲,却是最危险的敌人。
因为他了解游戏规则,并且懂得怎样去利用游戏规则。
即使无法全赢,也可以技术上不输。
6 第五婷伤人案简介:第五婷被丈夫梁风冤枉伤人评想:人至贱则无敌,但太贱总会遭天谴。
7 群殴误杀案简介:一群年轻人酒后殴人致死蒋柏奇试图令其中无权无势有案底的人顶全部的罪评想:其实如果明明知道自己亲近的人犯了错,有多少人能够大义灭亲?
要知道,这一赎罪,可能背上的就是一生的记号。
相比较而言,MJ劝说自己的父亲上庭讲明自己的不伦之恋,只是为了还死者和生者一个公道,失掉的是名声和多年的清誉,挽回的是明镜之心和尊重。
8 何利贞案简介:何利贞因拍到蒋柏奇从事不法交易的证据而被蒋误杀评想:何利贞真的很不容易,虽然从事着一般人都看不起都不接受的职业,却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和自己的价值观。
她是整个故事里面人格最完整性格最鲜明最令人敬佩的角色。
她比任何人都相信法律相信公正,也比任何人都有勇气向罪恶和不公平抗争。
她不在意别人看自己的眼光,即使已经伤痕累累,即使已经连哭都没有力气,还是坚持着,追求梦想和幸福。
“要让别人尊重你,首先自己要懂得尊重自己。
”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应该怎样的努力生活。
赞郑嘉颖,陈敏之,李灿森,关礼杰的表演。
因为他们每一个人,才坚持把这部戏看下去,才让每一个人物都生动个性。
不过20集实在有点短,最后的几个故事也有点刻意为之,主线剧情仿佛刚刚展开,就匆匆走向了结局。
第二部没有陈敏之,应该会很可惜吧。
周丽淇的气场,不够强大。
看了一篇豆友的影评,写的是陈三元的未来,很有感触,可惜找不到了。
1 看了这部戏,才初步了解了香港的宁纵勿枉的法律制度。
在这样的制度下,举证责任在于控方。
控方不仅仅要证明辩方有动机和提供证物,还要排除所有其它人同样拥有犯罪条件的可能性。
若是有疑点,则利益归于被告。
“宁可放过三千,不能错杀一个。
”这样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为辩方提供了保障。
2 弱势社群的法律问题一直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LA的最大贡献,就是让法律这个从前人们都认为是富人的玩具的东西深入到贫困社区,为相对弱势的人取得一个公平的申明自己立场的权利。
或许LA的许多做法有些说教的意味,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矫枉必须过正,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个LA。
顺便贴一个之前在人人上看到的帖子。
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还社会一个干净和简单。
http://blog.renren.com/share/222792271/72786610973 Feel到自己的client有问题怎么办?
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到底是应该跟着所谓律师的操守还是良心的指引?
到底应该争取所谓的胜利还是接受理所应得的败诉?
真理越辩越明,社会却总是以成败论英雄。
虽然很多事情上两边都有话可说,可万一真的是一边倒的呢?
自己的client还处在明显犯错的位置上呢?
没有一气呵成,反而变得有点像流水账。
不深刻,也不抒情。
就写给自己看吧。
电视主要讲了利用法律为自己争名逐利的罗力亚跟表弟米佐治及好友丁家富在深水埗成立了民间法律咨询中心。
他们因为经常以超常手段协助社会底层争取合法权益,成了深水埗的人民英雄,并一改法律只属有钱人专利的想法。
律师的确分为有良心和没良心两种,如果连律师都不能为公义而辩护的话,那这个社会就真的没希望了。
整部电视剧的剧情安排的很合理、也很吸引人,喜欢里面帅气、阳刚的郑嘉颖,酷酷的,加上灿烂的笑容,让人不得不喜欢!
因为KC and 杏儿,因为科班学生,因为热爱英国法系,因为想要向《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 的作者致敬(绝对真心!!
) 现在为有兴趣的童鞋作一下《怒火街头》里出现过的法律知识的详细解读。
楼主作为一个很普通的法学学生,纯粹因为热爱KC、杏儿、港剧、律政剧而尝试如 LAIDT 一样写这篇东西,自觉本剧法律场景中肯,不浮夸,不矫揉造作,可以纯粹借以了解香港法律特色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解读有误之处敬请谅解,也希望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跟贴一起讨论!
※※※※※※※※※※※※※※※※※※※※※※※※※※※※※当然,文章会附有许多个人感情倾向,希望跟贴童鞋勿太较真吓怕小女子咧 因为1-5集是一起看的,所以前五集所提到过的法律知识就一起写了: 1、事务律师solicitor与诉讼律师Barrister诉讼律师(barrister),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两种律师种类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没有这样的分级)。
只有诉讼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
诉讼律师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
正如本剧杏儿的“王大状”、石修的“蒋状”。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所以第一集KC向警员解释自己是“律师,而且是大的那种……”事务律师其实也出庭的,不过是在基层法院、治安法院出庭。
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本剧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里审)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即杏儿的助手在法庭上是不能发言的。
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诉讼律师进行,这是一种法定委托。
所以,大律师一般不能得罪这样的“米饭班主”,特别是很有客源的事务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诉讼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诉讼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双方是一种师徒关系,新丁称为pupil。
在英国法系,律师是很讲究师徒关系的,跟了名师,就相当于未出道已有名气(所以杏儿一直很懊恼自己不是“名厂出品”)。
新丁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诉讼律师。
大律师出庭,必须由事务律师聘请,大律师不直接从客户处承揽业务,也不单独与客户会面。
因为事务律师轻松好赚钱,所以事务律师的数量是大律师的好几倍。
另外,诉讼律师是“自雇人士”, 自负盈亏,不一定有生意,开销又很巨大,所以收入极端。
2.chamber【英】律师事务所大律师的事务所和事务律师的事务所是不一样,两种身份的律师从“出身”一开始便是两种不同的办事方式。
首先,chamber里的每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所以可能会出现同一个chamber里两个大律师打对台的情况出现,他们仅仅是共同办公的性质,一起承担一些费用而已。
而事务律师事务所则可能是合伙人的关系,具体事物所内人员关系不瞭也不确定,盼有识之士补充。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题外话:1、KC的优质“股”很给力哈2、大家决不觉得杏儿的唇色很美啊?
可以化妆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求赐教!!
3、杏儿很美……助手很美……KC很帅……其他不帅……更新 第十二集死因裁判法庭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每逢有死者的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此外,当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之时,亦会由死因庭裁决死者的死因。
裁判官会引导陪审员各种可选择的裁决。
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例如:嫌凶的行凶动机等,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
死因庭的责任是找出事件的真相及死者的死亡原因,也不会涉及民事责任及赔偿。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根据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条例》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员中委任“死因裁判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可以临时委任“暂委死因裁判官”对公民死因进行调查和研讯,当有人在执法机关看管下死亡时,死因裁判官就必须与陪审团组成死因裁判庭对死亡原因进行研讯。
死因裁判官的职责是调查死亡个案死因研讯死因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死因研讯。
死因研讯是一种针对死亡个案的特别程序,旨在查清死者身分,死者在何时、何处和因何死亡,并作出结论。
不合法被杀不合法杀人(unlawful kill)并不是一项罪名,不合法被杀是死亡原因的一种,导致的结果不一定是杀人罪,甚至不一定是犯罪。
之后会发生什么死因裁判官觉得某人可能已犯刑事罪行,应将此事转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员提出检控。
——————————————————————————————题外话:1、Law霸老唱歌太萌拉2、X2玩暧昧的手段太撩人了,自己看都腿软……3、高官太酱油了,还期待着是他杀的人呢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更新至16集误杀罪 侵犯人身罪之一。
与谋杀罪的区别在于缺少"恶意预谋"的要件,而其余构成要件则是一样的。
误杀罪可分为2种: (1)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2)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事先无预谋,然而是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如激情杀人和自卫过当的杀人。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自愿的非预谋杀人罪。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既无事前的恶意预谋,又无杀人的罪恶心意,杀人结果的造成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所致。
例如,《道路交通条例》中规定的违章驾驶造成他人死亡,《侵害人身罪条例》中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小孩死亡等。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非自愿的非预谋杀人。
按照《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士如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可判终身监禁,并须缴付法庭所判的罚金。
栏目关键词: 台港澳专题 香港法律 主题词或关键词: 1997年前香港的法律 法律 香港司法体系与制度 ●因事而设的法院系统。
目前香港法院系统除类似内地四级法院的一个终审法院、一个高等法院、一个区域法院、九个裁判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产承办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家事法庭,共19个审判机构,构成香港的司法裁判系统。
其中,专门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只审理一审案件,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既审理一审案件,又审理不服裁判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
专业法院实际上与我们以往的一般理解有所差别,可分为三类。
一类相当于司法鉴定机构。
例如,死因裁判处主要进行死因研究,淫亵物品审裁处确认某一物品是否淫亵物品或不雅。
另一类具有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相同的权力。
例如,土地审裁处对收地、赔偿、物业差饷租值等案件进行审理,不服其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再有一类相当于专业基层法院。
例如,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对其裁决不服可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上诉。
香港的少年法庭仅设于东区、九龙城、荃湾、沙田及屯门五个裁判法院,审理18岁以下少年案件。
裁判法院相当于我们的基层法院,裁判官对多种刑事罪行具有审裁权,一般审理每项罪行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的案件、个别条例授权可判三年监禁及巨额罚款,最高达500万元。
所有可公诉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均从裁判法院开始,因此全港按地域设有九个裁判法院。
区域法院在民事方面受理涉及60万元以下的案件及年租等不超过24万元的地产诉讼;刑事方面受理监禁7年以下的案件,但谋杀、误杀和强奸除外。
高等法院分为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
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移交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件,及对其他等级较低法院所提交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
原诉法庭审理民事和刑事及有关海事、破产、公司清算、家事、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
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抢劫、复杂商业诈骗、毒品等案件。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诉法院,代表香港司法独立形象,维护香港法治。
其审理范围包括:不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最终判决,争议事项所涉金额或价值达港币100万或以上的案件;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认为该上诉涉及的问题重大等理由而必须由终审法院裁决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受理。
因此,每年能在终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极少。
从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可见,香港法院是因事而设,非因级别而设。
●法官制度确保行使职权不受干涉。
香港法院没有类似内地法院的院长、庭长等政法合一的领导,香港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仅服从于法律,其所发表的言论,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保障“司法人员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
同时,在法官的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方面确保司法独立。
法官由特区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是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设立的一个独立法定组织,由本地法官、法律专业人士及各界知名人士组成。
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必须具备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执业资格,并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同时,法官的任期均受保障,不可以像内地法官那样在审判与行政部门之间调动。
法官于任职期间薪俸固定,不得减少,为保持其廉洁,报酬优厚。
据了解,一个基层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月薪可达10多万元。
同时,向法官提供履行职能的充足资源,包括配备相关设施,以及充分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个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如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审议庭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并由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
而且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免职,事前还须征得立法会同意。
●陪审团制度使民众真正影响直至决定案件结果。
在香港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
在需陪审团参加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陪审团是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胜负或者罪名成立的裁判主体,而法官和书记则仅仅是主持裁判程序和记录陪审团裁决意见的主体。
决定案件胜败的裁判权掌握在陪审团手里。
香港的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其组成和裁判方式,决定其不受任何干扰。
香港陪审员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依照两年一次例行的选择、公告依法确定,陪审员必须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从事政府公职等17种职业者除外。
某个案件陪审团成员的组成则是由司法常务官在公开的法庭程序中两次抽签随即产生,当事人及律师可拒绝5名而不需任何理由。
超过5名时则须有说服力的理由。
陪审团成员在法庭上确定、宣誓并被告知陪审的案件后,即被集中和隔离,受到严格的监控,禁止与外界接触,禁止与法院有关人员就案件交换意见,直到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意见为止。
●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
所有刑事诉讼均由裁判法院开始。
虽然没有审限,但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最多两天就要开庭审理。
律政司司长视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申请将案件转到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
也就是说,裁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在大致确定案件的情况下,由律政司(主控官,类似我们的公诉人)向法院申请将某些案件移送至高一级法院审裁。
案件审理中,控方必须将办案过程中收集的一切证据及相关材料无遗漏地提交给法庭及辩方,无论对辩方有利或不利的材料。
庭审中,控方除了要对证据链进行论证外,还要证实其所有取证程序、手段都是合法的,以证明证据的效力。
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都要一一澄清,以供陪审团审查确认被告是否构成所控犯罪。
被告可以根据米兰达规则保持缄默(即使在警方询问过程中),拒绝回答警方的问题或选择不在法庭上作供,法院或陪审团不能因他行使缄默权而对其作出不利的推断。
被告不必上庭作供,如果控方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须开庭审理,直接驳回。
如果控方的证据不确定,则判无罪,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控方一旦上庭,不允许延迟审理,除非证人缺席或增加新证人。
刑事审判实行诉辩交易制度。
如果被告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如果不认罪,一旦确定有罪,则刑期加重三分之一。
因此,香港刑事案件的认罪率达到80%。
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香港法院就要增加4倍的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区域法院有33个法官的编制,但实际上只有25位法官在职工作,可见其效率之高。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
到这么有传统风格的TVB剧集,真是要掬一把感动的泪。
一个一心追求名利并且已势成神话的精英大状因为一单CASE而开始自我怀疑,甚至自我放逐,最后在市井小民的喧嚣中找到了自身真正的价值,找到了法律真正的意义。。。
一个出身草根,誓以上流社会为归宿的美女大律师,公义和利益的挣扎将是她漫漫前途上不可绕过的障碍。。。
一个是七年以后重出江湖的传说,一个是职场沉浮踌躇满志的新丁。。。
没有新意不见特别,但是欢喜冤家神马的一惯是TVB所擅长的料理,一勺入口满嘴香,终于品到了想念已久的味道。。。
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从《通天干探》开始,看郑嘉颖一日帅过一日,尤记得得奖那年直接用口水喷了他,汗。。。
狡辩一句,这真的不是我的错,错就错在他得奖太早,帅得太晚。。。
当年就说过,当他放弃自以为帅的笑容以后真的是有一点帅的,现在要说的是,他还可以有很多点帅,L.A.就是一个IQ和EQ并重的帅哥典范:不够斯文,足够邋遢;不够有礼,足够有型;不够绅士,足够贱精;不够精品,足够聪明;不够老实,足够有心;不够上流,足够一流。。。
不要怀疑,这真的是在夸他!
至于胡杏儿,在大多数人觉得她不够漂亮的年月里我是喜欢她的,也许美得不够传统,但是胜在股子里透出的那一丝抹茶味的小清新,比如苏怡,只要想起都会觉得舒服。
可是从野蛮奶奶之后,杏仁演戏渐渐开始用力,什么剧集都用一水的小夸张风格,那一丝自然清风再也无处可寻,个人相当不喜,好在现在渐渐回头,《怒》剧中高傲的港女作派拿捏得尚算自然。
滕丽名不可能摆脱陈三元,那个冲动热血的愣头青是她青涩的过去,也是我们美丽的回忆。
但是她也不可能永远是陈三元,梁师奶是她必走的路。。。
曾经以为假小子是滕丽名的定型,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竟走上了苦情?
不是不喜,只是难免会有些感慨。
李璨琛的外形不够帅,身上总是带有些匪气,但是却能莫明地感觉到他骨子里的忠义,眉眼间淡淡的忧郁有着多年前港产警匪片盛行时悲情黑道的特有气质,一闪神便穿越回了当年。
林子善毫不起眼的外形加上衣冠楚楚的装扮与郑嘉颖高大帅气的皮囊加上邋邋遢遢的衣着形成强烈的对比,带来意料之中的笑果,一个是法律世家却上庭结巴,一个是草根市井却神勇无敌,不得不叹一句,老天爷还是公平的。。。
唯一遗憾的是关礼杰,当年的丰神俊朗,如今的装疯卖傻,更可惜的是数得过来的镜头数,曾经的男主角,今朝的酱油郎。。。
(p.s.尚未看到陈敏之出场)TVB烹饪法律小菜简直信手拈来,各种CASE里既可以有人心诡谲,也可以有温情闪耀,各种角色演员串插其中,演绎或悲壮或惨淡或幸福或快乐的人生。
虽然故事里的英雄行径时不时总是过度,但是也满足了大众对公义的渴求,比如在马太叫唆黎木根杀人的案件中,伟大的罗大状直接从医院“偷”走了凶手黎木根的太太,让马太继续胁迫的计划落空,话说,这可是刑事罪来着,一个律师的正义感到底要澎湃到何种程度才能有如斯激情?
当然,电视剧怎么能让正义的男主角尚未发挥就惨淡坐监,于是黎太适时醒来,timing准到不可思议。
前几集的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并不是上述一干主配角,而是连全名都没机会出场的角色,马先生!
原本以为他只是个无关重要的小角色,家有悍妇而又色胆包天,谁知还遇上个三贞九烈的秘书,怎么看都是个窝囊加虚伪的富豪。
可谁知就是这位在人前对马太无比“深情”和“信任”的马先生,却轻描淡写不动声色地给美女大状送上了诱人的伊甸之果,虽然不见得是对思苦最终的选择有决定性影响,但是毫无疑问是打消了思苦最后一点顾虑,给了马太致命的一击。
男人之狠可见一斑。。。
一开始,的确不怎么留意这套戏,本来也打算不看了,因为主角并没有我喜欢的。
后来知道是关于律师题材的戏,才抱着不大的期待看了一下。
亮点一:郑嘉颖一直以来,我都挺讨厌郑嘉颖,因为他给我的感觉就是演来演去都是那些角色,没有突破,只有一个表情。
直至《only you》的夏天生令我改观,然后在《怒火街头》的演出也颇为亮眼。
郑嘉颖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形象的确让我挺惊喜,还记得第一集时他玩农场,为了菜不被偷而去问有什么杀毒软件防止偷菜,我觉得其实他也挺适合做这类型的角色。
还记得law霸在洗澡的时候唱歌被阿钉他们偷偷录音那场戏,是我最喜爱的场口,没想到郑嘉颖也蛮有喜剧细胞的。
亮点二:陈敏之敏之饰演的妓女也很有突破,这个角色成为敏之的经典角色,最近铺天盖地都是敏之的报道,贞贞一角令她人气急升。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敏之,如今,她终于有那么一个机会可以显示自己的实力。
我认为,一个演员的成功除了自身要具备实力,还需要有一个好的剧本,一个自己可以有所发挥的角色。
贞贞和阿钉之间的爱情,是我最喜欢也是最感动的,妓女与义工的恋情,本来就是很有话题性。
可惜结局太可悲,当贞贞可以达成自己的理想,开一间法国餐厅,当阿钉成功说服父母,可以光明正大地和贞贞一起时,两个相爱的人却已阴阳相隔。
亮点三:law霸,阿钉,MJ,毕直四兄弟,但其实就表现来说,毕直颇为逊色。
四个有着不同故事的人,之所以走在一起,因为大家有着共同的信念,那就是维护公平,主持正义。
law霸因为七年前一宗官司,一宗令自己埋没了良心,赢尽名利,却输掉良心的官司而放逐自己。
阿钉因看不惯父亲剥削员工的行为,居然回自己家的酒楼爆窃,甚至多次为了弱势社群的利益与父亲打对台。
MJ有着一个公正严明的法官父亲,但却又不能像父亲那样在法律界独当一面。
还记得MJ的父亲牵涉到一宗谋杀案中,他们父子间的感情令我为之动容。
老生常谈:当个人利益与正义良心发生冲突,你会选择什么?
七年前,law霸那一场官司,在技术上可谓大获全胜,但是,他却输了自己很重要的东西——良心。
尽管你功成名就,名利兼收,在花花世界流连忘返,但当夜阑人静的时候,你是否会因备受良心责怪而辗转难眠?
总有那么一样东西,一旦失去,便是永远失去。
尽管你获得全世界,你仍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空虚感。
总体:如刚刚看见的一句剧评“到喉唔到肺”,其实故事构思很好,但看起来总是觉得差了点什么,仅仅20集,很多细节描写都不够深刻,例如我觉得幕后大BOSS蒋状可以花多点时间来刻画一下PS:实在看不爽胡杏儿,看起来她还是转不了型了!
如果这套戏没有她,我会更喜欢。
毫不避讳地说,是从很多人吐槽的《步步惊心》里认识郑嘉颖的,之前对他可能有零星半点的印象,但很浮云。
作为一名良家师奶,什么酷男型男时尚男妖孽男我从来不感冒,只喜欢低调闷骚的文艺男。
郑嘉颖在步步里有些老相,毛孔粗大,脸型还有些宽屏。
这是我对他初次的印象,但他那仿佛顺手拈来的演技,那一双直射入人心的眼睛,就像是水,一点一点的汇聚弥漫开来,深藏不露的淹没了我。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大概就是所谓郑嘉颖所饰演的老八那个样子,他举手投足莫名的就透漏出一股gentleman的翩翩风度。
尽管因为剧情混乱而狗血最终弃剧,但对郑嘉颖的一份心思就保留了下来。
倒数着看他的作品,果然是因为心里有朵花,于是对怒火街头也有朵花,尽管也有狗血和让人吐槽的地方,但因为充斥着一些草根感和人文感,吐槽还是可以基本忽略的。
深水埗这个小市民贫民的地方,曾经为赢官司不问道义不择手段的大状罗力亚,像罗宾汉一样放弃了中环和高薪,放逐流浪了七年,把落脚点落在了深水埗,以看情色杂志解决生理问题、半趿拉着球鞋半挽着裤腿、身穿破得烂洞的背心、顶着晨起的眼屎出门买蛋挞——这样的形象出来,急公好义、为民请命。
他看起来邋遢颓废、吊儿郎当、胡子拉喳、挤眉弄眼、抠鼻摸脚,和那些衣着光鲜的大状比起来,他是在太不正经了——简直就是“别人都在装正经,我只好假装不正经”的人肉写照嘛。
但我们都知道,这不正经的外表下,内心里的伤痛泪痕那可是汹涌澎湃的啊。
他无法看着踌躇满志的王思苦在追求名利的山上越爬越高如昔日的他自己一样迷失自我,他一点点地解剖着自己,也将所有责任担当下来。
他首先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存在,尊重每个人平等自由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似乎带有一些童话色彩,而这样不畏强权只为公平公义的不羁大状,内地不可能有,也只有在hk才会产生。
所以罗力亚把根嫂从医院偷运走,查若丽被杀案警察的查案无能等等这些不合理情节也就不再吐槽,因为我已经在片头曲(很少见到一部电视剧用这种“不正经”调调)的嘻哈风格以及罗力亚“猥琐”地露股沟、尿撒装瘸的无赖、law霸版哆啦a梦等等这些而产生萌点。
据说在《怒火街头》之前,港人都叫KC“橡胶颖”,讽刺他演戏永远是端着的帅哥。
在这部剧里,他确实和law霸合二为一,没有耍帅卖酷,没有说教立碑,只是用一个个的案例故事把深水埗的男女老少众生相一一刻画。
印象最深的两个案例,一个是五名青年把一人群殴致死,我清楚地记得王思苦振振有词地对罗力亚说:罗秉曦是一个硕士生,品学兼优,孝顺父母,是一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他们几个朋友也都是有为青年。
唯独何大强是小混混且有案底,所以她与蒋柏奇合伙想要将罪都推卸到何大强一个人身上。
看到这里,忍不住心里说,我擦,这个论调和为药某某开脱的人的论调一样,于是又想到了那曾经的马某某,心里就压抑而悲愤。
罗力亚说,法律不是有钱人的游戏,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所谓自由、民主、人权,不当做是吹起来的口号,践行起来要有多难。
也只有经历了形形色色的浮世绘之后,才会有这种所谓“万物皆下品,唯有公义高”的理想情怀。
这种情怀,一般而言,随着年龄增长和阅历增强而减少。
所以剧里采用贞贞的死来刺激到王思苦。
尽管hk的一楼一凤的合法化,但我作为内地人,还是有些不解,贞贞和家富有了感情之后,还能那么自然的继续这份“工作”。
或者编剧只是想用贞贞这个凤姐的身份,与super大状蒋柏奇产生巨大的反差,最后被蒋误杀死。
与其说是深水埗和中环的对比,不如说是平民和贵族的对比。
所以罗力亚宁愿住在深水埗,如同陈升的那首“伦敦废人区”里歌词:……你高贵的心实在有点距离是否是否已太多已太多……象我这样平凡的人和他们一点都没什么关系但我住的是伦敦废人区肯定要和贵族保持距离其实我还想就住在伦敦废人区其实我很想就睡在伦敦废人区其实他还想就住在香港深水埗,其实他很想就睡在香港深水埗。
把自己当初看似光鲜实则废柴的经历掩埋,用蚍蜉撼大树的不自量的梦想,去捕获同一孤独的灵魂。
其他的,都别废话,给我闭嘴。
王思苦拥抱过了他,转身下车,罗力亚之前还没正经的表情瞬时伤悲了凝重了起来,一颗欲落不落的泪,一道莹莹浅浅的痕,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此时,无声胜有声。
你的灵魂,并不孤独。
Ps:李灿森和林子善表现都很不俗,只是可惜关礼杰同学已经很有中年大叔的气质,当年的三元同学亦刻上了师奶的称号。
郑嘉颖放开了他的少爷气质和奶油靓仔的束缚,摒弃了花瓶一样的橡胶颖,一个有血有肉活色生香的人物就出现了。
男人四十,是该放下诸多枷锁了,他放下了,希望他粉丝也放下。
假正经和假装不正经,就在一念之间。
其实是个轻喜剧,完全没必要取个这么壮烈的名字吧''_______"近来看TVB的剧,都是看过就算,心情好写个短评,很少写剧评了。
一年前的怒火街头再拿出来看,其实是可以避免当时很多不理智的追剧热闹,安安静静客观地评判这部剧。
也许正是这原因,我倒更喜欢同类型题材的《真相》,杨怡的比胡杏儿更适合演律师,胡的台词,尤其是在法庭上的台词功夫。。。。
还需锤炼。
真正吸引我写点什么的反而是一些很久不见的老人,曾经或多或少地有些故事,最后回到深水埗这里,演一个匆匆的市井街坊。
说几个一直牵挂着的吧李灿森。
Sam再也不是《香港制造》里的有点神经质的古惑仔,社工这个角色不仅符合他本人的经历,更符合他演艺路程的经历,一路一直演重义气喊打喊杀的古惑仔,到有阿丁这么一个历经叛逆时期、牢狱之灾,最后依旧善良温和的角色。
Sam两颗兔牙真的很萌呀滕丽名。
其实是最心疼滕滕的。
她可是陈三元啊,她可是聂桑青啊,她可是善柔啊,她可是曾经的女主角呀,可是后来她成了高家宝,成了BIBI,成了梁师奶……梁师奶这个角色应该也有些部分取自她本人经历吧老公长期在大陆做生意(魏俊杰长期在内地演戏)实则包上了二奶,不给家用,一个人独自撑着整个家。
陈三元是机智火辣,聂桑青是冷静坚强,善柔是洒脱的侠女,高家宝和BIBI都是打酱油的点缀,只有梁师奶才是滕滕她自己吧?
经历过曾经爱人的背叛,但依旧善良坚强,终换得米佐治的青睐。
看八卦说经过不靠谱的郭政鸿,滕滕现已有可靠男友,真心祝福她如果在爱情之外,在事业再创新成绩就更好啦不过滕滕应该不是很在意事业的人,不然凭她当年的势头,不结婚,或者稍微低下头,不至从女主角跌至师奶,怎样都好,只要她好就行了呀关礼杰。
很惊讶会在这片子看到关礼杰。
依稀记得小时候看过一电视剧,只记得片尾曲是《梦醒时分》,然后关礼杰就一养尊处优的少爷形象出现在片尾了,那个时候真是年轻啊转了一圈又回TVB了,还是演一大叔!!!
关大叔胖了,也老了,眼角的鱼尾纹也出来了,有时候不用维护少爷仔 的形象,反而能挥洒自如了。
林子善是在这些人里是新人,但也打了很多次酱油,演过市井街坊,演过大律师,演技不断在提升,这样一步一步稳扎稳打起来的人我会给高分,看好他男女猪脚。
KC其实和关礼杰有点像,脱下王子啊少爷啊高贵啊这些面具,做个深水埗为民请命的社区律师,平时油嘴滑舌,关键时刻心思缜密,比那些单一的人物形象丰满许多,这次当视帝,比年轻时更加有底气了吧KC的时代来了,可是KC也在逐渐老去,用柴九的话说就是,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未来年纪是KC的宝,也会是KC的瓶颈。
胡杏儿。
嗯,开头就表达过,不喜欢胡杏儿演这个角色,出身草根,进军中环,但演技比起KC来,略显苍白,还需锤炼,台词功底也要加强,上court不是演讲,太用力也不好呀但不可否认她是个努力的演员,她会在TVB的荧幕上活跃更久其他。
何贞贞是让人心疼的角色,也是最接地气的角色,陈敏之的表演中规中矩,也没太大亮点,打个及格分;丁爸丁妈,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为左条仔,真系唔易;琼婶这种常做人哋妈姐的角色,驾轻就熟了;那个越南混血肌肉男这回终于穿上衣服了;最后,我一直觉得黄智雯像陈松伶啊为嘛你们觉得像贾静雯啊摔看得出来TVB的一般80后都开始怀旧了,又有一批人老去又有一批人上位。
前几天在论坛里看着一帖子,一小妹妹发帖吐槽说,为嘛现在电视上都是杨怡的脸啊为嘛呀!!!
这一幕何曾相似,我们以前总说为嘛总是佘诗曼那张脸长期霸占TVB,那个时候杨怡还是女配,默默地打酱油演戏,于是大家说好喜欢这样的杨怡。
现在?
时间真是无情啊对了,前两天KC和刘心悠被踢爆恋情,他说说,他未来的太太也许不会是他最爱的人(大意)。
那么,他最爱的人,会是niki?
还是阿佘?
不知道错过这两位,KC是否后悔过。
后悔或者不后悔都不重要了吧,总是要向前走的,90后们都开始嫌弃杨怡了,未来的事谁说的准呢这剧没有怒火,只有旧人旧事。
虽然贞贞各种天使各种可怜。。。
阿钉也是各种好,不过,阿钉的爸妈基本上,是不大可能接受他们的。。。。
做过妓女神马的是其次,她的办公点就是在这里,街里街坊的。。。。
贞贞的爸妈随便走走就会遇到了她的熟客神马的。。。
咳咳。。
就算她和阿钉移民去别处,以后会遇到的问题还是可以拍成一部连续剧。。。。。
所以,干脆让她死了。。。
大家都怀念她,说她好,也许过个几年几十年阿钉再去找个别的好女孩,才是比较好的结局。。。
之前看电影觉得李灿森各种。。。
不咋样。。
不过,和一群电视演员放在一起,又演一个讨巧的,深情的,有点点傻的角色,还是非常加分的。。
恍惚间会有几分“有型”的感觉。。。
第一集咋一听关礼杰的声音仿佛回到了珠光宝气,虽然年轻的时候各种帅各种演技好,但是。。
老了就是老了嘛。。。
和其他2个(不包括郑嘉颖,他们是同龄人。。
咳咳)称兄道弟觉得有点。。
咳咳。。
刚开始接到女喷油的电话的时候我还很想当然的觉得必须是老婆吧。。。
这把年纪儿子应该好几个了。。
= =。。
当然,不管肿么样还是很喜欢他的。。。
看到KC就想到江玉郎。。。
控制不住没办法。。。
这次算比较颠覆的演出,不过。。。
稍显用力。。
不过结局那段还是蛮内啥的。。。
女主不要是胡包子就好了,真心不喜欢她。。。
咳咳。。
而且,刘海各种怪啊。。。
胡包子还是ALL BACK的时候比较好看顺眼啊。。。。
不过,介个有点势利野心勃勃拼命搞关系想上位的角色倒是百分百适合她的。。。
去掉感性和正义的部分,王思苦就是我心目中的胡杏儿。。。
演技算啥现在都是靠关系的八卦在我心里印象太深刻了。。。。
咳咳。。。
林子善和滕丽名之间的搭配还蛮有意思的,滕丽名演师奶还蛮漂亮的撒。。
还有石修啥的。。
嗷嗷。。。
虽然法庭戏等涉及到比较专业的部分有些经不起推敲和不够那啥。。。
咳咳。。。
不过,人家都叫《怒火街头》了,街头是重点,内种所谓的追求正义的理想才是主旋律。。。
SO。。。
介是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
咳咳。。。
我倒是觉得比起以好像是以庭审神马的为主的,但是很多次拍到重要关头就直接CUT的《真相》要好看一点。。
(比如陈展鹏的师傅特地赶回来替他辩论啊,传说中的台风神马的木有肿么展现啊。。
还有帮黄浩然的粑粑上诉神马的。。
貌似找到了关键证据就一笔带过了。。。
当然,可能是为了防止拖沓,证据都有了还拍的那么详细干嘛呢。。
是吧是吧。。
= =。。。
也许之后10集会有大发威。。
也许。。
也许。。
这就是人家的风格。。
嗯嗯。。
其实《真相》是向大家展示HK的整个司法过程来的。。
陪审团的讨论啊神马的。。。
陪审团成员的私人背景啊神马的。。。
这是科普片科普片。。。
= =)说回《怒火街头》,反正除了男女主角。。。
其实是除了女主角。。。
这戏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女主角的讨厌又夹杂着我个人的情绪。。。
SO。。。
这部戏更加是不错了是吧。。
是吧。。
咳咳。。。
2022-12-8 怒火街头 埋堆堆个人自用非影评 剧透勿看郑嘉颖:大律师 未输过官司 在社区开设民间法律中心 七年前一桩案件后消失 嫌疑人自杀导致郑嘉颖心生忏悔 顶罪入狱一年半 监狱里与蒋状下跳棋李灿森;老爸开酒楼 老爸为富不仁 年轻时为帮朋友争取权益偷取老爸保险柜被关礼杰抓走坐牢 出狱做了社工 爱上陈敏之关礼杰:警官 为给爱慕虚荣的女朋友买奢侈品欠高利贷林子善:一上庭就紧张会结巴 父亲是律师胡杏儿:母亲开鱼蛋车仔面小店 一心想往上爬 主动找大律师蒋状搭讪 目的性太强了 与郑嘉颖恋爱 让郑嘉颖到中环重操旧业 赚钱补贴社区与郑嘉颖合作打一起群殴致死案件 胡杏儿与蒋状站在同一阵线 郑嘉颖不愿良心再次受到谴责退出 与郑嘉颖分手 胡杏儿主动自荐给蒋状做辩护律师 胡杏儿设局栽赃陷害郑嘉颖拿到鹰头拐杖 郑嘉颖出局 胡杏儿得到蒋状信任拿到真正的鹰头 蒋状误杀罪名成立 郑嘉颖其实知道是设的局 郑嘉颖拿到胡杏儿的记忆卡替胡杏儿顶罪破坏司法公正 郑嘉颖被抓 胡杏儿接手社区律所滕丽名:内地来 老公内地做生意不管家庭 婆婆恶言恶语 在李灿森父亲酒楼工作 被港妹恶意投诉 因为自己的工资和被老板强迫售卖的月饼券被老板告到法庭 郑嘉颖帮助打官司 李灿森作证 之后在法律中心工作林子善偷亲被滕丽名丈夫拍到照片 与在大陆包二奶的丈夫夺刀被指控 郑嘉颖找到滕丽名婆婆 婆婆作证赢得官司蒋状:酒吧里专门有VIP区域 打晕陈敏之后被疯女看到陈敏之:深水埗一楼一凤 跟站街的北姑打架 跟胡杏儿是小学同学 身上一大块疤痕 老妈吸毒而死 被老妈债主强奸 光着上身追贼 开设法国餐厅拍到蒋状威胁收买当事人 被蒋状打晕放到下水道而死老友记餐厅上庭戴假发 遮住头上一片青天 让良心有个避难所 不问是非清白 给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说说港剧吧。。
这么多年了就是这么个老套路,可在闲来无事的假日里最能用来打发时光,最百看不厌的还是港剧尤其是走律政医生路线滴 从情感来说,其实结局也很俗套,配角们总得死几个才算赚到观众的一些眼泪,原本美好的三对,最后有好结果的却只剩一对从法律角度来说,一如之前的几部剧,宣扬了香港法律的精神,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印象最深的当然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用来保护被告的法条却被某些律师用于玩弄法律总的来说,全剧前面几个案子比较老套,不过最后一个确实有够刺激!
够感动!
够心跳!!
于是我还是免不了俗滴说了个赞!!
期待下一部啊,听说为了给2腾个好位子,TVB各种缩减《护花危情》啊,真是有够大牌啊喂
流氓律师勉强有新意但也只是勉强。
很喜欢陈奂仁的歌啊。
郑嘉颖帅,但烂尾了
十几年了,tvb编剧真的很喜欢中产阶层救赎底层妓女和师奶的自我感动模式,这种感情线让人感觉不真实和虚浮,毫无代入感,全剧只喜欢男女主的感情线,剩下两对我只能说是画蛇添足,毫无存在的意义,人设套娃,演员没cp感,观众没代入感,再说案件也是漏洞百出,米布看到死者怕被警方认为他们有关系,就蠢到多此一举拿走自己的东西,等着警方来告他扰乱司法,他可以直接告诉警察,自己是受到其他租客的委托来看房子发臭的原因找到了死者这有什么问题吗?还有蒋状前期人设那么运筹帷幄那么心思缜密,居然会告诉女主凶器??完全让人无法理解的剧情。
宅在家打发时间看的,还不错
唯一体会就是人不可貌相,一群邋遢的人可能是很厉害的人,律师,富二代、etc
几乎每个人的演技都有了质的飞跃,并且打破了他们以往所有的塑造单一形象。
劇情什麽的都一般,但對KC好感劇增,對胡杏兒的角色從始至終不帶感,也算是微型律政題材吧,但并不期待此劇廳內鬥法的可看性,個人感覺,沒有短評中說的那麼好看。
受不了把观众当弱智的剧情和演技......弃!
剧情幽默、案件高潮迭起~ 同样喜欢李灿森那件一边红一边蓝的格子衬衫~ 今次这部戏深水埗4位港男都演得十分出色,还有各位配角,差人毕直,社工阿钉,律师米佐治,师奶师爷第五婷,凤姐贞贞全部都好有实力。这些配角中其中不乏以前的当家花旦小生,转型好成功哦~
郑嘉颖好帅阿。跟我家凡哥有点像
其实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玩的但是为啥每次Law霸都会碰到王师傅打对台啊 感觉hk没有律师那种感觉不无聊么。。剧情就是打对台——合作——打对台——合作——灭boss么 那真的有点无聊了。
虽然是一部立足于草根阶层的电视剧,可胡编乱造剧情却是在嘲讽草根阶层的智商
好难看的剧,居然能在榜单里,就是说,没有一对cp有cp感,而且男女主非常不行,人设演技都不合理。别说男女主,男女配也很烦。没有一处对!
案件太眼熟
三星全给胡杏儿,KC要尬死我了
李灿森李灿森李灿森
虽然有些情节很假,不过TVB么,这水准算是不错了
郑嘉颖你要不要眼角皱纹那么多啊……
看过最差的一本TVB法律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