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人约翰·卡尼本来在一个摇滚乐团担任贝斯手,制作音乐录影带的经历激发了他对音画的兴趣,于是他扛起摄像机当起了导演。
2006年的《Once》、2013年的《Begin Again》和2016年的《Sing Street》以动听的歌曲、清新的风格和细腻的情感俘获了大量既热爱音乐又热爱电影的粉丝。
约翰·卡尼完成了从音乐人向电影人的转变,他的音乐电影好听又好看,像一阵微风,又似一股清流。
《Once》2016/07/21 卖花女和街头艺人的故事,两个彷徨的灵魂,在对音乐的热爱中找到默契,相互慰籍,直到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生活,各自上路,寻找幸福。
《Begin Again》2015/06/27 失恋女青年和失意男中年的故事,同样是在音乐的激励下,走出困境,找回自己,重新出发。
《Sing Street》2016/07/20 热血少年和半熟少女的故事,在音乐的指引下,他们热爱,他们执着,他们叛逆,他们长大。
不止是音乐三部电影的原声都非常好听,但如果光是好听,那约翰·卡尼大概就还是个拍加长音乐录影带的家伙,我试着问自己被约翰·卡尼打动仅仅是因为好听的歌曲吗?
答案是否定的,我感受到的是被音乐包裹着的一颗跳动的心。
《Once》说到一件事叫热爱。
热爱不仅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能力,一种为了某件事投入和执着的能力。
独自抚养孩子和母亲的卖花姑娘生活窘迫,依然坚持每天到琴行借钢琴练习一小时;失恋的吸尘器维修工,坚持街头卖唱,创作歌曲。
她默默无闻,他郁郁寡欢,但当他们弹奏歌唱,眼里就熠熠生辉,身上就闪闪发光。
热爱让他们走出阴霾,重见阳光。
《Begin Again》说到一件事叫独立。
一个是和男友一起到纽约追寻音乐梦想遭遇劈腿的文艺女青年,一个是家庭破裂,事业重创,精神崩溃的危机男中年,能够在纽约街头重新出发,靠的是从情感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自己。
只有当我们的言行举止不再从属于任何一个他人,当我们的喜怒哀乐不再依附于任何一段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摆脱束缚,赢得尊重。
《Sing Street》说到一件事叫自由。
父母破产离异,被迫转学的少年,和很多青春片里的孩子一样遭遇了变态老师、恶霸同学和堕落情人,幸运的是他有斗战天团一样的乐队和精神导师一样的哥哥。
他像个热血战士一样挑战权威、对抗霸凌、追求爱情,仿佛一艘停泊在港湾里的船,渴望扬帆起航拥抱自由。
没有比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更让人热血沸腾的事业,要做的只有勇敢向前。
热爱的能力,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意志,是最最宝贵的财富,决定了我们是谁,怎样活着,不管在什么年龄段,什么境遇中,都值得被好好捍卫,哪怕会为此付出一点点代价。
不止是爱情三部电影看起来都像是爱情故事,但好在又都不止是爱情。
正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孤品,每一次情绪的共振,每一段灵魂的共鸣,才显得如此奢侈又珍贵,好像浩瀚宇宙中的星辰,相遇又分离,各有各的轨迹。
当他们在街头共享歌单,当他们在巷尾录制单曲,当他们在凌晨激情排练,当他们在深夜动容歌唱,不由得感叹困顿时刻心有所托便是人生好时光。
很感激约翰·卡尼没有让卖花姑娘和街头艺人莲开并蒂,也没有让失恋女青年和失意男中年双宿双飞,他放了爱情一条生路,从情投意合到梁伟文笔下的“沦为伴侣”,不见得是爱情最好的归宿,黄伟文说“淡淡交汇过各不留下印,但是经历过最温柔共震”,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结局。
喂,等等,热血少年不是和半熟少女成功私奔了吗?
但这是初恋啊!
出门跌倒的可能性大了去,没见约翰·卡尼让他们两一开船就遇上了暴风雨吗?
毕竟年轻时谁懂爱情?
爱情万岁,但爱情不是全部。
理想与浪漫在约翰·卡尼这三部电影里,努力总能换来成功,热情总能战胜困难,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成年人眼里的励志鸡汤或者矫情童话。
但被生活和现实无情摔打,变得麻木不仁的我们,是否需要这样一点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来提醒我们曾经热爱过,曾经追求过?
有那么一会我问自己,我为什么在看这个电影?
好像我并不怎么喜欢摇滚乐,也过了热衷校园青春爱情的年纪,对梦想励志题材更是没有特别的青睐。
直到那个叫康纳的男孩笨拙地唱起A-ha的《带上我》,而且跟我每次一样,都没把高潮部分唱上去的时候,我才突然意识到,这个故事有那么一丝打动我。
接着它用形形色色的方式,不断坚定着这种打动。
直到最后我愿意写出这样不顾逻辑的话:不管你对音乐多么不感冒,在听到他们讨论了好几次Duran Duran,看到他们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MV后,都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因为那都是多么让人心跳的瞬间。
康纳曾经是个毫不起眼的孩子,但当他像落魄少年坠落山崖,意外寻获了音乐这个武器,突然间脱胎换骨,武功盖世。
他反击霸凌,对抗古板的校长,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挣脱破碎家庭的桎梏,努力用真心换得一颗芳心,终于迎着风和浪奔向汪洋大海和在彼岸闪闪发光的梦想。
这一切听上去多么传奇,但看在眼里却又是那么可信。
这个电影里有很多音乐和演出,但又不仅仅止于好听和好看。
归根到底,它不是那种俗套的“音乐响起就改天换地,音乐可以战胜一切”的单纯励志。
音乐在这里更像是隐喻一种独属于少年的魔法,它也很温暖地暗示,这魔法可以不限于音乐。
十五六岁的少年需要一些信念,让他们在最擅长奋斗的年纪,去相信世界是值得奋斗的。
不是音乐,也可以是别的任何东西,重要的是,在你对生活感到茫然无措的时候,要相信那魔法确实存在,以及在它出现时用力去抓住它。
它也许是被夸大的,虚幻的,中二的,不被理解的,也许在你长大成人后回首,都不算多么了不起的东西——但那都不太重要,因为你的余生都会为曾经拥有过它而骄傲。
康纳找到了音乐,他的人生从晦暗无光走向五彩缤纷。
希望每个少年都可以找到自己的魔法,每个青春都折射出自己的斑斓。
约翰卡尼的音乐三部曲里面最喜欢这一部。
导演把青春期的各种情感拍摄的非常细腻真挚,破碎的家庭,婉转的初恋,为了女神坚持的摇滚梦,这些都表现的太棒了。
当女主听到demo流泪时我都会愤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能为喜欢的人和事付出更多。
喜欢本片因为他足够真实,不像有些摇滚电影一路反这反那反到底,当他们遇到青春期的种种不顺心和委屈时,和我们曾经一样,大多数都默默忍受和妥协,只是男主的态度是get on with this shit and make some art,后面这半句就说明有些人真的生而不同。
而女主为了模特梦独自去伦敦吃了大苦头,幸运的是她也没有放弃,当他们最后坐上破船乘风破浪去伦敦追求梦想时,爱情也造就了他们的不平凡。
PS:除了大爱女主的颜以外,她的口音也是非常迷人啊。
<图片1>半个月完成了三刷《sing street》,今年来还没碰到一部怎么看都不腻的电影,喜欢电影静静地叙说着故事的节奏,喜欢电影里平淡而美妙的音乐,喜欢电影里每个角色赋予的人生缩影。
第一次看完时,脑子里满是千丝万缕的念想,结果三遍看完,发现突然间写不出东西。
电影里讲了康纳和拉菲娜之间美的不像话的初恋;也讲了康纳的父母只是因为做爱而结婚的爱情。
电影里讲了埃蒙这些对音乐充满热情年轻人;也讲了康纳他哥哥布兰登因为音乐而颓废的人生。
音乐不一定是全部,但却改变着一个人的一生。
音乐让一些人疯狂后沉沦。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为了撩到你 造座城堡也值得】我喜欢康纳这种纯粹的喜欢,为了撩你,就去组个乐队。
初恋是义无反顾的,所以完全想象不到康纳第一次见到拉菲娜,编出的理由竟然是我有一支乐队拍MV需要女主角。
但其实感同身受的一想,其实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初恋,初恋必是疯狂。
初恋给你的有多么印象深刻。
好像应该巴不得把全世界都给到对方吧。
会因为一点点对方的话语和小动作而欣喜几天;也会因为恋爱中稍微的不悦,仿佛感觉自己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人。
所以每每看到康纳和拉菲娜在影片中的小动作和套路般的对话,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这样幼稚的初恋,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经历,却在情理之中。
在电影里,康纳和拉菲娜见面了三次,拍摄MV两次,约会了一次。
第一次是康纳主动的搭讪,这个时候康纳还是乖乖的小学生,所以浓妆艳抹的拉菲娜对他是有些嗤之以鼻的。
而康纳这小孩套路也深,乐队,制片人,MV各种耍酷成熟的词把拉菲娜逗得一愣一楞的。
我觉得第二次见面是最可爱的一次交流,好像两个心照不宣彼此好感的人,却互相要着面子。
康纳刚见到拉菲娜,表现出非常熟悉似的问好:最近怎么样呀?
拉斐尔却说:哦你是那个乐队的男孩呀。
当时康纳的失望表情和飘忽的眼神,特别可爱特别写实。
后面,拉菲娜说:这首歌真贴心。
康纳却轻浮地回答:别误会,歌曲不是关于你的,是写给另外一个模特的。
但比康纳阅历丰富的拉菲娜怎么会不懂这套路呢,她立马就回答:我不一定有空,最近比较忙。
多么有趣的初次相识有互相喜欢的人之间的对话,而且表演的特别传神,简直把初恋时的状态演绎的出神入化了。
有个小细节,在康纳离开的时候,回头不小心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可想而知,这段虽然只有三分钟的对话,康纳是在心里演练了多少次,当时又是紧张到什么程度。
想想真的觉得好玩又好笑。
第三次见面是拉菲娜主动到学校找的康纳,这时的拉菲娜穿上了非常清纯的衣服,不化妆不戴首饰,她见面给康纳起了个艺名,叫做科兹莫。
这次见面是他们聊的内容最多的一次,也许是因为康纳刚在学校被顽固的校长批评了一顿,而拉菲娜被康纳的歌曲听哭了好几次,所以两个有点小情绪波动的人,话就特别多特别投机。
而也是这次,拉菲娜教会了康纳:爱是悲喜交加的。
两次的拍摄MV,结束后一段非常非常浪漫的桥段。
第一次拍摄结束,康纳载着拉菲娜回家,我想载着喜欢的人兜风,这应该是最欢喜的一件事情了吧。
巴不得一路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到头。
在分别的时候,康纳想吻拉菲娜,结果拉菲娜的男朋友突然出现,让康纳心情立马跌入了谷底。
第二次拍摄结束,在海边拉菲娜向康纳说了自己的梦想,康纳此时也正式开始把音乐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他开始知道做音乐该去哪里,该怎么做。
但我觉得这段最烂漫是在坐火车回去途中,在暧昧的夕阳中,两个人于人群中相隔着一个过道,彼此相视,微笑,其实不知道两个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就是很美很浪漫,好像彼此的眼神里就把话语讲的非常清楚了。
这时的康纳已经少了份义无返顾的冲动,多了一份成熟的爱恋。
最正式的约会,也就是拉菲娜离开前的一次,康纳带着她去到一个岛上,彼此度过了一个慵懒的午后,接吻,谈心。
而这次接吻的过程,真的是让人觉得滑稽又好笑,康纳那种笨拙的索吻方式,烂透了,但却单纯的感同身受。
整部影片最让我动容的地方,是最后一次康纳去找拉菲娜,结果发现拉菲娜已经不告而别,而且没有留下一点的口信,得知结果的他,无力的压抑着眼泪,疲倦地瘫坐在地上,好像整个世界都沦陷,好像生活没有了色彩和意义。
之后的生活,对他而言一切都悲伤,悲伤的父亲一个人在客厅看着不断重复的电视,悲伤的哥哥一个人抽着烟,我觉得这组镜头导演安排的真是太完美了,而康纳的表演也到了无可挑剔的程度,仔细去观察,康纳的每一次表情和眼神,都把“失恋”的那种状态表现的天衣无缝。
这时的康纳,写出的歌曲也悲伤起来,《up》里的歌词让人心痛。
所以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有过初恋的人要认真的看看这部分的镜头和表演,可能很有代入感,非常容易找到自己过去初恋时某个时期的自己。
最后康纳的演出成功了,而且还抱得了美人归。
他们自己搭上一座小船,要横跨海峡前往英国。
故事以这么疯狂的举动结束,也是寓意着初恋就是疯狂的这种意思吧。
最后有个小细节,他们行使在暴风雨中,遇到了一艘游轮,于是他们跟着游轮,开始前往他们梦想中的国度。
其实在前面康纳带着拉菲娜去岛上约会的时候就有个伏笔,他们看到了一艘前往英格兰的游轮。
好在整部电影是个完美的结束,哦不对,不能说完美,初恋是美好的,但婚姻不一定,所以他们这样没有依靠、身无分文的前往英国,很难说之后的故事会是完美的。
但这样点到为止最好了,不管在英国他们是否会因为生活而吵架,是否因为柴米油盐而斗嘴,是否因为花花世界而变心……这些都算了吧,不去破坏浪漫的初恋,因为原本爱情都不是如相识般那么纯美。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直在讲康纳和拉菲娜的初恋经历,可能是电影本身给我的就是初恋的这个概念,而看了三遍,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康纳和拉菲娜彼此的初恋经历,一些对话,一些小动作都让人啼笑皆非。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其实我很同情康纳的哥哥,布兰登。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在后面,布兰登和康纳争吵的那段,是布兰登几十年来最歇斯底里的一次宣泄,他咆哮了自己的人生,砸毁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设备,而这一切都是他的人生,他一辈子的梦想,所以他咆哮着:But once,I was a fuckingjet engine.的时候,莫名的有些伤感。
在整个康纳的家里,最具文艺气息的地方就是布兰登的房间了,仔细看,堆满了卡带磁带专辑书本,贴满了名人音乐海报,连躺在沙发上抽一下午的烟都那么文艺,文艺的充满了颓废的魅力。
所以有故事、会音乐的人,连颓废都颓废的这么有魅力,不是吗?
在康纳遇到任何爱情、生活,以及音乐上的问题时,都是在这所小屋子里,布兰登一点一点教会了康纳,就如布兰登第一次的对康纳说的:我要跟你彻夜长谈,这里就是学校。
最可笑的是康纳完成的第一首歌,哥哥布兰登形容是:你是想交配想疯了吧!
哈哈,康纳写的第一首歌,没想到哥哥一听就揣摩到了弟弟写歌的用意。
于是在这间小屋子里,布兰登教会了康纳:玩摇滚是要有风险的;拍摄MV需要锻炼想象里,提前在脑海里构思好所有的画面;不会有女孩会喜欢上一个听创世纪乐队的男人;人生需要干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布兰登教会了康纳很多。
其实康纳三兄妹都有点彼此的小隔阂,会因为立场和梦想而吵架闹矛盾,但在这间小屋子里,他们就一起玩嗨,一起跳舞,亲密无比。
在最后送走康纳和拉菲娜的那场,哥哥布兰登不舍的快要落泪了,但看着康纳船驶离而去的时候,他像小孩一个夸张的欢呼和跳跃,那种激动的动作表情,就好像是他自己完成了这样一次冒险经历一样。
他在为康纳高兴,因为康纳做了自己曾经不敢去做的事情,他喜欢音乐喜欢的那么彻底,他也曾做个完美的计划逃离小岛去往德国,可惜计划被妈妈发现了。
他说:伟大的艺术家都得离开这座岛,留下来的不是抑郁了,就是成了酒鬼。
所以他希望康纳能离开这里,成为伟大的艺术家,完成自己不能完成的梦想。
父母的爱都是奇怪的,在电影里每个人的感觉都是这样,包括布兰登,包括康纳,包括拉菲娜,包括埃蒙。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是需要天赋异禀】哦对,我还想说说电影里音乐天赋最全能的埃蒙。
埃蒙的出场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先来一段表演,八种乐器先搞一遍,结束推一下眼镜。
一个文弱书生似的小白脸音乐玩的这么溜,帅到不行。
我们说任何兴趣和事业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非常重要,而埃蒙就是康纳最志同道合的那个人,影片里两人一起搞(写)基(歌)的桥段很多,而且每一次创作彼此都非常默契,非常欣赏对方的想法。
有时候感觉这样一对CP,如果到达一定年纪了,两个人再在一起弹着吉他写着歌,那画面简直美到不敢想象。
想说说埃蒙,其实不仅仅只是电影里的他,而是我觉得活了几十年,好像经常就是有这样的人存在,这种人外表看起来华而不实,但却精通于某一项东西,精通的不得了。
不出场就算了,一出场就一鸣惊人。
我非常羡慕这种人,这种人平时看起来很平凡的人。
我遇到过很多,以前在公司里一同事,人长的简直了,在公司里也低调的失踪也不会有人发现的那种,结果在某一次活动中,发现她钢琴八级,会写歌写曲,写了一首好书法,绘画拿了一堆的奖……我当时就震惊了,这种人是怎么存在的。
电影里的埃蒙也一样,可能在学校里,很少人会知道这样一个乖乖的学生会玩音乐吧。
而且埃蒙谈起贝斯的动作,很滑稽,仔细看。
整部电影所有人物的设定,导演都用了很多心思。
康纳父母的婚姻,和康纳自己形成的强烈对比;埃蒙音乐家庭的背景和布兰登的音乐悲剧形成的对比;黑人家庭在白人生活群中的地位;学校里的小混混巴尔里,在学校里的暴行,是因为家庭环境所致;还有那个滑稽却有着商业头脑的小孩达伦……仔细看,整部电影导演人物设定真的非常出彩。
电影里的音乐很好听,但相比于导演之前的两部电影,《曾经》和《再次出发》,《初恋这首情歌》中的音乐没有那么亲和力。
可能电影时间背景原因,那时候的摇滚乐,现在还是有些无法完全接受。
而《曾经》和《再次出发》里的歌曲,那是可以单曲循环一个月的。
记得看完《曾经》之后的那次,里面的音乐后来听了好几个月,falling slowly和if u want me,还去学了弹唱。
看了很多影评,关于里面很多乐队和乐手的,可惜自己真不懂音乐,所以什么摇滚风格,什么主流的乐队都不记得,他们的音乐也听不懂。
噼里啪啦敲了两个小时,好像想表达的东西太多,却也表达不好。
但《初恋这首情歌》真是一部好电影,真值得去看看。
玩摇滚是有风险的;创作音乐是永恒的。
初恋这首歌,怎么写都是写不完的。
"I'm gonna kill you one day! ""No,you are not , cuz you don't even exist. Maybe you're living in my world , I'm not living in yours" 我从来未见过像她这样的人她说话的方式和外貌她戴着太阳眼镜 取下来的时候 她的眼睛就像穿越月球的云朵有时候 我很希望只看到她 -《初恋这首情歌》
从《Once》到《Begin Again》过了整整七年。
记得当我看完《Begin Again》之后,将电影原声歌单,列表循环了一个多月,以为要看到约翰·卡尼的下一部音乐电影还要再等个七年。
但万万没想到今年就又看到了,比某些歌手的出新专辑的速度还要快,这着实令我感到惊喜。
看过之后,整体感觉不如之间两部,但还是保持了约翰·卡尼应有的水准,目测又要开启列表循环模式了。
首先,请容我郑重地吐槽一下这部电影的中文译名。
如果说将《Begin Again》译为《歌曲改变人生》是因为译者某晚鸡汤喝高了的话,那么将《Sing Street》译为《初恋这首情歌》的译者大概是光棍太久,寂寞难耐,太渴望恋爱的滋味了,才会译出这么一个跑偏的名字。
相比之下,台湾版的译名《摇滚青春恋习曲》似乎都显得可以让人原谅了。
香港版的译名叫《初恋无限JAM》,JAM在美国俚语当中是音乐录音带的意思,有一种浓厚的复古的感觉,虽然也提及了初恋,但比起大陆烂俗的名字还是要好很多。
至于《唱街》这个译名则就仁者见仁了。
《Sing Street》的故事背景又回到了海风凛冽的爱尔兰,回到了《Once》开始的地方。
时间也拨转到上世纪80年代,披头士的风潮刚刚落下,迈克尔·杰克逊正席卷全球。
影片中的故事场景,人物装扮,尤其是那段音乐录影带几乎完全是仿照80年代的模样,音乐的整体风格也偏向于复古的英伦摇滚。
霹雳混搭的曲风,火树银花的用词,狂拽炫目的剪辑,令人仿佛乘坐着一台时光机,回到了那个躁动而自由的年代,满满的都是怀念(一个90后的谜之怀念……)。
故事的背景是80年代的爱尔兰,14岁男孩康纳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转学至一所混乱的教会学校。
在校门外,他遇到了比他大一岁的女孩拉菲娜,然后一见钟情。
得知拉菲娜是一名模特后,康纳邀请她来出演音乐录影带的女主角。
毫无经验的他东拉西凑的组建了一只乐队,并起名为Sing Street。
开始时,康纳的音乐并不出色,而拉菲娜一心想去伦敦,于是她抛下康纳选择了伊万。
在布兰登的帮助下,康纳在一次次的尝试与努力中,对音乐慢慢有了更真切的了解与领悟。
康纳的音乐最终打动了拉菲娜,在学校舞会演出成功后,两人决定携手共同前往伦敦,去实现更大的梦想。
在人物角色方面,此片几乎全部都是些新面孔,大家最为熟悉的Little Finger在片中只是来打了个酱油,并没有多少戏份。
但是在学校舞会上跳舞的那段,总是被我脑补为贝里席大人(《权力的游戏》中的角色)在跳老年迪斯科,于是画面简直吊诡,不能直视。
男主角康纳在开场时本是个性格怯懦的男孩,受人欺凌。
但他在音乐中不知不觉成长为了一个颇具个性的勇敢少年,至于怎么转变的……就当又上演了一次歌曲改变人生好了。
与之前两部电影的主角比起来,他的声音并谈不上多么让人惊艳,但是影片中的歌曲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一般,听起来非常让人舒服。
女主角拉菲娜虽然看起来是一个很现实的人,在伊万与康纳之间选择了能够带她前往伦敦的伊万,但她也会为了拍摄一段音乐录影带而跳进大海里,并且对康纳说“You can never do anything by half(做事不能只做一半)”。
对她来说,生命当中最重要的是东西是梦想,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另外我特别喜欢她的声音,轻媚迷人,遗憾的是这部影片里她并没有唱歌的戏份。
在伦敦之行失败归来后,她本要放弃模特的梦想,做一个平凡的麦当劳小妹。
与其说是康纳的送给她的歌曲,倒不如说是康纳对于音乐的坚持与努力,最终打动了她,重新给予了她梦想的勇气。
但我最喜欢的角色却是康纳的哥哥布兰登。
表面上看,他好像就是个玩世不恭的黑胶宅,吞吞烟,听听歌,对日子得过且过。
就连康纳也这样以为。
但实际上,布兰登也曾是个鲜衣怒马的少年,他也曾有过自己的诗与远方。
但是父母以爱的名义,生生将他拦下,将他和他的梦想一起囚禁在了这座孤岛之上。
他实际上是一个真正热爱艺术并懂得艺术的人,他随手扔给康纳两张唱片,或是随口而出的几句指点,就足以让康纳走出迷津,获益良多。
在父母的关系最终破裂之后,他通过一场暴发式的宣泄将自己沉重的心事全部倾泄了出来。
You just moved in my jet stream, but once I was the fucking jet engine!(你脚下的坎坷,不过是我当年披荆斩棘后留下的残骸!
)这一句台词戳得我的心生疼。
当他看到康纳和拉菲娜怀揣着梦想向他寻求帮助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尽管他未能打破缚在自己身上的锁,但是他引导着弟弟走上了追寻梦想的道路。
如今他帮着康纳迈出他当年未能迈出的那一步,将自己未竟的梦想寄托在了弟弟身上,一起乘风破浪,一起漂洋过海。
他终于做了件有意义的事情,不只是为康纳,更是为他自己。
影片中我最喜欢的场景是完成海边拍摄后,在返程火车上,其他人都在随意地聊着天,而康纳和拉菲娜则各自安静地坐在角落。
光线从车窗外斜射入车厢,勾勒出两人清晰的轮廓,明暗斑驳的脸庞。
伴着轻柔的音乐,两人的视线温柔相触,那一刻,仿佛时光永固。
没有激烈的亲吻,没有热切的拥抱,只这样静默的凝视,便足以表达爱情里所有的缠绵与缱绻。
这是约翰·卡尼十分擅长的手法,通过平实的细节刻画来表达爱情的细腻与动人。
但在这部电影里,也许由于主角都是青年的缘故,导演不再让他们像他们的前辈那样隐忍优柔,而是勇敢直率地完成了亲吻,还吻了两次。
故事也终于有了至少看起来十分圆满的结局,弥补了《Once》里未了的遗憾。
影片的主题happy-sad并没有太大的新意,生活的悲喜交加早已被说教了无数次。
音乐改变人生的套路依然满满的鸡汤味,太过突兀的转变,理想化的结局,都是本片不及前作的地方。
但有一点是前作所没有的,那就是青春。
家庭里,离心离德的父母,放浪形骸的哥哥;学校里,蛮横下流的混混,死板刻薄的教师;爱情里,喜欢的女孩似乎有条件不错的男朋友……少年康纳的烦恼,和成年人一样复杂难搞。
但青春的好处就是“I’m a futurist”, “Not looking backwards, just forwards.”(我是个未来派,不回头看,只管向前)。
没有过去的拖累,不必考虑的太多,喜欢就去做,爱就勇敢去追,可以为了一个遥远的梦想而热血沸腾,全倾全力。
青春里的少年,唯一不缺的就是向前的勇气。
长大后的人们,只是太过于在意自己,太害怕受伤,太害怕风险。
但“Rock and Roll is a risk. You risk being ridiculed.”(摇滚玩的就是心跳,你必须要做好被嘲笑的准备)。
导演想给我们的,也是影片中的音乐想传达给我们的,就是鼓足勇气去直面生活的悲喜,愿你还有一颗如摇滚般炽热的心,愿你还敢爱如少年。
这部电影看完我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是输出了“男性肩负的巨大压力——无论是家庭、情感、经济。
”而电影里的女人的命运也是密切与男人挂钩的。
男人的成败决定了女人的成败。
女主角去伦敦也是建立在前男友有资源可利用的基础上,一旦发现前男友的无能,规划好的美好未来立即转变为迷茫的前途。
男主角的妈妈也是在面对丈夫的无能转而傍上了“托尼”从而拥抱了美好的未来。
女人作为一种附属品在电影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女主角之于男主角的功能也在此,两个人的拯救关系非常明显,女主角激发了男主角去拯救她。
所以女人还是作为一种功能工具出现,成为了标定男人是否成功的一杆尺,为了男人自我实现而存在。
这里面的所有男性角色似乎都是悲剧的。
男主角最后和女主角即使看似逃离了爱尔兰岛,但是他们驶向的是暴风雨,很难就判定他们确实成功了。
反观其他男性角色,男主角的父亲最后失去了妻子和房子,依然待业,他的失败是即成的持续事实。
哥哥即使在中间短暂戒烟想要做点什么最后还是继续虚度,因为他缺少女人的激发,他最后只能目送弟弟乘风破浪,自己转身回到原来的虚度的生活。
音乐在电影中成为了压盖一切负面情绪的幕布,实际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矛盾和失败还是在那里,只不过被挡在了后面。
还是上文所述的,男女主角最后乘风破浪驶入的也是暴风雨。
所有人无论是观众还是影片中的角色都被音乐麻醉,感受到的只有短暂的快乐。
0114岁的小瓦家里破产了,父母闹离婚。
小瓦不得不转学到一所便宜但也糟糕的学校里。
苛刻的校长、欺凌弱小的同学、不值一提的成绩。
爱尔兰一年四季都那么冷清,天空的蓝总罩着一层灰,清冽的空气,满地的落叶。
街上冷冷清清。
哥哥对小瓦说,留在都柏林的人最后都成了失业的酒鬼。
电视里说,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到伦敦去了,因为那里可以看得见希望。
总是有一些时候,有点发愁,也不知道在愁什么,只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小瓦想,总得做些什么才好,总得做些正经事。
那就写一首歌吧。
那就爱一个人吧。
一个漂亮女孩站在路边的台阶上,叼着一根没有点的烟。
小瓦走过来说,你要火吗?
女孩说,不用,反正我正要戒掉。
小瓦说,嗯,反正我也没有火。
小瓦说,我们乐队要拍一个MV,你想要出现在视频里吗?
小瓦根本就没有一个乐队。
02年轻的时候总是渴望着做一些看起来很酷的事情。
但很多人都是虚张声势,强行热血。
有的人喊一喊“说走就走的旅行,奋不顾身的爱情”。
就好像自己真的做了一样。
有的人真的做了。
逃掉课,逃掉工作,假装自己真的能逃掉,假装一趟旅行真的会让自己变得更好。
摆一圈蜡烛,做一个声势浩大的表白,留下一地无法清洗的蜡烛液和一个满脸尴尬的女孩。
我很不喜欢回忆起自己青春时的样子。
那时的我常常无知又虚荣。
表演热闹,也表演孤独。
表演特立独行,也表演脆弱多情。
我那么不真诚,只希望能多几个观众。
青春从来就没有更辛苦,也没有更孤独。
只是无知又矫情的时候总是更想逃避辛苦,更害怕孤独。
所以,我喜欢那些诚实又认真的青春。
后来,小瓦真的组了一个乐队,没日没夜地写歌,找女孩拍视频。
爱尔兰的天空还是那么阴冷,小瓦的成绩还是那么糟糕。
父母离了婚,家里的大房子要卖了还债。
15岁的小瓦什么也说不出,什么也做不了。
小瓦认真地爱一个人,不管有没有回应。
认真地写一首歌,不管有没有人听。
在人生里那些“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时候,拼命认真地做一件事。
不管这件事多么微不足道,多么徒劳无功。
都是救命稻草。
15岁的小瓦和16岁的女孩偷开家里的小船,逃出都柏林,逃向他们梦想中的城市。
海上下着雨他们开心地朝对面的一艘大船挥手致意。
电影结束了。
也许前方风雨交加、道阻且长。
也许遥遥无期、迷了方向。
但一切都无所谓了,这不是一个关于梦想起航或者覆灭的故事。
那是下一段人生了。
03我有一个朋友阿群,大学四年追一个南方姑娘追了三年,一年追一次。
每一次都开始于不甘失败的重启,结束于无可奈何的放弃。
毕业那天,阿群送姑娘去火车站,火车站人山人海。
火车启动时,隔着车窗,阿群大声喊“我爱你”。
姑娘说着什么,阿群听不见。
两个人隔着车窗,面对面地哭。
姑娘在电话里说,如果你研究生毕业后愿意来台州发展我就答应你。
阿群说,我愿意。
火车走了,阿群打车到机场,买一张最早的机票,追南方姑娘搭乘的火车,心心念给姑娘一个惊喜。
姑娘在台州一家公司实习。
阿群在台州住一家小旅馆。
第一天下班,姑娘来看阿群一眼,说了几句话。
第二天,姑娘短信里说,家里来客人了,你在旅馆好好休息吧。
第三天起就没了消息。
阿群每天坐在旅馆里,看窗外的高压线,高压线上的麻雀。
看楼下的马路,路上的行人和车。
第五天,阿群发短信说,我要回家了,我们再见一面吧。
姑娘说,不好意思啊,我今天要加班。
还有,我和我前男友复合了。
你路上注意安全。
04后来,我问阿群说,你现在想起那年追火车的事情,是什么感受?
阿群说,我惊讶当时自己的付出和忍耐。
阿群又说,单纯点挺好的,力量也更强大。
这么些年过去了,被爱被付出的南方姑娘大概早已忘记了那个追火车的故事。
而对于阿群,时间越久就越醇厚。
所以爱比被爱有意义得多。
爱不是消耗,爱是劳作和创造。
我们付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就多了一点爱。
为爱写一首歌,为爱做一顿早饭,为爱吹一个牛。
是我们为这个温情脉脉的世界做出的贡献。
不管我们因此快乐还是悲伤,那都是我们留给这个世界和自己的礼物。
相关电影《Sing Street 》
周末看完了《路边野餐》,满眼都是熟悉的画面,在层层的山与流淌的溪水间的人们过的日子就是我从小到大亲眼看着的,不去深究各种镜头语言后面的表达意象,静静地看就好像重新坐在城乡连接的国道的客车上。
但最后还是决定先写写这部名字起得特掉价的电影,究其原因,大概是他给了观者一种相信,那些沉默安静的男生,也能跌跌撞撞找到爱情,逃向理想。
曾听人说,韩剧之于女生,就好像色情片之于男生,在女生的幻想里,会有一个帅得不可方物的男生,能搂着她的肩膀,默默地看一晚上月亮,而在男生的幻想里,则会有一个漂亮得乱七八糟的尤物,好像整个世界只有下体一样。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写这样一段话好像格调很低,但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面一个论断,这是告别肉体的男生的韩剧。
几年前有一个街头采访,一个小哥被问及青春,笑出了满脸的褶子,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其他的人只是上学。
沉默的大多数在最好的年华里面,默默地进出校园,考几场好像很重要的试,聊几句可有可无的闲,对着男神女神做几下白日梦,然后就被拎出了青春。
主角就是这样一个沉默的大多数,家庭破产,被扔到装满各种小混混的教会学校,还带着老实可欺的懦弱性格。
在同学的喧闹中,每天低着头默默地走到位置上,抬起的眼睛后面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神情。
我的初中也是在一个异常混乱的学校度过的,多年以后老同学相遇,还会互相打趣怎么能活着从那个学校出来。
每一天都有霸凌,老实的孩子被拉到厕所乱踢乱揍,拉帮结伙的混混的头路上看见一个不爽的就能拉过来抽两巴掌,就连老师也不愿多管——一个老师被学生一拳打得像个熊猫,顶着乌眼圈上了三个月的课。
Conor待的地方也没好多少,在厕所里被人用弹弓威胁跳舞,当众被人扇巴掌抢零食,同学看着他冷眼一句傻比,对于一个14岁的男生来说,这基本上是想像中最灰暗的生活。
然后他就遇到女神啦,一个化着浓妆站在校门口坚称自己是一个模特的女生,荷尔蒙的力量是伟大的,好像连直视旁人眼睛说话都困难的Conor轻轻巧巧地完成了搭讪,还扯下了一个乐队的牛逼。
为了追求女生,火速组成了一个被他的哥哥称为一群巷子里的基佬的乐队,在房子里写歌唱歌,在巷子里穿上莫名其妙的衣服拍属于他们的MV。
我刚到南京的时候,每个周末都会在南京里面打转,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的下车上车,然后看每个站周围的景致,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时光澔韵的车站,仰慕了半个学期之后才发现原来讲的是一个小区。
那时候,我整整花了半年时间在路上寻找一个艺术街区,就是当校车飞驰在高架上的时候偶然扫到的一长排工厂,被装饰的不可一世的样子,于是我就开始脑补里面装了好几个车间的落魄艺术家,有在唱歌的,有在画画的,也有写诗的,反正一帮怪模怪样、很有意思的人会聚在那里,也不懂去查百度,只觉得反正一直都在路上,总有一天会突然找到的。
所以,Conor的14岁的乐队,继承了我所有曾经的梦想,找到一拨志趣相同的人,然后每天聚在一起玩音乐、聊天什么的都好。
在路上寻找艺术街区的半年是我最迷恋八十年代的时候,八十年代的大学大家写诗,然后会围成一圈一圈坐在草地上唱歌,宿舍夜聊除了女生也会聊尼采和普鲁斯特,在食堂吃着饭能有一个人突然跳到桌子上喷着饭粒开始慷慨激昂。
那是一个大家都热爱才华的时代,这也让当时的我觉得现在的这些日子无聊透了。
我绕着城墙走,耳机里面开始朗读主播最喜欢的卡夫卡的句子,你听,远方传来号角声,不,我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所以,刚被21世纪大学精神临幸的我最大的期待就是,能最终找到那个街区,从此泡在一群怪人里面,拯救我无趣的大学生活。
最后找到那个街区的是一个周日的上午,空气很差,阳光被雾霾挡在天上,迷迷糊糊的,我插兜做出一副很拽的样子走进那些厂房,里面全是装修得很好的卖纪念品的店铺。
21世纪,艺术家也被临幸了,很大概率还是先奸后杀,因为很难找到了。
Conor为他的女生写歌,女生说她很喜欢;Conor带他的女生拍MV,一遍又一遍地骑车兜大圈,女生说自己有一个分分合合的男友;Conor一遍遍地骑车经过女生的门前,整只眼睛都是欲说还休,女生说自己要去伦敦;Conor和他的乐队陪女生一起坐上开往海边的电车,望着大海告诉她自己爷爷说过的话,与女生接吻,认真地看着女生的眼睛,女生还是说自己要去伦敦,她要当模特。
Conor把自己最后为女生写下的一首慢歌送给女生,等他再次回到那个门口,女生已经走了,去了伦敦。
我在想,是否每个沉默安静的男生的青春期里都有着这样的女生,能让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渐行渐远,然后无奈得整个脑袋都开始嗡嗡地响,好像清晨六点突然惊醒的闹钟。
女生没有实现她的模特梦想,被伦敦甩回了爱尔兰,羞愧得都不想被Conor认出来。
Conor的叛逆开始在无奈潮湿的青春中生长,终于在学校的演唱会上爆发。
Who the hell are you, tell me what to do, you wear a dress tell me not to wear brown shoes. You think you are man enough to wash the make up of my face right now. Yeah the boot is on the other foot now, take your bow.全校的同学戴上校长的面具 ,全场欢腾地目送气急败坏的老学究夺门逃去,这就是最最炫酷的人生巅峰了。
道貌岸然的老师总是代代相传的,高三的时候,我最喜欢和同学打的赌是,你看那个教导主任,信不信高考考完以后,就在他对全校同学讲话的时候,我走到主席台旁边,把鞋子扔上去。
可惜那个暑假,我默默地在家里发了一个夏天的呆,那双准备送给教导主任的生了两个洞的破旧球鞋,也被处理掉了。
电影的最后,Conor和他的女生爬上了爷爷留下来的小艇,带着各自的唱片与海报,决定去到伦敦,希望那里,他们的唱片也能像最后的音乐晚会一样,汪洋肆意。
Conor的哥哥,看着弟弟带着自己被家人的爱绑架死掉的梦想开离海岸,高兴地在路上跳起来,自由和可能性,对于年少时候的人,就是最宝贵的东西了吧。
生气的是,不想写了,烂尾了。。。。
电影没的说,喜欢影片中的人设,哥哥最爱...只是康纳说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从爱尔兰看到威尔士,我觉得不太可能,就去谷歌地球看了看,然后顺便把海边的取景地都找出来了。
<图片1>
这个还是比较好找的
恩,你可以发现那个圆柱状的建筑和房子形状的建筑是吻合的,所以可以确定。
这个也不难找,都是在那个小码头拍的,根据栈桥的形状(左边有一个小尖尖,小康纳还开船碰到过)可以确定。
<图片7>
这个取景地还是挺难找的,不过还是找到了<图片9>虽说爱尔兰的海岸线不算复杂,码头也不是很多,但是要确定下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乐队是坐火车来的这里,所以先找到两个有大型栈桥的码头缩小范围,然后看爱尔兰的铁路分布进一步确定,但还是不确定,最后从镜头中后面岛屿的背景可以确定是基尔莫尔码头无误..额,对,就是这...
以后看电影多注意注意,旅行的时候会更有乐趣
剧情杂乱,音乐难听
是个啥?!
和《Once》一样平淡无聊,怎么从怂货变成Rocker完全没过渡,正太颜值还低,燃不起来。
为泡妞而夹band,原来就是一出用摇滚唱出来的初恋。翻唱,创作,模仿,满具少年不羁朝气的英伦味摇滚乐队。想起了我十五岁时想要一把吉他,梦想像艾薇儿一样自弹自唱地摇滚。主人公和小伙伴一起上街拍MV给予了我创作灵感。Mark McKenna好像Paul Dano啊,女主Lucy Boynton原来就是演《东方快车谋杀案》伯爵夫人的精致女孩!
关于青春、校园、初恋和音乐;关于凌霸、迷惘、反叛和出逃。爱尔兰少年还是那副怪胎又满腹才华的模样,爱尔兰的海岸还是永远阴郁潮湿。好久没看这么棒的青春片了,无比想念都柏林。
想找共鸣 没找到 看小屁孩玩乐队 总觉得有些装腔作势
真实的反感这个嬉皮导演的中二魂伪梦想。这本还把我的新欢搞成嬉皮,脸都不要了。
动机简单,挫折单一,未来想象也只能永远悬置在路上。除了歌好听,MV画风还不错外没什么代入感。
约翰·卡尼《初恋这首情歌》,6/10。正常水平,没太大感触。
呵呵了
里米尼老桥头露天电影
Carney片其实可以通用一个名字,写歌的人,男人、女人、孩子....他真是个标准豆瓣风的导演,哈哈。
剧情很一般,没啥剧情,歌是真好听啊。咱就是说,宝通能不能不演花瓶。
想起《毕业生》这类出逃结尾,多怕一头撞向大油轮,但停得正好,更无需揣测柴米油盐的摩擦,反正一切都是青春的,鲜活的,乐观的,洒脱的。爱喜欢爱的人,唱喜欢唱的歌便是。叛逆得如此本真而可爱,实在神清气爽。80年代风以及乐曲贴合得妙极,女主尤能诠释此间风情。大银幕看艾丹·吉伦跳段舞,值了!
找共鸣?在逗我么?我们的青春如果是这样睡着都要笑醒。但就是喜欢啊,这么童话的青春。喜欢哥哥,喜欢男主,喜欢每个小伙伴,最喜欢戴着眼镜的艾蒙!创作的时候,无论多么渺小,都最快乐。
“Your problem is that you re not happy being sad.But thats what love is.Happy-Sad.”(((更喜欢眼镜小哥※
5/10 约翰·卡尼拍来拍去还是那一套。故事完完全全让位于mv,但mv也日渐显得平庸了。 #补mark
“You just moved in my jet stream, but once I was the fucking jet engine.” 戳中
剧情很单薄。ost不错
2017年看的第一部五星片,喜欢程度远大于《Once》。1980年代中期,是VIdeo开始促销Music的时代,并随之进入MTV黄金时期,肇始于曼城的New Wave、Post Punk和吉他舞曲,开始影响对岸爱尔兰的校园,也注定激荡起这个小岛本来就强大的音乐细胞和情感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