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Harlan: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还记得我和你跨在马背上的时光吗,随风颠簸的快乐恍如昨天。
第一次见到你时,你在我的家里放圆舞曲的唱片,我问你是否是我父亲的朋友,你有些不知所措。
当得知你和我的姐姐过夜了,我也没有对你产生应有的反感。
虽然13岁的我看起来还是那么瘦弱,你却温柔的保护了我脆弱而敏感的自尊。
我觉得你还不错。
也许你已经从姐姐口中得知,我曾是一个孤儿,后被Wade收养,他是一个警察,有专横暴躁的一面,总是以命令的口吻和我讲话,却缺少教导的关爱。
我有些畏惧他。
你问我我的亲生父亲在哪,我从没有见过他。
但是我知道,Wade是爱我们的,至少他给我吃给我穿。
在没有遇见你之前,我很怕黑,晚上总是开着灯睡觉,不安于窗外闪动的风影。
我没有别人求助,除了快成年的姐姐,她是父亲的亲生女儿,我们总是在父亲苛刻的眼光下,保持一种恰当的距离。
你知道,她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我们相处融洽,我喜欢和她在一起。
但是我还是时常感到孤独,即使学会隔着铁丝网吐痰,生活依然是没有旋律的黑白。
这让我缺少活着的力量和勇气,犹如一只久病的困兽。
自从认识了你之后,一切都在慢慢改变,不管是我的世界观,还是我的世界。
你说,这个世界我们要放弃多少物质,或者要得到多少金钱才能够过上我们想要的生活。
你没有车,你不开车,你冲着夜色中拥堵的车流大喊:“我们应该爱人,不应该爱汽车,我说真的。
听我说,生活,不在车子里面,是在外面。
在里面你们都是囚徒,我们该去别的地方,你懂吗?
”于是你真的去了,像你的父亲一样。
很抱歉,我们本应该和你一起的。
可是我们一生中到底会有多少时间会忠于自己呢,或许面具戴久了就会成为一种真实吧,人总是这样的矛盾,一面渴望安定,一面又向往流浪。
我们所拥有的都是枷锁,只有两手空空才会去执着梦想,而孤独又如影随形。
姐姐说她想干很多事,不知道她能不能干,你说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甚至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只要你决定想成为谁,然后去靠近,就像等待你的生命开始。
谁会让它开始,你懂吗?
我尤其希望跟随我自己的心意,在星空下散步,听风唱歌,当我说话的时候,我想听见我真实的声音,你是以真实的声音说话吗?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知道。
当你不见其他声音在你脑海中的时候,你说的是你真正想说的。
不管是什么。
你对自己忠实吗?
你却说,不是经常。
我们坐在白马的背上,我从后面抱紧你,山谷静谧,你的心跳清晰。
路途颠簸,风光大好。
我们寥寥数语,却倍感晚来的亲密。
你我如兄弟,如父子,如一体。
坐在马背上,这片山谷之上的小城镇尽收眼底,她的清晨她的黄昏以及她的夜景,都同样得迷人。
这里是我的家。
在这片土地上策马奔腾时,蓝天和绿草都在飞舞,耳边秋风呼啸,马蹄叮咚。
只有此时此刻,我才深刻地感受到,我是自由的。
还记得姐姐受伤之后我决意随你而去,当我们到达了山谷的至高点,我坐在草地上哭了。
你依然安慰我,虽然你欺骗了我。
你说,一个男人哭泣,没有什么可道歉的,也没有什么可羞愧的。
“我不在敌人面前哭,就这些。
”没错,我积蓄多年的情感,只是在你面前我才得以宣泄。
我的至爱相互伤害,那些我曾经渴望已久的可以带给我快乐和力量的东西,也可以带来血淋淋的惨剧。
没有什么比目睹这些更糟糕了。
父亲曾和我谈起姐姐,他说她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因为她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谦虚温良的人将继承乐土,不过是那些“有见识的人”方便管理的借口。
他还说,见识是不可以后天培养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Harlan,你是个有见识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那时,我就有种感觉,终有一天,我会成为你。
你在黑夜的丛林里给我一只火把,你教我独自面对黑暗的包裹,战胜孤独的恐惧,是你教会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然而,你又何尝不感到孤独呢?
你一心想要带我和姐姐离开,去往你心中的乐土,那里你和你爱的人在一起生活,永远也不分开。
当你被我父亲连发数枪击倒的时候,我的世界失去了声音。
你竭力走出那间毛坯房,跪倒在绵延的山谷之下的姿势,直到今日还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可见。
“滑向寂寞的流星/你在流浪时拥抱天空/人们问我你藏在哪里/我感到如此孤独想要哭泣”时间很久了,Harlan。
收到我的来信惊讶吗?
如果我们在街上碰到,我们可能都认不出来彼此,也不能道一声早安。
不过我们也许已经遇到过,只是我们不知道。
我问我自己,你为什么这样做,你为什么要走。
我相信我现在明白了,你在寻找的东西。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也在寻找同样的东西。
我希望你一切都好。
真希望能再见你一次。
冬天的雨冲散了薄雾,我终于找到了我前面真正的路,它指引我一个不一样的方向。
如果你有时候想起我,祝我好运吧。
我现在已经16岁了,长大了也长高了,我已经成长到足够的年纪去拿起那只左轮手枪,可是我不会再去碰它。
偶尔,我和姐姐会去我们曾经的山冈看你,秋风吹拂我们的发肤,我在心里默默唤你,我能感觉你依然在随心而动,伴着愉快的圆舞曲,你摘下头顶白色的牛仔帽,笑容灿若星辰。
当我们骑在马上沿着公路行走,远处山谷绵延,道路曲折。
又是一个秋天,在这样青黄不接的季节里,天空愈发蔚蓝而高远,我们依然可以寻找到我们存在的价值。
如果你能听见,这些是我想要对你说的。
希望你在天堂过得好。
爱你的Nonnie2012年2月9日
这部电影由诺顿主演,但是不算出名,豆瓣评分7.2,也不算太高,究其原因,大概是这部电影非常地叫人迷惑。
这种迷惑不是看完《资产阶级的审慎魅力》之后的迷惑,也不是看完《大都会》之后的迷惑,这两部电影看完之后,人会陷入一种沉默,但是你能感受到导演表达的一个方向,你也许不甚清楚它们究竟要说什么,但是你知道方向,但是这部电影,它带给我的迷惑是没有方向的。
为什么陷入迷惑?
影片最开始,一对姐弟有一个独裁式地养父,姐姐偶然遇到了在加油站打工的哈兰,他们相爱了,哈兰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希望显示显示自己的本领,他告诉姐姐他认识一个农场主,可以借来一匹马,于是他们就在这个农场的山上骑着马,度过了浪漫的一天,只是实际上,哈兰并不认识这个农场主,农场主最后拿出枪来,招来了警察。
这件事使得这对姐弟的父亲十分厌恶哈兰,不让女儿再和哈兰来往。
一次,哈兰偷偷去见姐姐托布而没有见到的时候,他私自带着弟弟出去骑马练枪,回家的时候又碰上了他们的父亲,矛盾升级。
这时候哈兰萌生了带姐弟俩离家出走的想法,姐姐断然拒绝,但是哈兰去入室盗窃攒到了钱,来到了托布家里,托布不愿意走,哈兰认为托布想离开只是没有胆子,争吵之下,哈兰顺手拔枪射伤了托布,哈兰懊悔不已,这天夜里他射伤了自己,但是他再一次来到托布家里,告诉弟弟是他们的父亲射伤了托布,说服弟弟和他一起离开。
弟弟同意了,他们开始逃亡的旅程,弟弟非常依恋哈兰。
最后的枪战中,哈兰射杀了一名警察,姐弟俩的父亲射杀了哈兰,弟弟伏在哈兰的尸体上痛苦。
等到一切过去,姐姐和弟弟捧着哈兰的骨灰,撒在了一个山坡上,而他们的父亲孤独地坐在车里,望着他们。
即使光看上面这段剧情就很疑惑。
前半段,哈兰是一个有思想,很浪漫,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牛仔,他带着牛仔帽,穿着一件白衬衫,牛仔裤和靴子,不大愿意不穿泳衣而穿着内衣游泳,不抽大麻,会在马路的车流中间大声地发表宣扬自由的演讲,这时候他赢得了观众的心,他是一个反传统的英雄。
不过很快,他入室盗窃了,这也没什么,观众会原谅为正确的理由做错误的事情,观众会找到借口。
但是当他射伤姐姐,欺骗弟弟的时候,就很难再为他找到借口了,此时,姐弟俩的父亲展现出他对姐弟俩的爱,他一刻不离地守护在重伤的托布身边。
于是,一个印象转折产生了,原本应该是反英雄的主角有了真正的道德缺陷,原本应该是坏蛋的父亲开始博得理解和同情。
观众这个时候开始犹豫,究竟应该以何种态度面对我们的主角哈兰,是相信他是一个好人,还是相信他是一个坏人,如果说他是一个坏人,他做任何事都似乎有一个出于美好期望的理由,如果说他是好人,他射伤了他的爱人,诬陷父亲,欺骗了弟弟,这些都很难说是一个正面角色会做的事情。
第二个印象转折点在逃亡的路上,哈兰想帮助弟弟克服怕黑的弱点,他鼓励他像男子汉一样鼓起勇气,他们在小镇上欣赏歌舞,弟弟和哈兰的关系变得非常的紧密。
这时候,观众又会调整自己的印象,这样哈兰毕竟是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原谅,值得同情的坏人,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但是在和父亲对峙的过程中,哈兰大喊“我们俩个都知道是你射伤了托布!
”,如果哈兰不提这句,那么观众对他应该是完全的同情的,但是仍然,他还在试图欺骗别人。
究竟如何去理解哈兰这个人呢?
看完电影的二十分钟里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有几个细节也许值得注意。
第一,就是哈兰两次给一个人写信,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他寄出,第二封信的落款是“你的儿子”。
第二个细节就是他在说服弟弟跟他离开的时候,他提起儿童福利机构的事情,他说他知道这是能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最糟糕的事情,他不愿意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弟弟身上。
这个细节可能暗示着他的童年是在福利机构度过的,这实际上解释了他为什么会有非常强烈的要拯救姐弟俩的欲望,为什么要对抗他们的父亲,他自己的童年应该是不幸福的,所以当他看见姐弟俩的生活状况的时候,他奋力地想要帮助他们脱离这个家庭。
那么最重要的问题是,如果他的童年是在福利机构里度过的,那么他在给谁写信的。
我的感觉就是,他试图欺骗自己,他有家人,有一个好父亲,同样的道理,他在欺骗弟弟说是他们的父亲射伤了他的姐姐的时候,也是在试图欺骗自己,源于内疚,他希望是父亲射伤了托布而不是他自己。
下面的解释,就要看你相不相信他是一个疯子。
如果你觉得他是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那么他做这一切虚假的事情只是为了创造一种美好,一种他不曾得到的美好。
如果你觉得他神智不正常,那么他是真的相信自己有一个父亲,真的相信托布拒绝跟他离开不过是太害怕了,真的相信不是自己射伤了托布。
我个人倾向于他是能够分清的,但是他不愿意去分清。
哈兰注定是个悲剧。
他不合时宜地生错了年代。
他在车水马龙的柏油马路上骑着一匹白马,显得那么怪异和滑稽,他像五六十年代的牛仔一样,熟练的玩着柯尔特,拔枪的动作完全像西部片里的赏金猎人,他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西部的牛仔和传奇,他乐此不疲地在卧室里玩牛仔的角色扮演,他是一个牛仔,一个孤独的牛仔,他完全信奉个人英雄主义、理想主义和冒险主义,法律和道德对他并不适用,他想凭一己之力拯救两个孤苦伶仃的孩子从此以后浪迹天涯,他想凭一人一枪就可以阻挡来犯之敌,他想骑上一匹白马,驰骋戈壁,只是,他生错了年代。
这部电影说到底,完全可以用一个镜头来形容,就是那匹哈兰带着他“拯救”出来的孩子,骑着那匹白马奔驰在宽阔工整的柏油马路上,身后是开着汽车的追兵。
他以为自己是五十年代的牛仔,不过他遇到了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父亲,父亲过度的保护欲来源于他做警察这么多年的恐惧,他深深的明白,二十一世纪,人人都有可能是变态神经病。
这是两种道德观和价值观的根本对立。
音乐是完美的.除此之外,几乎一无是处.无法深刻的爱情.加油站的邂候,一见钟情的邀约.海滩的狂野.变换着时间地点的激吻拥抱.男主角明明已经长着一幅不讨好的模样,演的还不算是好人.只好越看越讨厌.面对着镜子练习掏枪的酷姿势明明就是抄袭Taxi Driver里的劳勃迪尼路.仍有喜欢的场景.巨大的客机掠过城市的低空.骑着白马沿着高速公路奔跑,穿过车河.是奇异的景象.美国的西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牛仔也只能留在电影里才可以继续耍酷.这部小成本却也受到关注的电影,真像是个怪胎,听音乐像是该有断背山般唯美的爱情,至少是唯美的西部风情.看情节本该是个普通浪漫的男女情事,演着演着却成了连环杀手案,而且杀人原因还是个不明不白的.像是一夜之间的念头.不过在美国那样枪枝泛滥的地方,杀人实在也不需要有什么太好的理由了.男主角的表演,如果说神经兮兮的确是他的特色以及目的的话,他倒是成功了.可是要喜欢上神经兮兮的表演,对我来说还真是不容易.
在我的身边,常常看到一些人,他们总以为自己是另外的一个人。
有人以为自己是法国人,有人以为自己是肖邦转世,有人以为自己是斯皮尔伯格。
我还看到一个人,以为自己是一朵玫瑰花。
并且,更重要的,当他们信以为真,他们果真按照幻觉中的模样过起了现实生活。
用不合时宜这样的词语来评价他们的生活,难免简便而轻率。
虽然这是一个标榜个性的时代,但是,维持一种幻觉化生活,仍然需要付出勇气和更多的自我迷醉。
这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啊,可以无视所有来自于现实的限制与击打,可以仅凭想象抵挡外界和内心的怀疑,可以一意孤行地为一种诗意的悲壮感而准备着,时刻准备着,献出自己。
我不知道。
这也许是一种超越式的生命体验。
这种体验只会发生在特殊材质的人群中,他们有圣徒般的禀赋,或者,偏执狂般的神经质。
这样的人,在文艺作品里很受欢迎,因为他们有一种高出真实的戏剧性。
比如唐吉诃德,他以为他是一个骑士。
然后,文学把他神化成精神斗士和灵魂作标。
那是往敬仰和高尚一脉去塑造的,还有一类就是如这部电影里的主人公。
他以为他是一个牛仔。
他以为他是一个牛仔。
他在高速公路上骑马,他穿着过时的牛仔行头,他天天在家里模仿一个牛仔的行止。
他以为他是一个牛仔,用牛仔的方式谈情说爱,用牛仔的方式开枪杀人,用牛仔的方式,悲壮而毫无价值地死去。
我在中学时读《唐吉诃德》,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承认,它仍然是一部最令我费解的书。
相反,这部电影就通俗得多。
因为,你以为你是谁这个话题在电影里被讨论得像个傻瓜的儿戏。
荒唐的笑话一般都通俗易懂,并且,毫无意义。
不论我是否喜欢这部电影,我喜欢的是,唐吉诃德,唐吉诃德终于有了另外一种版本。
主演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突然发现,他已经在影迷中占据了一个相当有份量的位置,近于神。
坦白说,我对这个演员实在印象不深。
他有一张模棱两可的脸,谈不上英俊,当然也不难看。
八年前看他的《野兽良民》,那时他还年轻,可看上去已经很老了。
如今,他当然老了,可在这部电影里仍然像个楞头青。
或许这是一个好演员的高级技能?
另外一点也许同样重要,那就是他同时有着耶鲁天文学和常春滕历史学的学业背景。
受过教育的人总是会让人多些信任感吧,至少在使用身体语言的这个行当,观众会认为,一个特别有文化的人,也许会在他的职业里用上他的大脑和他的好品味。
骑着白马而来的牛仔,这不仅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也是很多男孩子的梦想。
熬过了片子开头部分,爱德华诺顿才开始显出他演出这部电影的真正意图,不是一个爱上女孩的戴牛仔帽的男人,而是一个沉浸在梦想世界,自欺欺人的疯子。
这样的角色,爱德华诺德已经是顺手拈来,毫不费力。
我不爱这样的题材,让人难过,让人难堪。
所以我更愿意关注影片的美丽镜头和动听原声。
有时候我搞不清楚这样的看电影是为了坚持住自己的梦想,还是为了提醒自己梦在现实面前有多么的不堪一击。
也许成长也是为了这一点,但是总是有人被卡住在迈进现实前的那个房间,他流连在墙上美妙的图画,他不愿打开狭小的门,迈进在前面的一个枯燥单一色彩的房间。
抑或他迈出去了,被伤害了,然后又悄然地推了回来。
就像哈兰重新回到了山谷,但是那个房间已经不再有他的位置。
就像河水静静的流入山谷,然后汇进大海一样,影片如细水般循序渐进的讲述了一场暴力的产生,哈兰说每件事情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但是当他发现自己的意义已经被其他人甚至他爱的女孩抛弃了之后,拿起枪变成了最后的解决方式。
电影中间哈兰带着劳尼一起玩枪的时候,每声枪响都伴随着可怖的回声,振颤地不适地预示着后面的悲剧,悲剧的产生不是哈兰一个人的责任,沉入影片会发现,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有意无意的推进着哈兰的崩溃,他就像擦肩而过的每个颓唐的路人,走在细细的钢索上,每声大吼大叫都会让他敏感的神经绷断。
可是每一次的伸出援手,也许会让他重回正轨。
我们从小就被教导很多坚持梦想就会成功的例子,伟人、企业家、明星,无一例外的都是从小就立志如何如何,经历了多少挫折也未曾放弃,最后终于实现梦想的传奇经历。
我们看到的都是表面,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你在这些的背后,又有多少例子是坚持了但是却被命运无情的抛弃的,没人是天生的圣者,也就是没人是天生的罪犯,为什么每个人只是告诉我表象的辉煌,却要自己去体会背后的残酷。
影片很多次的出现了牛仔打扮的哈兰骑着白马背景却是充满巨大烟囱的工业厂房,那对比的残忍令人心悸,而在逃亡的过程中,他终于达到一个好似梦境成真的十九世纪开荒期的小镇,伴随着音乐的舞蹈,每个人的彬彬有礼,他站在其中,无比融洽,尽管事实是这只是一个剧组的拍摄外景地。
我相信他坚持带着劳尼是因为,他就是像是他的影子,哈兰童年的映射,所以哈兰带着劳尼逃往,就像是对于自己不安童年的救赎。
Edward Norton的再一次辉煌演技地体现,他眼神和声音中的敏感脆弱,他神经质的充满分裂感的气质,和保持的超好的身材……从来不需要怀疑他演不好什么角色,只需要不错过每次他参演的影片就好了。
很后悔他今年在上海参加电影节的时候我居然没有去追星!
配乐是个大大的亮点,Folk、Country Rock,更大的惊喜是出现了Mazzystar,Hope那易碎的声音和木吉他让着淡淡的悲哀无尽的蔓延,在情节紧张的时刻仍旧是木吉他,只不过使用了扭曲、急切的音效,让人心里莫名的疼痛。
刚刚看完了这部影片这是一个苦涩而微甜的故事。
诺顿扮演的牛仔让我想起记忆中的很多面孔:他们或她们年轻、热情、充满幻想,然而,实现理想的方式,总是自然而然地选择的逃避,总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烂地方,也许下一站会更好。
我想,片中的牛仔就是代表着这一类青年。
不可否认,这样的“自由鸟”,有着瑰丽的魅力,炫目而短暂这种魅力因其自身的局限而不能隽永。
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现实的矛盾与局限而独善其身。
电影开篇,牛仔阳光的形象深入骨髓,驾着白马,奔跑在美国西部的草原和山脊上,仿佛自由的天使。
而后渐渐的,你会发现,这个完美的牛仔也是有缺点的:撒谎编故事的本事一流^^情节的安排让牛仔的魅力与缺点同时展现,他与女孩父亲争执的时候句句在理。
他的到来,赋予这个压抑家庭的两个孩子无限的快乐与轻松自由。
牛仔要带着女孩儿走,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
牛仔总是给一个叫JOE的人写信,后来的情节说明这个叫JOE的人是牛仔的父亲,房屋已空无一人。
可想而知,牛仔离家出走也是他逃避现实,寻求理想的结果。
包括影片后半部分,牛仔带着女孩的弟弟逃避追捕,等等,都显示了他的极端与逃避的个性特征。
总之,牛仔是一个让你恨不起来而又不敢爱的角色。
相信不少女孩都曾在青春期时,向往过浪漫梦幻的爱情故事,幻想着有那么一位白马王子会出现。
然而如粉红色泡泡般的憧憬会被无情的现实击破,总会出现那么一位男人,亲手毁灭女孩的幻想,告诉她:白马王子死了。
电影《流入山谷》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那个在做梦的女孩叫Tob,骑着白马迤逦而来的男人叫Harlan。
“复古”是时尚界常用的一个词语,将曾经流行过的元素重新排列组合,就像那些踩着回力鞋,穿着海魂衫,系上红领巾的模特。
然而在这些搭配的背后的驱动力,却是赶时髦引领潮流,复古只是复在表面,却没有复在心里。
那么自心底而发的复古又是什么?
是一种与周遭环境和时代的脱节,在许多人看来,这种复古不再是可以追求的潮流,而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老土”。
所以,当Harlan第一次在加油站为年轻人们服务的时候,他那带着浓厚德州口音,几十年前流行的问候“Howdy Ho”,就好比在今天的镭射光激荡的酒吧里,突然听到一声“同志你好”一样,无比地突兀,引人发笑。
于是年轻人们在车里,看着这个戴着牛仔帽的愣头小伙一身不合时宜,终于忍不住嗤嗤地笑了起来。
而此时同样坐在车内的年轻女孩Tob,却忍不住对这个略显羞涩和木讷的牛仔男孩侧目留心起来。
Tob和弟弟Rodney,生活在一座普通的美国小镇的一个单亲家庭里,年轻的心在这个安静惬意的地方总是会感觉单调乏味。
她们的父亲是位狱 卒,典型的美国中年大叔,强壮并粗鲁。
作为父亲他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上夜班之前也不忘留钱给孩子们买晚饭吃,但这毕竟是生硬带棱角的父爱,年幼的 Rodney因此变得懦弱孤僻,青春的Tob则越发叛逆不羁。
然而在这个消磨生活的小镇里,他们能做的事情也不过是在大桥上,抽口烟卷,然后学着如何冲着山谷吐口水。
于是,在“Down in the valley”这首传统的美国民谣的音乐伴奏下,Tob对Harlan这个外来的打工小弟产生了好感和好奇。
她邀请他一起去海边,而他也毫不犹豫地让老板炒了鱿鱼,陪她在蔚蓝的海中踏浪,戏水,沐浴着阳光。
Tob孤独的心毫无保留地燃起了爱意,她在幻想和期待中挽着Harlan做着年轻情侣们都在做的事情,共浴,磕药,下夜店,偷尝禁果。
在药物的作用下,Harlan冲上大街,在堵塞拥挤的车流中向人们发表起了“演说”:“我们不属于汽车!
你们都被困在里面了!
” Tob和朋友们笑了,车里的人们也笑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会是脱离时代的疯子,他只是醉了。
无尽的车流中他试图像摩西一样分开大海,他那样微不足道,大家为他的理想主义笑了,还有人下车给了他一个拥抱。
影片演至此处,格调依然是温馨的。
然而牛仔是注定要迈开双脚漂泊的,理想主义注定要回归现实。
Tob的爸爸敏锐地察觉出这个牛仔男孩的异样,并拒绝他与女儿交往。
是的,一个即将告别青春,却没有固定职业,在租来的廉价公寓里天天自导自演着西部片里的决斗的男孩,除了梦想他一无所有。
天真的Tob因此增加了对父亲的厌恶,叛逆的性格引领着她无限向往着象征着自由的Harlan,她与他偷跑到原野里约会,骑着白马在山麓上肆意地驰骋。
可是,现实主义会无奈地阖上空想者那不瞑目的双眼。
当Tob得知,这匹白马并不属于Harlan,而是他从农场主那里偷来之后,充满梦幻的爱情还是涌出了不安和疑问。
于是她开始刻意避免和Harlan相会,压抑的牛仔此时只能通过药物和酒精来麻痹自己,最终被赶出公寓,在街头流浪露宿。
而他此时依旧在任性地奢望,可以带上Tob远走高飞,去实现西部之梦。
于是他偷潜进Tob的家里,擅自为Tob打包了行囊。
而Tob发现这一切之后,面前的这个眼睛闪着温柔光芒的男子,却让她倍感恐惧。
争执之中,Harlan一怒之下手枪走火击中了Tob的腹部,在血泊和惊慌中,他逃走了。
影片自此开始变得灰暗,当Harlan的真面目逐渐曝光出来后,我们难过地发现这个男孩有过那般难堪的过去和不幸的家庭,他那虚构出来的父亲形象不能满足他的生活所需后,他偷潜回家,像个小偷一样熟练地破门而入,卷走了财物。
然后朝自己开了一枪制造伤口,转回Tob的家里,对Rodney谎称说是他爸爸开枪打了姐姐,将这个纯洁的孩子骗上了与自己亡命天涯的路上,就像童话中那个吹着风笛,骗走了一村的孩子的人。
此时的Harlan早没了当初弹着吉他讲述梦想时的可爱,放任Tob的生死不顾的逃亡,偷窃,和最后那拙劣的谎言让人为他的自私感到不齿。
可是他终究是个可怜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拐走Rodney,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西部梦,回归到真正的牛仔生活。
在愤怒的父亲和警察的追赶中,他带着小男孩,骑着偷来的白马,逃至山顶上,赫然入眼的是远处谷地上那些开发新建的住宅,已经没有农场了,老去的牛仔在城市文化的包围下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此时 的Harlan的双眼里充满了迷茫,也许是因为流血的伤口,也许是刻意欺骗自己的幻想,在此刻终于被现实动摇。
当长镜头缓缓上摇,将山谷内大兴土木修建现代小区的事实展示出来的一刻,彻底宣告了牛仔时代的落幕,也是真正击垮Harlan的那颗子弹。
慌乱中逃入一座装饰成西部小镇的影视基地里,Harlan还不忘记教胆小的Rodney如何克服对黑暗的恐惧。
他是真的在关爱这个男孩,但就像他对Tob的执著一样,他的感情都不幸沦落为他自欺欺人的剧本里用来满足自己和逃避现实的工具。
翌日,在影视基地开始了西部片的拍摄的时候,Harlan恍若入梦地在那些穿着古典的牛仔,警官,绅士和淑女之间踱步,和他们一起舞蹈,片刻的精神鸦片让他享受了回归到那个自由放逐的年代,但只是片刻,然后他就死了。
在警官的劝说无效之后,这个曾经犯过抢劫罪,有过一年入狱前科的男子的身份被彻底曝光,因此恼怒的Harlan开枪打死了警官,却同样被Tob的爸爸射伤,慌乱中他闯入了一间谷地别墅内,鱼入罾口,这也注定了他的终结。
这间扼杀他对山谷牛仔的幻想的别墅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可惜的是他在这里无法得到救赎。
在牛仔最后的“决斗”里,他中了Tob爸爸的致命一击,挣扎着面向草原的方向停止了呼吸。
牛仔死了。
对于这个无法适应时代的空想者,也许这是他最好的,也是仅有的归宿。
他犯下了谋杀,绑架,偷窃,等等罪名,让他不受审判安静地离开吧。
一向擅长表演精神问题的诺顿在该片中的两面表演,与其说是人格分裂,倒不如说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的“两个我”,一个是自然温和,向往自由和理想,一个是自私自立,为了实现私欲而不责手段,这样背道而驰的分裂,只能将自己引向自我毁灭的终点。
影片的最后,大难不死的Tob带着Rodney,在爸爸的带领下,来到山顶,面向着小镇,在无言中,撒下了Harlan的骨灰。
影片中反复出现的高速公路上,依旧是滚滚的车流,流入山谷。
春天结束了。
一个如同鬼魂、一阵风一般的人,不断企图从现实的重压下脱逃、从挤压的缝隙中穿梭,(堂吉诃德般的感觉,)以自己的方式(或许,成为另一个自己)想要倾听和追逐自己最本真的灵魂,最终是不是真的找到,那灵性从躯体中脱逃出去了么?
还是如同车库中被囚禁着的嘶鸣的白马一样无法远去,仍在山谷中徘徊。
补充:才意识到的是电影片场的设计真的妙,表象的与内在的,或者商业化的(现代化的)与本真的无法共存,莫不也是一种时代的幽灵?
以及OST营造出的萦绕着飘渺空灵的氛围,刚开始看时想是不是过于轻松了的配乐,逐渐勾勒出一缕轻飘而又孤独的幻影,平平淡淡下的死亡……诺德华太适合演这样的人了(说累了)一个在自己的表壳和内在之间来回穿行的人,感觉那双美丽的蓝眼睛能让全世界都想听他说话!
唉
牛仔, 已经是多么庸俗的一个词. 你会想到万宝路香烟, ZIPPO上帅气的图案, JEEP服饰, LEE牌的牛仔裤, 卖座的好莱坞西部电影...... 甚至周X伦都会用牛仔造型当封面. 一切的一切都是商品的卖点. 但是人们在不自觉的身陷牛仔文化时, 牛仔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片中的Harlan, 一位生不逢时的牛仔, 一位现代版的堂.吉珂德. 他可以为了看一次大海放弃唯一的收入 -- 加油站的工作, 他也可以为了自己的爱人与代表着现代社会强权的警察父亲对抗, 他可以以爱情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借"走一匹白马在水泥高速路上穿行, 也可以像父亲像朋友般慈祥而酷酷的教一位小男孩开枪. 如果说这一切发生在那个西进运动的年代,Harlan一定是一位出色的牛仔.可惜现在的L.A. 早已变了模样:如织的车流, Harlan 感到很迷惑, "车会让人变得懒惰" 是他没有车的理由, 他会冲到车流中告诉处于塞车中郁闷的人们喊道: You don't belong in there, you belong here! Outside! 可惜大部分人只会觉得他是又一个吃药吃HIigh了的疯子.冷漠的人群, Harlan跟Charlie"借"马的时候, Charlie愤怒的叫道:这是我的财产! 你是不是想偷东西?! 随机拔出了猎枪拼命想保护自己的财产. 而在Harlan眼中, 牛仔都应该是兄弟, 借一匹马, 准时归还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惜现代的人们关心的只是金钱和归属权.爱情屈服于物质, 在Harlan眼中,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想以前西部片一样, 充满着私奔的激情, 心灵相通的默契. 而现实中的Tobe, 宁愿和形同陌路的父亲每日大吵大闹也没用勇气踏出自家的大门.Harlan, 爱听西部小调, 枪法如神, 爱带旧牛仔帽, 爱穿现代人觉得滑稽的SHIRT上街, 有理想有目标的有温情有真挚的这位纯正的牛仔, 在现在社会中只能露宿街头, 偶尔打点零工, 偶尔盗窃, 处处碰壁. 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一直崇高的活在牛仔的童话中. 这种过于信赖牛仔精神的情结, 决定了他一生注定和现代世界格格不入, 决定了他的死.说说最震撼的那个镜头吧: 影片最后阶段Harlan骑着白马被警察追上山头, 镜头缓缓拉上, 山头下不再是西部小镇如画的风光, 而是一栋栋的连排小区外加水泥钢筋的路和建筑, 那一刻真有种英雄迟暮的悲壮.如果影片真的如Harlan醒来后那样, 时光倒流, 那将是一部多么美好的电影. 而事实是残酷的, 残酷得如同堂.吉珂德的死一样.Edward Norton一如既往的出色, 不用多加评论了.现代已经不需要真正的牛仔, 如果下次你再在商场里看到牛仔相关的东西, 请捏好自己的荷包 :)
妈呀,这个脑洞哦。哦。哦。诺顿演纯爱不要开玩笑哦哦。果然哦哦哦。好苏啊啊啊。不要嘟嘴笑哦。精分小王子~演到极致行不行哦~不行哦~要变态哦要精分哦😊
所以我糯演了个美版丁蟹吗
非常有意思
前后完全不是同一本电影感觉,骑着白马的诺顿,惊艳的evan,别无其他
看Norton和比他小一半的ERW搞……>w< 妄想症牛仔这回真的搞砸了
喜欢诺顿,他的片子要慢慢回味~PS:不喜欢女主和诺度亲热呵呵
差点就成了德尼罗。
请问拍这些以精神病患者为主角的片子是要让我们了解并善待他们吗?
太文艺。。
会有Harlan这种人,也会有相信Harlan的人。。。
WTF -_-
我 以 为 整 部 片 的 节 奏 都 非 常 奇 怪
什么也不说了,幻想大发了必然没有好结果,警惕
又是一个没有好结局的神经质的人物。
实在对诺顿大叔木有啥抵抗力,可是一个青春期叛逆小妞跟他那啥啥啥,俺看着着实很不是滋味。。。
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独具一格
“谦卑者唯一的好处是能让有骨气的人活得更容易。”
虽然我是诺饭
神经病不知道自己发神经实在是超级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