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编剧书上见过这部电影,分析其剧情构造人物塑造如何精妙绝伦。
于是心心念很久,终于在过年抽空把这部电影看了。
果然,没有尿点的剧情和精湛的台词设计很是耐人寻味。
阿汤哥的西装暴徒杀手没有让我失望。
颜值在线的同时,演技也是可圈可点。
动作戏暂且不谈,文系上面让我很是惊讶。
虽然《借刀杀人》这部电影的台词写的确实很到位,但阿汤哥的很多表达处理方面,也成就了这个人物本身。
作为一个标准的杀手,干净利落地完成杀人任务拿到酬劳是他的目标,其他的种种因素不是他所考虑的范围之内。
阿汤哥这个角色文森特,就是一个冰冷的杀人机器。
然而相反,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他是一个有感情的普通人,是一个一直没去实现的梦想的咸鱼,他十年如一日的活着,自欺欺人的度过生活。
我们不能去说,文森特就是一个坏人,而麦克斯就是一个好人。
这样的绝对定义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他们是互相影响的,在被对方一眼看穿的认识下,文森特似乎有了感情,麦克斯肯定有了勇气。
,这是非常奇妙的化学反应。
当一个独来独往,经常利用别人并最后会杀害别人的冷血杀手,在紧急关头竟然救下了麦克斯,在心理上已经将麦克斯作为仿佛“朋友”“盟友”的地位上,这应该是文森特和麦克斯都没想到的。
在他们心里应该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当麦克斯去试图剖析文森特时,却被文森特击溃了内心,开始像他说的那样去检讨自己。
在对自我认识开始颠覆时,只有麦克斯勇敢的走出去了。
文森特并没有。
但到最后关头时,文森特放弃了他的杀人目的,接受了死亡这个现实。
他的计划受到了反抗,他不再能控制,而且开始审视自己,杀人已经不重要了,他是在靠完成使命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性。
跟麦克斯之前一样,麦克斯靠着自己假想的欲望苟活,在周围人面前装着清高,在母亲面前说着谎话,他的存在性只有他知道,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空有梦想的人,没有去实现动力的人,他迷惑着自己直到文森特的出现。
两个人都对自己的人生深信不疑的时候,出现了没有预料的转变。
这部电影很玩味的地方就在这两个角色的塑造上。
他必须出现一个“杀手”一样的角色才能保持这样深刻的话题的继续讨论。
然而好像我们生活中都需要文森特这样的”杀手“出现,我们才能发现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岌岌可危。
所以文森特可以是伟大的。
我很同情文森特这样的人,他就是我们生活中那些,被剥夺了自我后被强加了目标的人,他们麻木,无情,有条不紊的生活着,从不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什么疑问与反省。
可以说,文森特是被设定的”有目标的“无自我的人,麦克斯是自我设定”有目标的“却不给予实施的人 。
所以两个互相看不起。
我们是应该反思的,因为文森特和麦克斯就是生活中的你和我。
我们小时候可能是文森特,长大后可能就是麦克斯。
我们的结局,可能也会像文森特一样,为了非自愿的目标奋起直追,也可能会像麦克斯一样,有一天幡然醒悟,终做了一件大事的人。
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电影中的配乐用的是太过于精彩,每一次的场景都很契合每一次的转变都很恰当 。
还有夜景的选取与拍摄,也是值得称赞的,洛杉矶的夜晚,很华美夺目,夜幕之下的惊心动魄是非常迷人的。
最后,如果你也被另一个人一眼看穿,你会是文森特,还是麦克斯?
惊悚犯罪片,影片讲述了被迫搭载杀手文森特行凶的出租车司机马克斯凭借勇敢无畏的精神阻止其杀人并将其抓获的故事。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
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人,你眨眼过吗?这句台词后,电影不仅开始展开故事,也吸引住了我。
看似是错误的人相遇,发生错误的故事,导致错误的结局。
但并非如此,这两人的相遇仿佛在互相帮对方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纠正各自的人生哲学。
有缺点,但耐人寻味!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
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
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
为了演好杀手,听说好莱坞著名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最近在电影中牺牲了一把,染了头灰白的头发,试想那银白的造型与俊美的容貌相辉映,在夜风中举枪而立,恐怕还未扣动扳机,就已经杀死不少人了吧?
可奇怪的是这部电影在国内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而我在马来西亚的表妹告诉我,它在人家马国早就上映了。
10.1的时候去一个朋友家玩牌,算是见着了此电影之D版,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借刀杀人》,封面瞅上去好像还不错,但因为忙着玩牌,也就没看。
所以,等我看完《借刀杀人》,已经是几天以后的事情了。
其实,它应该算是比较闷的那种关于杀手的电影。
繁华的不夜城,一个杀手逼迫一个出租车司机载着他到处杀人,尽管这情节有点匪夷所思,却也让人想起一部情节大体相似的港产新片《枪林恋曲》,男护士陈奕迅被无端劫持,载着匪徒们奔波在杀人越货的路上,开始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异旅程。
所不同的是,《借刀杀人》想表现的似乎是那份大城市的疏离感,整个主题仿佛就是那个“局外人”一样的寓言,“有个人上了捷运去洛杉矶,死在车上,没人注意到。
”由此也注定了杀手最后要孤独地死去,牵强点说,也许正是因为孤独,让他对那个频频碍事的司机有了网开一面的情感,直到最后被地铁载向黑夜的尽头。
而《枪林恋曲》的主题与之不同,它鲜明地表现的是为爱而战,勇于牺牲的精神。
于是周丽淇循环往复企图打捞溺水的陈奕迅而未果,劫匪的妻子虽已死去却终于孕育出小生命。
电影表现得张弛有度,性格小生王志文老师的角色更是比靓汤丝毫的不逊色,黑衣黑墨镜,有情有义,同样也有冷酷的杀人心,虽然为了情节的需要而唯独对陈奕迅稍有手软,但可以理解的原因是,这样又会护理又能开车的人杀掉了也的确不太好找新的代替。
当然,如果把《借刀杀人》与《枪林恋曲》两部电影做比较,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枪林恋曲》。
虽然,光从造型上看,《借刀杀人》中的帅哥克鲁斯那“银装素裹”的美男子衣着比之王老师的酷哥黑衣到底还是抢眼了些,可这正是除了剧情外,让我对《借刀杀人》这部电影有点看不下去的另一个原因。
看不得美男子杀人,这个古怪的念头首先来自于北野武和让.雷诺的熏陶,丑男的优势是凶狠起来没负担,北野武在这一点发挥得最好,对于美男子来说,他们大多显得太柔弱,也太文艺,毕竟杀人不是请客吃饭,这道理我不说谁都明白。
所以美男子们一动手就显得决心不足,杀伤力直线下滑,这样做的结果是,非得多补两颗子弹才能把人干掉,毫无工作效率可言。
而且美男子杀人的时候表情也大多不够狠,深仇大恨之于他们,程度最深也不过像是一场专为小白脸设计的磨难,顶多把吹胡子瞪眼睛小学生打架的纸老虎神情摆一摆,观赏性也许还是有的,可显然不能和《冰雪暴》中那个,“古怪得形容不出来,总之是很古怪”的杀手杀起人来的疯狂相提并论。
所以,看“韩版木村”元斌的《杀手公司》与刘德华的《杀手的童话》,这等以美男子杀人为题材的电影总是让人感觉不畅快淋漓。
也只有布鲁斯.威利斯这样的糙男才算给《狙击职业杀手》这等的烂片增添了点亮色。
周润发在最玉树临风的时候拍了《喋血双雄》,悲情杀手倒是让他演绎得淋漓尽致,但眼神流露的应该还是那份文艺青年的情怀。
最致命的是他早期的枪战片都范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大多每开一次枪都要条件反射地眨一下眼睛,这点和我们过年放鞭炮时候同样有的下意识动作差不多,但我们总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迁就职业杀手吧?
听说中国女排姑娘的基本功就是当球大力向自己砸来的时候不能闭眼睛,拳击运动员同样也被如此要求。
由此可以推断,开枪时候眨眼睛,应该不是职业杀手所为。
吴宇森在电影里喜欢浪费子弹并不是毫无根据,不信的话数一数周润发在《英雄本色》中眨了多少次眼睛就知道了。
其实,美男子要杀人也可以,起码不要把自己打扮得光鲜靓丽,吴彦祖在《旺角黑夜》里的反朴归臻的乌鼠就要比《新警察故事里》把自己打扮得圣诞树一样的高干子弟有说服力,我记得我上学那会儿我们老师有一次讲色彩构成的问题,说起了一部电影,说里面的杀手是他所见过的所有电影里最真实的,因为杀手的衣服永远是贴近地表的颜色,而且总是戴着一顶帽子,杀手就应该是这样,不能被人注意,融入人群,就要像水滴融入大海。
他说的,当然就是那部《这个杀手不太冷》。
反例自然是刘德华戴着克林顿的面具穿着笔挺的皮装在《全职杀手》中和反仃隆史的对决,不像全职杀手,倒像全职模特了。
港片看过不少,最精彩的杀手是谁,我想黑炭头刘青云在《暗花》中的表现应该被提名,《买凶拍人》中葛民辉也同样抢眼。
两个人长得都不美,反而能让人更注意剧情的走向,这是看不得美男子杀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我也常常因此怀疑王家卫在《重庆森林》里过早安排黎明死亡的真正用意。
说到底,“靓汤”在《借刀杀人》中尽管衣冠楚楚文雅大方,但显然那并不是杀手职业的优越性所决定的,那是为了关照广大女性观众的心而特别设计的,尽管为了配合杀手的角色,他还是竭力把自己弄丑了一点。
不过,还是不能和中国历史上那个兰陵王相比,话说在南北朝的北齐时期,有一位被封为兰陵王的勇将,名叫高长恭,因为太过英俊因而在战场缺乏说服力,最后兰陵王临阵不得不想出了戴面具的办法,就是在木制的面具上雕出可怕的神态,涂抹上阴狠吓人的色彩,让敌人看上去就产生可怕的心理。
张国荣拍《枪王》时,描淡了眉毛,涂了两个红色的眼圈,瞪着呆滞的眼睛在街上拍戏,路人见了纷纷议论他怎么老成这样了。
为了演好那个杀手,也可见他作出了多么大的牺牲。
因此,美男子也并不是就此被剥夺了杀人执照,其实,美男子杀人的电影大多不算好看,我想还是和美男子不肯彻底放弃他们的美有关系吧。
洛杉矶的夜,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天鹅绒,将城市的喧嚣温柔地包裹。
出租车在这座不夜城中穿行,车窗外的霓虹灯在马克斯的挡风玻璃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这个平凡的夜晚,注定要成为他生命中最不平凡的一夜。
文森特的出现,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划破了夜的宁静。
他西装革履,谈吐优雅,却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他是现代都市的游魂,是资本主义异化的产物,是道德困境的具象化存在。
在他眼中,生命不过是待办事项上的一个勾,死亡不过是数字的增减。
马克斯,这个怀揣梦想的出租车司机,成为了文森特的反面镜像。
他恪守着内心的道德准则,像守护着最后一片净土。
当得知后座乘客是杀手时,他的世界开始崩塌。
但他选择了抗争,用平凡人的勇气对抗职业杀手的冷酷。
这场较量不仅是正邪的对决,更是人性中善与恶的永恒博弈。
在爵士酒吧里,萨克斯风呜咽着都市人的孤独。
文森特谈起爵士乐,谈起查理·帕克的死亡,言语中透露出对生命的虚无主义认知。
而马克斯则用最朴素的道德观,守护着对生命的敬畏。
他们的对话,像一场存在主义的哲学辩论,在夜色中回荡。
当黎明即将来临时,地铁站成为了最后的战场。
疾驰的列车带走了文森特,也带走了这个疯狂的夜晚。
马克斯活了下来,但他的灵魂已经历了一场洗礼。
在这个道德相对主义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马克斯,都在面对着自己的文森特。
《借刀杀人》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代社会的道德困境。
在这个价值观念日益模糊的时代,我们是否还能像马克斯一样,坚守内心的道德准则?
当夜幕降临,我们是否也会遇见自己的文森特,在良知与妥协之间做出选择?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
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
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
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
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
《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
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
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
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
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
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
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
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
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
《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
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
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
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
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
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
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
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
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
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
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
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
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
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
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
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
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
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
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
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
这个观点值得一辩。
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
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
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
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
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
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
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
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
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
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
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
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
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
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
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
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
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
”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
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开篇就让我感觉导演的功力不低,在嘈杂的环境里从司机关上车门的那一刻变的寂静,仿佛切换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一瞬间就把视觉重心聚焦到司机身上,更容易调动观众的情绪。
而简单的拍摄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交流,也能大概知道司机的基本情况,大致性格,这样接下来的行动才会更加符合人物特性,从一开始知道杀手身份的惊慌失措,到紧张无助,最后无可奈何,一步步被杀手牵着鼻子走。
看着好像老实人性格的司机一直被欺负,但其实随着杀手跟司机的对话,以及通过后续的一些经历,司机的性格也不再像之前那般随意任人宰割,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敢于走出舒适圈,迈向更大的舒适圈,从伪装杀手的身份去套取名单的时候,态度的转变仿佛气场都变了,这也跟前面铺垫的观察细致的习惯相互联系,行为举止都像一个杀手,老油条。
后面的爆发更是一次比一次猛,先是直接飙车撞向护栏同归于尽,然后又干翻警察只为去救无辜的生命,即便是赌上自己的性命,最后还能毫不犹豫的直接射伤杀手,这一次次勇敢都并非空穴来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杀手给司机灌输的思想,什么都不会给自己争取,明明生命这么短暂,人本就像沙漠里的沙粒那样渺小,为何不把自己的人生活的精彩,由自己去定义自己的人生。
勇敢的人先享受生活,司机的成长是有目共睹的,而以后有更美好的生活也是能预料到的,放在现实里,也是个熬制的还不错的鸡汤,共勉。
本片除了有不错的紧张气氛,文戏也是一大亮点,也是为数不多的优点。
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结尾结束的有点仓促以外,整片都充斥着矛盾的想法,杀手行动的第一要素就是隐蔽,为什么还会跟司机聊这么多话,而且好像还有一点点的羁绊?
就算是想把司机当替罪羊,但当替罪羊得知这一切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变得非常不可控了,但杀手依旧选择了留活口,而且杀手不一定就是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所以避免无关人员的接触也是为了怕唤醒自己内心的情感,影响自己的任务,但这个杀手好像就一直缠着司机不放一样,接触的过于频繁了,有点像是在炒cp但是又不知道怎么炒的矛盾感。
最后我想说,绿巨人就这么杀青了?
啊?
绿巨人不要面子的吗?
我还想着警察能跟主角团多摩擦点火花呢,下线的属实有些仓促。
上周末在家里看了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电影《借刀杀人》,最开始没觉的它是我喜欢的类型,渐渐被吸引,看完以后思考良久,暗自庆幸没有换台。
有些支离破碎的想法找个地方记下来。
故事发生在洛杉矶美丽的夜色里,杀手Vincent为了帮助黑帮头目消灭证人而在一夜内要连杀五人,他租下出租车司机Max的车,开始他们的杀人旅程。
这部影片最吸引我的是它塑造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杀手形象,且充满讽刺意味,引人深思。
Vincent一上车说的是,他不喜欢这个城市,每次来都迫不及待离开,他说报纸上讲有位老人在地铁上突然发病死亡,六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
周围的乘客上上下下,他旁边不停地有人坐下、站起,却没有一个人去注意身边那一动不动的老人。
在洛杉矶这个全美第二大、拥有1500万人口的城市,人海茫茫,你、我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微尘,有谁会在乎谁?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对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如此在意的Vincent竟是一个杀手。
然而,杀手就是要杀人的。
面对出租车司机Max的谴责,他道出了自己的人生哲学:“你知道卢旺达吗?
你知道那里每天有几百人死于非命吗?
你参加过大赦国际组织吗?
你知道有多少生命无法自己保全?
卢旺达那些人你不认识,我杀的那个人你同样不认识,况且他本身也不是个好人,你为什么要在乎?
”此时被问的哑口无言的不止是出租车司机,也包括我这个观众。
看到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影片借着这个杀手的口,向我们揭示了像洛杉矶这样物质繁华城市背后的情感荒芜,它不断挑战我们的传统道德常识,让我们看电影的过程中不时觉得恍惚,对长久以来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产生怀疑。
其实,细想想,剧中最有人情味的人反倒是这个杀手,他衣着整齐,彬彬有礼,他热爱爵士,对人很慷慨, 他帮助出租车司机Max打抱不平痛骂他的老板,他为Max病重的妈妈买花并帮忙缓和母子间的关系,他主动帮别人按电梯,他询问Max的梦想并鼓励他勇敢追求自己心仪的女孩,他因为洛杉矶这座城市太过冷漠而不喜欢它。。
相反,我们看看其他那些“好人”:被困的司机Max大声呼救反倒招来抢劫(最后劫犯被杀手Vincent杀了,看到这里让人觉得非常解恨),出租车公司老板无情的压榨员工,不同的警方势力之间为“这是谁的活”而耿耿于怀,喧闹的夜总会里人们声嘶力竭的跳舞,对有人死在自己旁边而浑然不觉直至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才各自逃命,而我们的大英雄Max,如果他最后没有发现杀手的最后一个目标正是自己心仪的女孩的话,你说他会奋不顾身前去阻止?
仅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就是一部很奇特的电影。
如果说这部影片里有那么一丝温情的话,那就在于杀手Vincent与出租车司机Max之间渐渐萌生的惺惺相惜的感情,电影并没有明确表现这一点,但我们感觉到了,所以不管Max把对于Vincent来说至关重要的资料扔下高速公路,还是他试图开翻车与Vincent同归于尽,我们都不担心杀手Vincent会杀了他,而且这也可以解释这部电影最大的一个疑点:影片最后在地铁上两个人互相开枪,杀手Vincent中枪,而出租车司机Max却毫发无伤——这于常理是无法解释的;影片中不止一次他们激烈的争吵,希望把对方引入自己认为的“正途”,当Max对Vincent说“我觉得你很差劲,非常差劲”时,我们又分明感觉到他语气里的怜惜。
两个人在自己的工作领域都是绝顶专业的,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哲学,他们互相欣赏,却无法互相理解。
当杀手Vincent被司机Max的枪击中,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他无力的放下枪,慢慢的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思考良久,最后幽幽的说“有人坐地铁,死了,会有人注意到吗?
”,没有人知道当时他在想什么,但我们相信他没有一丝怨恨,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他是无奈的,也是迷惑的,他不明白城市这么冷漠,人与人之间这么疏远,为什么,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杀一些跟你毫无关系的人,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影片的结尾很沉重,没有我们常见的“坏人死了,好人相拥而泣,此时天亮了,一切恢复美好”的场面。
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杀手连续作案,最后被杀,空无一人的地铁载着他的尸体驶向黑夜的深处,洛杉机依然有着美丽的夜色,太阳终究没有生起。
此时音乐响起,名字叫做“People die alone”...Once upon a time I was of the mind To lay your burden down And leave you where you stood And you believed I could You'd seen it done before I could read your thoughts Tell you what you saw And never say a word Now all that is gone Over with and done-never to retur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die alon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taring at the loss Looking for a cause And never really sure Nothing but a hole To live without a soul And nothing to be learned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hapes of every size Move behind my eyes Doors inside my head Bolted from within Every drop of flame Lights a candle in Memory of the one Who lives inside my ski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The shadow on the sun
阿汤哥,阿汤哥,我理解的阿汤哥就是一个魅力真男人,此片的演技已经升华了,无所谓了,拿不拿奖都随他吧。
我坚定地认为阿汤哥从来都不是个帅哥,他是一个有思想有内涵的真演员。
一部情节紧凑扣人心弦而又非常具有深度的电影。
编剧的能力丝毫不逊于昆汀和科恩兄弟,我的意思是和《低俗小说》《老无所依》这类代表作比。
剧情紧凑毫不拖泥带水,一波五六折,扣人心弦,几乎可以说全程在线。
大家都夸赞Jami Foster的演技,我认为阿汤哥的表演也一如往常地出色,炉火纯青。
我认为这部电影开了一个先河,在一种类型鲜明的叙事方式上堪称开山鼻祖。
究竟是哪种叙事方式呢?
第一眼看到LAPD的那位干练警察,你有没有把他当做救世主?
而当他被阿汤哥2+1打死时,你有没有觉得很意外?
初见FBI的头目,我立马联想起《边境杀手》里的亚历桑德罗:满脸沧桑,冷静、棱角分明又咄咄逼人,以为接下来就是他和阿汤的大战,却没想到他被一小卒在蹦迪的人群中打上了腿,被救护车拉走了。
最后阿汤和Jami隔门互射,阿汤仍然是精准的2+1,谁曾想就是因为太精准而完全射偏了。
反倒是连保险都不会开的Jami一阵乱射歪打正着打中了对方的心脏。
除了血浆和话痨,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呢?
这部电影以一个悖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人类的文明。
杀手说一个陌生人被杀,你愤怒地质问我;而卢旺达每天日落前就有一百万人死去,你却全然不知。
而当你说你完全不了解卢旺达时,杀手又说“一个人登上洛杉矶的地铁,静悄悄地死去,周围却无一人发现”。
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再无诗歌,而在那之后我们的文明又有多少进步呢?
当然杀手也给出了建议,试图告诉Max如何更好地生活:
临了再补充一句,我觉得杀手很像金融精英,西装革履公文包,抗压能力强,工作专业程度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高收入高风险,并且奉行的秘诀也是一样:“indifferent”。
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
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
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
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
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
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
——阿汤哥出场了。
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
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
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
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
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
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
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
”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
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
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
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
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
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
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
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
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
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
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
(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
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
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
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
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
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
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
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
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
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
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
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
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
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
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
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
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
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
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
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
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
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
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
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
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
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
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
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
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
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
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
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
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
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
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
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
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
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
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
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
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司机麦斯被震惊了!
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
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
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
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
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
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
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
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
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
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
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
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
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
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
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
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
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
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
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
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
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
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
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
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
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
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
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
他要保留司机。
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
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
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
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
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
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
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
(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
)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
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
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
(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
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
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
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
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
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
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
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
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
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
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
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
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
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
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
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
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
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
他还是死了。
他输了什么?
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
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
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
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
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
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
回头说剧情。
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
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
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
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
”阿汤哥如是说。
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
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
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
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
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
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
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
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
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
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
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
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
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
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
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
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
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
阿汤最后失败了。
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
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
没有人会在意。
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
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
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
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
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
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
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MSc]非常Professional的Professional
当车停在十字路口 shadow on the sun 响起 说不出的感觉 但却打动了我
2012/8/19凌晨,歌华有线数字点播,英语原声+中文字幕,xj同看,4星。
太棒了,不愧是《Film Art》里面的第一个案例分析。夜幕下高清摄像机的优势得天独厚,麦克曼把酒吧那场戏拍得出神入化啊,最后半小时我都窒息了。。。这绝对是阿汤职业生涯的巅峰啊,扮相酷,人物竟然神似低俗小说。文艺范儿的杀手啊。
get不到 总觉得阿汤哥被控制了下一秒眼睛变干净会突然反应过来“我在干嘛” 不懂一个酱婶儿的杀手干嘛非得打车杀人?考不出驾照?
能够猜到的模板。司机的自然反应演得太棒。
手机没信号 手机没电 能不这么狗血吗 剧情拖沓。。
这部片子全靠两大男演员撑着。迈克尔·曼喜欢的数码机我反感。
阿汤哥太帅了加一星。那个黑人不是直接奔到女检察官办公室而是跑到她对面楼顶?以杀手为职业的阿汤哥居然最后被没经验的黑人灭了?遇见一个杀一个不怕暴露行踪?不得不说这个杀手有点弱。。
2009-08-09,mann's film.
除了汤哥打手枪很帅~~
我擦导演你再打点光会死啊。。。那只狼出现的有些莫名。。。还好意思说是隐喻。。。结局疑似装逼了。。。
夜色中,冷面杀手的恻隐时刻
阿汤哥天生巨星啊!!!
冗长的剧情,不知道导演想表达什么,确实很让人崩溃。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
可撸死是宇宙第一大僵尸!!!永远无表情!!!片子有逻辑bug,结尾周折的对抗把节奏拖慢,以致高潮感全无。我的男神Jason和巴登那么亮却粗现那么短!片子音乐不错,非常杂糅。男女调情戏好,马克牺牲戏好。
一根绳上的蚂蚱两颗心,唯一让我感情有点波动的桥段是Vicent在车上对Max当下生活的嘲讽
杰米·福克斯将马克斯这个小人物演绎得很好,他的表演完全是不着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