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带以上属于天神,腰带以下都属于魔鬼;——《李尔王》(1)缠绕在指尖的阴谋与爱情:第一次讲述:苏的故事我叫苏,在能看到断头台的贼窝里长大,我母亲也被吊死在那里。
有个”看得见风景的窗户“真好,每到行刑日,我们总能小赚一笔。
所有的成人都在那可怕的一刹闭上眼睛,只有我,和萨克斯比大妈,眼睛眨都不眨。
萨克斯比大妈,我最亲的人,只收了两周照顾费用就养大了我,如果这不叫爱,那什么才叫呢?
我在偷来的绣花手绢上勉强学会认几个字母,可我的世界照样丰富多彩、生活无忧无虑。
直到有天深夜,“绅士”突然来访……“绅士”是赌棍理查德·瑞佛士的绰号,这位裁缝之子长了一张迷人的俊脸,还能画上几笔,但他显然把才华用错了地方,话又说回来,谁能抵挡我们伯路街肮脏、肆意的堕落快意呢。
“绅士”交了好运,找到一只待宰的羔羊,她有四万镑财产,一旦结婚就能得手,现在他需要一位女佣,里应外合。
计划成功,我可得到三千镑。
这是一笔能把我们乐晕过去的巨款。
据说这个女孩从小生活在深宅大院,单纯得象只无辜的鸽子,骗取她的信任不难,可我无心多问了一句:“计划成功之后,她会怎样?
”“她会被送进疯人院,跟她亲爱的母亲一样。
”“绅士” 回答。
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哪怕当时,我还什么都没做。
可钱的诱惑明摆着,我不想让萨克斯比大妈失望。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我这个蹩脚女佣在高尚淑女的面前也没漏馅儿。
唯一讨厌是她阴沉的舅舅,幸好他们整日关在书房里忙乎,那里是禁区,我也愿意离得越远越好,文字的东西向来与我无关,我不认识它们,它们也不认识我。
莫德,看上去如此柔弱、矜持、高贵、温柔的莫德,对她即将陷入的阴谋一无所知。
她对我那样好,好得象姐妹,甚至,睡觉,也需要我在身边才能安稳。
她慷慨送我自己的旧衣服,我穿上,也象个……小姐了。
如果不是“绅士”突然到访,我不知道这一个月我过得有多快乐。
而现在,行动的日子快到了。
每时每刻我都在矛盾中煎熬,眼看莫德被这个无耻之徒的伪装深情吸引,一张无形的网正在收紧,我总忍不住在心里大喊:“别相信他,远离他,快!
”可表面上,我若无其事,必须扮演一个合格的贴身女仆和一个心怀鬼胎的同谋者。
终于,“绅士”向莫德求婚而她接受了,私奔的日子就定在明晚。
这一夜,是我和莫德最后的“和平之夜”,可怜的小女孩惊惧得象个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对即将开始的婚姻生活,对爱情这层面纱、还有面纱掩盖下那陌生男子的脸。
她怯怯问我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
我无法回答,只能紧紧拥住她,然后,一切自然而然发生了,我们的手指,知道它们的去向,抚摸,并探往那神秘的最深处……第一缕晨光照耀进来,我无法面对枕边的莫德,如今我算是她的什么呢?
爱人,仆人,抑或是,敌人。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我们成功逃离布莱尔庄园,莫德和“绅士” 秘密举行了婚礼。
这局棋只剩下最后一着:等待莫德发疯。
在我们暂时栖身的乡间农舍里,她日渐憔悴,向往的伦敦之行成了泡影,彬彬有礼的绅士成了粗暴占有她贞操的恶棍。
她只有我,而我,打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背叛她。
我身上穿着她最好的衣服,领口别着她最爱的胸针,她一遍遍打扮我,甚至不准我脱下,于是我就穿着。
可怜的莫德,这就是她的命运啊,在疯人院降生,又回到疯人院去。
我不是没想过要解救她,可“绅士”警告我,别忘记自己的身份,一个贼窝长大天生的贼,没人会相信我的话。
医生鉴定那天我仍是哭了,描述我的女主人如何反常,如何符合医学上有关“发疯”的行为症状。
“请你们一定好好待她”,这是我唯一能说的。
医生面面相觑,答应了我:“莫德小姐真是幸运,有你这样一位忠仆。
”最后一天终于到来,“绅士”说我们这就启程去伦敦,美好的生活即将展开,有无数的酒会、舞会在等着我们。
而我知道,这辆马车永远抵达不了伦敦,它会在一幢建筑物前停下,如果莫德童年的记忆依然清晰,就会认得,十年前,她舅舅就是从这里把她领出去的。
马车停了,前两天到访过的医生前来迎接:“瑞佛士太太,请下车。
”没有人答应,空气仿佛凝固住了。
不对,他这话是冲着我说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几个膀大腰圆的帮手就把我架下马车。
“不,你们弄错了,我不是瑞佛士太太!
” 马车上的一对男女不动声色,只那样直直地看着我。
刹那间我明白,真正待宰的羔羊是我!
这个演技高超的婊子,她一直在骗我!
第二次讲述:莫德的故事可怜的苏,她以为她了解我,她以为我纯洁无辜,可我的世故复杂是她绝未猜想到的。
我在疯人院长大,深夜凄厉的喊叫声是我童年的催眠曲,凶狠的护士是我慈爱的老师和玩伴,假若不是有一天,一位面容阴郁的绅士突然来访,我想我在疯人院里的幸福生活,会一直持续。
这个男人号称是我死去母亲的哥哥,把我带回了布莱尔庄园。
舅舅说他自己是“毒药收藏家”——关于人心和欲念的毒药。
我十二岁时,他便开始一点一滴向我灌输毒药,使我逐渐对我所读的内容无动于衷,成为他的图书管理员,在他视力渐失后,成为他的眼睛。
我的阅读,渐渐和舅舅的藏书室一样,在伦敦和巴黎的地下书店享有盛誉。
人们传说,一位纯洁少女面无表情的阅读,会给粗俗的淫秽文字增添多少精妙的挑逗。
小客厅里不定期举行的聚会,多是从伦敦赶来的书商,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是来给舅舅整理的书目画插图的。
理查德先生,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他是一条冲我而来的蛇,可我无法拒绝他,或者说,我喜欢玩这个游戏,至少给我沉闷幽闭的乡间生活带来消遣,血液里母亲遗留给我的不羁因子在隐隐咆哮,我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假相,包括一个单纯高傲的淑女莫德。
总有一天,我将挣脱桎梏,逃离这个关押我多年、真正的疯人院。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我一无所知,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从两个“疯人院”生还的人,能在任何地方生存,我坚信这点。
我跟“绅士”一拍即合。
他坦陈是来勾引我的,可直觉告诉他那不会成功,于是他决定把整个计划和盘托出,我真不知道自己结婚后能得到这么多遗产,哪怕被“绅士”分去一半,重要的是,我有了自由——意志和金钱,双重的自由。
这就是“绅士”物色的新女佣?
她的伪装和她的屈膝礼一样蹩脚。
但我渐渐习惯了她,习惯了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不再只是一个邪恶计划里的替罪羊,而是一个有过去、有爱憎的女孩。
但为了逃出布莱尔,我必须轻视她、欺骗她,直到有一天,成为她。
先是冰冷的心,然后冰冷的躯体,它们都在渐渐“舒醒”,眼前的文字竟然也有了反应,十几年来第一次,我面红耳赤、心跳不止。
那一晚我有充分的“预谋”,文字的经年教唆把我培育成老到的“惯犯”,可苏还以为我傻到对欲念的源头一无所知,她的手指引导着我,正如我的想象引导着她,共赴那摄人心魄的巓峰一刻。
醒来,她回避我胸前激情的见证,这个婊子,她把我当什么呢?
动摇的决心再一次被提醒:“不,别傻了,这都是计划外的,没有爱,只有骗。
她为骗你而来,所以活该被骗!
”——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直到疯人院的医生认定她有妄想症,因着对一个女仆的情欲,恨不能合而为一。
苏被架走了,她会把我母亲的遗传、我舅舅的猥亵、我的名字,通通带进疯人院。
我,作为崭新的苏,获得了自由。
只是我没想到,自由径直降落到伦敦的贫民窟,而不是我想象中的整洁寓所、高尚社交。
我抛弃了苏,以她的身份存活,可她又是谁?
一切变化来得太快,我无法承受……第三次讲述:萨克斯比大妈的故事欢迎回来,莫德,你是在这里出生的。
当年从布莱尔逃出来那位女士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玛丽安,她从伯路街一个帮人解决难处的女人那里打听到我的名字。
她有什么难处呢?
要打掉腹中骨肉。
可是太迟了。
她像只惊慌的小羔羊,害怕她的爸爸和哥哥——就是你的舅舅。
我在壁炉旁给她铺了床,就像我给你做的一样,她就在这里生下了孩子。
然后我们听到马车声,接着是猛烈地拍门声,你舅舅找到这里。
玛丽安在哭泣:“我要给她取名,我一定要给她取名,不要我这受诅咒的名字,要一个平淡无奇的,我要叫她……苏。
”所以莫德,你是我的孩子,和苏同一天出生。
玛丽安一遍遍哀求我照料她的孩子,别让她再遭受自己的痛苦,只有铁石心肠才能忍心拒绝。
于是,开门的刹那我把另一个婴儿,就是你,莫德,塞进玛丽安的怀中,让她哥哥以为那是她的孩子。
你成为一个淑女,玛丽安的女儿成为一个贼,命运的玩笑不是很公平吗!
我终于找回了你。
第四次讲述:观众的视角可以说,这是个“计中计”的连环故事,惊险不断,意外频生。
萨克斯比大妈早就决定牺牲一手带大的苏,可再周密的计划也难免出意外,尤其,爱,是最不愿被面对也最危险的意外——莫德和苏之间的爱、萨克斯比大妈对苏的爱。
人性向善的一面哪怕在最污秽的泥潭也倔强抬头。
渴求往往换来徒劳,你决定抛弃,它却如影随形。
所谓爱,更多表现为魔性而不是神性,专门嘲笑、驾驭、蹂躏脆弱的人性。
四万镑的诱人财产原来留给苏和莫德,在她们年满二十岁那天就能拥有。
萨克斯比大妈一天天在日历上划着日子,走投无路的莫德渐渐显示出坚强泼辣的一面,也许她本来就该是伯路街的女儿。
可伯路街生活经验是多么有用的一课,没人能比在疯人院里苦苦挣扎的苏更明白,她终于逃出疯人院,重回伯路街。
所有的人都聚齐了,真相大白。
真相真的大白吗?
不,至少“绅士”还不知道莫德就是萨克斯比大妈的亲女儿,苏还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妈为自己的女儿牺牲了她。
这场敌我身份不断变化、尔虞我诈的致命游戏开始失控,莫德错手杀死了“绅士”,萨克斯比大妈挺身为女儿顶罪。
象小时候一样,那扇“看得见风景的窗户”面前站着苏,萨克斯比大妈行刑的一刻,她的眼睛眨也不眨。
布莱尔庄园物是人非。
舅舅死了,终年紧闭的窗帘拉开,满架子“毒药”不见踪影。
阳光沐浴下,一位少女的身影沉静芬芳,她就是莫德,盛开为一朵百毒不侵的妖艳之花,如今她也开始制造“毒药”,以此维生,并在纸上用最热烈的字句,描绘她对一位女性的狂野之爱,等待她的苏,回来找她。
(2)关于故事背景的几点说明:一、作者及作品萨拉·沃特是典型的学者型作家,先后在肯特大学和兰凯斯特大学攻读英国文学,其研究领域是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历史小说,曾在许多刊物上发表关于性别、性和历史的文章。
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她对19世纪的伦敦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开始撰写小说。
丰厚的学养和严谨的学风赋予其作品非同一般的逼真细节,成功把读者带回十九世纪的伦敦,仿佛也闻到了那股“热辣辣臭哄哄的伦敦味。
”《南茜情史》(又名《轻舔丝绒》Tipping the Velvet)、《吸引力》(Affinity)、《指匠情挑》(Fingersmith),三部与同性恋有关的作品都大获成功,倍受媒体和学术界的双重赞誉。
保守的BBC接连将其两部涉及敏感内容的作品搬上银幕,在新生代作家中至为罕见。
与专注描绘女同心理和情感变迁的《南茜情史》相比,《指匠情挑》更象一部悬疑小说,欺骗和阴谋是主旋律,同性恋情节作为“副歌”若隐若现,实际却是情节发展的幕后“推手”。
莫德和苏,这对命运交错的两生花,她们的爱情,仿佛出生那一刻便已注定。
影片中反复出现莫德那一抽屉镶满珍珠的精致手套,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她俩的象征。
莫德是手套,苏是那一粒粒晶莹剔透的珍珠。
莫德不止一次称呼苏为“我的珍珠”。
俩人第一次情感确认,也是苏主动脱去莫德时刻不离的手套,在一段女同情感里面,手套显然担当了类似“处女膜”般的贞洁记号。
舅舅严格规定必须戴手套才能进入藏书室,这一男权世界的枷锁,在女性情爱之间,成为欲念的突破和见证。
去疯人院之前,苏偷偷藏起一只莫德的手套,当她在疯人院里受尽凌辱,这只手套既是无情嘲笑,又是唯一的精神慰籍。
爱情,哪怕把自己葬送掉的魔障爱情,仍无法割舍。
书名《Fingersmith》,包含多层双关语。
手指,Finger,必须伸进一双双手套。
舅舅的藏书室地上钉有一个严厉的“手势”,警告任何人不能越过此界,靠近他那些珍贵的绝版淫秽书。
莫德在逃离布莱尔庄园的当晚,不但越了界,还把所有的藏书都撕个粉碎,为自己多年的隐忍出了口恶气;为一生凄苦,无法争取恋爱婚姻自由,被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视为耻辱送进疯人院的母亲报了仇。
也象征着无情榨取女性青春的虚伪男权一朝崩溃,女性理想国建立的可能。
影片末尾,终于了解事件所有来龙去脉的苏回到布莱尔庄园,莫德笑着对苏说,还记得这个“手势”吗?
苏往地上一看,那昔日声色俱厉的手势如今嬴弱不堪,苏的裙裾轻轻拂过……此一镜头,举重若轻,意味深长。
smith,是苏以女佣身份来到莫德身边所用化名。
可Finger和smith连起来,又是十九世纪对pickpocket(小偷)的别称,多指技艺高明、从未被抓住过的小偷。
在贼窝里长大的苏,其实就是这样一个Fingersmith,并凭借这一技艺,偷取疯人院看护的钥匙,逃出生天。
间接词汇的含义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有出奇不意的演变和延伸,Fingersmith也不例外,任何与手指有关、极具天赋的能工巧匠都可被称为Fingersmith。
有谁能比用纤巧秀丽的字体抄写黄色小说的莫德,更适合Fingersmith这一称号的呢。
苏和莫德,这对同一天出生的少女,被无形的命运之手牵引,注定一生纠缠不休。
二、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理解《指匠情挑》整个剧情的关键,是莫德舅舅那阴森昏暗的藏书室。
道貌岸然上流社会的绅士把自己妹妹的遗腹子从疯人院接回来,目的何在,观众可能也跟剧中的小莫德一样,以为:“您将把我培养成一位淑女。
”听到这天真的回答,舅舅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纠正说:“不,我要把你培养成我的图书管理员。
”从此,莫德身陷人类因禁忌而加倍分泌的欲望海洋,任由它吞噬一位少女起码的羞耻感,这也是理查德一看见莫德就决定放弃勾引计划的原因。
面对活色生香“爱之器”的文字和插图无动于衷的少女,其罕见的冷静和冷漠震撼了他。
对这样的女子而言,他那套对付不谙世事浪漫淑女的挑逗手段,显得太小儿科,毫无把握打动人心,可这次计划他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飞快地调整计划,转而与莫德联手,因为他知道人性总有弱点,找到这个弱点,你便攻无不克。
“绅士”的绰号不是浪得虚名,他清楚莫德不喜欢自己,也洞察到两个女孩之间暧昧的吸引,却并未因此要挟莫德成其好事,反倒愿意自己受点皮肉之苦,染红床单伪装新婚之夜莫德失贞。
难怪萨克斯比大妈说苏的父亲哥哥不地道,哪有我们伯路街的“绅士”这么有风度。
作者萨拉·沃特显然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非常熟悉,莫德舅舅、时常来访的伦敦书商们,还有给禁忌文学画插图的“绅士”,就是当时地下文学流通网的一个缩影。
維多利亚時代是性禁锢十分严酷的时代,与此同时,性文学作品的产量却很惊人,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社会需求:压力越大,反弹越大。
禁欲的结果往往是变本加厉的纵欲,甚至是畸形的纵欲。
我想莫德舅舅的藏书里少不了萨德的作品,而这位声名狼籍的色情文学大家深知自己的作品“太不道德,足以腐蚀魔鬼”。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近墨者黑”的少女莫德被舅舅灌了多少“毒药”,以至练就铁石心肠。
倘若不是遇到苏,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一丝生命的活气。
关于两位少女之间的情愫渐生,影片拍得很唯美,“蕾丝边”的比喻再恰当不过:层层叠叠的裙裾一一剥落,束缚身体的胸衣腰衬全都解开,莫德全身赤裸,等待苏给自己换上柔软的睡衣,这是相当强烈的感官刺激过程。
首先是心灵的解放,继而开启双眼,看到对方身体的同时也感到自身肌肤下涌动的欲念,确定并鼓起勇气牢牢抓住这代表禁忌的存在。
当时上层社会的小姐夫人大概都象莫德这样在贴身女仆面前裸露躯体而不以为意,因为她们并未把眼前的仆人当成一个有完整情感和思想意志的人,只是一个工具罢了。
反之亦然,在女仆们眼里,太太小姐们就算全身脱光,也穿着最后一件衣服——她们不可逾越的身份。
问题苏从未在心理上当自己是真正的女仆,莫德自始至终也非常清楚苏的真实身份,她俩之间从一开始,就彼此“裸露”了。
苏的存在就象一剂解药,被毒药麻痹的心灵开始复苏,纸上无意义的词句全变成强有力的诱惑和教唆……莫德终于迎来新生,哪怕这新生在卫道士口中被斥为堕落。
三、狄更斯式的艰难时世从不同角度讲述同一个故事,并不新鲜。
《指匠情挑》的高明处在于后一种讲述总是完全推翻前一种讲述,不断摧毁观众的预设立场,不留一点情面。
到最后,我们也跟沦落伯路街的莫德一样,放弃抵抗,接受眼前匪夷所思的一切。
这是作者和观众之间一个心理较劲的过程,高明的作者会让观众输得心服口服,从这个意义上说,萨拉·沃特做得很好,一丝不苟的研究工作让她的文字如虎添翼。
前两部分是哥特式惊竦,结尾部分变成狄更斯式写实,其中过渡,自然流畅。
尤其最后一部分,既是结局也是源起。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个故事?
萨克斯比大妈为什么先是忍心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疯人院(她又不知道将来莫德会被舅舅接回布莱尔庄园),后又狠心让自己的养女成为牺牲品,葬送于疯人院(她也无法预见苏有本事逃跑)?
为了一纸四万镑的遗嘱她能耐心等待二十年,运筹帷幄一盘凶险莫测的棋局,这个伯路街的女“老大”究竟在想什么呢?
关键的一刻为什么又会良心发现,笑对屠刀?
以上所有,狄更斯早在自己的小说里,一次次给予解答,不厌其烦。
博士论文即有关十九世纪伦敦风貌的萨拉·沃特深得其精髓,于是,我们看到《指匠情挑》第三部分,变成一幅典型的“狄更斯式”生活画卷。
关于伦敦贫民窟没有人比这位写实主义大师看得更清晰更深刻:“道路狭隘肮脏;店铺住屋败落;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
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 是的,贫穷,无遮无拦、无依无靠、无望无终的赤贫,是导致所有的阴谋和罪行被精心策划的“元凶”。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得知真相的莫德咒骂萨克斯比大妈和她代表的伯路街“恶毒、卑劣”时,“绅士”一把将莫德拎到门口,指着满地泥泞的穷街陋巷咆哮道:“这才是卑劣!
穷困!
有钱的生活你都觉得苦闷,你来试试没钱的,一个星期的伯路生活就能让你下定决心!
”《指匠情挑》的故事发生在1862年前后,这里有个很好的“参照物”——狄更斯最后一部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描述的正是1865年的伦敦贫民区。
BBC也改编了这部小说,专门制作了一部介绍时代背景的“创作特辑”,对我们把握那个遥远的噩梦时代多有助益。
那时候许多穷人毗河而居,涨潮时潮水会涌进他们的屋子底下。
使用厕所时(厕所就是底下有支柱的小隔间),潮水进来就会把排泄物冲走。
肮脏泛滥的同时疾病肆虐,这是当时人们的生活,放到今天很难想象。
有时泰晤士河的臭气熏天,下议院不得不休会,因为贵族们再也忍受不了那呛鼻的气味。
一条洁净的河流经伦敦,扩展为浑浊的河口,抚育生命的同时将人类制造的各种残物冲入大海……狄更斯把这看成是人生的一种比喻,在小说中用各种故事反复探讨被这条河腐化的道德人心。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没有社会安全系统,为数众多的妇女靠捡伦敦的破烂为生。
无法谋生的人会饿死,或是被迫进救济院,他们害怕沦落到这种命运,于是开始从事一些“令人不快”的行业。
萨克斯比大妈“坐阵”的贼窝就是其中的一群,她收养弃婴并非出于好心,不过是等他们长大培养成一个贼为自己所用罢了,就象《雾都孤儿》里“机灵鬼”把奥里弗带去的贼窝一样。
也许有人会认为,那时候都有救济院了,不错呀,穷人也不是无路可走。
可是想一想救济院的设立概念:没有人应该进救济院,人人都该时时以救济院为戒,这样就不敢怠惰,你会工作、储蓄,你会勤俭节约。
可见救济院与其说是一种拯救,不如说是一种惩戒。
它出于一种严厉的理想,而未将现实列入考量,比如人会变老、生病、因为工业意外而失去手脚等等。
越来越多进入救济院的人,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不肯工作,难怪受访学者感叹说,那是一个可怕的世界!
大家认为如果穷人肯努力,就会得到收获,找到差事,因此不该接济他们。
一些优渥之人,固执认为穷人活该。
狄更斯另一部小说《圣诞颂歌》里的史古奇先生就完全拒绝施舍,他说,就让他们饿死,借此减少过剩的人口。
还进一步阐述:饥荒与传染病只有穷人受到影响,这实际上是人类去芜存菁的得宜方式。
是不是很耳熟?
当今中国社会,这样的言论不绝于耳。
谁说历史不会倒行逆施。
萨拉·沃特用一支笔带我们返回的,不光狄更斯的英国,还有夏洛蒂·勃郎特的英国。
苏在疯人院经历的一切,不正是《简·爱》里罗切斯特妻子曾经遭受的,“用鞭子抽她,用冷水浇她”——这便是那个时代所谓的“专业治疗”。
我不知道当时的英国,有多少无辜的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象人们传说的那样:绅士们密谋把自己妻子关进疯人院以获取其财产。
至少,不会是个案,才能成为长期吸引小说创作者的一个隐晦兴奋点。
学者总结狄更斯人生的一段话,也能用于总结苏的人生:“中心印象是垃圾堆,肮脏的泰晤士河,出了差错的热情……全是人生抽丝剥茧的一部分。
这当中有闪烁的光芒,但当你以颜色的角度观察,它是深棕色。
”也许感同身受的立场,使作者不忍笔下人物坠入命运的深渊无法救赎,《南茜情史》和《指匠情挑》全都有一个童话般的光明结局。
苏的人生,在遇到莫德之后褪去滞重,仿若时光倒流,返回婴儿期的象牙色——她们本该拥有、却阴差阳错失落的美好颜色。
(3)重返伊甸园莫德曾在舅舅的小客厅里面对众多书商,朗读过这样一段话:“他们聚到一起,他们的罗曼史不同寻常,那些出人意料之处更使它增添了魅力。
当旭日染红天空,鸟鸣掀开夜幕,他们便将离开。
”只要把“他们”换成“她们”,即是苏和莫德故事的写照。
设想一下,伊甸园里没有亚当,只有夏娃和伊娃,和一条大胆诱惑、总带来有趣消息的蛇,结局会不会是这样:从此,公主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注:文中关于“Fingersmith”的解释,参阅了豆瓣网友igni的文字《情挑指匠》(http://www.douban.com/review/1149262/),非常感谢!
先看的《小姐》,因为《小姐》这部电影太出彩,有它的承托《指匠情挑》实在不能说好看。
虽然说《小姐》和《指匠情挑》是两个故事,对同一部小说的改编。
但《指匠情挑》因为前半部分剧情已经知道,所以没有什么令人惊喜的地方,并且有了《小姐》的对比,显得更是平庸,处处都感觉很水,没有《小姐》那种满帧伏笔的感觉。
《指匠情挑》很多不如《小姐》精细,服饰颜色、环境构造都太普通,唯一出彩的便是小姐的演技,前半部分根据小姐的表情可以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对劲,面对苏珊的表情有质问,后半部分结尾从她眼里可以看出欲望,相信她对苏珊的爱是真的。
而有一个细节“绅士”撞见了小姐和苏珊上床以及小姐看苏珊入迷,但是这个伏笔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就为了体现这个炮灰有点绅士?
而关于小姐和苏珊之间互相隐瞒的情感纠结我并没有感觉出,她们的纠结仅仅是靠心理旁白和一些动作。
前面铺垫的不够,就连“绅士”给硬币让苏珊出去,苏珊那次拒绝也略显突兀。
全局让“绅士”当这个表面的恶人布局,苏珊和小姐留点看起来多余的善意?
那个老太太若是从苏珊很小时候就开始布局,从小养到大没有一点心软,后面就因为见了苏珊一面就开始后悔……愿意牺牲自己……太让人无语。
和《小姐》比起来真的相差太远。
而前半部分苏珊最后没有选择对小姐坦白,那为什么小姐把苏珊送进去之后还会觉得对不起苏珊,她的人设又不是圣母。
苏珊被送进疯人院,她以见老太太和杀小姐为活下去动力,以及在“绅士”死后还想杀苏珊,结果就因为知道了真相就原谅了小姐?
苏珊在精神病院接受测试时表露的恨意,让人期待她出去之后造作一番,结果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趣。
“绅士”看着小姐里眼中有情,有戏,这条线也处理太简单,寡淡……且不说互相背叛是真的,既然全员恶人,这也太心无芥蒂了吧。
而既然财产被分为两半,小姐怎么又会因为缺钱而去写小黄文,把钱留给了苏珊?
剧情也没表现出,就靠观者脑洞补齐?
无论怎么说漏洞太多,唯一看点也就是小姐的眼神变化,但那也不是很让人惊喜。
所有的人物塑造都不是很丰满,可能是因为我纠结于剧情和美,而这个电视剧可能从其它方面来看更具有意义,而我欣赏不来。
有了《小姐》珠玉在前,《指匠情挑》便显无味。
唯一引起我深思的是一个老问题“当周围人诬陷你有病,因此你被关进疯人院,作为一个正常人在疯人院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这个电视剧在当年可能是精品,就像黑白电影一样,看过了彩色电影,作为普通人再去看默剧总会觉得缺点什么。
不过说回来就算我没看过《小姐》,先看的《指匠情挑》,它也不会有《小姐》带来的震撼大。
幸好先看的《小姐》,完全跟着导演走,让那次感官的盛宴达到完美。
看完这个有点怀疑要不要看原著小说……
《Finger Smith》是女作家Sarah Waters的第三部小说,听说作家是研究同性恋文学的,而她的两部作品都把女同故事加诸在十九世纪的蕾丝花边上,更具有远离现代节奏的古典的雅致和华丽,与传奇般的缥缈。
我看的是BBC改编的剧集。
故事运用反复叙事的手法(据说小说原著是两个叙述者共同沿一条单线叙述的),造成出人意表的悬念。
好比芥川龙之介的小说《密林中》,后来被黑泽明改编成电影《罗生门》,此类还有张艺谋的《英雄》,同样的故事在文本中被不同的叙述者反复讲述,读者或观众跟随有局限性的人物视角,一次次去修缮和改变对真相的认识,反复的修正会令接受者对故事的叙述者产生不信任感,从而自己去寻求更理性的理解角度,或者被故事不确定的悬念感所折服。
第一集中以女扒手Sue为视角,讲她怎样伙同骗子gentleman勾引单纯无知的富家女Maud,计划将其诱拐私奔,再设计将她投入疯人院以侵吞她的财产。
然而计划顺利进行到最后,被疯人院的医生拉下马车的却是Sue。
紧接着以Maud为视角的第二次叙述开始了。
Maud并非长在深闺不谙世事,她从小给学者舅父做秘书,而舅父一派道貌岸然,却有研究性爱文化的癖好,Maud从小为舅父和他的学友们朗读色情小说,受的又是上流社会刻板的禁欲教育,是个外表波澜不惊却心怀叛逆的女子。
后来从gentleman口中得知婚姻将给自己带来四万镑的遗产,于是伙同gentleman找了替罪羊Sue,先将其作为自己的侍女,与gentleman私奔后令Sue代替自己进疯人院,再与gentleman平分遗产。
而Maud和Sue却在彼此周旋中相爱,但她们面对的是以舅父和gentleman为代表的强大男权,两个弱小女子,又在男权的操纵中站在对立的位置上,只能彼此利用欺瞒,同时接受良知与蹉跎真爱的煎熬。
当两个女子讲述完同样的故事,故事又出人意表地引出了第三极势力(如果把Maud和Sue作为代表正面的第一极,gentleman作为代表反面的第二极)——Mrs Sucksby,Sue的养母,同时也是Maud的生母。
这是故事的第二部分,终极真相至此才抽丝剥茧地显现出来,Mrs Sucksby才是幕后真正的策划者,她意图谋夺本来属于Sue和Maud的共同遗产并与Maud母女相认。
至此一直支撑故事的女性-男性主题过渡到了女性自身的情感主题,最后Mrs Sucksby牺牲自己保全了两个女孩,Sue和Maud在埋葬男性权威的坟墓一般的Briar庄园开始新的生活。
影片不失为一个精彩圆满的好故事,在所描述的残暴的男性-被践踏欺骗的女性的对立、伪善和死气沉沉的上流社会-癫狂而活力十足的伦敦底层的对立中,充满戏剧性张力。
但我更喜欢它的前半段,两个女孩在尔虞我诈中意外收获了爱情,这是对男性的嘲弄;在夹缝中为求自保而彼此出卖,是对夹缝人性的生动再现。
当引入Mrs Sucksby一支脉络之后,故事固然更加精彩,却丧失了主题的完整性,也不单纯是一个关于Lesbain的故事。
指匠情佻,在LES的片名里提到了手指,总给人情色的意味。
但是这个中文名字翻译无比的贴切,在我知道女主角的苏是一个小偷之后。
看过电影之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是几场血脉喷张的情欲戏。
第一场是莫德扮天真的去询问苏,如何和男人洞房等等。
苏就温柔缠绵的给了莫德一个吻。
我看维多利亚三部曲,只有这部的感情戏最打动我的心。
也许是演员的演技太好,两个人之间自然的感情流露,情节的起承转合,都给她们的感情发展起了很好的铺垫。
不同于南茜情史里,更倾向于迷恋的混淆的,不够确定的,有时甚至是紧紧为了欲望的做爱。
苏和莫德之间的感情更接近纯洁的爱情。
虽然在之前,她们在对对方演戏,都试图让彼此相信,自己的目的就是,没有目的。
两个人都想让对方放下心房,即使是这样的互相做戏,猜测。
我觉得仍没有阻断她们的感情,她们的感情之路就像在另一个时空里生根发芽,当然不是在现实世界,不是在床上,不是做爱的过程中。
而是在她们的脑海里,她们一边在现实中为了生存而较量,一方面,却在心里反复的一遍一遍的确认自己对对方的爱。
就好像她们越痛苦,事态变化的越严重,她们都发现自己去思考的前提是,我爱她。
但是如何如何。
第二场戏就是在莫德要和绅士去洞房之前,她对苏充满了渴望的拥吻,她颤抖着说,吻我,我无法感觉他,让我感觉到你的手指在我的身体里。
莫德非常自然的舔了苏的手指,然后拿它靠近自己的身体。
让人感受到,她们对彼此是如此的渴望。
真心的觉得当相爱的人干柴烈火的时刻就是这个样子的,毫无做作的感觉。
在这之前,苏在心里想:如果莫德说她爱我,我就会救她。
我总是会有办法。
莫德在之后说:我算计了她又如何,她本来也是要来骗我的。
她们责怪对方没有回应自己的爱,于是现实生活中的误会都继续进行着。
只是她们的感情更倾向于单纯的互相吸引,如果能跳脱一些的现实去看的话。
总之,指匠情挑整个看下来,我都觉得电影是无比美好的。
即使经历了越狱,被骗,还有种种的生离死别。
电影还是给我一种非常小清新的感觉。
也许只因为最后,电影给了一个近似完美的结局,让一切的不幸都显的如此单薄了。
亲爱的莫得,泥泞的街道,肮脏的泰晤士河水,拥簇的房间,可以观赏绞刑的窗口,总是阴霾灰惨的天空,还有几个夹缝里挣扎生存但总是保持笑容的人。
这就是我生长的地方,和我最亲密的家人。
你知道的,在底层社会,人们之间的感情往往更加不予掩饰,更直白,更加轻易表露意图,我们商讨一切可以设法搞到钱的途径,聚集起来高声赞美我们仅有的一丝一毫幸运并总是试图将其在心理上或者言语上扩大。
直到某天,在萨比森大妈和绅士的鼓励下,我决定前往一座庄园,欺骗一位天真美丽的少女,谋得她的财产,哪怕我是自幼出道的惯偷,欺诈犯,善于为了哪怕一个铜板纠缠斡旋,这次的任务仍旧叫我局促不安。
我就如此带着一丝被本能敏锐捕捉到的颤栗上路。
深呼吸,尽量保持笑容,被捏白的手指关节和藏在裙下五律颤抖的双腿作为一种预示。
预示我此后的生活会完全改变,预示这是一段并不难熬但注定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会先学习如何成为一位淑女,最终取代你人成为一名真正的淑女。
命运和我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爱上了你。
你知道带着内疚去爱一个人是怎样的,你知道爱一个没有可能的人是怎样。
我还要一面执迷,一面一次次冷却我的心。
按部就班,故作镇静,一步一步下手狠心迫害你。
庄园的阳光和伦敦的极不一样,节奏舒缓,每一缕都像轻轻从高空飘落的鹅毛,搔在鼻尖脖颈,微痒。
那阳光即使在冬日也逼人炫目,充满花香的温度总是给你镀上一层若有若无的金边。
衬得你白皙的皮肤更加透明,失焦的双眼都有了笑意,清癯的背影让我徒然升起一股冲动把你紧紧抱住,告诉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骗局,除了我是真的真的爱上了你。
然而什么是爱呢,这是我未曾思考过的问题,也许也不需要思考吧,如果每天在为温饱何生存挣扎,爱难道不是和时尚一样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吗。
什么是爱呢,自欺欺人的幻觉罢了。
既然自欺欺人,我凭什么要求你相信我,冒着打回原形一无所得的代价,揭露自己。
对不起,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否认,在我心里,你仍旧没有生存,财富来得重要。
或许类似幸福的一类词汇,注定是无法属于我们这一类人的。
我那时想。
或许,生命里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幸福,已经足够回味很久很长。
我这样想。
足够支撑我挺过疯人院里的日子。
你瞧我多傻,以欺骗为生的我居然被你骗的稀里哗啦,这不是因为我被爱情蒙住了眼睛,正如尽管我爱你也未曾心慈手软,你的技术也一样值得赞夸。
你叫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深渊,阴森的自语,恐怖的呢喃,尖锐的咏叹调,矫正过度导致畸形的头颅和每晚无休止的断续呻吟;只是最叫我难过的是我对你的爱。
事到如今,早就无从计较胜负对错。
我跌坐在冰冷囚房,一面拭血一面哭泣,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确定你也爱我,恰如我爱着你。
我悄悄藏起一只你的手套,仔细谨慎的放在我的胸衣里。
用最贴近心的空间去贮藏这段荒诞细密的情史,去回味最柔软的碰触,炙热滚烫的呼吸。
我被迫承认我是你,这并没什么,我的机会原本也是真正的代替你。
我浑噩的体会疯人院中的日与夜,跌绊的在院落中散步,阳光却早已凄迷。
讨好阿谀也算得我的一项特长,换来我稍长时间的安静独处,苦涩如疯人院中酸腐的饭菜。
我缓缓咽下每一口食物,腐烂发霉,馊臭难捱,以此来回避回想起我们之前的吻有多么甜。
我们曾经这样长久的接吻,拥吻,亲吻。
情难自禁颤抖双唇,情难自已紧闭双眼。
那一个个破碎的吻,一个个逝去的吻,就像我回忆里的书签,轻而易举打破我此刻故作的镇静,把我带回我们在草地上嬉笑追逐落日跌倒的那一天,把我带回我们第一次肌肤相亲的那一天,把我带回你新婚前夜在旅馆里落泪相拥的那一天...它们是一个个重音符号,一篇篇咏叹调,一笔一划镌刻在我的心头。
你让我如此的心痛,又使我如此的心碎,我却没有办法责怪你一丝一毫。
我对你的全部思念化成一汪清泉,自双眼流出。
模糊的视线里,我仿佛飞回那个午后,依旧十指紧握,仿若恍然未知,我们在窗前久久的凝视彼此,透过你琥珀色的瞳孔反射,我才发觉那个时候的我,笑容居然如此摄人心魄。
多谢卡尔斯,我得以逃出升天,在长期的淑女养成计划培养下,我深知从容淡定的伪装效力,只是见到绅士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大动肝火。
当然,也许真正使我愤怒激动的原因是你面对我所表现出来的从容。
你知道,有时类似暴躁一类的情绪可以很好的掩饰人们的真实想法,或者大多数人这样以为并下意识去做。
另外一点你叫我生气的是,当风声全过,你居然不曾主动来找我,继承财产百无聊赖的日子我差不多每天掰着手指在过。
是了是了,我耐心不够,我沉不住气,我登门拜访,我想再看看你,透过你琥珀色的眼睛找回那个快乐轻松的我。
苏珊·史密斯哦,我最亲爱的苏...我会告诉你其实你来庄园找我的那天被我“不小心”碰掉洒落地面的内容其实只是我受到出版社邀请翻译的植物学专著吗。
不过我会告诉,我爱你,远比你想象的更爱你。
尽管我愚弄你,欺骗你,陷害你;尽管我总带着恨意与愧疚,但毕竟你是仅存之人可以使我保存真挚笑意。
我以前从未想过爱情这回事儿,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踏出过叔叔的庄园半步,我怎能自那些流转在地下的情色珍本中推敲爱的真实含义。
在我看来,也许爱情,不过就是各取所需的一类盟约关系。
直到我遇到你,我方才发觉,爱情是这样使人进退两难,丧失理智,欲罢不能的骗局。
你所不知,我早已洞悉你,意图欺骗你,甚至摧毁你;假装无知是我的拿手好戏,伪装脆弱是我的看家本事,你并不知道,日日夜夜我独自面对寒冷时,心总凝结成一片美丽纯白的六瓣结晶体。
也许我的确表现出了人在爱情中应有的犹豫不决与患得患失。
可惜,最终也没有改变我把你投入疯人院的计划。
波路街上的矮屋,终日笼罩在浓雾与贫穷之中的盈黄烛光,腐朽肮脏的窗帘桌布,粗俗卑鄙狡诈的住户,冰冷的石板,积尘的木桌,这就是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吗,尽管比我长大的疯人院要好上不止一点,但仍旧与你格格不入。
因你是那样的美,可也或许正是你这样的美放在这样丑的环境中才愈发显得出尘脱俗。
现在回想,我甚至有些相信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人的相貌是与遗传有关的了。
我穿着你曾经穿过的衣服,躺在你过去安眠的床上,抚摸你曾经亲吻的脸颊,一遍一遍思念你。
我拒绝去想你在疯人院会是怎样的光景,我知多想也是徒劳无功,因我现在也是自身难保。
时间仿佛静止,不发一言,对坐烛火,等待21岁生日的到来,朦朦胧胧昏昏沉沉幽幽暗暗辗辗转转。
那张被我藏起的红桃扑克仿佛唯一一页未被我撕毁的书页,对折的印记是被时光碾过断裂的书籍。
无需记得页码,无需单独收藏,那唯一仅存的插图,无字无言的诗乐,讲述着我不愿被你发现的真相,掩藏着我早已洞察的情节。
或许我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你相同,在对你的爱与自由之间,我踌躇片刻终究选择了后者。
如你所见,我的定制手套们摆放的有多么严丝合缝,我的生活便有多么死气沉沉;我朗读书籍的语调有多么波折动情,我的内心就有多么灰颓烦闷;每到深夜里,我的梦魇我的呻吟有多可怖多无序,我就有多么渴望冲破这个牢笼。
而你,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深了我逃跑的愿望,为我凿开一道裂痕,呼吸此外危险绚烂的味道。
这何曾不是孤注一掷。
用或许此生唯一的真爱做赌,用坐享其成优渥的生活为注,所以你看,苏,在某些时候,我也并非一直阴险腹黑从长计议。
谢谢你肯原谅我,也谢谢你来庄园找我,尽管这并不出人意料,但是我想,我会好好对你,即使现在并未开始动笔写下我对你的爱意,但是那样一本书并不是难事不是吗。
莫得·莉莉
《指匠情挑》(
它有多好看?
豆瓣44878人评价,得分8.9。
我自己给了它五星。
一部8.9的神剧很难去定义这是个什么类型的迷你剧。
历史剧?
它的作者莎拉·沃特斯(Sarah Waters)拥有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的博士学位,非常注重背景考证,许多写作的灵感来自于她博士论文写作时的研究。
她的许多作品都以维多利亚时期为背景,《指匠情挑》也不例外。
BBC在拍摄时,对原著做了细致的还原,对当时疯人院、贫民窟的种种刻画细致而考据,把它当历史剧看也不为过。
同性剧?
当然,在它的诸多标签中,「同性」可能是一个特别吸引人的标签。
但这部剧对同性感情的刻画却尤其独特和细腻,这一点我们之后再说。
悬疑剧?
毫无疑问,它担得上这个称号。
每一集,都有合乎逻辑却又出人意料的反转。
我始终记得我第一次看这部剧时,看到第一集最后,深呼吸了好几次,完全说不出话。
我甚至感到无法动笔为它写一篇影评,因为它就像个构造精致的迷宫,一环一卡都紧紧连着,我必须小心翼翼地用只言片语展示它的片段。
必须要非常小心,因为一旦我对它说的过多,它精致的构造就会因为缺少神秘这一层保护而坍塌。
所以,借着这篇影评,我想说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主题(而尽量不触动它的关键情节)——为什么一个女孩儿会爱上另一个女孩儿?
T/P/H一直以来,我们对女同性恋者都有一些偏见和刻板印象。
可能是由于流行文化的影响,当我们第一次知道身边的某个朋友是les时,我们的第一个念头是给她贴一个标签:“她是T/P/H?
”T,一般指恋人关系中扮演男性角色的一方,俗称「攻」;P,指恋人关系中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俗称「受」;H,指恋人关系中角色可T可P。
听上去很像角色扮演是不是?
实际上,我们在生活中遇见的大部分T,特别是我们第一眼就觉得“嗯,这个人一定是个T”的那种类型,ta们是因为性别自我认同为男性(trans)而表现出这样与传统性别不同的外表、行为、喜好。
可以用这样一个图来表示:
并非所有trans都是Les,也并非所有les都是trans。
否则,我们一定会遇到这样一个困惑:如果女孩儿只是喜欢一个像男生的女孩儿,她们为什么要喜欢女生?
喜欢男生岂不是更好?
不仅是在les群体中有这样刻板印象的问题,在所有同志人群中都有这样的问题。
这种刻板印象是这么深刻,以至于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给一对同志伴侣贴上攻与受的标签,却忽略了其中的逻辑问题:如果在同志人群中仍然延续着传统的性别交往模式,ta们为什么就不能爱上异性呢?
所以有人会认为,现在的大部分同性恋特别是青少年同志人群只是在进行角色扮演,ta们只是为了追求吸引人眼球的效果——ta们并不是真的喜欢同性。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的一个同志朋友是这样点评这些对同志人群的意淫的:“就好比你很难想象,会有异性恋的情侣在公众场合大谈特谈ta们昨天是传教士体位还是女上位一样,我们(同志群体)之间其实不会很区分这些。
攻和受只是床上为了方便而做的区分,平时的生活里,我们根本不会区分这些的。
”我爱你,以我本来的性别爱着你如果你看完《指匠情挑》,原先的刻板印象大概更加会被削弱。
莫德,一个矜持的大家闺秀,纯真,可爱。
苏,一个充满野性的贫民窟女孩,奔放,热情。
就算是剧情怎样反转,你也不能否认,这的的确确就是两个有鲜明个性的女孩,其中没有丝毫模仿男性的作为,你看到的就是两个女孩的爱。
为什么苏会爱上莫德?
为什么莫德会爱上苏?
这是真正的爱情,怀着阴谋,怀着欺骗,但情之所起,却无可控制。
很有趣的是,在这部剧里,几乎没有正面角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自己的打算,在命运把谜底揭开之前,大家互相欺骗——但只有在这两个女孩身上,你能看到一些独特的东西。
那是一种怜悯。
苏怜悯莫德,在苏的眼里,莫德空有家财,身边所有人却都在算计她,而她只能在自己这个卑微的女佣这里才能得到一点点温暖;而莫德怜悯苏,苏以为自己能够依靠的那些人,全都在算计她,她已经身陷泥潭而不自知。
在这里,随着剧情线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两个人的命运有了令人惊奇的重合。
她们都承受着生活的龌龊,却都在努力地挣脱。
这种感情,既是怜悯,又是一种共情。
她们的相爱是如此顺理成章,不是为了猎奇,不是对外表的迷恋,而是因为理解。
《柔软》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人这一生,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所以她们相爱,因为互相呼吸到命运的艰难。
更因为,在面对命运的艰难后,还必须要坚韧地继续走下去。
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时,怎么会不互相怜爱?
为什么女孩儿会爱上女孩儿?
不得不承认的是,女性也许更能从女性身上,汲取到温暖和理解。
所以,故事的最后,苏仍然回来找莫德,眼神里仍然是眷恋;而莫德则抚摸着手下的书,说,“这些都说的是……我有多想要你,我有多爱你。
”(文/ 河狸,做不了战斗的海狸,也是一条油光水亮的河狸。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
当Maud用计谋逃出兰特街时,她先拦下了一辆马车,车上的人很绅士的让她上车随即又对她动手动脚。
Maud只好下车自己走到脚出血找到了和舅舅有往来的书商。
这时,我们都以为Maud可以得救了,谁知因为担心Maud名声毁掉自己他坚决不肯收留Maud。
纵然Maud的才华有助于他的工作。
这时他桌子上正在写的也是一本“黄书”。
舅舅,书商,路过的马车上的人,甚至疯人院的“医棍”这些英国上流社会的代表不一而同的表现出虚伪,道貌岸然,猥琐的一面。
而社会却同时在各方面压制着女性。
同性恋在这里不光是一种性别选择,更是对父权社会的反叛。
好彩重新看了这个片子!!
最近又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田园mood,找来N个老片子重看:《理智与情感》,《赎罪》,《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奥兰多》啥的,然后是《南希的情史》(每次看都是欢乐的不和谐的金光闪闪的音乐剧啊!
),没啥看了发现角落里的《指匠情挑》(1t的硬盘就是好啊,不用像以前一样乱删电影),想起来当时心里还死活不情愿看的真是后怕啊。。。
皆因N年前看过,没看下去,觉得女主太丑。。。
外貌协会资深会员通病。。。
又似乎没啥床戏,我心想,靠,gay片既没有帅哥小受又没有御姐,既没有春光无限的床戏或适合本大爷口味的SM虐情,那还看个毛啊!
(上帝原谅肤浅的我吧!
我佛慈悲!
)所以尽管原著小说/小说家都声名远播,我也就只看了《南希的情史》。
从王小波那里知道,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最禁欲保守的时期,而也正是那时候英国的地下小说最繁盛的时候。
我们现在也是最讲究反三俗提倡个精神文明的时期吧,同理大家硬盘里爱情动作片也是最占地方的时期,倒是便宜了卖移动硬盘的。。。
扯远了。。。
Anyway,睡床上看了第一集,觉得小苏实在是太村。。。
说实话这种傻姑从射雕开始我就没感冒过。。。
(插播一下,2,3年前此女在迈克.李那部《无忧无虑》里拿了N个奖,演一个在平日生活地狱里看似毫无心机遇事尽傻笑的姑娘,倒是很适合她,主题也很赞,但就是喜欢不起来),倒是莫德越看越顺眼。
等到第二集剧情突然山路十八弯直奔我家阿婆罗杰谋杀案风格,把我看得心花怒放,连尿也憋着没尿。
Turns out原来小苏以为的林妹妹竟然是凤。。
辣子(我草泥马的凤姐!
自从她横空出世后“凤姐”这名字是不能再用了!
)而且其功力相当于我国网路公安,成日里就像神农尝百草,用身心鉴定黄毒,终于达到百毒不侵的境界!
等到第三集当然是真相大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我也正式沦陷为EC的big fun! 看看她演的莫德,肢体语言不多面部表情几乎没有,就靠几个眼神几个小动作就把一切表现的活灵活现暧昧无限。
演绅士的也是帅到不行的正太哥,当时他自割手臂我还以为他对莫德还有些小感觉,但,like usual,对男人的幻想总是很快就会幻灭。。。
他们总是自己/事业/金钱/第一,至于女人么,我们中国豪杰都知道,女人如衣服,大减价时多买几套就是了。。。
演沙克斯比大妈的也是老戏骨,把个又奸又滑内心又藏着秘密和悲苦的街道贼窝大妈演的煞是有说服力。
失败还是失败在小苏身上,外貌撇开不说吧,完全没感到她对莫德有啥不得了的感情,最后要不是沙克斯比大妈死了她估计也不会回头找莫德。
整个片子可以浓缩为:一个天生弯如何将一个直女掰的。。
也不知弯没弯的血泪史。。。
真是ORZ!
和华丽的《南希的情史》不同,这部戏不知道是budget太少还是怎的,看看我家莫德穿的那修女服外加修女头,大庄园也不怎么庄,连个伦敦的全景也就是一片房顶--- 就是这些害我当初误入歧途没发现这闪光的金子!
心情仿佛郭芙发现杨过这小叫花子日后竟是成天上网站头条的名人帅哥一枚心头无限懊悔直剁下杨过一条手臂来!
结局,阳光洒在书房里,莫德对小苏说:the full of words say, how i want you, how, i love you... 我靠不要太感人!
是个人也从了!
要是我,不要说莫德是女人,她就是是个咸蛋超人我也从了!
而且片子很好的就在那里结束了,没有多余的废话或是床戏。
所以说,BBC出品,必是精品!!
绝对值得看2遍或以上的片子,前两段要对比着看才会领会很多小细节。
找来原著正读(话说今天上网一查才发现国内竟然出版了3部Sarah Waters的书!
和当初我发现国内竟然有《1984》时一样震惊),发誓要找出来莫德为毛会爱上村姑小苏,按小莫走的这野路子看着和绅士才该是绝配,一不小心就是维多利亚时期的邦尼和克莱德。。。
且看看原著能不能把我说服。
首先,电影大大弱化的苏的形象,尤其是其心理活动和疯人院逃亡故事。
按理说可以按书拍成三部一个半小时的电影,不过现实限制,只能把后两部合并,而莫德的戏份更重。
原著中的苏在第一晚为莫德更衣时,已经情不自禁的想“她的身体仿佛在发光”想“cover up”,躺在床上还在回味。
后来和莫德同寝时,更是被其身体,发梢与呼吸撩拨的心猿意马,所以之后面对绅士的到来才会犹豫,河边写生看见两人“缠绵”的场景才会心痛。
小说中更少不了苏对是否向莫德说实话的犹豫心理,尤其是缠绵一夜之后的那种恐惧,不敢接触莫德,因为一走近她就情不自禁的想触碰她,而一触碰就情不自禁的想解救她。
小说里的苏对自己爱上莫德很确定,虽然初次意识到时下了一跳。
但即使在疯人院里再恨她也经常梦见她,听到她。
我想苏之所以那么恨她乃是因为她那么爱莫德,爱的那么深却伤她那么重,但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爱意。
最终,苏得知一切真相,恍悟莫德在兰特街对她的暗示全是为了救她,而她却误会成莫德侵占了她的家庭,她的物品。
苏怀着爱意与愧疚(其实谁不该愧疚呢)回布莱尔找莫德,两人终于在一起。
电影里的苏给我的感觉是,从见到莫德起,直到知道真相前,都比较傻乎乎的凭自己直觉行事,苏看莫德的眼神挺“浅”。
对比莫德的就知道,莫德的眼神带有暧昧的深意,似乎总在寻求呼应,在等待什么,平静的目光下隐藏着汹涌的欲望,让人看了焦躁不已。
可惜苏始终不表态,不是因为回避,乃是根本不知道而已。
几场关键的戏,比如为莫德更衣,书里的苏是情不自禁地迷恋莫德的身体,思绪万千,而电影里苏表现为关心莫德,笑容温暖,但仅止于此。
为莫德磨牙,书里写的很是暧昧,而电影里苏的眼神有关爱,怜惜,就是没有暧昧。
同寝那一幕,苏也表现的颇无辜,好像只是为了照顾莫德才睡在她身边,有姐姐样子,没有情人样子。
缠绵一夜,苏也是傻乎乎的听凭莫德的引诱,一步步进了圈套,仿佛两情相悦,书里更有那种擦枪走火的意思,两人都欲望膨胀,才会即使一点接触和挑逗就不能自已。
我坚信电影里的苏之所以和莫德发生一夜之情,乃是环境所致。
那个氛围,是个人都把持不住。
倒是莫德,一直表现的很弯。
从初见苏就眼有深意,第一次就慌乱的撞掉了手稿。
深夜里手抚过苏的身体,看黄书时的情难自禁表现的更是精准到位。
两场床戏从欲擒故纵到霸王硬上,更是淋漓尽致的表达的莫德内心的情欲。
欣赏电影时,不禁时时为莫德叫好,那份眼神的调动,看到绅士时的冷峻,让人感到“锋刃透骨寒”,看到苏时顿时柔和,饱含深情,欲望,暧昧。
虽然场景设在维多利亚时期,但对同性恋情的对待倒颇为现代。
那些焦躁与压抑,犹豫与迷茫,及其真实可感。
相比小说,电影对河边写生和墓畔谈话处理的很精当。
一场戏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莫德注视着熟睡的苏,镜头随着她的眼神延伸到苏德脖颈,胸部,双手。
莫德看的越发入神,不禁痴了,此时手中画笔红色颜料滴落纸上,裙上,其情欲的暗示让人血管忍到爆。
再联想到闷热的天气,更是焦躁不已。
而墓畔谈话亦有天气渲染,闷雷伴随着骤雨倾泻而下,苏牵起莫德的手,此时闷雷闪过,莫德急切的抱住苏并轻叹。
仅是这一个动作,便使人感到莫德的渴望与绝望,焦躁与急迫,欲望与爱的交织让她矛盾,犹豫,是另一幕电影处理的好的地方。
值得说最后一场戏,苏得知真相前对莫德有疼爱,怜惜,同情,但看不出爱。
尤其是缠绵一夜后的表现让人觉得像个恐同者,当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苏也扫清了心理障碍(如果空手而归怎么像大妈交代,同性恋如何被嘲笑等等),忆起茅舍一夜时莫德的决绝与深情,那混合着泪水的吻,那不顾一切的将其压在身下的狂暴,不仅长太息以掩涕,恍悟最爱她的人还是她,只有她。
好吧,虽然之前一直当她小孩,虽然发生关系后万分恐惧,但总是度过了这些障碍,可以回去找爱人了。
话说莫德也真是可怜,非得等苏明白,还不知要等多久。
而书里是苏在等莫德,实在等不到了才去找的。
我比较满意书里的设定。
终于一切冰释前嫌,莫德又情不自禁的撞掉了手稿,接着便是著名的表白,尤其是莫德说“LOVE YOU”之前的闭眼和吞咽的动作,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
有人说镜头没给苏,我想即使在此时苏的眼神也是很直的,从来没弯过。
莫德吻苏那场,虽然仅仅几秒,却很值得回味。
莫德身为天然弯,自是主动将头伸出,一边用眼神小心翼翼地做着试探,几乎每前进一步便用眼试探苏一次,确定苏没有回避后才继续,至少进行了两三次。
苏也终于接受,被莫德掰弯(我想还是只对莫德一人弯),两人相吻。
吻,是带着爱的,但更是基于欲的。
否则两人友谊再深沉,也不会接吻,为何?
皆因无情欲也。
莫德的拥吻,表明了她的态度,天然弯人,对苏是爱是欲,不是姐妹也。
苏接受这个吻,也就表明了苏对莫德的态度由一般感情终于上升到爱也。
私以为要是大妈不死,苏发觉举目无亲,也不会找莫德的(仅对电影而言)。
苏回去找莫德,更是一种依恋,一种依靠,至于爱,自是不如莫德从开始就怀有欲望的爱意那样强烈,更像是基于亲情的爱情。
于是,书里本来两只弯人到了电影里成了腹黑小姐掰弯直女仆的华丽历史。
久闻盛名,很多年前就看了这部BBC精良制作的迷你剧,但当时仅限于看过,惊叹于其中思维缜密的逻辑骗局和细腻含蓄、静谧流淌的情愫,并未深思其中的细节。
幸而最近腾出了一段空闲时间,读了原著的《fingersmith》,更是彻底沉浸在华老师所创造出的禁欲又放荡,隐忍却多情的维多利亚时代。
电影的结构和节奏已经很好,但由于篇幅限制,书中的很多情节没有展现出来。
原著与影片一样,也是分为三部分,第一章是从苏的视角进行叙述,第二章是莫德视角,第三章是高潮和尾声,也是对整个事件的解谜。
影片一开始就是潮湿拥挤的兰特街,女主角之一苏珊·程德的独白,在书中可以很细致地了解到苏长大过程中的经历。
苏小时候发色很浅,惹人怜爱,被街上一个女孩拉去剧场要饭,正好看到了在上演的《雾都孤儿》,这个对本作影响至深的历史名作。
苏被剧场的混乱吓哭了,回到家萨克斯比大妈狠狠打了带她去的那个女孩两个耳光。
萨克斯比大妈每天搂着苏入睡,用醋把她的头发洗得发亮,赶走来调戏苏的小男孩们,对苏呵护备至。
可以看出虽然兰特街穷困混乱,肮脏邋遢,苏却是没有受到一点伤害长大的,因此她单纯热情,充满了活力。
也正是因为萨克斯比大妈在她心中的地位,让她宁可伤害爱人也要坚持配合这个残忍的阴谋,执着于讨得大妈的欢心,让家人能摆脱贫穷的生活。
而电影是去掉了书中关于苏成长过程的叙述,直接将最能体现苏性格的部分表现出来:从小她便勇敢地在窗边看着犯人被执行绞刑,眼睛都不眨一下。
萨克斯比大妈只收了七个月的钱却把她抚养长大,身边还有疼爱她的易卜生大叔和朋友丹蒂,纵然生在贼窝却没有贼性,开朗乐观又真诚。
电影安排得很好的地方是此处衔接的是莫德童年的独白,并没有用原著中由苏的第一人称整个叙述到被设计抓进疯人院,再切换成莫德的方式。
电影由苏的童年直接转到莫德的童年,通过对比的方式更直观地展现两个女主角不同境况下形成这样迥异性格的原因。
莫德的童年一半的记忆是在疯人院,年幼的她所拥有的叛逆个性,被后来阴暗的荆棘山庄给消磨了大半。
书中对莫德的童年有大段的自述,舅舅李先生是个性格古怪又猥琐的藏书家,小莫德不愿意戴手套,舅舅就拿珠子手串狠狠抽打她的指节;在地上哭闹,哭到嗓子出血,换来的是被关进冰房的惩罚;因为出于好奇说出来的话,女仆把肥皂塞进她的嘴里以至舌头破了流血;每天面对的是日复一日抄写舅舅的情色书籍,直到看了如此多的充满欢愉欲望的文字也让她毫无波澜。
在这种情况下成长的人不可能不受影响,为了报复和刺激女仆,莫德用女仆亡女的名字给小猫起名,因为新女佣阿格尼丝“纯净如牛油”,让她想起当年的自己,莫德便恨了她,找借口打她打得越来越狠。
在充满恶意的环境长大,让莫德的心里也埋下了邪恶因子,这让她不断地陷入自我厌恶的循环,舅舅认为他的书籍是在一点一滴地给莫德喂下了毒药,莫德也在多年的精神折磨中意识到“自己的嘴唇有毒”,已经不再是当初疯人院里纯洁叛逆的小女孩了。
但莫德并未被强压在身上的命运打败,依然无比渴望自由,直到绅士带着一个被策划了十几年的阴谋来了布莱尔。
这里原著与电影有一个差别,书中长大后的莫德与苏是17岁,在影片中则是21岁。
绅士来到布莱尔向莫德兜售邪恶的自由,莫德也同意了与之合作,原本事情在按原定的轨迹发展,直到莫德冰冷的心被苏融化。
某一个夜晚莫德又坠入噩梦,苏温柔地用手臂揽着莫德,对她说“乖孩子”。
早已用冷漠给自己筑成围墙的莫德感慨地想:“布莱尔不再相信我的乖巧,已有多久?
但她相信”。
在莫德的眼里,苏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她太直率,太散漫,太自由。
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擦破皮肤,她抓挠”。
随着朝夕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莫德明知道苏是来骗自己的,却还是无法控制地对苏产生了爱意。
对于一个每天处在布莱尔这个循规蹈矩、枯燥乏味世界的人来说,苏就如同阴云密布的梅雨天气里,驱散阴霾的一束光,让机械运转的每一天都赋予了新的意义。
书中莫德“对她日渐习惯,习惯于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的一颦一笑,她不再是恶毒圈套里那个无知替身小苏,而是一个有过往,有爱有恨的姑娘……我害怕未来本身,惧怕随之到来的,种种陌生的,难以控制的情感”。
从很多细节能看出,其实莫德比苏更早爱上对方,也可以说苏对感情方面有些迟钝,甚至绅士发现莫德的感情都比苏要早。
在莫德外出画画的时候,苏靠在反扣的木船边睡着了,莫德拿着画笔看愣了,颜料顺着笔尖滴落在裙子上。
她眼里对苏的渴望被绅士一览无余,掌握了她内心秘密的绅士狡猾地说:“我觉得你并不爱我,你的爱另有其人。
”莫德也终于感觉到舅舅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对所爱之人身体的渴望,那些曾经看来是淫词艳语的文字,都变成了真实的感知,驱动着她贪婪地注视着苏的一举一动,期待着苏的每一次触碰。
在莫德“勾引”苏的那晚,书中也清楚地表现了莫德的心路历程:“我感觉到那种坠落,那种塌陷,我在流淌,如水,如墨,她俘获了我的生命,还有那颗战栗的心。
”面对黑暗中迸发出的冲动,苏也情不自禁地唤她“我的珍珠!
”在释放了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感后,莫德心中的甜蜜不断发酵:“她触发了我的生命,我的热切,一切都变了……我的心中如同充满了光和色彩一般,充满了对我和她共同生活的期盼。
”莫德打算在苏醒的清晨就向苏坦白一切,哪怕得到苏的代价是可能要失去她最为重要的自由。
而苏却退缩了,她不知道怎么带着莫德这样一个贵族小姐在凶恶脏乱的波镇生活,不知道放弃了计划萨克斯比大妈会对自己有多失望,不知道怎么面对约翰的嘲笑——她爱上了一个女孩。
苏的反应深深刺痛了莫德的自尊,此时的莫德内心必然充满了以为自己被骗的挫败和屈辱,冷漠的自我保护机制逐渐修复,注定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沟壑因为苏的犹豫不决而再次出现了。
莫德选择继续配合这个阴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已经被荆棘山庄圈禁了太久,现在绅士是唯一一个有很大把握能让她脱离这里的人,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个人能救她出去。
且根据当时苏的反应,她也不敢再对苏说出这个计划,因为如果失败了,她将永远失去了自由——和苏。
因此书中莫德的独白这样说:“不是轻蔑,不是恶意,而是爱——让我最终伤害了她。
”苏被关进疯人院后,正如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被打,被浸冷水,因为对莫德的爱而被看护羞辱,她靠着对萨克斯比大妈的思念和对莫德的恨意支撑着她捱过疯人院的折磨。
但是在书里,夜里醒来时,她看到一个病人同莫德有一样的习惯,在睡觉时喜欢把头发拢到后面,随后的梦里便梦到了莫德躺在自己身边,她只能羞耻地期盼梦不要断。
虽然一次次给自己恨极了莫德的暗示,作为逃出疯人院的动力,但是控制不住思念莫德的心。
同时,被困在兰特街的莫德,了解到了骗局的真相,再联想到苏的处境,更加心心念念想去救苏。
为此,莫德想方设法支开丹蒂逃了出去,跑遍了半个伦敦,走了整整一夜,双脚被磨破流血,终于找到了霍陲先生。
本以为遇到了肯帮自己的人,却差点被送去贫困女子收容所。
无奈之下,莫德只能返回了兰特街。
另一边,苏在查尔斯的帮助下终于逃了出来。
在屋里对峙的时候,莫德害怕绅士回来撞见苏,希望她赶紧跑,还用温柔的语气安抚精神紧绷、情绪激动的苏,并试图用手触碰她,被激动的苏用刀子划伤。
在这段高潮的最后,莫德为了保护苏,明知后果却还是一刀捅死了绅士。
一切结束后,莫德为了不让苏发现这一切,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
影片中,萨克斯比大妈希望苏永远不要知道真相,莫德答应时坚定的表情让人动容。
这也是为什么读了原著的人都会格外喜欢莫德的原因,她愿意为苏背负一切黑暗的事,哪怕苏会因此恨她一生,也不愿看到苏知道真相而受伤。
EC的表演堪称完美,她的脸上既柔和、甜美,也兼具果敢、坚毅。
莫德的气质独特又复杂,阴郁和娴雅相融,高傲与温柔并存,爱恨交织,爱憎分明。
在望着苏的眼神中的那种炙热的情愫总是难以掩藏,与绅士相处时的不屑和冷漠,EC将这样个性鲜明的莫德演绎得淋漓尽致。
原著中的苏知道真相后大病了一场,随即踏上了寻找莫德的旅程,在回到荆棘山庄时在书房里见到了她。
影片里是晴天,窗帘拉开,从未有过阳光的书房亮堂起来,两人解开了所有的误会,互相表明了心意。
画面结束在莫德和苏在这样明亮的世界里接吻。
原著中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房间昏暗,莫德拉着苏在温暖的壁炉边坐下,将自己写在纸上的爱,一字一句念给苏听。
两种情景其实都符合各自的风格。
影片里的荆棘山庄的镜头并非一直是昏暗的,且多次表现过莫德对于窗外阳光的向往,因此片尾以明亮的书房结尾,更显得温暖。
而书中关于荆棘山庄的描写,则一直是阴暗压抑、阴森可怖的,结尾处两人相偎在壁炉前,消散了这个山庄的阴霾和肮脏,只余两人之间干净纯粹的爱。
其实我个人认为,原著结尾的欲言又止更加有韵味,留给人无限回味的空间:雨夜,壁炉前,莫德语调轻柔地朗读着她写的文字,这次的听众只有靠在她身上的苏,两个人终于有了不需要确认就能完全感受到的爱。
女人之间的爱才安全
就叙事来讲可说是扣人心弦,但是大概是我期望过高,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动人。气氛,节奏,演员的演技,都非常出色,但是始终觉得缺少了真正的情绪和情感的挖掘与勾勒。与其说是爱情片,不如说是故事片,情节大于人性。其实李先生和莫德的那种压抑扭曲的心理个性都可以挖掘得更深,但是可惜被蜻蜓点水了
看完了就忘记讲啥,于是再看介绍,于是过段时间又忘
四星半。拍摄手法和演员表演无懈可击,英国田园风光和时代原貌再现都很吸引人。双面童话式的峰回路转让我非常惊喜。但是后面突变发生太快感情铺垫和情节推进太过突兀,终究未能实现全篇的完美。
如果说韩版的是爱情片,这剧倒更像伦理片了。骗中骗、局中局、计中计,就剧情精彩程度来讲远胜于韩版,而且演莫德小姐的演员气质真是极赞,相比之韩版的露骨奔放,英版的含蓄内敛才更对我的胃口。
呀,不错.
Dramatic. I liked it when Sue said I know that kind, it’s her wisdom came from the lower class life. So it’s reasonable I didn’t like the ‘grace’ of Maud as an upper class lady. Basically insane.
美好细腻的维多利亚风情,不在于什么地方最好,而像一架完美的马车,流畅自然地行驶在石头砌的路上,没有一丝噪音。
看完盗梦,再看BBC,感觉好没挑战——中规中矩
因为韩版翻拍到此一游
除了两人的爱情是真的(可看的)其他的还真无聊。
唯一让莫德保持了骄傲的是她没有困死在荆棘山庄,没有晕倒在伦敦恶臭的下水沟里,没有做逐利者的乖宝贝,也没有轻信过任何写在“图书”上的话。不论在山庄、贼窝、伦敦,莫德虽属于周围的一员,却和他们完全不是一类。她的忧郁、黑暗、激情最后变成了灵魂里的一团火焰,她可以为了自由和自尊孤注一掷。
幾經多年周轉,終結莎拉沃特斯三部曲,fingersmith顯然其最好作品,僅是維多利亞時期華麗厚重的服飾已愛不釋手,與「輕舔鵝絨」相比,前者環環嵌套,後者濃烈舞台劇觀感,如原著般未失望過,意猶未盡, 深閨間静若清池,动如涟漪,如水似蜜,一举步,一掠发,一转眼,都如蜜在流,水在荡。
突然发现我不是很爱看这种情节中巧合特别多的电影,总觉得做作。
没看书的话可能挺好看的= =....
又是女同...转折确实很出人意料,但是情感变化太生硬了,由爱到恨有恨到爱似乎是瞬间的决定,不管是两个女儿,还是那个老太婆
fingersmith翻译为指匠情挑,真的是,博大精深啊。这个莫得我觉得很有气质。anyway,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觉得看的……好恶心啊……大小姐居然跑了个女神经龙套……好醉啊=_=她那个舅舅太没存在感了吧……反正好烂啊
阴谋与爱情……-。-
百合电影。拍得很美,但是最后身份互换的梗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