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以塑造众多极为真实角色而成名的剧集,但如果要选出几个在这些真实的基础上加个“更”字的人物,Bubbles一定是其中之一。
在巴城这座作为底层黑人,有着近乎残酷生存环境的城市中,他的内心却自始至终散发着与之截然不同的温暖和善意。
与代表公正与责任的Bunk和Daniels不同,Bubbles的内心更加温软一些,也更加脆弱一些,但他却有着这部剧集中无人能比的坚韧。
在不止一次被不可撼动的命运打入深渊时,他几乎从未放弃过对生活的希望,如果勇敢就是看清这世界的真相还要继续爱它的话,考虑到这座城市的氛围和他的身份,Bubbles绝对是这部剧中最为勇敢的人,没有之一。
在第五季的最后,一切都在往复轮回,但正因为有了Bubbles和Nemond这样的存在,才会使人相信,即使世界并不美好,但仍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前面讲到警局领导层把丹尼尔斯逼到了一个两难的境地,案子不能办得太好,否则警局领导面子上挂不住,也不能办得太差,否则对法院方面没法交代。
同时,专案组内部也是人心涣散、矛盾重重、各怀鬼胎—罗尔斯等人在专案组内部安插了眼线(桑坦吉罗,Santangelo),随时掌控其内部情况。
第一次专案组会议,麦克纳尔蒂就因为调查策略问题和丹尼尔斯吵了起来,丹尼尔斯在伯勒尔的授意下坚持用“钓鱼”的方法进行抓捕,但很明显,这样只能捕获几个低层马仔,不可能触及巴克斯代尔、斯俊格等人。
不过,麦克纳尔蒂也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虽然被领导痛骂,心情差到极点,但是只要这个案子不按照他的思路进行,他是不肯罢休的(见图)。
恰巧就在这个时候,巴克斯代尔集团为了杀鸡儆猴,将迪■安吉拉一案的唯一证人威廉甘特杀害。
要知道,控方证人被杀对于警方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在巴尔的摩,这个问题比其他地方更严重十倍,因为贩毒集团实力强大,本来就没有人愿意出庭作证,再出现证人被杀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事情严重到什么程度呢?
在这件事被捅到了媒体之后,兰德斯曼說的一句话可以诠释:“就算麦克纳尔蒂与副局的老婆通奸被抓奸在床,也没这件事(把证人被杀的事说出去)对他的前途影响更大。
”但麦克纳尔蒂这时已经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跑到费伦法官那泄密,企图再次通过法院给警局施压,让警局调配精兵强将好好调查这个案子。
同时,为了坐实威廉甘特被杀是因为作证的缘故——在巴尔的摩,你能有一万种被杀的原因,所以威廉甘特不一定是因为作证被杀,比如警局高层第一时间就对这种可能性予以否认—吉米(麦克纳尔蒂的昵称)和邦克这对老搭档把迪带回了警局,对其进行询问,试图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接下来,麦克纳尔蒂和邦克为我们展示了巴尔的摩警局高超的获取口供手段——哄、骗、吓、诈,以后此类手段将在不同案子、不同场景中反复看到,这次主要用的是哄与骗。
这里,为了大家能更好滴看懂这部剧,我想对美国警方的取证手段等做一些说明。
我们知道,警方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起诉过程中,有很多手段可能会侵犯到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
有的侵犯大一些、明显一些,有的则小一些、隐蔽一些。
比如拘留,直接限制公民自由,对公民的权利影响最大,再如跟踪和窃听,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则相对小些或隐蔽些。
美国司法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对公民权利影响越大的手段,限制则越严。
比方说搜查,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很早就提到搜查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
警察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如果觉得有搜查的必要,他必须和检察官联系,帮他申请法官的搜查许可。
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不受到不合理的搜查的权利。
合理不合理由谁说了算?
法官。
如果是通过法官的批准,就认为是合理的。
法官的标准是什么呢?
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搜查的地方大概有犯罪的线索。
法官看到警方书面的说明,如果看到有什么证据达到大概的标准的话,法官就会批准搜查,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话就不会批准。
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是有很多例外。
比方说有紧急情况,警察不但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搜查的地方有犯罪的线索,他还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如果不马上进行搜查的话,线索和证据要被毁灭。
这个我们叫做紧急情况,紧急情况下警察可以直接进行搜查,但是搜查出来的证据如果在法庭上要用的话,还要经过审查。
就是说被告有权利要求这些证据被排除(不在法庭上呈现),如果有这样的要求的话那么法院就要举行听证会来进行审理,看他的搜查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有紧急情况的事实,是不是有大概有犯罪线索的依据,所以说如果警察不提前得到法院的批准而进行搜查的话,是很悬的。
他知道到最后还是要经过法院的审查,他的证据才能用。
所以说在搜查以前警察最好和检察官联系,在这方面检察官等于是警察的法律顾问,尤其是紧急情况下警察给检察官打电话,说我们来不及到法院去,你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进行搜查,检察官这时扮演的角色就是法律顾问。
所以虽然法官不参与搜查的具体行动,他却是很重要的角色和决定权(当然,法官也是被限制的,最后定罪的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
同时,辩护律师也有权利,当然不是在现场,但是起诉的时候控方说有这么一些证据是通过搜查取得的,辩护律师觉得搜查的过程有疑问的话,他有权利要求排除(辛普森案就是因为警方证据有问题被翻的)。
其他的方面,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也都有一定的权利和职能。
比方说窃听,窃听在美国法律上被认为是影响公民权利最大的一种侦察手段,一个公民不知道政府官员在窃听他的对话,这对他的隐私权一种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不能让警察轻易地采取窃听。
窃听是一种搜查,它是搜查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是人的对话的内容。
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搜查影响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属于公民,但是公民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所以搜查可以经过当事人同意进行。
就是说没有到法院拿到搜查证,问当事人可不可以搜查,当事人同意,那么这个情况下进行搜查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这个同意必须完全是自愿的,而且完全了解同意搜查的结果。
为什么提到同意呢?
因为在窃听方面有特别的含义。
在美国侦查重大案件的时候经常用到卧底警察和秘密线人,这两种侦察的方法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如果能够把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话录下来,开庭的时候把录影带或录音带放给小陪审团听的话,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窃听在这里的概念是卧底警察或者秘密线人自己身上带着录音机,他自己同意把自己的对话录下来的话,被认为就是合法的。
因为两个人对话,我有我的隐私权,你有你的隐私权,但是我们的对话对我来说不是保密的,你愿意把你的信息和我分享,所以我有权利把我们的对话记录下来作为最准确最可靠的证据。
如果两个犯罪嫌疑人自己在对话,没有卧底警察或者秘密线人在场,没有参与的任何一个人同意的话,执法机关还想窃听的话,就要经过相当复杂和难办的法律程序。
因为美国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受到高度的威胁,如果警察想采取行动的话,他必须和检察官联系看是否符合窃听的条件。
窃听的条件简单地说就是别的侦察手段无效的情况下,有很多证据证明在那个地方或者那个电话很可能有和犯罪有关系的对话,同时只有在比较重要的罪名存在的时候才能使用窃听。
最后检察官如果觉得条件都符合,还要得到美国司法部总部的批准,才可以申请法官的批准,得到法官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窃听。
具体的进行窃听是警察的工作,但是批准程序中检察官和法官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在窃听过程中还受到检察官法官的监督,比如说它是有时间限制的,每十天检察官要向法官作出报告,看窃听的结果如何,如果没有结果,就不能再继续;如果有问题的话,就不能再继续。
窃听批准只有三十天的有效期,如果要继续的话就要再申请。
窃听要是有结果的话,在审判的时候辩护律师有一个机会把窃听的结果排除,所以辩方律师对窃听也能发生作用。
(这些细节,在《火线》里能一一看到)可能有些侦查的手段对隐私权的影响不象窃听和搜查那么大,根据美国法律警察也不能完全自己做主。
比方说在侦查阶段的时候有必要取得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或者有一些其它的记录,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到银行去要,甚至警察也不能拿着警察证跟银行说我要某某人的账户,和账户上所有文件,警察没有这个权利。
根据美国法律,警察需要这样的文件的话必须要检察官的批准。
法律上的程序和实际有点差异。
法律上是只能用一种传证令,实际上我们用的是所说的大陪审团传证令。
银行受到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必须提供银行资料,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实际上是法官的命令,法官授权给检察官,传证令交给警察去实行。
文件拿到以后警察要交给大陪审团,事实上是交给检察官。
在侦查阶段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属于警察,可能在侦查阶段警察所扮演的角色是最重要的,是具体作侦查工作的,但是他在各方面受到检察官的制约和指挥,在各方面也要受到法院的监督和制约,也要考虑到案子提交法院的时候还要受到法律的监督和司法的监督。
当然侦察的手段很多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美国的法律对这个有特别的限制。
米兰达警告大家大概都知道,这是根据1967年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
1967年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州使用一些类似于米兰达警告的办法。
从1967年以前在美国询问在羁押的或者自由被限制的罪犯以前不进行米兰达警告的话,所取得的口供就被认为是非法取得的,不能使用。
米兰达警告的内容大家都很熟悉,就是一个人被抓到的时候警察要告诉他有什么权利,有沉默的权利,有权利请律师,没有钱请律师的话法院可以给他免费安排一个,如果愿意放弃律师的权利的话,可以放弃,他所说的话可以拿来做证据。
经过这个警告之后犯罪嫌疑人如果愿意说话的话,警察可以进行询问。
如果在开始回答警察的问题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改变主意说我不想说了,那询问就结束了。
如果犯罪嫌疑人说我愿意和你说话,但是我要求我的辩护律师在场,那就在辩护律师来以后可以询问。
犯罪嫌疑人被询问的时候,辩护律师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或者是他可以在场,或者是他不在场的话就不能进行询问。
询问的机会不是很长的时间。
因为美国的指控和限制自由差不多是同时发生的,就是警察抓人的时候有义务把他立刻带到法院去,羁押不羁押的决定只有法官能作出(是否取保候审),警察和检察官没有这样的权利。
凡是影响和限制公民的权利的措施必须得到保护,限制越严或者权利越重要,他得到的保护就越全面。
所以说羁押是涉及公民自由最重要的权利,警察和检察官自己都不能作主,要经过法院的程序由法官作出。
所说的马上把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带到法院去,就一个伸缩性,一般来说是当天,星期一上午抓到,就要下午带到法院去;下午抓到就要第二天上午带到法院去,周末抓到就要等到星期一。
(美国没有看守所。
看守所属警方是我国需要改革的一大弊病。
)到了法院的时候如果还没有请律师,法院有硬性的义务给他请律师。
从那个时候起嫌疑人和警方完全是一个平等对抗的制度了,他已经被指控了,他有辩护律师。
如果控方要求拘留,而辩护律师反对,会举行听证会来决定羁押不羁押。
不管是被羁押还是没有被羁押,从这个时刻起,控方如果要向被告进行询问的话,必须经过辩护律师的同意。
写了五六千字,还没进入剧情的剧评是耍流氓。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剧集开始,麦克纳尔蒂旁听了一次法庭庭审,被审判的是大毒枭巴克斯代尔(Avon Barksdale)的外甥迪(Dee angela Barksdale),迪因为在他舅舅的一个贩毒点开枪杀人被捕。
虽然杀了人(有点意外的事件),但从后面的剧情看,迪还是个不错的小伙,平时生活有点小情趣,爱好打扮和美女,一天要换几套衣服,心地善良且富有同情心。
贩毒是他不得已的选择,他的爷爷、舅舅、老娘都是贩毒为生,他也只能走上这条不归之路。
这个案件,本来证据确凿,但因为巴克斯代尔等人威胁和收买证人,最终迪被无罪释放。
主审法官费伦因为以前是做检察官的,所以和麦克纳尔蒂有些交情,所以庭审之后请麦克纳尔蒂去聊天,问他为什么旁听一个不属于他的案子。
麦克纳尔蒂不知死活的唠唠叨叨说了一堆,大戏由此开幕。
《火线》的第一主角麦克纳尔蒂是个生活一团糟糕的人,因为工作不如意,又在外乱搞,和妻子刚离婚。
他的生活习惯不佳,酗酒成瘾,变成单身汉后住处乱七八糟,像个垃圾场。
但是,麦克纳尔蒂有个唯一的优点,按同事的话说,他是个natural police(天生的警察 这里po发音泼,托长点念才有味道)。
他对于打击犯罪有着近乎偏执的热情,他嗅觉灵敏、头脑冷静、善于分析、诡计多端,对于有组织犯罪有着惊人的直觉和深刻的洞察力。
之前麦克纳尔蒂抓到过个巴克斯代尔集团的人,但同样也在法庭上输给了对方。
大概从那时开始,麦克纳尔蒂开始注意到巴克斯代尔集团,并开始搜集该集团的相关案件和线索,发现该集团在几个月内制造了十几条命案,控制了富兰克林高地区的大部分贩毒点—五栋高楼、平房区(好像全是政府公租房,穷人-黑人住的,projects)和街角。
而最糟糕的是,这一切,在整个巴尔的摩警察局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由于巴克斯代尔集团组织严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一号头目巴克斯代尔非常狡诈机警,平时基本不露面,大部分事情由二号头目斯俊格(人称“线哥”)处理。
斯俊格是个很逗的人,身为毒贩,居然在社区大学学习微观经济学,试图用经济学理论运营毒品买卖,在他嘴里经常能听到供需理论、价格弹性等词汇,时不时召集马仔开会,解释经济现象,很认真地上课并准备期中考试。
虽然有时行事残忍和狡猾,但斯俊格是一个厌恶打打杀杀,试图把理性带入毒品犯罪(game)的人,这点和巴克斯代尔的街头习性正好相反。
因为这么两位老大,巴克斯代尔集团平日行事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见图),比如不能在车上、电话里或地盘之外谈论和生意有关的事情,不使用手机,经常给地盘上的小孩一点小钱让他们放风,等等(类似鸡毛信。
剧里一旦警察出现,就会听到很多小孩喊“five-0”—50,50指的就是警察,这个称呼来源于美国60年代的一部电视剧。
剧中有很多黑人的黑话,不太容易懂,如40代表一种酒,“shorty”—“矮子”指的是女人。
Beef—抱怨;tight—很牛。
类似很多)。
所以,要掌握巴克斯代尔的情况有很大的困难。
其次,巴尔的摩警察局自身也有很多问题。
警员普遍文化较低,对于处理复杂案件能力较差,他们大都是高中甚至初中毕业生,像麦克纳尔蒂这样上过两年大学(因女友怀孕,要养家,所以退学)的寥寥无几,像丹尼尔斯(Daniels)那样读过大学持有法律学位的则更是凤毛麟角,这从剧里屡屡出现的警察写报告经常写错别字就可看出。
可以这么说,剧中的黑人警察,如果不是多读了几年书,其前途很可能就是混社会,不是变成毒贩就是变成毒虫,如Bunk在第四季里说的那样。
警局领导层则热衷于街头抓捕、诱捕(派个警察去买毒品,再抓捕)等简单的打击犯罪模式。
这么做,一是因为警局经费紧张。
第五季开头可以看到,因为要填补教育产生的巨大赤字(实际上好像只八千万美金),巴尔的摩政府把所有钱都投入教育,导致警局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工资都发不出来(这种财政困难,在我天朝是不可想象的)。
一方面经费成问题,一方面重案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所以不如街头抓捕来的便捷、实际。
且街头抓捕的社会效果好,大量警察在街上抓罪犯,会给选民一种政府在努力作为的错觉,有利于拉选票,所以也为巴尔的摩市政府上层所青睐。
经费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调查重案或有组织犯罪,经常会牵扯出背后的大鱼—政客,可能是巴尔的摩的政府官员,也可能是马里兰州的州议员,搞不好就要惹火上身,因此警局高层对于调查有组织犯罪兴趣寥寥。
摘抄自http://www.trends.com.cn/man/favorites/life/2009-03/178012.shtml 去年3月结束的美剧《线人》(The Wire)第五季,也是这部传奇美剧的最后一季,毫无悬念地被《时代》周刊选入了年度十佳(该杂志的资深政治评论家乔伊·克莱恩曾经说过:《线人》没拿过艾美奖?
《线人》该拿诺贝尔文学奖!
)。
尽管相对整个剧集来说,这一季算不上最好的,甚至有些低于整体水准,但它“仍然能够轰飞99%的电视剧集”。
HBO于2002──2008年制作并播出的剧集《线人》(The Wire),是一部在国内被极度低估和忽略了的杰作,没有什么字幕组愿意碰这部充满了难认的黑人对话和警方通话代码的剧(只有一个狂热的网友在播出六年后独立完成了第一季字幕),市售D V D的字幕更全部都是乱来(尽管中央电视台去年曾经引进,翻译成《火线重案组》播放过)。
在紧张刺激的《24》和《迷失》面前,这部没有美女帅哥、看上去又闷又无聊的杰作几乎没能在国内引起任何反响。
《线人》讲述的是巴尔的摩警方如何通过线人、监听等刑侦手段惩治当地肆虐的贩毒团伙。
剧情看似一部普通的美式警匪剧,但黑帮亦是当仁不让的主角。
事实上,原本简单的善恶两元,在政府、警局和毒贩三者之间变得非常模糊。
电视剧里当然没有说穷孩子为了养活十个弟弟妹妹选择去贩毒是对的,但毒贩中的高层平时会去上商业管理课(不妨与那些因为自己丈人的关系才进了警局,胡乱拿出枪来骚扰平民的混蛋警察对照起来看)。
在第一季中,三个黑人少年在玩一副国际象棋,贩毒点的头头迪安吉罗告诉自己的手下,这个棋子是王,他就好比是我的叔叔艾旺,亲了一下棋子之后,他又把比作艾旺的助手史汀格,为了向手下解释车这个棋子,他拿了街角的藏毒点来做例子。
最后他指着卒说,“它们就像是士兵,随时可能被吃掉”。
他和围在身边那两个第一次见到国际象棋的孩子,在此后逐一死去。
黑白两道在戏分上的平衡也是《线人》的亮点之一,更具创新的,是剧中对警局与上层机构关系的描述。
美国剧评人对本剧的评价颇高,除了拿它与狄更斯的《双城记》相提并论,称其同样深刻地描写社会现实,又同样最具关怀,最高的评价则是:五十年后,当人们已经忘记《迷失》和《24》,甚至忘记《黑道风云》时,《线人》仍然会被反复地观赏播放,不只是在电影学院,还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课堂上。
每季讲述一个独立案件的《线人》(相信我,你不会觉得这样的叙事节奏太过缓慢的),已经关注过了毒品甚至是教育问题。
在第五季里,焦点转移到了巴尔的摩当地的媒体上。
当然,如果你看过这部剧就会知道,当它演绎一个城市的问题时,一方面它显示出纪录片版的真实,让N BA球星也不禁潸然流泪,因为他就是从这样的街区混出来的,如果没有选择篮球,他也许就是被打死后放在车顶上示众的那一个。
另一方面,那些问题又不光是巴尔的摩的问题。
第五季里,制作方以《太阳报》为原型虚拟了一家报纸,通过展示媒体可以是多么的视而不见,深化这部剧集一贯以来的悲剧主题。
此外,第五季也给那些一直骄傲地活在深深的无望中、又怀着希望活下来的警探和街头小子们来了一个充满诗意的结局。
为这部(其实在世界范围内都)被普遍轻视了的杰作收了个漂亮的尾。
在此之前,其实观众难免会好奇,对于这样一部剧集,什么样的结局才能算是合格,但看到最后,其实什么样的结局又都无所谓了,毕竟,这就是正在发生着的世界吧。
2012-06-23 02:01:44 来自: 毛向北写在看完⦅火线重案组⦆之后 追了三年,我终于把火线重案组看完了,这是一部在美国都没有热播的剧,可是还挺了五季,我想制片人真的是太爱这部剧了,就像此时的我一样爱,就像剧中的人,尽管前路漫漫,尽管这狗日的世界是如此操蛋,但是他们还是可敬的做着自己,就像这昏昏噩噩的世界里一丝微弱的光。
在数不胜数的电视剧里面,我能幸运的看了火线,我相信和我一样追剧的同好也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
这是一部慢热型的剧,没有越狱的大帅哥,也没有狷狂美艳的吸血鬼,甚至没有一个惊天大阴谋做个大诱饵,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讲述着灰秃秃的巴尔的摩市一群咋看都不咋地的警察勤勤恳恳的查案,他们也个个都不完美,杰米酗酒,卡马女同,丹尼尔出身不干净…各有各的问题,机缘巧合让这么一群人纠集到一起,说实话就像一个垃圾筐,把警局里不好弄的人都丢进去,谁知道这个垃圾筐成了个大坩埚,这群警察做到了他们一直想干的一件事,就是做一个真正的警察。
我看见大结局里杰米的活体葬礼,竟然心情澎湃,洒了几滴不常洒的泪水,捡一句黑衣人三里面那个外星智慧人的话,这是地球上最美好的一刻。
真的从没有过一部电视剧让我这么感触良多,我想以后也很难再有,如果还能看到和火线相媲美的电视剧,我就搞它二两小酒高兴一下。
剧评人说,这部电视剧简直就是一部狄更斯,一点也不夸张。
世界也许就是那么操蛋,但是就因为重案组的这一票人,就因为还有人孑然而立,变得无限美好。
看完剧觉得自己好多想法,真的一写又无从下嘴,槽点太多,没看过的我咋和你说,你也不明白,看过的,绝大多数就能明白我此刻的语无伦次。
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能独立的写个人物分析啥的。
内容多,信息量大也有个不好,那就是让人无从说起。
最美好的画面是巴布和他姐姐在一起吃饭,我们大多数人都象巴布一样卑微,一样微不足道,但是我们也象他一样守着心里的那一点点善良。
勇敢的面对自我,勇敢的面对过错,巴布可以做到,我也会努力!
引一句剧中也是引的卡夫卡的话结束这番胡言乱语 __你可以逃避人生的痛苦,这是你的自由,也符合人性,但是真正能逃避的也许是逃避本身。
皮尔斯,就为这句话,我得细细的看看卡夫卡。
我并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也很少愿花时间来为一个电影电视剧写评论。
然而这个剧(火线)是我唯一看过后感觉需要写些什么的。
除了因为这是很好看以外,更是出于一种个人的心理记录和感悟想和人分享,同时还是对一个用心杰作的致意。
所以借肺炎时期又看了一遍,写完了这个剧评推荐。
我第一次看这个电视剧,是因为当年一个很让我尊敬的前辈同事的极力推荐,他说这是美国几十年来深刻描写美国社会的最好的一部作品。
作为一个出身在普通人家但通过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成为著名学者的人,他是美国人里很少见的对美国自豪的同时又愿意对其历史和现实进行批判思考的人。
更为不易的是,也许是因为出身和求学经历类似的缘故,他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和我这样一个外国人来分享。
而不像大部分美国人,尽管是人来熟的性格,表面非常外向和友,好但一般不和人谈政治和社会这种严肃话题。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其实并不觉得惊艳,反而觉得开始出场人物多、关系复杂而节奏平稳缓慢,只是因为人家的推荐才没有中途弃剧,不过看到第一季过半时开始被故事吸引,而看完一整季后就深有感触欲罢不能了。
The Wire 翻译成“火线”,主要是围绕wiretap (窃听)展开的警察和贩毒黑帮间的斗智故事。
贯穿整个电视剧五季的是一个城市的历史,所以真正的主角是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别名 Bodymore Murderland),剧里面的警察毒贩政客记者等等每个人物,形成了这个城市的鲜明众生相。
巴尔的摩这个城市我生活了5年,度过了非常快乐充实的一段时光并在这里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所以常半开玩笑说这是我的第二故乡。
离我们医学院不远就是毒品交易泛滥的街区,因此听到剧里提到的街名非常熟悉也大致知道不同街上的声名。
而这个剧其实就是关于一个城市在千禧年前后的一部生活历史,像极了动态的清明上河图。
接下来我会尽量不进行具体情节的剧透来谈一下这个剧,除了一些小片段的仔细解读 (有点长)。
电视剧在纵向上有两条平行的线索,分别是讲诉展开窃听的警察和被窃听的罪犯黑帮这两个集团的故事。
而在时间上,则讲述了以巴克斯戴(Avon)和线哥为首的老帮派的由胜到衰 (1-3季),而被以马洛为首的更狠毒更没底线的新帮派取代的历史(3-5季)。
和典型的美剧所不同的是,火线的每一季都是从不同侧面围绕同一个毒品主题紧密布局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一季是提出了整个主题,讲了反毒品之战(war on drug)在巴尔的摩是怎样展开的,讲述了警察局高层的见好就收策略,导致了办案干警很聪明努力,却也只能是赢得战斗却不可避免地输掉战争的必然结果。
就像其中借一个一个小毒贩之口说的,这个所谓war on drug 不能说是战争(其实比战争更糟),因为正常战争不管多久总有结束的一天。
有趣的是,贩毒帮派里面的组织行事方式,和警局在很多地方相似,尤其是每个人按照相似的潜规则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体制里有同样的仗义、欺骗、心机、告密,给人有着相似的人在江湖的宿命感。
而第一季的结尾是抓到罪犯却要讨价还价来定罪,让人对谁胜谁败产生疑问。
在接下来的2-5季里,分别针对经济、政治、教育、与媒体层面,讲述了毒品交易的深层社会原因,让人明白这个围绕毒品的问题远比表面看到的更深,甚至涉及到了社会的每一个方面,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又导致了新的问题产生。
所以反毒战争无法结束,而只能是不断地造就新一代的毒贩枪手劫匪瘾君子在大时代里生存、斗争、死亡、腐朽和回魂,以及警察政客媒体商人的在同时不断地牺牲或发迹或堕落或提升或隐退。
本剧结构精巧的地方在于,每一季的第一集开头的1-2分钟讲故事背景的片段都非常有深意地暗示了主题。
比如第一季开始,用关于街头一个普通凶杀案聊天,暗示着一种宿命感:叫鼻涕虫的小混混总来街头玩骰子赌钱,但却总是抢了赌注就跑,其他人通常只是把他痛揍一顿,却不禁止他下次接着玩,因为这是在美国总得给人这种自由。
在这种黑色幽默的后面暗示了游戏的残酷和不可避免,也用鼻涕虫被杀来暗示着游戏规则也会不时被打破和重建。
接下来的整个一季故事,就是在讲述这个街头游戏的玩法,比如D和其他小毒贩用象棋来讨论贩毒团伙里面的分工,Omar 总挂在嘴上的 ”All in the game, Yo“。
结尾以大头目巴克斯戴被抓,但警察并不觉得他们胜利,来说明这个游戏还会继续玩下去。
第二季其实是讲述毒品被背后的经济原因。
上一季立功的警察都被穿小鞋,其中McNulty 被分配到他最不愿意做的水警。
开头的一段背景,两个警察在巴尔的摩的海港里巡逻,远远看到工厂闲聊,两位警察都说到他们父辈都是在70年代被下岗,然后工厂关闭等着被重新被开发成商业地产。
接着他们被呼到了一个举办派对的游艇上帮忙,游艇失去动力但主人希望警察把它拖离主航道让派对继续举行,这些高犯罪率城市的警察就只是在为富人的派对来护航,而最有意思的是游艇的名字叫“Capital Gain”,暗示意味非常明显。
第二季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季,尽管有些人觉得故事和第一季脱离太远且风格突变。
这一季把故事引申到巴尔的摩外的世界背景里,也把第一季只是关于穷黑人和警察的故事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说明了犯罪问题本质上其实是一个经济和阶级问题,而不是种族问题。
关于最后一点,国内甚至海外华人的流行的观点其实有很大局限,比如说起美国犯罪就总想着是因为黑人和墨西哥人 (而对中国犯罪也有类似的地域歧视,这里就不展开了,呵呵)。
第二季里讲的经济空心化,使得以前靠力气吃饭的码头工人尽管努力工作也难以维持生计,所以只能走向犯罪 (帮人从码头运各种非法的货)。
延续第一季的故事被放在了背景中,Avon被关起来而团伙老二线哥在试图找到新的毒品货源来维持‘生意’。
这一季新出来的主要罪犯,其实本质都不是坏人,尤其是码头工会的头目Frank Sobotca, 他犯罪的主要原因也算是向生活的一种抗争,同时他们的义气和乐于助人让人不免对他们同情。
在第一集里面,其实用很温馨的情绪讲诉码头工人这些粗人的生活,几处背景音乐的使用非常用心。
比如在第一次在酒吧的镜头里工人们下班欢乐聚会,后边乐队演唱的几句是摇滚版的 《Sixteen Tons》,这首老歌很多美国的年轻人都不太熟悉,直到后来在《南方公园》里又用了一遍才又火了起来。
大家如果没听过可以去听并了解一下背后歌词的意义,如果说国际歌是工人愤怒的怒吼反抗,那这首歌就是社畜无奈的哀鸣自嘲。
这种悲剧故事背后的复杂情绪,很像《钢的琴》,所以说这季剧讲的巴尔的摩的港口,也是在讲曼彻斯特和铁西区的旧工厂。
以至于在Frank 的感慨中,讲到美国这个国家的问题时说过,“You know what the trouble is? We used to make shit in this country, build shit. Now we just put our hand in the next guy's pocket." --这个国家曾经是能造东西的,但现在人们只想着把手伸到旁边人兜里去掏钱(熟悉的金融创新)。
这台词是在08年金融危机前写的,却说出了一个无奈的宿命,也是后来Trump 上台的背后原因。
而真正悲剧的是,以Frank 为代表的码头工人同时对生活的努力,想为自己的孩子维持的一个生活方式,却让自己成了国际犯罪链上的一个环节,让外国来的女孩子变成新时代的性奴隶甚至意外丧命,从港口来的高纯度毒品给黑人区和穷白人的孩子一个贩毒职业,并最终送他们走向末路。
而同时Frank并没有挥霍“偷”来的钱,而是把它送给律师变成政治献金最后流到政客的口袋里,资本社会就是这样用钱来推动运行,就像在剧中被反复提及的:“如果你来追毒品,你会找到毒贩和毒虫,而如果你来追赃款,你根本不知道会找到什么”。
一个残酷的事实是,FBI和联邦政府执法者其实最担心的不是毒品人口走私甚至命案,而是工会的组织。
这在剧里也是充分表现,听说有可能找到Frank的犯罪证据来对付工会,整个FBI 都来到窃听组帮助办案,而发现这个只是Frank 自己的问题而不能来对工会起诉(尽管涉及毒品谋杀强迫卖淫),那些人就失去了兴趣。
这里面的内涵不言而喻并让人寒冷,也说明了为什么毒品战争的复杂性。
第三季讲的是对毒品的政治解决方案,以及为什么这些方案无法成功。
又一次在开头的两分钟给了暗示,市政府希望拆除毒品横行的公共房屋计划,这样就把Avon的贩毒地盘去掉来减少贩毒,但爆破拆除大楼仪式上粉尘乱扬,其实也暗示了这种解决方案的副作用。
果然,失去大楼的Avon 和线哥开始扩张到其他的街区,和新团伙Marlo 产生正面冲突。
Marlo 团伙从最初的小角色也开始崛起,其实也是重演了Avon 他们当年在街上的暴力打拼史。
同时线哥一直想把毒品交易像正经生意那样做来减少血案,并且洗白团伙生意,这种努力及其失败我们在《教父》系列里也看到过,但是这个剧更是直接和现实。
有趣的是,在黑道里精明的大佬线哥发现,政府大楼里的欺骗背叛并不比街上更少。
最后的时候Avon 和线哥的一段房顶聊天讲当年奋斗史的戏,是整个一季里面最让人感触的地方,同样也是有古典悲剧的意味。
另一条线里开始讲的巴尔的摩市长选举和警察的试过的解决方案也是同样精彩,这时候的剧已经走出了街头,走进了市府和州议会,让大家看看毒品背后的政治背景。
第四季第五季里,线哥已经谢幕,Avon 也几乎淡出,毒品那里Marlo 成了新大佬, 成了新一代的Avon。
这两季讲了教育和媒体面临的有关毒品的挑战,尤其是在教育和反犯罪方面资源的两难选择和困境。
第四季是多数人公认的最好的一季,也是最打动普通人的一季。
通过几个孩子的教育历程,讲诉了为什么毒品问题的代代不绝。
这里面的在街头长大的孩子才是初中生,纯真的同时已经是犯罪老手了。
其中一个孩子是第一季的Avon手下首席打手威贝的儿子,他和妈妈的故事其实很反应了街头的价值观。
几个孩子的经历温馨和血腥并存,让人感慨万千却欲哭无泪,也揭示了他们作为一个普通人成长在整个社会里的宿命。
每季的开头同样暗示了整个主题,因为篇幅关系我不做详细介绍,但最后两季也真的值得一看。
不过一般人看过前三季已经很难停下来了。
从第三季出场的白人市议员/市长,在后两季成为一个主要角色。
他是有原型的,就是我们当年的市长Martin O‘Malely,当年在巴尔的摩的还是很受欢迎的,后来也当上了马里兰州长(剧中拿他想当州长没少做话题),在2016年参加了总统候选人的初选,但成了希拉里和桑德斯的背景。
这里放几张他的照片,第一张不是剧照但可以感受到这个剧的神韵,尤其是和他走在一起的警察就像是从剧里走出来的。
不是剧照但很像剧照,蓝衬衣是当时的Baltimore市长 O'Malley这里可以比较剧中人和真人,其实他当年非常帅气并是一个当地的乐队成员,筹款活动时来过霍普金斯演奏我见过。
而小指头演的也很好,直接导致了他被HBO青睐演了权力的游戏。
不过要是先看了权力游戏后也许会有些出戏,哈哈。
网上找的对比图,有些神似。
这是2016年民主党初选时的镜头,其他两个人不用介绍了吧。
所以说这个剧神奇的地方,是从街头小混混一直讲到了美国政治社会的深层,并说出了其中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6年民主党初选,左一是小指头演的市长,最后是希拉里出线败给Trump这个剧的第4-5季中间耽搁了很久才完成,尽管有非常好的口碑但是没有获得任何艾美奖(好像剧本被提名过)。
整个剧是一个完整故事,尽管每一季相对独立。
每一季的最后几分钟都是用时间上的长镜头进行总结讲诉生活的继续,使得我看完每一季后,因为被其中悲天悯人的气氛感染,都要缓几天才能看下一季。
更难能可贵的是,最后一季尽管比起其他季有些弱,但比同时代一般的电视剧也是强了不少,没烂尾反而更升华到文化的成面上。
最后一季最后的几分钟回顾巴尔的摩市,会让人有一种爱恨悲喜交加的复杂心情,而这种心情的产生不只是由于美国城市特有的故事,而是对你熟悉的任何城市进行长时间观察思考感悟后都会有的心情。
所以在这个剧结束后,才慢慢被人欣赏并越品越有味。
很多人说这个剧没有获得艾美奖的原因是,它其实应该得诺贝尔文学奖。
而不同的段落常被美国的大学作为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传媒学等课程来分析解读。
就像是古典的希腊悲剧,会被人不断地重新来看来体会。
我想在100年后,人们看这段时期的大众传媒史,这个剧仍会被研究,而一些所谓神剧会被忘掉。
像HBO的很多长剧一样,这个剧里并不缺少血腥和性爱的场景,尤其是同性间的几个直接场景更是在当时属于惊世骇俗。
这些场景或美好或暴力或可笑或丑陋或无奈,但没有一个是多余,其实是描写人物推动故事的必须,好在网上的版本删节不多。
这个剧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尽管故事线众多,但一直平铺直叙并不加解释而让你自己体会(这和充满画外音的很多剧不一样)。
因为故事本身已经足够精彩深刻,多余的解读成为累赘。
结果会导致不同人对剧里的体会都不一样,而使一些伏笔容易被忽视(我有的地方看过三遍,还能发现以前错过的重要细节),好处是也使得不同的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角色。
比如Obama 说他最喜欢追这个剧并喜欢其中的Omar。
而我个人喜欢看的角色是线哥Stringer Bell(当时不知道这是个英国演员,没想到一个外国人能把美国城市的复杂任务演的这么出色),当然这个演员Idris Elba后来名声大振,最近他的消息是得了新冠肺炎。
放两张照片。
学者气质,把毒品生意用正规商业模式来做的忧郁黑帮大佬
梦想当个老老实实的CEO,却无法做到的线哥这个Stringer 和Avon 及后来的黑帮团伙的Marlo 的命运形成非常讽刺的对比。
Stringer 尽管指挥杀过不少人但骨子里并不喜欢暴力,他杀人都是为了生意的必要。
他一心向往的是合法化没有流血的生意,并几乎成功变白。
而Avon 和Marlo 骨子里是属于街头的斗士。
Stringer 曾经劝过Avon,也教过 Marlo 怎样来把毒品作为正经生意来控制其负面作用,这个想法其实和一些政界人士试图让毒品合法化的想法是类似的。
而可悲的是,他没有成功,而Marlo 几乎明明能Stringer向往的东西,却又走回了街头。
这时,不同人有不同命的感觉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这部剧里,类似成功地人物塑造比比皆是,都是实实在在没有一个人物是不成功的,很多角色都有原型甚至是退休警察和释放的黑帮来扮演的。
这些所有鲜活人物,以及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欲望、悲喜和挣扎,组成了2000 年代前后的一个城市历史,这是美国历史,也是工业社会晚期的世界史,给人的感觉像极了《双城记》。
而在最后一季里透过记者口中,也不断地说要从狄更斯试的描写视角来报道巴尔的摩,也算是挺明显的一个暗示。
剧作者和演员们用人道主义和辩证的视角,用心描述了这个时代的血腥、愚蠢、黑暗以及责任、温情和家庭,其中的宿命感一言难尽。
所以说人类社会尽管千年,却总在进进退退而本质变化很小,让我引用狄更斯的话来结束这个剧评吧。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
本想单写Carver的,但考虑到Herc作为一个人物可着墨的地方不多,两人从第一季起一直是拍档了很长时间,刚开始也有不少相似之处,后面走出的道路却泾渭分明,故放在一起写了。
同绝大多数巴城的劳动人民一样,Carver和Herc身上有着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人们的特有气息,几乎永不停止的咒骂与嘲讽,抱怨工作和薪水的不成正比,一个又一个下流的笑话,努力工作,偶尔玩忽职守,不犯大错,期待着机会飞黄腾达。
专案组成立后,两人由于经验与知识上的不足,逐渐脱离以Lester和Jimmy为核心的决策层而成为任务的主要执行人员,关系一直非常好。
即使后期由于一些所谓的“原则问题”而有过争吵,但最终都达成了和解,第五季最后一集里,当Carver被授衔为中尉后,Herc仍是第一个上前拥抱他的人,实在是求同存异的朋友间最好的表现。
两人间主要不同的是,和Daniels一样,Carver同样是个经历了自我挣扎而有所觉醒的警察。
Daniels是通过Jimmy的影响和Wallace的被杀完成了这个过程,而Carver则是通过Daniels对其背叛的原谅,以及对毒贩生活渐渐深入的理解得以升华,使其正直与善良的一面被渐渐掘出。
但在第四季末尾,将Randy送进孤儿院后,他也由此饱尝到这条道路上不可避免的痛苦与无奈。
Herc是Baltimore警局里另一类警察的代表,如果Jimmy、Bunk和Lester会把毒贩当做人去理解,那Herc这样的警察则是标准的国家权力机器,与后面被Carver惩处的那个大胡子白人一样,他们不是法律公正那一部分元素的代表,展示出的更多是力量与强制,从某一角度说,反而更接近“警察”的本质。
然而在这样的Herc离开警局后,却马上成为了律师Levy的保镖,为这个曾帮无数站在自己对立面上的死对头脱罪的人保驾护航,真可谓对法律“力量无关善恶”的完美讽刺。
故事发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港口城市巴尔的摩。
狡猾而残忍的毒贩头子伊文-巴克斯代尔把持着城市西区和滨水地带的所有毒品交易,他的罪行并不止于贩毒,不论是自己的手下、警察还是生意对手,凡是阻挡了财路的人都会面对致命的枪口。
在副手拉塞尔-贝尔出色的经济头脑的协助下,伊文不但毒品生意日渐兴旺,势力开始向房地产等合法生意扩张。
作为HBO电视台评分最高的剧集之一,《火线》已经拿过两次艾美剧最佳编剧提名,这部当时没有什么大牌演员加盟,还以黑人为主群体的硬冷犯罪剧,以多块状叙事的形式描绘了巴尔的摩贩毒网与警方之间的暗战,冷峻而富有深意的台词,慢条斯理的情节推进,令其至今仍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剧本高峰。
(Both are a bit drunk)McNulty(M): You know why I respect you so much, Bunk?Bunk(B): Eh?M: It's not cause you're a good police. Cause you know, fuck that, right?B: Fuck that, yeah.M: It's not cause when I came to Homicide, you taught me all kinds cool shit about... I don't know, whatever.B: En, whatever.M: (seemingly seriously) It's cause when it came time when you to fuck me...B: (being curious)M: You were very gentle. (当时就笑爆了XD)B: (seriously) You're damn right. M: See, cause you could have hauled me out of the garage...(Po主已经⊙﹏⊙了...想象力真丰富!) and just bent me over the hood of a radio car.(小Naulty乃是来真的么?!) (lovingly) But no, you were very gentle.B: (think for a moment) I knew it was your first time. (●﹏●Po主已阵亡,两个五大三粗的警察大直男乃们够了!) I wanted to make that shit special. (→_→)M: (like being spoiled)It was man. It fucking was.(在这么严肃的剧里看俩糙汉eye fuck真心受不了啊╮(╯3╰)╭)
今天再次展现了一下我无可救药的本性,明明星期天就要出的《The Wire》最后一集,但我今天就给看了。
不夸张的说,《The Wire》绝对算得上是美国连续剧史上的经典之作,也是我这一生看过的最佳的连续剧。
这部连续剧的设置十分与众不同,很难将其定义为某种类型。
在第一季,故事的主角包括了警察、法官、律师等所谓的白道到吸毒者、毒品贩子、抢劫者等所谓的黑道,故事主要描绘Baltimore市警匪之间的斗志斗勇。
从第二季开始,《The Wire》虽然还是围绕着贩毒等因素展开故事,但人物逐渐加入了码头搬运工、政客、学校学生和老师以及媒体报刊等社会的其他层面,完整的呈现了美国社会的各个体系的互动。
《The Wire》描绘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们,可以算是美国市中心贫民区(inner city)、甚至整个美国的浮世绘。
虽说有警匪因素,但这部连续剧和传统的类型片完全不同,是美国少见的角色类(character study)作品,而不是24小时一类的商业情节剧。
连续剧中所有的角色都异常真实丰满。
比如连续剧中最大的反角之一Stringer Bell是个心狠手辣的黑帮老大,但却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企业家;在他的床头摆放着Adam Smith的《富国论》。
而连续剧人气最高的Omar Little则是一个抢劫犯;他非常讲道义,只抢毒品贩子,并施舍于周围的穷人;最绝的是,这个为人敬畏的江湖人物还是众人所不齿的同性恋。
诸如此类的精彩设置比比皆是,粗粗一数大约有数十人之多,而每个人的情节又都可以独立成篇。
作为连续剧第一季的主角,Jimmy McNulty在第二季和第四季甚至都没有出场的机会,而没有了他的故事依然十分精彩。
故事既由人物推动,那么其发展注定和一般连续剧不同。
和商业片的直线因果(linear)叙事不同,《The Wire》的故事充满了随机性(randomness)和互动性(interaction)。
剧情没有一点想当然,完全好像博弈论(game theory)一样,角色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比如好警察想抓贼、官员想升官等)并作出行动(action),而随之而来的是其他角色对其作出的反映(reaction)。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和现实生活十分贴近。
事情的发展即在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得不叫人拍案叫绝。
但不论故事和角色如何发展,唯一不变的是连续剧的写实主义(realism)。
《The Wire》的发展拿捏做作之处,亦没有因为主创对角色的同情或眷顾而使其命运有任何改变。
和充斥了俗套(cliché)和定律的一般连续剧不同,观众很难根据观剧经验判断出故事或人物最后的结局。
即使是主要角色,在《The Wire》也会随时有掉脑袋的可能。
看《The Wire》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有两点:角色发展所透露出的悲凉的宿命感以及在看完连续剧后常见的终结感(closure)的缺失。
在这方面,《The Wire》更像契诃夫的戏剧或德·西卡的电影,而不是传统好莱坞产品。
与之相符,《The Wire》在美学上选择了绝对的现实主义。
这种现实主义体现在各个方面。
比如音乐方面,剧中没有一丝用于烘托气氛的配乐,所有的声音和音乐皆来自于剧情中(diegetic sound)。
在语言方面,剧中的人们都使用了极其生活的语言,其中充斥了大量行话和术语。
而即使是一般人很难听懂、甚至完全不知其意的黑话,《The Wire》也不会提供任何解释(不管是通过字幕还是通过其他人物的口中)。
片中甚至有许多演员原来就是警察或黑帮,很多看似不可思议的情节(如Omar从六楼跳下逃走)其实都是真人真事。
这一切努力使得观众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就处在Baltimore的街边。
但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The Wire》许多精彩之处显而易见经过了高度的艺术提炼,最明显的就要数各个粉丝如数家珍的经典台词。
和一般大片不同,《The Wire》中仿佛每人都字字珠玑。
即使Marlo Stanfield这样不喜言语的角色也有不少让人记忆深刻的片段。
如一次Marlo的一个手下告诉Marlo自己被Omar抢劫,要求Marlo不要收取这段时期的费用,因为Omar是和911恐怖分子一样的不可抗力。
Marlo即曰:“我非美国政府,Omar亦非恐怖分子,他不过是一个拿着猎枪的黑鬼”(I ain’t the US government, and Omar ain’t no terrorist; he’s just a nigger with a shotgun)。
这些语言不仅精炼,而且充分体现了角色个性。
连寡言如Marlo者都如此,像Proposition Joe等人的长篇大论自然更加精彩。
《The Wire》的台词不但远胜于现在多数电影的水平,甚至和好莱坞老片中最经典的台词(如《日落大道》)也毫不逊色。
能够塑造如此之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精彩剧情的最主要的原因是《The Wire》一流的制作团队,而其中功劳最大的又数这些出色的演员以及优秀的编剧团队。
《The Wire》的演员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各个功力了得,其中多名演员已经通过此剧上位。
目前最成功的恐怕要数饰演McNulty女友的Amy Ryan,这名百老汇资深演员去年刚刚应为影片《Gone Baby Gone》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提名。
但演员水平再高最后还需依附编剧提供发挥的空间,而《The Wire》的编剧只能说是很好很强大。
连续剧的主创David Simon作为资深Baltimore太阳报的记者,对城市的各个方面都深有了解;是他为《The Wire》设立了一个大的方向。
而连续剧的其他编剧亦大有来头,如Dennis Lehane就是著名的小说家,其最有名的作品就是被Clint Eastwood改变成电影并一举赢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神秘河》(Mystic River)。
如果仅仅因为制作精良,那么《The Wire》充其量不过是一部和《The Sopranos》相仿的爆米花大作。
真正让《The Wire》鹤立鸡群的是其社会意义和社会责任感。
《The Wire》对社会百态的描述并不居高临下。
主创虽然有个人观点,但却没有任何希望说教的心态。
与其相反,《The Wire》冷静生动的描述了社会各个层面,并通过对其他层面的描述增加了既有内容的深度。
比如,《The Wire》最深刻的应该要数描述教育系统的第四季。
通过四个孩子的境遇,《The Wire》展现了环境对儿童的主要性和决定性,并通过对孩子的描写为其他角色(这些孩子的经历即那些已经长大成人并成为警察、黑帮的角色的经历)提供了背景信息。
虽然任何没有在美国成长的人对此剧的理解都可能非常有限(如黑人社区的败落等问题国际上知情的人数并不多,而且极具美国特色,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这里恕不多言),但其描述的其他诸多方面,如全球化对蓝领阶级的冲击、民主政治的黑暗面(如募集基金、交换利益等)、官僚和假大空政策的负面影响、教育硬性化分数化的不足以及媒体在网络时代的地位和变迁等问题却是一些大家都可以关注的问题。
看《The Wire》,看到的是对社会现状的无奈和痛心疾首,以及对改革和变化的渴望和期待。
可以说,作为社会的一员,察觉到《The Wire》中所描述的诸多尖锐问题并以此努力进步、推动改革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故事的题材和艺术上的选择,《The Wire》的商业性和受欢迎度一直不高。
很多观众是对此题材不感兴趣,但更多的则是怕面对连续剧所描写的残酷的社会现实。
如此一部并不流行的连续剧能够坚持着许多年不可不说是一个奇迹。
写一本卖不出去的现实主义小说的成本可能不高,但连续五年耗资数千万美金制作一部敢于说真话、不受欢迎的连续剧却不能不说十分难得。
因此,除却社会必要的多元化、言论自由和思想性不说,也只有在美国这种商业体制下,才能有这类的连续剧产生。
首先,连续剧制作和播出方HBO是高端收费频道,基本没有广告,因此不用像FOX等公共频道估计收视率。
第二,美国多样的利润渠道保证了连续剧即使在收视率不佳的情况下也不至于血本无归。
像《The Wire》一样的连续剧只要保证有忠实的观众,就算观众数目不多也可从纪念品、DVD等销售中获得一些利润。
因为这些商业元素,这部戏的主创们才可以在没有获得主流观众的认同的情况下不妥协自己的创作初衷,并根据本意完成这部杰作。
对于中国观众来说,一部在美国都不出名的连续剧自然也很少有人听说。
加上其题材晦涩、翻译困难等原因,观者寥寥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不论如何,如有机会观此剧者玩玩不能错过这个难得一见的连续剧。
总而言之,有四类人不可不看《The Wire》:希望体验一流娱乐者不可不看《The Wire》;希望欣赏一流制作者不可不看《The Wire》;希望思考深刻命题者不可不看《The Wire》;希望了解美国社会者不可不看《The Wire》。
综上所述,将《The Wire》形容为现代美国的莎剧也并不过分。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能够观看此剧可以说是我的荣幸。
今天看完此剧先说两句纪念一下,日后五季套装DVD出版时我一定吐血200美金以作收藏。
1011211201我的神啊,ds和eb。和gk有相通的地方和类似的叙事结构。都是messedup中企图找到值得坚持的东西。ep4两人还原现场fck一路。依旧特dry的幽默感!笑死我了。13集好心塞。对比之下cm是鸳鸯蝴蝶派。。
扛过前两集,你就能获得一张巴尔第摩西区的绿卡
让你慢热,不是让你冷掉。这剧就像一大桶凉白开,寡淡、无味、却耐喝。虽说这部剧在人物塑造上比较成功,个性鲜明且不脸谱化。台词精炼无多余对白。故事情节等方面也颇具真实感,让人有种看纪录片的感觉。但就是故事不够吸引人,没有那种让人忍不住一集接一集看下去,欲罢不能的感觉。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关系,这个IMDb 评分最高的美剧,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希望那些不吝溢美之辞,将其捧上天的豆友们是真心爱看这部剧,而不是附庸风雅。
看到第三季都没有吸引到我,五集全看完后,则同意了这是神剧的说法
理想本是轰轰烈烈,现实只能跌跌撞撞,想完成一次摧枯拉朽般的清洗,到头来不过是新的轮回:游戏永远存在,只是玩家更迭;真他妈黑。"-What the fuck did I do? -You happy now,bitch?"
写实派的电视剧,但真的很困,黑人社区真是愁人
很好吗?
很写实,很历史?缺乏娱乐了,就不看了。而且不是宽屏,剧也老,很多案情手法和现在的毒品犯罪剧一比有点落后幼稚了。
看不懂。。
火线前两季也很好,不过没有给我特别想要看下去的欲望。
第四集那一段全f-word的戏真的绝了
一集都看不下去,完全没有戏剧性
实在是不容易看懂,晕晕的
四星半,“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如果说《毒师》做到了“见自己”,那《火线》拍的就是“见众生”。此剧对美国执法和司法体系的洞察之深到了叹为观止的地步,辅以反高潮的叙事手法,平平铺叙,简直不像是一部剧,而是一部影像版的社会学教材,制度下的规则和秩序决定了每个人的社会角色和动机。丰富的细节使得每个人物形象都极富饱满而立体,在复杂的体系生态下每个人都面临着各自的困境,又有着各自的执着。结局颇具讽刺意味,胜利者与失败者付出了各自的代价,前者在“胜利”后重新走回自己的困境,后者在“失败”后卷土重来声色依旧,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没变,没有人记得谁付出了什么,一次的推翻只意味着一次的重来。当大幕落下,谁是赢家?谁又是输家呢?
陈丹青讲“美剧是21世纪的长篇小说”,《火线》还得在小说前面加上“严肃”两个字。没想到早在世纪之初,已经有一部剧低调地树立了如此之高的标准。看美剧这么些年,这一部确实让我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观看体验:当《越狱》给当年的中国观众送去第一波冲击的时候,少有人知的《火线》选择了完全不同的另一条路——去传奇化,去快节奏,极度写实,极度在地。它不仅深入了巴尔的摩市的街巷,更事无巨细地介绍警察和毒贩两个系统的运作,在此基础上搭建起血肉丰满的人物群像,进而编织绝对扎实的探案故事。《毒师》和《毒枭》仍会不时地为观众供应爽感,但《火线》不断对观众说: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黑人英语听力大涨
这什么剧?!乱七八糟的,无聊透顶,看了第一集,弃剧
All in the game, yo, for sure.看到最后一集才承认这是神剧,不过我想这也便够了吧。慢的很的节奏,然后每个人每一步都那么纪实,一切纪实片在这样的叙事作品面前皆假爆。又一部会一直看下去直到全看完的HBO,我知道了。对思考很有促益。
失敬了,美剧之神
看前几集后:什么玩意说啥呢,看完之后看其他美剧:什么玩意逗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