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枪战 而且有很多枪战更 有很多的台词和细致入微的交代文艺片式的处理却迷失了重点总体来说 其暴力男人灰色线条性的叙述和基调让其丧失了所谓的能满足普通大众一般性暴力娱乐期待的调调而文艺范儿又拿捏得不够圆熟和干练简洁前一个小时的精彩在后一个半小时里慢慢Fade out拖沓且碎碎念 然后又结束得突然 找不到高潮其风格还是可谈的 个性是绝对有 不仅来自Depp的个人魅力 也在于镜头剪辑和适当的音乐搭配可惜的还是又沦为了那样的结局最精彩的段落都在预告片了...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这部电影在爱情的刻画上似乎比黑帮抢劫、枪战更抢眼球。
电影把John Dillinger塑造成一个枭雄而不仅仅是个抢劫犯,他义气、有勇有谋、对妇女还很绅士,尤其是刻画成一个霸气逼人、海枯石烂的浪漫盗匪。
最后的情节,有些潦草。
我不太了解他为什么要去看电影,而且看完后还面带笑容,为什么他和那个女人的女儿坐在一起而不是和他的情妇,但这些不解,以及整部电影的评价我都不想多说。
因为这部电影唯一让我思考的就是为什么女人会容易被霸道的男人所俘获。
年轻女孩的心里都曾有个梦,有一天有个英俊男人直逼她的眼说“我要定你了。
”这样的话,然后她就不可救药的哑口无言,而心里乐开花了,情节有点类似流行花园。
本片也是,一个陌生的俊男(如果是个癞蛤蟆,恐怕避之不及了)没见过几面就霸道的说:你保证再也不许离开我,你就是我的。
然后野蛮的打走一切竞争对手,紧紧地抱住她再说这一遍这样的话。
像不像是琼瑶小说?
前面也有女网友表示过艳羡女主角的遭遇。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尤其需要给不够大胆中规中矩的男青年们说)。
我想根源还在于女人主动或者被动按照传统观点,把自己置于弱者需要保护的心理。
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比女人强,都是一样的心理。
电影里贫民窟出来的Billie,没见过世面,一旦被这种强大气场和自信乃至自负的男人追求,立马就投降了。
大部分女人被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男士追求的话,都会有种崇拜的心理,所以投入情网是很容易的事,男人也会以此为乐。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女人只看见了表象却没有思考。
像男主角John能一眼刺中此生所爱的人,短短几秒即定终生,是需要在女人堆里历练才能成就的功夫,也就是说你要忍受他有无数红颜的事实。
正如扮演者Johnny Depp所说,他从后背就被他的妻子(不知是不是法律上的)所吸引,就知道她是他要的人。
没有无数风流,哪得这般本事呢?
不过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是不会想到这层的,她眼里只看到了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却不知道她进监狱后,还能去另一个情妇哪里住。
另外,超级自信的男人说的话不要全信。
女人喜欢自信的男人,不自信就不能成功。
可是男人有时在外的自信是带有一点夸张的自信,尤其对不在他生活圈、工作圈的MM来说,他说的不全是事实,也不一定会实现。
正如Billie相信John所说的跑到山高水远去天荒地老,事实上却是生离死别。
我不知道她遭遇John是幸还是不幸。
女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思考,而不是男人的嘴巴。
占姆孙将欧内斯特孟德尔划分的资本主义代系进化为文化领域的时代性分层。
是否可以在占姆孙的预见中将文化领域之事聚焦收拢。
在某种电影、或者导演的意义上……胶片的经典好莱坞,威廉·惠勒和马文·勒鲁瓦们是古典主义的模样。
新千年后曼与卡梅隆们成了影像现代主义的弄潮儿。
至于还若隐若现的后现代派们,是李安、是vr还是动视Rstar,就不可预料了。
但或许将李安提前列入后现代一派并不严谨;所谓检索划时代之群体潮流,技术蝶新还不够,只有在迭代完成、旧世摧毁的废墟上重建一套价值伦理体系和以此基础为理由的叙事观和导演场并进而批判的,才演成为一种概括“某某时代”的性状名词。
在《国民公敌》中21min处饭桌戏是完全的现代语法和现代器械摄影。
小变焦、浅景深、超高的画面细节和电视质感的摆动……为什么不可以说曼用数字摄影介入了古典时代的叙事模式而敲好达成了一种全新可能呢。
从此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巴兹鲁曼的结合也看起来不在不合时宜了。
迈克尔曼改变了一种以摄影设备为界限所决定的美学倾向和手段结构,曼的电影并不是数码质感的而是数码状态的,其中区别:对于同一个母体即“好莱坞经典类型文本的一种普遍创作方法”,前者“混纺”、后者“戏仿”。
就好像馅饼“草莓制作”和“草莓口味”的分别。
差异所在是不同影像介质和文本类别间手法的摄取与混合。
说白了,在那个以胶片为基础的年代,曼所倡导的设备更新是结合了一整套超验于古典主义的导演套数而更新的。
反观今天的影坛普及了数码设备后,反而怀旧的风尚回潮;当然坚守者如诺兰昆汀者犹在,而大多数胶片享有者以此为一种古典剥削而在影像之外大做文章。
至于与胶片适配的一整套完整的古典导演语汇和场面调度,早抛诸脑后。
所以便是全家桶拿青花瓷来承,百事可乐用高脚杯来装。
试看凯瑞福永胶片摄制的《邦德25》,怕是不能说是“胶片电影”,说“用胶片电影机拍的电影”怕还恰当些。
精明果敢的银行大盗迪林格,因为其闪电般的作案手法,成为了大萧条时代美国的头号通缉犯,他带领着同伙们同联邦调查局的对手展开了一幕幕疯狂的生死对抗。
旷世大盗追求的已经不是金钱了,也许是成就感、叛离感,或者是报复社会的意识?
总之,犯罪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大萧条前的美国,州权高于联邦,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警方追捕罪犯的困难——大盗穿梭于州际作案,不仅受到探员的干扰小,甚至在法律上也受到各州的“额外”惠顾。
众所周知罗斯福新政的核心便是扩大联邦权利,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的司法与警察体系才实现了空前的整合,从此有效的打击了犯罪。
然而此片可赏性非常一般,对30年代的描写较为粗燥,还原度远远达不到令人敬佩的地步。
一个十分搞笑的地方:片中大概2次出现了城市轻轨,那个车厢完全就是现在的样子,要知道30年代还是蒸气机车的年代,什么时候城市里都用起抛光合金车厢了?
最后,个人还认为,贝尔在此片中的表现异常败笔。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
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一个特立独行的银行劫匪,他充满了幽默、浪漫且迷人的气息。
他抢劫银行时,被挟持出去的美女MM冷得只打抖.他看见后,就把穿在身上的高纯羊毛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被挟持的美女MM深情的回望......然后他带着钱和同伴潇洒离去。。
他第一次向自己喜欢的姑娘所作的自我介绍,“我叫约翰。
迪林格,我是个抢银行的。
…… 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莫斯维尔的一个农场。
我三岁时母亲去世了,爸爸经常揍我,因为他不懂得更好的教育方式。
我喜欢棒球、电影、上等衣服、速度快的汽车、威士忌,还有你。
”我不想通过这部电影讨论什么正义与邪恶,什么邪不压正,什么道德与法律。
自古兵兵匪匪,匪匪兵兵。
对正义的认识,只不过是角度的不同罢了。
那么让我这个女性在爱情这个角度上面评价一下这个男人。
补充一句,不喜者,现在就可以关掉页面。
那个只是吧台接待员的女主角比莉不相信一个看上去那么绅士的男人会对自己一见钟情,自卑地对迪林格说“你看这个宴会的女人都鄙视地看着我,因为我身上穿的只是20美元的衣服。
”而迪林格说“她们看中的是一个人从哪里来,而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一个人要到哪里去。
我们可以自由的跳舞,开心的笑。。
”作为一个抢银行的大盗,他完全可以马上说我给你买十件价值连城的貂皮大衣,谁敢瞧不起你。
可是他没有,他慢慢的和女主角坦然地跳舞,告诉她我们在意的是一个人将往哪里去,教一个女性如何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现在的男人只会在物质上满足女人,用很多很多的钱去俘虏她们,而不懂如何去安抚她们内心的胆怯和没有安全感。
再多的华衣又如何,一个女人从心里就是卑微的,那么再多的衣服也满足不了她。
有很多影评说,这部电影完全是典型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或者说有钱就可以俘虏一个女人。
错了,影片中迪林格抢了那么多银行,女主角从来没有心安理得拿过他的一分钱,相反是一直担惊受怕,甚至被捕审讯,惨遭殴打,但是她仍然一脸坚决的爱他,对那些警察说:“懦夫!
你们连看他一眼都不敢!
所以才让他逃跑了”这个男人的气场有多么强大。
很多男人给女人一个虚假的承诺不能实现,最后找种种借口推脱。
当一个银行抢匪奢侈地对一个女人说:“我要永远和你生活在一起!
”。
“我一定会在你的怀里死去。
”连身为观众的我,一瞬间都觉得幼稚,心想这个男人又在用花言巧语骗女人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警察终结了,还敢说这种誓言。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坏男人的敢作敢为,一个坏男人为自己女人生死都不顾的勇气。
很多时候女人不是看你承诺实现了多少 ,而是你为承诺付出了多少。
在迪林格第二次越狱之后,他冒着被抓的危险打电话给女主角说“我要来找你,我来接你,我们一起走.”.女主角已经被警察监控,她极力拒绝阻拦,迪林格用不容反驳的语气回绝:“你知道我的,我绝对不会放下你。
”如果他是普通的坏男人,完全可以马上远走高飞,女人算什么,哪里都可以找一大堆。
可是他真的回来接她,甚至为了准备好和女主角未来生活的钱,冒着极大的风险,再次去抢银行。
这不是大男人主义.也只有这样.才能更让女人有着不会被动摇的安全感.她不是因为他帅而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有钱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高大威猛爱上他。
女人之所以会爱上坏男人.是因为,他在自己面前表现的如此的坚决.不容你任何喘息的机会,而你也不想喘息..尽管他最后死了。
没有死在女主角的怀抱,没有和她永远在一起,而是在电影院门口倒在警察的枪口下,尽管他知道有警察埋伏。
已经知道逃不掉,所有的同伴都死了,自己深爱的女人被连累着被警察整天监控,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于是他选择了被动的自杀方式。
『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
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然后他倒在地上,用微弱的语言给那个警察说:“帮我带话给比莉,goodbye black bird”.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猖狂的一个男人,一个对生命和死亡充满理想的英雄分子。
他所给与自己女人的爱情也是那么的坚决勇敢。
很多人說很沉悶我同意Dillinger案是個很好的敘事題材真實的背景充滿智慧冒險的正邪鬥無疑是好萊塢導演的最愛只是流水帳式的形式稍感冗長在這兩個小時半裡大部分不過就是講這些事John Dillinger成功搶了三家銀行成功逃獄了兩次成功得到了一生中的摯愛然後輸掉了一打朋友輸掉了滿身的傲氣輸掉了最後的一絲掙扎Melvin Purvis成功幹掉了一票大盜成功贏得公眾的擁戴成功看著頭號公敵倒地然後失去了對恩師的信賴失去了當FBI探員的自豪失去了他這麼多的裡想整部電影只因為最後那十分鐘的結局才配叫傑作John闖進了警察局就這麼大剌剌的繞了一圈所謂的狄林傑專案小組辦公室看著自己的照片抹起一笑Purvis收買了John的人帶著手下 指揮著命令守在戲院外當晚 Dillinger看著一生中最後的一部電影思索著劇中人物的對白那些畫面不斷的閃過腦海他可以感受到這不同尋常的時刻門外 Purvis點起了雪茄穿越人群 扣起板機手中的槍來不及反應眼中的遲疑火花燃起"Tell Billie for me, 'Bye Bye, Black Bird' "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
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
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
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
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
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
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
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
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
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
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
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
For Johnny Depp!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
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
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
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
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
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
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
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
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
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
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
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
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
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
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
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
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
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
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
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
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
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
他说,byebye,blackbird。
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
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
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
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勉强两分。迈克尔·曼在那两年沉迷上了手持肩扛的、电视剧质感的摄影,可惜比大卫·阿耶呈现出来的效果还是差的明显。本片纪实风的形式造成两个问题:第一,如果你用这种风格讲述当下的故事当然ok,哪怕《迈阿密风云》也能把炽热的环境打造出他个人冷调的有趣风格,但本片讲的是30年代,那个黑帮、爵士的世界跟当下不沾边;第二,德普的演技可能属于卡通、僵硬、神经质,但肯定不是“自然”的,那跟这种纪实风也几乎是背道而驰的。剧本也很孱弱,它基本是匪徒德普跟警察贝尔的双雄戏,另外加了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戏,但爱情这边,对歌迪亚的孤儿身份可能带出的江湖感未加深入,通篇只有德普几句黄晓明式“我就要你”的蹩脚台词,德普一伙的成员面目模糊,作案也是没有前因后果的突然呈现,贝尔那边也没什么抓捕的妙计,乱七八糟的流水账
很闷阿,就无聊的浪漫大贼式故事嘛~
还打坏他的脸。
杰克船长PK蝙蝠侠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完全是因为Jonny Depp
不能承受的期望之重!
明明早死的gangster变成死最晚,长得帅没有不可以
哎……期望值太高了
美国黑帮的血腥杀戮。
被自杀
DEEP太狂了~
两个半小时,说了很多事情,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把一切都停留在了表面。
浪费我家德普、浪费我家贝儿、浪费我家玛丽昂!
乱套了。如果不是depp撑着 整出戏都得砸
一个bank robber怎么就死得那么唯美了呢?我勒割草
片子拍的有独特的美感。类似史诗的故意作旧的调调。德普演的真好
除了贝尔和德普,其他全是路人脸,过目即忘。好吧要不是有这两位,我真TM想给一星。
Tell Billie for me,bye-bye,blackbird。
John的塑造明显比Melvin的塑造立体,这次我已不再期待德普和贝尔出现盗火线中有如神迹的气场碰撞,不过看下来依然是迈克尔曼近来相当不错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