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up free women!
当我看完这部电影的时候,真的十分的感谢有这些勇敢的女人敢於争取勇敢地站了出来,在当今社会上也仍然存在于性别歧视,试想在五年前在10年前50年前100年前敢于为女性争取权利权益自由的她们是有多么的勇敢,I'm really impressed and proud of them.在那个社会人们觉得因为男性有力量就应该做主,女孩们柔柔弱弱的就应该好好的照顾家庭相夫教子,但是在当今社会这就是错的。
女性或许在体力上比不过男性这是生体结构我们不能改变的呀!
但现今社会我们也能做很多事情甚至可以做的比男孩好,不是吗?
很多伟大的政客律师老师等等等等的人都是女性,我们不应该再使用带有歧视的眼神去看待女性。
男女都应该是平等的!
You can I can .I really respect these women who dare to stand up for women's rights.
一直对金斯伯格很钦佩,今天终于看了这部关于她的故事的电影。
非常佩服那些敢于站出来指出陈规的错误性的人,正是由于这些人,才让更多同胞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
事实上,从一开始的影片导入,是讲她跟她的丈夫(金斯伯格)相爱的故事,差点就以为,我看的关于金斯伯格的故事是个假故事。
或许我早就假定了男性就是对立面,所以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怀疑。
我觉得这个故事的高光点,金斯伯格跟鲁斯不分上下,次高光点就是鲁斯的女儿简。
先说一下我不太喜欢的点:1、法律相关的情节(通篇是法律啊)因为没有相关的经历,所以常常需要停下来再琢磨一下这个意思(看了第二遍,大概明白了情节安排那些台词跟分镜的作用何在了)。
(这里想起了前段时间微博上一个网友对于《火影忍者》还是哪部番剧,对其台词的一个质疑,说现在为了减少在画面的设计而增加了一些台词的文本,将一些本该是画面作为情绪的主导的剧情,变成了只有台词在渲染情绪的文本,降低了影视的独特魅力。
)这里或许也是因为翻译及其法律文本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导致普通观众产生困惑,但金斯伯格的事迹在电影上映之前应该已经被观众熟知了吧。
所以剧情的导向,人们心中应该是有定夺的。
2、但是不喜欢导演在处理剧情发生的时间点转换,这里转换的速度太快了。
其次,在鲁斯参加完金斯伯格的宴会之后,金斯伯格与鲁斯的争吵这一段我觉得是具备迷惑性的。
(是传记如此,抑或是导演加工处理?
等我看完传记再来定夺。
私以为鲁斯在控诉,他们律师所的性别歧视依旧严重,就是鲁斯觉得她本人是聪明的,而不是选择当好律师好律师合伙人金斯伯格作为她的丈夫身上。
这一段未知鲁斯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这一身份被其丈夫的合伙人得知否?
)3、在最后的法院的那段情节,其实对于法官及其被告律师方的处理是相当让人愤怒的,但金斯伯格在生活中的哲学性的思考帮助了她。
我不太懂得怎么评判一段辩词是如何取得法官信任的,但是法官在上一刻对女性的刻薄看法,在金斯伯格关于女性现实生存环境这一段所说服,其实转变得确实太快了。
(这一段情节太短了我觉得,让人猝不及防。
)再说说我喜欢的点:1、镜头语言其实蛮戏谑以及营造当时社会压迫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目光在凝视着女性,这一段蛮真实的,直至今日还在上演着。
镜头一:当鲁斯毕业后拿着优秀的毕业简历去求职,而面试官将目光凝视在鲁斯胸部(第二性征)。
镜头二:当鲁斯参加金斯伯格的聚会时,男性律师们围成一群(不知道是律师里只有男性,还是说女性律师被拒绝讨论法律相关),而女性坐在一起。
镜头三:当穿着合体的鲁斯与简在工地旁边因为淋雨而打车时,被男工人语言性骚扰。
2、片中我很喜欢鲁斯与金斯伯格的女儿简,象征性的未来一代的叛逆勇敢新锐,有两个镜头很喜欢。
镜头一:简写假假条逃学被鲁斯知道,然后对鲁斯说,思想上的碰撞只会是互助小组,但是没有行动的话帮助不了任何人(这一段要去找截图)。
简-镜头1镜头二:在男工人语言性骚扰的时候站出来反击,太勇敢了。
简-镜头2
简-镜头3
简-镜头3 3、几幕很喜欢的家庭矛盾处理画面:
金斯伯格安慰简
question everything 觉得金斯伯格这个人未免塑造得太完美了吧,简直像现实中不存在的男性伴侣与父亲,希望在看完更多的真实的鲁斯的传记之后我依旧认为金斯伯格确实完美。
4、另外这部在乡下与学校的镜头很好看是真的,以及对于金斯伯格的家的布景很好看。
分析法学派经常会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
卢梭在《社会合同论》第二卷第六章写道,法律是我们意志的记录,考虑的是共同体和抽象的行为。
法律不考虑个别人和个别的行为。
根据美国韦氏词典,法律是一个社会制定的不可打破的规矩或做法。
1)最早的法律:公元前约1760年的汉谟拉比法典是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1280年的旧约圣经是和现今法律系统有关最古老的法律体系;罗马法受到了希腊学说的影响,是当代法律世界的桥梁。
2)法律应该是什么?
规范法学派常会讨论关于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法律的前提:1. 大多数人觉得合理:经济学家Oliver Hart和Edward Glaeser在2000年的“On the Design of a Legal System”里写道,法律制度主要服务于两个目的:1)规范个人行为;2)规范执法者的行为。
当法律反映社会规范,人们认为法律是正义时,大多数人就会选择尊重和遵守法律,形成法治社会。
如果大多数人们都觉得法律是不合理的时,他们就不会情愿守法。
2. 大多数人珍惜信誉: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在《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中谈到信誉是法律制度运行的基础,法律只有在普遍讲信誉的社会里才能起作用。
如果当事人珍惜自己的信誉,就会自觉遵守法院的判决,因为不执行导致的信誉受损会让他损失更多的东西。
相反,如果当事人不在乎自己的信誉,他会想尽办法不执行法院的判决。
在一个大多数不讲信誉的社会里,法律会变成一纸空文。
来源:黑格尔认为法律应该是从公民社会*中人们对法律应该是什么的意见中产生的。
《性别为本》这部电影里哈佛大学法学教授Freund说过,法院【在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时候】不应该被当前的社会环境所影响,应该顺应这个时代的大环境。
由于不同时代人们的观念有所不同,法律和法院裁决应该是顺应当前时代大环境的,应该与时俱进。
法律条款:《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中也提到法律条款应该尽可能具体,不应该过分抽象。
条款越含糊,执法者被赋予的权力就越大,法律就越可能被滥用。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就是一句乍一看很震撼,实则过分抽象没有实际作用的一句话。
比如,它并没有说明哪些人是生而平等的。
有色人种、女生、或同性恋者并没有在当时被赋予所谓”平等的权力“。
直到1865年,美国才正式宣布废除奴隶制度。
1920年后,女生才可以享受和男生一样的投票权。
1960年后,美国女生才有自己开银行账户的权力。
2015年后,同性恋者才能结婚。
因此,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法律条款应当写得更加具体准确,以防被滥用。
*约翰·洛克提出的“公民社会”是指一群人,有着“共同制订的法律,以及可以向其申诉、有权判决他们之间的纠纷的司法机关“。
参考资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5%BE%8Bhttp://www.erj.cn/UploadFiles/%E6%B3%95%E5%BE%8B%E5%88%B6%E5%BA%A6%E7%9A%84%E4%BF%A1%E8%AA%89%E5%9F%BA%E7%A1%80.pdf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law*我的微博(aka爱读书的丸子)上有更多电影/电视剧推荐,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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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B 平权女神 法律人的骄傲
法官错了?
不 是法律错了 屏幕上打字机啪啪啪敲击出辩护意见的时候太燃了( gender not sex hhhh)56分的时候 爸爸处理女儿叛逆情绪是教科书式的 妈妈是用母亲教导她的方式让女儿不觉自己渺小 to question everything于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妈咪 你为我而战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激励一位母亲查理作为client也很棒 充分信任自己的代理律师 承担责任挑战不公 令人尊敬
哪怕哈佛法学院院长 都依然有根深蒂固的性别陈见 何况整个社会(老娘技术都是哥大学的你奏凯)最后一幕略显平淡 毕竟原型光环太过耀眼anyway 文理科之争在律师界扳回一局
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真是幸运希望真的在下一代吗
💥 法院不该被当天的风向所影响,但将会受到时代风气的影响法律不变 改变文化也没有意义对女性的诸多限制 那不是优待 是牢笼不是要法律改变这个国家而是要保护改变这个国家的权力哪怕输了一个世纪 也不是不去赢的理由——阿提克斯 芬奇《杀死一只知更鸟》OST不错噢 服化道也很ok(虽然锤子已塌房 但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啊。
)
影片里最成功的两个场景。
场景一:RBG刚入学的迎新晚会,男性老法官的诘问。
quiz:为什么这个男老法官对两位女性哈佛学生的态度截然不同?
关键词:精英家庭 且父亲一方为精英,母亲未知。
关键词:受父权影响大
关键词:男性精英对女儿的低要求教育(如果说话者是男性,估计他的故事会变成,从小父亲就给我法律书籍,上xx课巴拉巴拉。
)从这些女性寥寥几句看的出来父亲对他影响最大的不过是为了让年幼的她不打扰自己的工作而给的几张草稿纸。
关键词:个人天赋
关键词:父姓荣光,母亲依旧缺席。
我是男性,我也被极大的取悦到了。
关键词:反抗父权制最后的壁垒(从父亲到丈夫)——昏因
关键词:个人自我意识觉醒
关键词:拒绝父权制话事人(母亲)对其的安排
总结:受到极大挑衅,龙颜不悦场景二:母女俩街头碰见流氓,母女二人的反应。
每次看女导塑造的母女关系都会被感动,虽然在这部电影里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插曲。
但是仍然可以窥见千千万万女权意识正在觉醒的母女们。
性别为本 On the Basis of Sex这部电影以美国最高法大法官鲁斯 金斯伯格替代理人打赢了一桩诉讼案为原型,讲述了美国是如何逐渐在立法层面做到男女平等的。
很喜欢剧中一个片段,鲁斯抱怨她老公不上进,甘愿当家庭煮妇,他老公并没有激烈的反驳,而是给她看美国地方州的一桩诉讼案,是一位未婚单身男子,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还要照顾并赡养自己年迈多病的母亲,这个人之所以诉讼是希望国家免除他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在当时全职家庭主妇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鲁斯在成为职业律师之前是在大学任教,教授的是男女性别平等的课程,她在大学里上课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告诉女学生打破性别壁垒,要像男生一样;但真正的男女平权不仅仅是为女性争取更多的权益,同时也要兼顾男性的权益。
看到这里我想到李一诺在一个博客节目中提到的有关型别平等的话题,她说所谓的性别平等并不是保护少数几个人或者几个团体的权益,或者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摇旗呐喊,而是不带有任何目的性的,倡导和鼓励真正的平权。
尚未看过RGB的纪录片和传记,就单纯当一故事看,Ruth的成长展现的比较丰富,然后Marty,真的有些“优秀女人背后的漂亮男人”的意思,他的吸引力几乎全在外在条件:高大健壮、性感嗓音。
这个花瓶摆的不错,倒置过来更是让人体会到了男性看那些花瓶女性的爽感。
看到中间时我突然在思考:总有人对比中国和美国的五六十年代,然后指出中国进步神速,而我因为这部电影提出的美国女性的权利实况,更在意的是我国的女性权利是否跟上了,当然马克思主义的性别观念应该是先进的。
还有一个问题,如今我们习以为常的,是短短几十年前无法想象的,即使有RGB这样的人提出,也是无力的、艰难的,所以我们应该做无法想象的事,在学校我吐槽起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一位同门习惯性地说“想什么呢”,不应该如此的!
我俩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本来察觉已经很难,更应珍惜这灵光,让此愤怒成为数年后的理所当然!
先总结一下电影与现实的出入:💥Ruth没有代替Marty去上课,而是从他同学那里收集课程笔记给他💥第一次去见Charlie的并非Ruth,而是Marty💥对手律师从未向五角大楼求助,而是司法部的一个团队做的。
所有因性别而不同的法律总结是败诉后哈佛法律系系主任提交的,希望能颠覆判决结果💥从来没有模拟法庭,RBG从来没有情绪失控过——在她的一生之中(夹杂私货说一句,我对这部电影最不满的就是根本没表现出她那种罕见的镇静性格,反而动不动热泪盈眶的,无语)💥夫妇一人一半辩论是早就决定好的,并不是因为担心她的能力💥并没有最后的反驳环节,因为她早已说服了法官,并不需要加时(这才是她的强大之处啊!
)💥RBG从来没有在自己的当庭陈述中出过差错或者慌乱——也是在她的一生中💥Mel Wulf被牺牲了,他跟Ruth是从小认识的朋友,互相理解,Ruth 去找他没几天他就加入了💥Ruth是自己提出去最高院发言的,没有引荐。
她说服Wulf有一位女性出席陈词会对案件有益💥影片中帮助她的女律师前辈从未参与过女权案件的辩护,安插这个角色只是为了笼统地致敬之前为此努力过的律政界女性个人感觉,大大降低了(如果不是完全没展现出来的话)RBG的厉害之处🤷♀️而且真的太像《律政俏佳人》了吧……
Emma Watson曾在国际妇女节这一天所说的话,她重申自己的核心理念:“争取的不是女权,而是两性都能自由。
”并清楚地指出“女性主义从不等于厌恶男性,但凡相信平等的人,都是女性主义者”(Feminism is not about man hate,it's really not.If you believe in equality,you are a feminist)。
电影中的男主、美国民权联盟的那位男士和申请减税的上诉人都是男性中的女性主义者,我们今天倡导女性主义,不是争取女性优先权,而是争取两性平等。
我个人认为比律政俏佳人好,但知名度远不如前者。
如果说《妇女参政论者》是女性为拥有参政权,为了有发言权而付出的努力,那我们也不得不反思为什么几百年来,妇女的处境仍然没有得到更大改善。
最令人动容的,是本电影由真实事件改编,很高兴有如此多的优秀女性,她们努力为自己,为两性平等而奋斗,这不止关乎女性的利益,哪怕只从这个电影中的法律案例就可以看出,男性同样也不能置身事外。
片中的夫妻简直是夫妻模范,多么幸运,他们彼此相爱,三观相同,彼此信任,同样的智力水平和能力。
女性不是天生就成为女性的,后天的社会把她们规训教化成为女性。
也正是因为这样,有着如此优异成绩的女主才会三番五次被拒,而男主却一路成为税法律师方面的明星。
某些时刻会感谢中国,最起码我们哪怕结婚了以后也会被称呼自己的名字,哪怕是家长也是,某某某爸爸,某某某妈妈。
但在欧美国家和有些国家(日本好像就是),女性结婚后都会被成为(丈夫姓名)夫人。
虽然看起来好像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我还是希望我们都能成为我们自己,而不是别人的附属品。
民权联盟里那位男士说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难道你想让努力奋斗了几百年的女权史在你身上倒退几十年吗?
”不可否认,单在网络之上,就有无数男女在位女权主义倒退几十年而付出努力了(我这里提到男士们主要是在社交平台上见到过冒充女性的男士,在一些博主呼吁姨妈巾免费或减税时,在评论区大放厥词,声称姨妈是可以像尿液一样憋住的,手段之拙劣简直闻所未闻,前所未有。
)所以我恳请各位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注意。
当然有些女性也仿佛天生是男性,对女性受到的不平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大声反对,恕鄙人实在是无法理解。
当然性别不平等现象今天依旧存在,但这样抗议的勇士依旧存在,这些现象正发生。
看完这部电影我满心满眼都是对他们婚姻的憧憬。
冲破障碍成为推翻陈旧习俗大山的人,感受到的压力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如果只有一个人,可能ginsburg很多次都想放弃了,剧中她不是没有想过放弃,是背后有一双温暖的手,一次次鼓励她再试一回,往前一步。
第一次想放弃是她一直梦想做律师,却没有律所肯收一个女人,只能接受大学教授的offer。
虽好,但是非她所愿。
Martin的第一反应是:别放弃。
.第二次是她在模拟法庭,自己的辩词被反驳得一塌糊涂,说话都磕巴。
其他伙伴叫她后退吧,让老公Martin上,老公也顶着压力鼓励她,无论什么时候都相信她。
后面分成各人一半时间。
.第三次是她在被告知法庭让庭外和解,她要去让委托人放弃诉讼,拿钱了事。
她心态崩了,心碎地喝酒,和老公说完,进房撕掉贴在墙上的一张张平权梦想。
这次是女儿Jane的鼓励让她继续努力,看一眼同样是女人的女儿,是啊,为了下一代。
.第四次是真实上庭,刚开始她发挥不好,努力对镜练习的微笑,并没有派上用场。
答辩还剩下几分钟时间,她也放弃了,把文件推给老公,退位让贤。
但后来听到那些不公平的一幕幕在对方律师口中,以一种习以为常的语气说出来,她忍不住了。
最后还是自己上阵,脱稿演说,当她站起来的时候,老公Martin一如以往地鼓励的眼神看向她。
.
年少时,大家都说嫁给白马王子好,衣食无忧,只要照料好王子,安心打理偌大的宫殿就好。
我那时以为这就是幸福,因为ending通常是:they live happily forever.但是谁不想要一个Martin一样的伴侣呢?
相信你的能力,永远觉得你最好,赞美你,真诚,有担当,理解你的梦想,愿意和你并肩作战共同奋斗,愿意和你一起照顾家庭。
最主要是,Martin还这么帅!
哈哈哈。
纪录片光芒万丈,传记片黯淡平庸。尽管最后法庭记录录音中,RBG本尊出现的那一幕,依然微微泪目。
其实各个方面都有点平庸和缺乏重点,最后一场的重头戏也一般般,凯西贝茨的角色戏份太少略浪费,给最后的本人出镜多加一分
有点没有期待中的那么好,但是最后金斯伯格本人出场的时候,一切都真实了
拍的确实有些平庸,虽然很喜欢女主…太多法律术语让人不太跟得上。另外女主的老公真好啊模范老公!!!
3.5,感觉导演的拍摄手法好稚嫩
一个拥有梦想的女人和支持她梦想的老公和女儿,完美的家庭。为了不荒废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梦想去帮助别人
一个案子只是撕开法律漏洞的开始 看纪录片只记得很伟大 现在再次意识到走上伟大的道路需要付出多少努力
看了纪录片再来看的。。。为什么这个电影里的和纪录片里的这么不一样。。电影拍的太过平淡,演的很不符合。
政治正确的影片,不论是哪国的,都很难看
远不如纪录片RBG好看。为了戏剧性而作一定程度的改编,可以理解。但如此扭曲法律的精神,似乎代价过高。如片中那样的辩词,除了娱乐观众,几无法律价值。
类型化和戏剧化
很符合我对没好好做过功课的进步派对进步派和保守派的想象的想象。
3.8星。其实不是女权,就是追求真理的天性。整体观感大气整齐、触动人的闪光点比较少。
电影节奏有问题,剪辑叙事也跳跃过大。不该有的细节充分展示,比如亲热戏,该有的细节含混不清,比如转校。好看在最后庭审。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改变我们只有靠自己,感谢千百年来那前赴后继的女性为我们现在的受教育权,工作权,择偶婚配权,自主生育权付出的努力和牺牲。
最后一幕厉害了
五星是题材加成。纪录片更加值得一观。"I ask no favor for my sex. All I ask of our brethren is that they take their feet off our necks."
激励了正因为工作而累到想气馁的我
the whole movie is cringe except that rebuttal in the end
想起RBG,无语凝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