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纯中文写不太流畅,会夹杂很多英文慎入)出租车司机自己承认的行凶手法是逼迫被害人选择毒药or非毒药,并且暗示他可以操纵被害人选到毒药,而自己吃没有毒的药。
理由是Ordinary people are stupid; they won't think,而自己是一个genius,尤其是一个类似Sherlock的genius,擅长看透人心。
他宣称这种行凶方法很有趣,并邀请sherlock一起参与体验这个“有趣”的游戏,挑战智力。
I'd say, this is wholly bullshit. The cabbie is a liar. That is not the way how he killed the 4 victims.Why? 首先,预测选择这种事情很不靠谱。
就算你100%了解一个人,也不代表你就可以预测他/她的每一个微小动作。
对于普通人来说,选哪个药瓶根本就是随意的。
是的,they don't think。
就是因为they don't think,他们的行为才是最难预测的。
博弈论里面那个经典的求所有数平均数的2/3的游戏,如果全是最聪明的人参与,答案就是可预测的:为0。
反而,如果是普通人,不愿意动脑筋的人参与,答案就是不可预测的(甚至会有人写50以上的数字)。
所以了解过博弈论的人都会明白,靠了解普通人来推测他/她的行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普通人是non-logical,是混沌。
没人能有完全把握参透混沌!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心理暗示,促使前4个受害者选择了同一瓶毒药呢?
I don't think so。
要进行有效的心理暗示,司机必须非常了解他的受害人,然后利用每个受害人独特的性格/人生弱点进行暗示。
他自己一个人不可能做到。
如果是莫里亚蒂教授的团队出手,收集到每个受害人隐私的消息再传给他,那么莫里亚蒂就要面临风险:因为要收集到受害者这么详细的隐私,必须和受害人走得很近。
警方只要查查四个人的共有社会关系,很有可能发现端倪。
为一个出租车司机这种无名小卒布大局、冒风险?
别逗了,教授根本犯不上这么做。
何况就算拿到这些资料给了cabbie,他也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找到其中的弱点进行利用。
话说回来,这个cabbie要是真这么懂人性弱点,怎么可能还被前妻摆布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呢?
这是第一个矛盾:如果出租车司机那么厉害那么明白普通人的弱点,他不可能独居三年以上郁郁寡欢找不到机会看自己的孩子。
第二个更主要的矛盾,在于司机宣称的作案心理和动机。
没错,他想通过替教授做事筹到留给孩子们的钱,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他同时说这种作案手法是为了满足自己作为genius的优越感和自尊心,这就是个lie。
如果他真是为了获得“打败别人”的心理优越感,他就不会在最后透露教授的名字:为什么要喊出教授的名字?
他明知道sherlock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如果是一心想挫败sherlock,他不告诉sherlock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司机把自己比喻成跟Sherlock一样的人,试想一下,如果Sherlock陷于死局、对手逼迫他说出同伙的名称,他根本不可能直接说出来。
就算说出来也是假的。
从这一点看,司机和Sherlock完全不同。
司机是因为感到疼痛才喊出来的,可他当时都快死了,临死前还害怕疼痛,这必须是一个胆小的人。
胆小的人不会做自己没有100%把握的事情。
他们不敢冒风险。
所以,司机根本不可能和前四个受害者玩那个选药瓶的游戏。
这个游戏有太多不可控因素,教授也不可能花大心思帮他这么一个懦弱卑微的人。
他只能单枪匹马干掉四个人,还要注意不被发现。
好了,现在他把人质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他有一把枪,一瓶毒药,怎样才能最快最没有风险地杀掉人质?
废话,当然是用枪指着受害人,让他/她把毒药吃下去啊。
就算司机非得要玩那个选药瓶的游戏,也一定是拿两瓶毒药,让人质选了吃下去,他自己不吃。
他干嘛吃啊?
又没有一个裁判指着说他不守规矩。
这样才能100%,确定杀死四个受害人。
而这也是他最后和Sherlock对决时采用的战术。
Sherlock太天真了,以为对手真和他一样喜爱游戏、尊重规则。
敌人其实只要100%杀死你就可以了。
要做到这一点,无非就是把两瓶里面放得都是毒药,然后同归于尽。
不然,总有一种可能,让Sherlock选到无毒的,而Sherlock是不可能像前面四个人一样,放任司机不吃选剩下的药的。
我认为这才是教授的计划,他指使司机激将Sherlock,然后让司机用两瓶毒药和Sherlock同归于尽。
他可能告诉司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孩子们拿到钱。
司机不可能反抗,何况他得了肿瘤,时日无多,该有这种觉悟。
Watson虽然不知道这里面的枝枝蔓蔓,做为普通人的他却直觉明白敌人给的东西不能吃,所以一枪毙了司机,救了Sherlock一命。
这个局,本来就只对Sherlock这种狂妄自大、追求智慧对决的人有效。
他不在乎案件能不能破、凶手会不会伏法,他只追求“看透了你的阴谋、打败了你”这一点精神上的刺激。
所以虽然他一开始就准确地判断出选药瓶是个不可能的手法(“It's pure luck."),却在司机的谎言下,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以为这世界上真有比自己更聪明的对手在。
一旦想到这个,他就认为自己必须在敌人擅长的领域比其更聪明,从而着了道。
写到这里,突然意识到这部剧中的Sherlock和原著的区别了。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虽然也厌倦无聊的生活、通过破案来追求刺激,但他本质的出发点却是为了打击罪恶。
原著里的福尔摩斯经常会感叹,伦敦这个光鲜亮丽社交场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勾当,自己多想将那些人于黑暗之中拉出来,制伏消灭。
所以原著里面,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被莫里亚蒂的诡计骗到,他一直很冷静:他的目标是打倒教授和教授的团伙。
他用计、用帮手、甚至最后与教授直接交手扭打跌落悬崖,都是为了致教授于死地这一个目的。
为了这一个目的,他不会执着于手段,更不会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就放松对敌人的警惕。
也许这种为了正义的情怀,就是维多利亚时代,和我们这个消遣无趣的时代最大的区别吧。
我不是福尔摩斯迷。
福尔摩斯不爱打电话只爱发短信,室内禁烟的伦敦让他戒掉了烟瘾;华生刚从阿富汗战场负伤归来,还经常写写博客——我不知道这样的改编会不会是真正的福尔摩斯迷不能接受的。
但是至少还是『基于柯南·道尔原著』,福华二人协同破案的主线没有变,他们俩性格上还是一如既往的互补。
只是这回第一集的编剧Steven Moffat试图写一个人物性格上的穿越剧,让我们看看如果福尔摩斯和华生生活在21世纪会是怎么样。
就第一集来看,娱乐性和精彩度都够五星。
再加上他一贯擅用的英式长句子台词,更是漂亮。
对了,补充一句,我尤其喜欢他写的Coupling。
BBC普通剧集的质量都相当有保障——美剧一季二十多集,英剧一季才五、六集——这次的现代版福尔摩斯,虽然号称『迷你剧』,可目前只拍了三集播了一集,每集时长达到90分钟,每周日晚上9点整在BBC高清台首播。
看得出来BBC押了重宝,在拿电影的标准拍剧。
两位主角也有看头。
伦敦人Benedict Cumberbatch戏路广泛,还曾经出演过BBC拍的霍金。
他诠释的现代版福尔摩斯神经质一点不缺,修身风衣一穿,伦敦腔一出,英国范儿立现。
演华生的Martin Freeman乍一看很眼熟,没错,他就是BBC经典剧Office里面的Tim。
华生这个角色经过重新设定,性格更加立体,也给了Freeman更多表现的机会,个人认为他比Cumberbatch还要出彩。
当然精彩的还有配乐以及布景,看着福尔摩斯在一片Hans Zimmer风格的弦乐交响中走下出租车,敲开如今的贝克街221B的大门,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至于广大观众关心的两个主角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特殊关系,这个还得观望,毕竟第一集编剧Steven Moffat是写这类段子的大师,后两集编剧就不是他了。
还有,第一集拍的这么好,是不是给后面几集的压力太大了点?
两个主演接受Andrew Marr采访的时候说,肯定不能就三集,我们希望接着拍下去——我也希望。
本文配图地址:http://www.themiao.net/archives/645340
当年GRANADA推出了Jeremy Brett的阿福侦探,便是会当凌绝顶,前不见古人后也不大会有来者,眼红可以,不服断不能够。
几十年后,有个患有阅读障碍症的浑小子,携带着一个美国阿福和一只不列颠出口的花瓶,说是要拍个颠覆的。
这时候,英国本土的老爷们,如财大气粗的BBC,大约会像未庄的赵太爷一样:“盖·里奇,你这浑小子!
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你怎么会拍阿福!
——你那里配拍阿福!
” 当然这肯定是我妄猜了。
然而不多久,这盖·里奇版阿福的大名忽又传遍了未庄,不,全世界腐女的闺中,也算得一件神异。
腐女们见面时一定说,小唐尼的阿福和发线君的花生,原著固然不像的,但是够嗲的。
于是伊们都眼巴巴的想见盖·里奇,有时盖·里奇已经走过了,也还要追上去叫住他, 问道:“盖导,你还有莫教授么?
没有?
续集也要的,有罢?
” BBC食堂的晚饭桌上,编剧秀才和制片大爷讨论,以为盖·里奇实在有些古怪,但他的东西,也许有点好东西罢。
于是赵太爷也正想拍一个价廉物美收视高的阿福,盖里奇摸得,我BBC摸不得?
于是有了手机神探夏阿福。
果然,到底赵太爷有见识,手机神探在各个论坛,主要是腐女出没的论坛,伊们的楼盖的很快。
话说腐,原本是掌握在少数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手里的高端技术,现如今慢慢的也成了普通群众能掌握,广大市民消费的起的玩意,国内腐坛亦有了高导朱编这样的人物,再看到“你是来破案的,还是来调情的”便也算不得什么,于是伊们的胃口便有些刁钻了。
大约是我有段时间,看腐片把脾胃看伤了,如今再有人卖腐便需要些吗丁啉调理方能消受的进。
这次看了赵太爷的手机神探夏阿福,便觉得生猛冷硬了些。
腐原本应该像吴妈,腐女留心看时并不笑,时常留心听,伊又并不提起关于什么勾当的话来。
哦,这便是腐可爱之一节:伊们全都要装“假正经”的。
手机神探夏阿福,却像小尼姑唯恐别人不知伊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唯恐别人不知伊想引诱野男人。
那房东老妇安氏,赤裸裸提倡阿福与花生睡觉,只欠在房中贴上大红喜字,那咖啡馆掌柜,不住口的说他是你约会对象是也不是,唯恐腐女们听的不真,“难道他们还没有知道我已经投降了腐党么?
”卖腐卖到不要钱,大约盖里奇看到是要笑的,“斯亦不足畏也矣”。
阿福的腐,便像未庄柿油党的辫子,剪掉可盘在头顶也可,但是革命本质并不在于此,阿福总是要破案的。
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不过改称了什么,故事还是那个故事,搬到AU背景里,阿福善于用手机百度谷歌看自己的同人,大约twitter迟早也会开的,花生也晓得要人肉一下初次见面对自己色迷迷的此公为何许人。
然而,剥却高科技外壳,故事讲的却是大不如从前的,凶手那厮出现的十分突兀,阿福的冒险不知所谓。
前头悬念尚可一观,揭秘部分胡搅蛮缠,这原本也是英剧通病,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伊们白跟一趟了。
原本柯爵士的故事也并不强在推理,便是后来的克姨铁姑,也比他来的强些。
阿福的故事最成功,便要属角色的塑造十分可人,这一项手机神探夏阿福和阿富汗反恐复员军人花生,倒是十分传神,倒不至被盖里奇那厮哂笑。
赵太爷版阿福,凭这两人,未见有遗老的气味,便也不算失败。
下周再有夏阿福,还要记得一同去。
http://www.wangxiaoxin.net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
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
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
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
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
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
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
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
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
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
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
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
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
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
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
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
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
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
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
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
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
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
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
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
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
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
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
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
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如果在一个新版的《傲慢与偏见》的片头三分钟里,没有听到那句著名的“亲爱的班纳特先生”,那么这个版本的《傲慢与偏见》就不算成功。
同样,如果任何一个版本的《福尔摩斯》里没有百无聊奈的阿福在抱怨这个时代连犯罪都没有新意,那就不是熟悉的阿福。
美国牛仔版肌肉男的《福尔摩斯》虽然老伦敦的街道和油画般的云层做得非常地道,但是与原著中的阿福和花生的人物性格就相去太远,看了只能当搞笑片和闹剧。
还是英国人自己拍的阿福和花生的故事有味道。
虽然故事背景放到了现代的伦敦,老式怀表换成了最新款的智能手机,但骨子里的韵味没变。
阿福还是那么孤傲冷清欠扁,花生还是那么老好人。
《血字的研究》成了《PINK的研究》,博奕的双方直接拿枪说话,欠了些许绅士的含蓄风度,但阿福的一出面,那古怪清奇额角峥嵘的相貌在看完一集之后,奇怪地觉得顺眼了,居然不失为一枚帅哥。
倒是花生同学令人小小失望。
那样子不是从阿富汗回来的战地医生,而是写字楼里长期睡眠不足靠咖啡因强打精神的白领。
引用一段当天看了之后写的微博:阿福对花生说,是阿富汗是还伊拉克?
花生说阿富汗。
我看了就笑啊笑啊。
在原书里,花生也是从阿富汗退役回来的军曹,这里也是。
历史就是不停地重复和惊人的相似,过了这么久,大英帝国这个没出息的,又去欺负人家阿富汗了。
一而再的,拿来用进新版的剧集里,居然正好,不用改词。
英国式的小幽默无处不在,连房东太太都与时俱进,问两人是住一间房还是一个楼下一个楼上。
花生说我们不是……房太太说这有啥了楼上那一对都已经结婚了。
“腐”情这么流行,怪不得这剧里的两人也暧昧得来。
第三集里终极BOSS出场,一开始也是以GAY的面目示人,最后一场戏里,伊居然穿了一件小圆翻领的白衬衫。
哎呀这可是有强烈怀旧风格的小白衬衫,一向为亦舒女郎们喜爱,如今的女孩已不大穿,却在这里再次见到,真是喜出望外。
光是这一个小白圆翻领,就可以加分。
这部剧集今年出了三集,等着明年接着看。
一切是从腐尔摩斯和花生去某家餐厅监视可疑人员,入座后餐厅老板适时的问候开始——老板:夏洛克(热情握手)餐牌上有的,你想吃的,一律免费。
你的约会对象也免单。
(把餐牌交给腐尔摩斯和花生)腐尔摩斯:(对牢花生)你想吃东西吗?
花生:(对牢老板)我不是他的对象。
[这个时候还一本正经地嘴硬...]老板:(指着腐尔摩斯)这位男士帮我洗脱了谋杀嫌疑......腐尔摩斯:(开始向花生介绍老板,解释之前的经历)[此处略]老板:全靠他我才免遭牢狱之灾。
我给你们拿蜡烛来,让气氛浪漫点。
(走了)花生:我们没在约会!
[看到这里我笑抽了,老板大叔真是个很会察言观色体贴入微的人啊!!!]腐尔摩斯:(潇洒地把餐牌往左边一扔眼睛时刻盯向窗外)你也吃点吧,我们可能得等上一段时间。
此时,老板又出现了,将一杯温暖可人的小蜡烛置于桌子当中,对着花生竖了下大拇指走开了。
花生:谢谢......(表情很无奈同时又去瞥了下仍在盯着窗外的腐尔摩斯然后低头看餐牌)餐食送来吃了一会儿后,花生终于忍不住开始试探腐尔摩斯。
花生:常人可没有死敌。
腐尔摩斯:(一脸无辜不明状回头看花生)抱歉,没听清。
花生:在现实生活中......现实中不存在死敌,是子虚乌有之事。
腐尔摩斯:真是这样吗?
那太无趣了。
花生:那我遇见的人是谁?
腐尔摩斯:那常人的现实生活中存在什么?
(瞟一眼花生)花生:朋友......(认真地点了下头)认识的人,喜欢的人,讨厌的人。
(羞涩地低头)女朋友或男朋友......腐尔摩斯:(仍一脸认真地监视着窗外)所以我才说无趣。
花生:这么说你没有女朋友。
腐尔摩斯:女朋友?
没有,我志不在此。
花生:(故作震惊)欧,是吗?
(眨眼)那你有男朋友吗?
我并不介意这样的你......腐尔摩斯:(终于回过了头看牢花生)这我知道。
花生:(微笑)这么说你有男朋友?
腐尔摩斯:没有。
花生:好的,懂了。
(此刻花生的心里一定在欢呼雀跃着因为怯喜已爬上他脸庞,他暧昧地对着腐尔摩斯舔了下嘴唇)你无牵无挂,跟我一样。
很好,(咳嗽两声)没事。
(低头吃东西)腐尔摩斯:(看了眼花生再看看窗外又看向花生)约翰,呃......(花生一脸紧张地抬头)我想你有必要了解,我视工作为归属,寻求破案的快感,而不是在找任何......花生:(差点被咽住地摇头)不,我......不是这意思,别误会。
(认真地盯牢腐尔摩斯)我只是随口说说,这都无所谓。
腐尔摩斯:......很好......(被窗外的停车声吸引回头)谢谢。
花生:(有点失落地咀嚼着)......把这段对话反复看了很多遍,两人的表情言语实在太太太太太太有意思了。
超有爱!!!
有关高潮的E03请看这里: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548336/
其实最近是不是有一大批眼泛泪光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一直在搓着手喜滋滋的等着黄老湿看罢了新版夏洛克然后春意盎然的挥毫泼墨大力抒发内心的腐意呢?
(这孩子妄想症又犯了。。。
大家可以无视)可是黄老湿说,我。。。
我我我,我已经没话说了,一句话也没有了。
作为一个专注于若有似无暧昧奸情研究十余载的资深专家,面对这样赤裸裸坦荡荡恨不得双双在胸口纹出一排大字【我们是基友】花纹还可以拼在一起组成一颗桃心状的真汉子,实在是除了涕泪交零的挤出一句“我祝福你们菊花紧致一万年”就再也不好说些什么了。
这就像是身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穷尽半生力气发明出了一辆独轮车,推出去却撞见了一部宝马叉五内样,是一种体制的崩溃与世界观的重建——好吧其实上面的话还可以浓缩成更精简的一句:看见过基的,没看见过像你们这么基的!!
基也就算了,还卖腐!
你以为你们是乌克兰首都么!!
第三集果然不负它的名字,彻底将自己打造成了腐片里的三级片。
什么借掏手机之名诱使宠物人妻袭胸啊,什么黑暗的游泳池边大肆扒人家衣服啊(手法很熟练嘛这位先生),什么你救我我救你彼此放不下对方就是自己最重要的一个人甘愿为之奉献生命啊……情节也就算了,大无畏的编剧连本应该属于荧幕前一脸兴奋碎碎念腐女们的专利吐槽也全部移交给了广大演员们。
(“你说主演们拿到本子心里在想些什么呢?
会把编剧骂个一万遍吧!
”小羊提问。
“说不定……乐在其中。
”回答。
)房东太太,各位干警,各位打酱油路人甲,花生人妻,你们统统自重。
啊不得不插播一句莫里亚蒂真是萌傲娇反派咨询犯罪跟同样傲娇的咨询侦探属于一个硬币的两面什么的(人民币,咳咳)。
他好像矮子版的谢尔顿啊!!
那装了美瞳的大眼睛!
那细眉毛!
那小表情!
调情还要害羞的假借被绑架人的声音说出来,那什么“hello……sexy”“I wanna see you dancing”一定敲得很爽吧!!
对了还有那个扮成基佬接近侦探的手段。。。
请问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身份干嘛一定要扮基佬!!
从头到尾都没看出任何必要性!!
【除非你本身就是个死基佬!!
】你留电话算是狗屁提示线索啊谁能推测出你的用意啊那个电话要是打出去了除了证明夏洛克是基佬而且是一泡就上的基佬之外有毛用处啊!!
(而且私以为,他没打过,并不能证明他不是基佬。
只能证明,恩,他是一个忠贞的好。
同。
志。
)哎,总之,反正,事已至此,黄老湿也只能沉痛的感叹:这真的是拿着披荆斩棘入选中学生必读书目初二年级系列的本子拍出来的电视剧么?
祖国的花朵与文学的巨匠们同时情何以堪!
国民CP什么的已经广为流传了吧?
同居基友什么的已经板上钉钉了吧?
当年纯洁无知的我打开页面泛黄的繁体字版探案集的瞬间,怎么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啊!
这让我想到同样是当年,我打开张洪量的CD想寻找一点蛋蛋的哀伤,却听到了“我整个给你,我那个给你,我全部都给你”的那种震惊跟暗爽,还有爽完之后那莫名的失落感。
导演和编剧把我们必要的,想要的,没想到要的和没打算要的都一股脑的塞给了我们,然后就很和乐安好的告诉大家难忘今宵明年再见了——擦!
这几个月你们最好是去集中拍床戏了!!
都没底线到这个份上了还不动真格的,到时候不要怪人民群众下手太狠!!
这是我第二个翻页的评论!!
大家都是好样的!!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530192/?start=200以及,攻受不可逆!!
不可逆!!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530192/?start=100
“That, er… thing that you… that you did, that, um…you offered to do…that was, um…good.”“I’m glad no-one saw that.”“Mm?”“You ripping my clothes off in a darkened swimming pool. People might talk. ““They do little else. “————————好吧,我去他们的博客挖掘奸情了,虽然是虚拟角色,但是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嘛,话说我fo的银魂那几个bot也看得津津有味的……= =于是我们来看奸情小华的博客http://www.johnwatsonblog.co.uk/(配张小截图:http://freeyoru.com/wp-content/uploads/2010/08/Sherlock.2010.S01E01.HDTV_.XviD-FoV00224121-42-00.jpg)唔,其实他只是乖乖的在写博客而已,但是下面评论的人就没那么乖了,肆无忌惮的聊天最有八卦可挖了12月14日,Nothing内容为Nothing……这个时候是第一集刚开始的时候,小华战场上受伤后噩梦连连。
去看心理医生时,她说你一个字都没写,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吧。
对了,心理医生叫做Ella。
12月15日,Pointless内容就写了“神马都没有发生。
”第一个评论人物出现,Bill Murray(←他是谁后面有提起):我给你发了好几封邮件可是被退回来了,过得怎么样?
这个月底我会来伦敦,要不要见一面??
(12月21日1月21日,Happy now?“看啊,Ella,我在写博客了” 现在你高兴了?
(噗,小华你不要这么傲娇……Harry Watson(←姐姐大人出现):谁是Ella?? 你终于找了个女人?
她怎么样?
xxx 给我发张照片来!!
(这个意味很深,是说,小华你终于想找女朋友了?
还是说你居然不是gay找女朋友啦?
嘛,也许是故意这样暧昧不明的。
1月25日,Drinks"昨晚和Blackheath橄榄球的伙伴们见面了,他们没什么改变,喝啤酒(pints)像他们20岁那时一样,依然习惯性地在贬低爱尔兰佬。
没有人提到我的腿。
" (小华啊,你遇到小福之前的日子真的过得好孤单啊……又一个人物出现,E Thompson(←这是谁我不知道):这就是你昨天错过我们的约会的原因(嘛,这个约会没有特殊含义),我有给你打过电话。
小华:手机落在pub了,抱歉。
H:我们快要见面了么??
1月28日,Serial suicides第一集的连环自杀案剧情展开。
小华和Bill见过面了,他是之前小华被枪击时救了他姓名的护士。
他已经结婚啦。
顺便悠悠的感慨——“好事儿总是别人的。
”此时,小华忠实的俩博客评论区的灌水二人组成立了B:伙计,今儿见到你太开心了你应该来见见我太太的(炫耀状),不过要记得她是我的Cacanova!
H :Casanova??! My brother?!?!. (姐姐大人在疑惑,原来俺弟弟还是有想过女人的嘛B:对啊,没错!
The things he got up to before we went out to A. Dirty boy! (这个不太明白,反正是在嘲笑小华要不就是不成熟,要不就是花花公子。
H:大笑中……1月29日,A strange meeting。
这是小福和小华的第一次见面。
唔,小华觉得这是个疯子,但是挺迷人的……(咳咳总觉得最后一句很像浪漫小说的开头(←反正你们就是铁定走腐路线了“So tomorrow, we're off to look at a flat. Me and the madman. Me and Sherlock Holmes.”H,无语中……B:你要弯了么?
H:哈哈,不会的,他看clara的眼神不像B:那她的回复呢??
H:没有……没事,我们在讨论的是我弟弟!!!
小华无奈了:你们不能自己发邮件聊天么?
我只是在记录我的想法而已。
B:于是你不否认?
(追问小华:我不是gay!
也许他是,我不知道,不过没关系……H:LOL(←她萌了,姐姐大人是腐女小华对H的状态感到很无奈,大姐你36了,消停吧= =1月31日,My new flatmate。
正是第一集的案件结束后的那天,刚刚杀过人的小华才有时间和心情更新,写写对小福的新印象,嘛还是那些小福的恶习,最后还是被小福介绍的中餐馆打动了。
(喂,你真的是宠物么?
小福破了案,小华上电视啦,于是立刻评论就火了。
H:神神马??
快接电话!!!
E Thompson:拜托接电话。
Mike Stamford(←俩媒人,小福同事,小华同学):John,没发现你在写博客,没想到你是这种类型的人。
(噗,小女生家家的是吧?
)对于和Sherlock有关的任何事情,我都保持淡定。
祝好运。
(这孩子是小福的fans)B:你牵扯上什么事儿了?
我在新闻上看到了写什么,那个是你么??
H:正经点,John。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好么?
小华:抱歉,没什么好恐慌的,我很好。
比好更好。
(唔,当然,你遇到你的Mr Right了)。
我会写下来发生了什么事的,但我想写好一点。
给我两天时间。
H:你不能就说这么几句!!!
告诉我发声了什么!!!
匿名者:对啊,一定要告诉我们Sherlock怎么解决案件的。
(05 February 16:46H:你就不能接电话么!!!
(05 February 22:01)(姐姐大人担心得崩溃鸟B: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知道详情啊……?
(06 February 19:46)(望眼欲穿状2月1日,Secret code。
原以为是第二集的剧情后来发现不是。
唔,反正小忠犬不忘再次推荐小福的官网。
没有评论。
2月7日,A Study in Pink。
哦,果然,长时间酝酿出了一篇高质量的日志。
这就是第三集中人气很高的那篇流传很广读者很多的日志了,全英文的,唔,描述第一集剧情的,以小华的角度文章没啥好说的,暧昧的一字不提,通篇都是对主人的崇拜……来,我们继续挖掘评论的JQ——H:***(姐姐大人说了18X的话,被删掉了……小华说小孩儿也会看得哦H:好吧,真的么?
真的发生了这么疯狂的事情么?
太夸张了!!!
小华淡定,嗯,这是真的。
新人物出现Marie Turner(←八卦的landlady,披着Mrs Turner马甲的房东太太Mrs Hudson,还记得这个马甲不,她邻居有对结了婚的gay那个。
):这真的好刺激!
我在Mrs Turner的电脑上给你回留言,话说她的某个房客鼓吹我注册非死不可呢,但是我告诉他我才不想去八卦别人。
我在你的旁边房间写这些^ ^小华:哈哈,谢谢,Mrs H,你回来的时候能够带点儿饼干么??
Mrs Turner(注意仍然是马甲):我是你们的房东!
不是你们的清洁工!!!
B:天哪,太神奇了,你应该再得一枚勋章!
theimprobableone(←神秘人出现,很大的可能性是莫教授):(全是小写)如果我是sherlock的同事的话,我们一定能够更容易搞定,你怎么会没有注意到那个箱子会是粉色的呢??
小华小怒了:你到底是谁?
你那是什么名字啊??
theimprobableone:嗯哼,我是sherlock holmes专家我对他的了解比你们任何人都要深(注意,这些符号和傲娇的语气词是我自己加的小华真感觉有点怒:至少我知道怎么用大写字母!
theimprobableone:大写字母只是我选择忽略的社会惯例之一你已经被这些东西规范化了,小绵羊H:***(姐姐大人说的话又被删啦小华:注意用词!
下面有四个人的留言就不多说了,一个匿名,一个Mike Stamford(←俩的媒人),一个是Molly Hoope(←sherlock实验室那个小女生),还有一个是Sally Donovan(劝小华离小福远点儿那个黑人女警察)然后重点来了,3月28日Sherlock Holmes:John,我刚找到你的这篇日志,瞥了一眼。
老实说,你的描述让我很失望= =,我的事业是绝对的科学,它应该被尊重。
而你写的看起来就像是一次浪漫的冒险,你应该专注写点儿我的推断不要瞎添加东西!
小华:该你买牛奶了,sherlock(= =你们在说些什么老夫老妻的话啊!!!
3月23日,Diamonds are forever小日常我们就不多说了……不过这个评论是怎么回事?
10条评论,完全是俩人在版聊……= =,这东西还是放原文吧= =小福:Where have I heard that phrase before? Diamonds are forever? ( 23 March 17:08小华:James Bond. You have heard of James Bond? ( 23 March 18:02小福:I’ve heard of him, yes. ( 23 March 18:04小华:You haven’t seen one, have you? Right, we’re having a Bond night.(23 March 18:06小福:It’s nice to have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 (23 March 18:09小华:Sarcasm is the lowest form of wit, Sherlock. (23 March 18:14小福:That’s demonstrably untrue. That clip of a cat falling off a shelf for example. The one you insisted on watching twelve times.(23 March 18:16小华:That WAS funny. Anyway, why are you writing on my blog when you’re sat downstairs?! (23 March 18:20小福:I. AM. BORED. And I’m wondering what temperature I’d need to create to blow up your cans of beer…(23 March 18:23小华:OK OK I’m coming down.(23 March 18:24连时间一起总结是因为他们楼上楼下却版聊了20多分钟……最终,没有了小华的小福太寂寞,任性撒娇,终于把小华闹下楼了。
3月23日,A rant第二集的开头,就是它了。
和自动售货机吵架回来的抱怨。
唔,小华你多大了?
为什么,一个男人家家的从战场回来的,会生气了跑回来写博客抱怨?
H:姐姐大人在抱怨那些在酒吧柜台讨论喝什么的人,为什么不能早点决定呢?
Stamford:Covent Garden地铁站的电梯慢死了!
Molly:我新买唇膏的颜色和包装一点都不相符!
唉,我应该听Connie Prince的建议的……千万不要买便宜货!!
(你怎么也不透露一下牌子呢= =Marie Turner:我的家具上有剑痕!
Marie Turner:哦,我还是Mrs Hudson。
theimprobableone:真蠢!
sally donovan :怪胎(这位黑人姐姐只会说这句话= =小福说的话总是很难懂:The crushing tedium of boring people with their boring everyday grievances.(反正就是在鄙视上面一切普通人,抱怨着琐碎生活的普通人匿名人添油加醋:indeed!
3月27日 FYI小华找到工作了,兴奋得晒俩人的照片了第二部的案情开始,已经在研究密码了,于是小华又开始帮小福推广网站。
唉,贤内助啊!
评论只有3条H:what?
(姐姐大人你也发现不对了吧?
B:我根本就没想问!
小福:你不打算自己也试试?
john?
(总觉得有点调戏的感觉)3月28日,The Blind Banker第二集的破案剧情描述,我没心情看了,改天再看。
小撇了眼最后,小华已经决定做小福的助手了,虽然危险,还是蛮享受的,然后说我们很不安全,很多人来找小福的麻烦。
版聊,一片混乱……= =B:你上瘾了么?
H:我一个字也看不懂!
小华:这真的很疯狂,令人迷惑,但是棒极了!
城市里所有这些人这些地方可能都和那个走私集团有关系,它会让你不断想像周围还有什么,那个坐在你旁边的人是谁,他们有没有参与走私?
(小华你回留言真的好认真小福:john,在太震惊了!
整篇文充斥着“我们跑到这儿,我们跑到哪儿,啊,这就是那个暗码了。
” 分析呢?
分析去哪儿了,john?
我的推理呢?
我怎么知道该去哪儿的?
还有,“所有与他的冒险有关的人们……” 我的什么?
抱歉,我显然没有意识到我居然是童话里的角色。
小华:嗯哼,你本来就很孩子气。
如果你一定要对号入座的话……小福:另外,请注意句末以句号结尾,你的感叹号用得太多。
(噗,越来越觉得小华很少女H:哦你们去开房吧!
(姐姐大人受不了俩人的暧昧了吧XDD 多谢頼大人的修改建议theimprobableone:你怎么能这样和sherlock说话,他比你好一千倍!
(嘛,也可以说你连他的脚指头都不如= =M教授你好像太爱小福了吧?
H:真的,你挺奇怪的(姐姐大人无语鸟Molly:john,我的新朋友Jim(←看看,第三集里的人物出现了哦)说我们的生活应该由自己做主。
你不需要去顾虑别人的想法。
哦,我有说起过我的新朋友Jim么?
小华:我刚刚去看了你的博客,他看起来挺甜美的。
(这个sweet到底应该怎么翻比较合适呢?
迷人?
Molly:对的,没错。
Marie Turner:如果他能自己洗衣服而不是让他的房东太太来做这些他就完美了Marie Turner:是我,Mrs Hudson。
(哦,可爱的房东太太你怎么能这么可爱……Stamford:再说一次干得漂亮,John!匿名人士符合:对的,完美Barry Berwick(←陌生人):HOW DO I SPEAK TO THIS SHERLOCK BLOKE? I NEED HIS HELP小华迅速递地址。
H:哦,又有新案子 ,那我到底什么时候有时间去拜访你?
(可怜的姐姐大人,弟婿还没有见到)小华:最近有点儿忙,不过没关系,我保证很快有时间能喝一杯的小福:John! 给我订张去Minsk的票!
(←第三话第一个场景所在的地方,这种东西一定要在博客上说么?
你们在同居好不好!
小福你一定是看到小华如此投入得在写博客所以陪他玩儿是吧?
3月29日,Life goes on小华说小福整晚不在,有时间可以写点东西。
然后嘛,说和sarah约会了几次,感觉不错,比起几个月前,现在的日子充实又快乐。
Life is good。
然后又推荐小福的官网……无力H:我打算哪天见见sarah。
(姐姐大人你见小福就行了……sarah长久不了的,真的= =B:你应该带她见见我老婆。
(是指他自己老婆的意思吧= =小华:还有点早,不过,嗯,你们会见到的。
小福:那个单词是aeroplane, John. 不是 airplane. Just saying.(你事儿真多!
小华:Sorry, Sherlock, 谢谢你更正我。
对了,跟你说,我今天好好的打扫了房间,扔了好多垃圾,现在一尘不染哦。
(我说orz,你……好主妇哎小福:你不敢这么做的……(噗,不知道扔了他什么垃圾似的宝贝,骷髅么噗哈哈T Thompson(←不认识):唉呀说什么无所谓啦,没什么萌点。
匿名者: 哦,这真是完美的一天啊……H:Well?Molly:John,我刚刚联系sherlock,但没有回复。
你能帮忙么?
Jim不见了!
( 06 April 13:12H:你怎么不接电话呢?
你在哪儿?
(06 April 22:56B:We doing pints again soon, mate?(pint是啥?
哦,好像是啤酒Sarah(←我晕):抱歉,我不知道该和谁联系,有人知道他去哪儿了么?
我们本来约好今晚见面的,他还没有出现,他也不接电话。
(06 April 23:32Sung Penni:Best Quality Watches Here! Visit my blog JohnWatson!(←这看起来像广告,你知道,火了的博客广告就来了Sarah:John? Sherlock?你们在哪儿?
(我对你两个一起问感到很欣慰)如果我明天早上还没有你们的消息,我就去报案。
这个神秘的密码是什么?
和这个东西有关么?
(06 April 23:56这正是第三集结束的那天晚上……4月6日。
Molly的博客http://www.mollyhooper.co.uk/一直都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很寂寞的样子,养了只猫,对小福一见钟情,知道自己被色诱也心甘情愿。
后来和Jim打得火热,可惜是个gay,可惜还是个伪装的gay,唉,小Molly挺杯具的……Connie Prince的官网http://www.connieprince.co.uk/粉丝们在悲怆呢。
这位是有名的美容节目的主持人。
有趣的是在她的官网是可以看到第一位询问有关口红的就是Molly,Molly在她的博客里有说过要去问Connie问题,之后又能在小华的博客留言上发现她在抱怨没有听Connie的建议买了便宜货。
而一切的源头就是第一集里,小福对她的口红在指指点点。
最后,最期待的是——《The Science of Deductio》http://www.thescienceofdeduction.co.uk/很好奇第三集里小福在剧中打开网页输入答案的那个网页吧?
好萌> <怎么办,我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和他们生活在一个时代了,嘛,在英国造成这个错觉也是可能的。
忽然间特别理解那些说起Doctor Who的几十岁的英国人还在相信着从哪个红色电话亭走出一位不知年龄不知外表的——Doctor Who了。
http://freeyoru.com/?p=77294
多年来,众多影迷和书迷一直在质疑华生生和福尔摩斯斯之间有同爱,可一直没有确切的证据。
但是,今天,在这里sherlock 2010里,多年的地下同爱终于公开了。
本剧的导演和编剧腐得很深啊!
o(╯□╰)o在华生生和福尔摩斯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基情四射啦。
从进门第一眼,大家就互相对上了。
斯将对生将那个观察叫细致啊!
面对现实吧,斯将借手机是故意的!
斯将是斯将额大侦探额他当然知道他的朋友Mike习惯把手机放在外套里,所以……不用再说了吧。
斯将很明目张胆的在勾引生将啊。
生将也有爱呀,主动就把手机交出来了,斯将的一句‘Afghanistan or Iraq?
’,生将就迷得神魂颠倒了。
就在这一来二去之间,斯将就攻了,生将就受了。
到了贝克街221号,那腐得就更是奔雷闪电了。
房东太太很虚伪的问了一句‘如果你们需要两间卧室的话,楼上还有一间’。
小受受还很装的回答‘yes, of cause’,转瞬之间,房东太太就回答‘别担心,这儿什么都有,隔壁特纳太太那对还结婚了’o(╯□╰)o 当场我就被基成了灰。
房东太太犀利,一眼识破。
基点太多了,监视的时候一起在餐馆吃饭,老板说‘sherlock, what ever you want, free and your date’作为小受的生将还不好意思的否认了,可斯将却默认。
所以,老板不失时机的加上一句‘I'll get a kindle for the table。
It's more Bromantic((*^__^*) 原文是romantic)’。
斯将成功帮助生将摆脱拐杖,生将为了救斯将开枪杀人。
瞧这对小攻小受夫唱妇随。
不过我发现,出柜归出柜,但还是要尽量做小攻。
受受总是不好意思,还付出很多。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比较忠实原著的深腐剧,值得追!
(一)柯南道尔和他的伦敦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并非因为他是单纯的推理小说。
彼时的柯南道尔,并不太清楚所谓“风雪山庄”“密室杀人”都是什么结构。
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单纯的头脑和推理,单纯的头脑和推理属于他亲爱的老哥麦克罗福特。
他是一个智力工作者,甚至承认“相比自己的大脑,身体只是一个附件。
”他吸毒,抽烟,有无数不良爱好,但是你得承认,他是一个卓越的行动者。
他擅长拳击,运动能力卓越腕力惊人;擅长化妆和表演;他的脑子里有一副全息图像的维多利亚伦敦,他知道所有的地方甚至认识每处的泥土。
这些都让他卓越,但是更大程度上,让这部作品卓越的,是那个维多利亚的伦敦。
有时候很难说到底谁是这部戏的主角:两个穿越在重重的迷雾里的人侦探和医生,还是那个维多利亚时期盛极一时,奢华繁茂,光怪陆离的伦敦城。
那里有各式各样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
柯南道尔借福尔摩斯揭开那些最复杂的谜题,揪出那些最难缠的罪犯,但是这无数个事件练成的那条线,描绘的是彼时那个独一无二的伦敦。
对于那时候的读者来说,福尔摩斯的伦敦和他们生活的并无二致:大雾之城,帝国之都,世界珍奇聚集之处。
人们和福尔摩斯看一样的早报,做一样的马车,见到一样光怪陆离的人,但是就像这部剧里麦克罗福特说的:“人们看到的是店铺,汽车,和人,而福尔摩斯看到的是战场。
”柯南道尔带领观众穿梭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带领读者们穿过他们频繁经历的日常,给他们看这座城市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但是就那么隐形般消失在人们熟视无睹中的冒险。
绝少有什么,能够比让人一个人发现其实他根本不了解他熟视无睹的一切,更让一个人惊讶。
两个人,日常背后的奇异冒险,这之后真正描绘的是你所熟悉的那个巨大,精致,并极其繁复的伦敦。
(二)伦敦的两百年之后这是柯南道尔的那些故事,而这部剧也拍了同样的故事。
这部剧里的人们用手机,上互联网,写博客,在黑色的伦敦出租车巨大的城市里川流不息;彼时的人们寄信,看报纸,写回忆录,双轮马车遍布整个城市。
人们的生活穿越百年的时光,只是换了身衣服,依然集聚在着巨大的城市里。
身后是那座色彩永远算不上明丽,但似乎永远巨大,迷宫般繁复的伦敦。
(天啊我爱死了每集开头的那些城市摄影。
印象里有一种拍摄建筑用的相机可以把庞然大物拍的像微缩模型,这部剧每集开头的时候都的那段城市特写都用的是类似的镜头,让人仿佛置身云端之上,俯瞰这瑰丽的城市)看这部剧的第一秒我就喜欢它,就像当年我第一次在飞机上穿过层层的阴云看见那座城市一样。
那是一座线条凌厉色彩阴霾却暗藏色彩的城市。
或许缺乏巴黎明丽的色彩和飞扬跋扈的气质,但是那些冷色系的衣服和糟糕天气下的人,那些难以揣摩的淡漠面孔给人带来的刺激,对于福尔摩斯这样热爱观察与发现的人来说,是难以匹敌的。
就像剧中华生的同事所说:“You couldn't bear to be anywhere else.(去别的地方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这是看起来如此无聊的城市,但只是因为你不了解那些肃穆表面的背后。
开场的福尔摩斯就豪爽的对着尸体抽鞭子,于是你知道或许面前家伙鼻子不够鹰钩且总是浑身上下剪裁得体的西装,干净的衬衫没有领带,出门还有考究的风衣,但是骨子里这还是那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侦探——当然,可能为了生活在21世纪,那个侦探本人也多少要有点改变。
(黑咖啡,两块糖。
我发现很多人都有这习惯。
)经久不变的: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二人(大误)相遇的时候,侦探穿过几百年来到现在,仍然一眼看得出医生的来历,并且不用对方说明就提出看房。
“对了,地址是贝克街221B。
”有些台词,历经百年的穿越,重新回到你眼前的时候,仍然让人热血沸腾啊。
(此处背景音乐很赞:带有福尔摩斯的怪诞,还略有维多利亚时期的风雅味道。
)两人看房的片段很腐,而福尔摩斯的客厅让然满是书本的乱套东西,厨房里仍然让他弄得像个实验室。
只是21世纪的哈德森太太要比以前调皮不少。
不过华生的那句“Oh, God, Yes!”,倒是很有两分“这种大逆不道天理不容的事情——实在是太刺激了”那种百转千回的味道。
二人依旧在出行的路上聊天:只是双人马车换成了出租车。
Sherlock仍然敏锐的能一眼把人看得底朝天,而华生医生依然摸不着头脑,仍然在谜底揭开之后瞠目结舌。
拍摄手法很不错:所有的观察结果和短信内容都直接显示在屏幕上,而不是各种软广告乱飞,附带显著加强节奏减少拖沓的效果。
阴霾的伦敦,明快的节奏,当然还有英剧招牌式的聪明台词:“That's the farity of genius John, it needs audience”一点即中,天才需要观众,天才热衷于欣赏。
于是天才和许多东西挂钩,简单如是。
第二集相对弱一点,但是总的来说确实城市最出彩的一集。
从摩天大楼银行到伦敦唐人街。
从欧洲风格的小楼,到10层的公寓。
现在的伦敦,比以往更加融合,更加多元。
第三集相对而言更过瘾。
福尔摩斯以让美剧瞠目结舌的高节奏在一集之内连续解决5个案件。
案情之复杂与解题思路之奇妙甚至不逊色于柯南道尔当年的名作。
更令人佩服的是,固然节奏很快,但几乎不显仓促;直到最后莫里亚蒂两次出现,福尔摩斯举起枪,一气呵成,堪称经典。
现代的啊...
不知道评分为啥这么高 我真心觉着太假了~~
还可以再烂点么
没兴趣
制作精良……【boss是被闪光弹轰出来的吧!叫你们打情骂俏不逃跑!】【boss看不下去了!情侣死ね!】【我都看不下去了别说boss】
如果柯南道尔活到21世纪,他一定会这样写福尔摩斯~实在熬不住了把最后一集看啦~2012地球不要爆炸哟我要等第二部呢~~~
【shrug】请你们自由的……(需要点蜡烛吗?)【/shrug】ep03真给力+泪流满面等明年。
萌吧萌吧
又欢喜掉我胃口,搓气呀,还要等到明年年底。。。
看不下去,主演人设卖弄大于剧情。
点在华生的博客
剧情很多不合理,一些推理太夸张。福尔摩斯整天都像打了激素一样。
主角神经兮兮的逼样,是英伦张卫健吗?BBC第一次让我大失所望。对侦探剧本来就不应该期望太多。这种神经主角的剧干脆丢掉好了。华生好像是Hustle里那个木讷酒保。
来自原教旨主义者的补标。
福尔摩斯之搞基篇
BBC出品果然品质好得无可挑剔!镜头节奏台词剪辑都赞到没的说!某两只的萌点多得我经常抱着枕头翻滚不止,BBC太懂了,就差直接把他俩弄出柜了!还有某人见某人第一眼那句gay太精辟了,咳咳。但是我才不要看BBC三集片呢!完全不过瘾啊!还要让我等多久嘛!另,配乐太寂寞哥了,你们怎搞的!
不好看!话痨福尔摩斯和小家碧玉的华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集弃看。
这么长的mini剧干嘛不每年出一部好了
花生你怎么老吃饭啊。。。
逻辑很强,言语表达也很幽默,至于别人说的“腐国精髓”的体现,难道是我还比较纯洁?并没有发现什么奸情(给你过表情自行体会)没看过原著所以也不知道还原的程度,但个人觉得只论剧来说还是精彩的,至于颜值方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反正我是不太爱,不然就不是这个分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