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是被贝美女骗进来的,要不然我不会在刚看完天安门之后看这样一部大闷片。
差点呕血。
玛卡的纪录片:http://www.youtube.com/user/dinzzz414#p/c/0938BF24000377A1/0/r7ou2-Kv4UA#p/c/0938BF24000377A1/0/r7ou2-Kv4UA能上youtube的一定要看,国内能翻墙的尽量翻吧。
有些事情不是藏就藏的住的,如果没有理性,历史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
然后再看这片子,本来指着美式的惊险刺激平复一下心情,没想到里面的每一句台词都像在暗指着这个国家发生过的事情。
在最高法院的一段台词,来源:http://www.douban.com/subject/discussion/16396126/?post=ok#last(用楼里截下来的英文重新翻了一个中文版,主楼的中文太诗化了我看不懂)In 1972 in Branzburg v. Hayes this Court ruled against the right of reporters to withhold the names of their sources before a grand jury, and it gave the power to the Government to imprison those reporters who did. 1972年的BRANZBURG V.HAYES案中,最高法院驳回了记者在陪审团前保护他们线人,不说出他们名字的权利,同时,它给了政府监禁这些记者的权力。
It was a 5-4 decision, close. In his descent in Branzburg, Justice Stewart said, 'As the years pass, power of Govern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pervasive. Those in power,' he said, 'whatever their politics, want only to perpetuate it, and the people are the victims.' Well, the years have passed, and that power is pervasive. 那是一个5-4的微弱差异。
在STEWART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中,他说,政府的权力变得越来越无孔不入,那些掌权者,不管他们持有何种政见,他们想做的只是让自己永垂不朽,而受害者,是人民。
很多年过去了,一切如他所料。
Mrs. Armstrong could have buckled to the demands of the Government-she could've abandoned her promise of confidentiality. She could've simply gone home to her family. But to do so, would mean that no source would ever speak to her again, and no source would ever speak to her newspaper again. And then tomorrow when we lock up journalists from other newspapers we'll make those publications irrelevant as well, and thus we'll make the First Amendment irrelevant. ARMSTRONG女士本可以在政府的责难之下屈服,她可以因而抛弃她曾对线人许下的保密诺言,她可以因此轻而易举的脱罪,回家。
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再也不会有任何线人给她提供信息,再也不会有任何线人给她的报纸提供信息。
如此,当我们再次逮捕别的记者的时候,我们会让整个出版界无关紧要,再然后,我们会让第一修正案也变成一纸无关痛痒的空文。
(关于第一修正案,传送门:http://en.wikipedia.org/wiki/First_Amendment_to_the_United_States_Constitution)And then how will we know if a President has covered up crimes or if an army officer has condoned torture? We as a nation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hold those in power accountable to those whom they have power over-and what then is the nature of Government when it has no fear of accountability? We should shutter at the thought. 再然后,如果总统包庇犯罪,如果军官虐囚,谁来让我们知道?
我们,这个国家的权力将再也不对那些赋予他们权力的人负责。
如果它再也不需要畏惧这种责任的时候,政府是什么?
不寒而栗。
Imprisoning journalists-that's for other countries, that's for countries who fear their citizens, not countries that cherish and protect them.Some time ago, I began to feel the personal, human pressure on Rachel Armstrong and I told her that I was there to represent her and not her principle. And it was not until I met her that I realized that with great people 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监禁记者是别的国家做的事情,是那些,惧怕他们的国民的国家,而非珍视和护佑他们臣民的国家。
不久以前,我开始感觉到在RACHEL ARMSTRONG肩上的个人和家庭压力,我说我只是在替她辩护而不是她的原则。
但是,当我见到她的时候我意识到,对于伟大的人来说,她和她的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可惜,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没有第一修正案。
所以本质上,这是个和我们无关的片子,无关的原则,无关的感动。
《nothing but the truth》(《真相至上》),讲了一个从平凡到伟大的故事。
影片叙事和拍摄技巧未见得如何,但导演罗德•拉里所见长的影片内涵构造却十分出色,尤其是从导演系列作品中看出的一脉相承,那是好莱坞所少见的良心。
这部片子乍看是一个记者坚持新闻伦理的故事,但我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非常清楚这并不是全部。
在一个没有良心和基本正义的地方,真正的新闻自由、新闻伦理是不可能存在、也不被需要的。
美国新闻法律和相关修正案虽然规定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随着近些年来美国国内威胁感的上升,包括爱国者法案在内的许多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还是越来越多的开始干涉公民的神圣私人领地,从居所到思想都难幸免。
但现在美国法律认为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记者应当跨过伦理供出信源。
现实中许多记者就是这样,甚至一开始就对可能招致麻烦的新闻避而远之。
开始时候人们都认为,瑞秋•阿姆斯特朗很快就会在法庭和看守所的高压之下屈服,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这样做。
我以为整部电影真正的悬念,并不在于谁是那个给记者提供信息的人,而在于这个女人到底能不能坚持到底。
看过影片,最值得讨论的是这几个问题:1、瑞秋•阿姆斯特朗坚持的是什么?
最开始做这条新闻,是因为需要报道事实真相,这是记者的职责所在,从她跟编辑说这个独家新闻的神情可以知道,瑞秋很激动,也有丝想一举成名的虚荣。
毕竟这种能角逐普利策奖的新闻是所有记者梦寐以求的。
但是为了虚荣,不值得她背上藐视法庭的罪名被羁押。
后来面对特别检察官,面对法官和陪审团,她坚持的理由,是记者有责任保护信源,也有为信源保密的特权。
但是特别检察官在法庭上用“国家安全”这个无比堂皇的理由,让她的坚持也没了道理。
数月之后,就连瑞秋自己的律师都打了退堂鼓开始劝她张口。
瑞秋打动律师的那番话,说明了一切:她如果知道自己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境地,作为一个母亲她可能不会做这条报道。
但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回头路。
她必须保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才是对的。
国家虽可气势压人,但她至少可以选择不屈服。
一句“国家安全”并不足以消解一切个人权利。
将一个保守秘密的记者收监将近一年合理、合法在哪里?
这只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对抗。
社会化,是让自然人去重新养成一套行为法则、道德法则,允许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自主选择适用的伦理,从而更适应生存的需要。
当一切成为习惯,世代传承的那套根本的道德伦理准则,逐渐动摇甚至消失。
一切只剩“相机而动”。
检察官以效忠政府职位的腔调说,这是他的工作,他有充分的权利去做他对瑞秋做的那些事。
是不是这样?
当然,在某种伦理中是这样,认为对待工作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去完成,这是社会性对合格社会成员的要求。
伦理在不同条件下可以变化的那么迅速,以至于有时可能前后相悖。
而在分工细密、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却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了,虽然并不意味着这样做就是对的。
瑞秋的坚持变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人搞不好还同意检察官的观点,“她包庇罪犯,就业是一个罪犯。
”这都是在社会视角下的判断。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只是一种伦理的结论,更别说这种伦理是衍生的、次级的、蜕变过的。
我们原本是有一套伦理道德体系,就是人内心的道德守则、是良知,哲学上叫做“自然道德”。
这种基本的是非感——什么是什么,什么不是什么。
是绝对意义上非黑即白的。
就好像瑞秋的儿子在车上说的那样“你这是打小报告,打小报告是不对的!
”是一种人之初生而具有的直觉。
瑞秋一直在坚持的就是这样的自然道德。
她的信源那个小女孩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给出了信息而她答应会小女孩保密。
在自然道德判断中,真相值得追求,揭露罪恶与保守秘密是对的;而告密是不对的,背叛违约是不对的。
瑞秋只是跟随了自己的良知。
在大部分时候,社会培养我们适应的自主道德与自然道德是一致的,人们感觉不到不妥,但也有很多类似瑞秋遭遇的时候,需要进行艰难的抉择,在这样的时候才能看出人的高下。
2、为了坚持自然道德,多少代价是值得的?
这个问题乍看起来很理性,但实际上没有意义。
对于一个信守自然道德的人而言,坚持不能被衡量。
就好像中国前几年那个著名的社会大讨论“大学生救老农民被淹死值不值得?
”一样,答案就是——没有值不值得,只有应不应该。
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是人应该做的。
我并不否认,自主道德或者说是这个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道德伦理守则,会更有效率、更“理性”,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但这并不会从终极上让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瑞秋为了自己的坚持几乎一无所有:自己在监狱里遭到毒打和限制自由、精神严重摧残,一年多的关押后还有两年刑期,她失去抚养权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疏远,丈夫迅速变心。
这个女人,这个记者,为了一点坚持,付出太多。
她所付出的,甚至超过了人们对于一个记者、一个母亲、一个女人所要求的程度。
最后她干脆把自己的结婚戒指送给检察官当做“战利品”,要知道一年多以前她刚进监狱都不舍得摘下来。
婚姻是社会对人的一种安排,而这场婚姻的迅速破裂是因为,丈夫选择独善其身,他的道德是另一种。
这正好非常讽刺的说明,“相机而动”的伦理根本不可能有幸福。
而导演也借片中律师之口说出自己的意见:这两人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
自然道德和自主道德从根本分歧,表面的美满只因未到考验的时刻。
3、告密与告密者人不应该告密。
但许多人都做了这样的事情。
在影片中有人告密,在导演罗德•拉里2000年的《暗朝汹涌》里有人告密,在美国的麦肯锡时代有人告密,在柏林墙那边有人告密、在苏联大清洗期间有人告密,可悲的是在中国文革期间,甚至“告密光荣”。
这是多么乾坤颠倒的世界?!
我看了章诒和女士的几篇文章,也看了聂绀弩刑事档案,还看过巴金的回忆录,这些我一直知道发生着的事情,还是证据凿凿更让人震撼。
这些人都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自己受了压力,迫不得已,说本性并非如此。
事实是,他们本性就是如此,告密者的本性都是如此,没有借口。
圣经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古话说的“血债血偿”,到了现代社会,都被认为是不文明、野蛮。
可是文明文雅的方式,就足够伸张正义、足够惩戒罪恶?
我们相信法律,只是因为我们选择了社会的游戏规则。
可惜这个规则不能面面俱到不说,还包藏权力的私心。
从历史上看,告密者往往生活的很滋润。
他们的罪孽,往往可以因为政治的原因而被忌讳或者隐藏。
而那些只是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伦理与“有权的那些人”不同而被告密的人,做了历史的炮灰。
用自然道德直接就能判断,这都是不对的。
告密可耻、告密导致他人受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可不公平也不正义的是,这些人往往逃脱制裁。
让善良的人们怎么接受这事实?
在朴素的正义观念、刑罚观念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意味着有罪必究,绝不饶恕。
可一涉及政治,现实就龌龊得让人气馁。
告密还罢了,对更严重的犯罪,各国政府都还时常期期艾艾。
犹太人没有迟疑过:摩萨德和犹太复仇组织在战后一直追杀纳粹凶手。
罪魁艾希曼在阿根廷被抓获送回以色列受审,以15 条罪行判处死刑,尸体焚化沉入地中海;另一被称为“里加屠夫”的赫伯特•库克斯被复仇者击毙在南美某国的犄角旮旯里。
如果我们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告密,对待人性恶的罪行,情况怎么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4、关于环境和个人选择为什么选择告密?
无非是因为这样生活起来能少一些艰苦、有利可图。
其实选择一直都是存在的,对与错、善与恶、难与易,生与死,这些选择甚至是一望便知的。
你大可以坚持自然道德朴素的是非观干净的活着或死去,不去走“捷径”。
出现这样的事情,全怪人自己也不客观,他们生活的社会也难辞其咎。
社会允许告密,收容甚至犒赏告密者,才让这种事情不得断绝。
甚至说的远一点,告密只是人道德偏差的一种行为而已,还有许多其他。
而多少悲剧,都是因为正义不得伸张,都是因为环境和人力交互作用沉入堕落的螺旋。
社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运作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必要的时候当权者就是耍手段、搞高压、混淆视听,无所不作。
一方面是自保的需要,一方面只因它有这个能力——暴力(国家暴力)。
我认为,在一个正直良好的环境里,人是可以做出正确选择的。
可惜,诚如李敖在《天堂不是我们的》一文中写说:垂死前的苏联老一辈“职业革命家”卢巴雪夫(Rubashov)曾表示:“我们全走了!
只留下你们,历史在你们手里,我要能叫你们明白我当年的好梦和一开始就做错的地方就好了……我的儿子,休想能硬把天堂造出来!
”这是一句多么凄惨的哀呼!
这种哀呼的深刻意义,在于告诉人们,天堂是渺茫的,想在人间造天堂的人,是一场好梦、一场一开始就做错了的好梦,天堂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更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环境已然如此,我辈该当何如?
马克思•韦伯讲:“在无数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蠢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怨无悔;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
’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召唤。
” 不管什么时候,这就是有良知、有使命感的公民选择的道路,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会下定付出代价的决心。
5、国家与个人这是一个宏大的主题。
我只想说一点自己的看法:有先贤说,为了自由,人必须始终与国家做抗争。
个人选择道德守则都如此困难,我们对国家的期望值便应该放的更低,因为掌控国家的是政治家。
片中仅仅因为爆了国家军方的丑事,女记者便迅雷不及掩耳的被当做“叛国者”、“罪犯”,她拒绝国家意愿,于是在国家机器里受倾轧。
一个势力更渺小的个人,与几乎无所不能的国家和政府正面对抗,毫无胜利希望的痛苦会将人吞没。
国家对违背它意愿、阻挡其利益的人,从来毫无宽容可言。
美国在911之后的许多行为,都已经赤裸裸的剥夺个人权益,这是国家的膨胀,也是当权者的膨胀。
打上叛国者、恐怖分子的标签,国家便可以对其为所欲为,随便关到古巴小岛的监狱施以酷刑,连司法程序都不必麻烦。
绝对权力下,必然是绝对腐败。
国家时常会混淆自己的权力与权利,必须警惕,必须通过自由负责人的媒体来监督。
在中国,尤其是这样。
影片结尾,在不会造成太大伤害的情况下,女记者说出了获得信息的原因,换取减刑三年。
她也没有坚持到最后。
这是导演本人的通透,现实无奈,电影也不会happy ending.但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了。
而只有在困难的时候,才能显出坚持的意义。
伟大的人,与他的原则是不分离的。
他的自然道德就是他的原则,这些值得付出任何代价。
有人觉得结尾揭示出小女孩是消息来源是一个败笔,因为国家不会为小女孩的童言无忌定罪,甚至女记者的这种无畏的保护和带来的牺牲也变得毫无意义.但我得说,除了结尾让我有点意外,有点感慨,也对女记者之前的坚守原则更加尊敬,尽管她最后妥协了.因为她衡量的不是利益,而是作为一个记者操守的本身,我也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揭发"小女孩并不会给被揭发人带来恶果,如果那个人是成人的话,女记者还会继续承受下去的.从结局来看,记者的罪是白受了,连她自己都说,如果早知道这样,她压根不会写这个报道.但是作为反思的人,我们应该看出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她的固执. 作为我自己,我了解了应该更深地去看待矛盾和罪恶.如果一个人被打劫了,他事后会埋怨自己不应该那个时间选择那条路回家,这是因为我们习惯对比我们强大的人和事妥协,这种埋怨的前提是接受强者可以对我们不公的权力.但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这种权力本身就不应存在.但是人,往往是弱小的人,都习惯于站在权力的一边衡量对错,就像小时候被老师歧视的孩子往往会遭到全班人的白眼一样.这是因为哪怕是孩子,生长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都会没来由得对权力有种安全感,迫不及待的站在代表权力的一边,而权力的对立面则可以被侮辱,被损害,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杀人,但却可以心安理得的以法律的名义宣判死刑.所以当道德和法律紧密得联系了在一起,正义和真理就可以得到保障了么.难道我们的恶不是以一种被压抑扭曲的方式通过权力宣泄出来么?
这是我所看过的由Kate Beckinsale出演过的电影里最有深度的一部。
在Rachel旷日持久地继续耗在拘留所里的时候,在其他记者由于压力或厌倦已经不再跟进报道此案件的时候,只有一个娱乐记者冒出来要求做一个直播的专访。
Rachel的编辑隔着玻璃无奈地对她说:我们正在失去关注度。
当一个事关根本原则的案件却沦落到试图通过一名娱记的访谈去抓住公众的眼球时,这本身就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Rachel在访谈里毫不客气地直言,真正的记者都有着为维护自己的原则而去蹲监狱的准备,而你永远也不用担心政府会找上门,因为政府根本就不在乎你是怎么获悉帕丽斯·希尔顿吃饭的地方的。
这些年来媒体正越来越多地倒向花边和绯闻的阵营里去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真相和原则总归是不够时尚、不够娱乐的。
不过在那些没有新闻自由的地方,这种趋势的形成倒也并非毫无道理:如果公众无法在所有事关权利和原则的问题上获知真相,那也就只得转而去关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谁爱上谁了、谁甩了谁了、谁整过容的,这些事情虽然无甚价值,但毕竟是真实的,不是么。
Rachel的丈夫带着情人在餐厅不巧遇见了Rachel的律师,于是只能为自己辩白:选择包含了后果,这都是Rachel自己的选择。
律师老头说,如果你认为Rachel在这种情形下依然还有选择的话,那么你们或许就不该在一起。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永远都有那么些绝难妥协和放弃的东西,哪怕是以爱情或是家庭的名义。
正如这个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词:“我曾经告诉她,我是在为他本人而不是为了她的原则辩护,但也正是在遇到她之后我才明白,对于伟大的人而言,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原则之间根本密不可分。
”然而原则有时候会索要尤其高昂的代价,这是那枚名为伟大的硬币不为外人知的另一面。
“当一个政府不再害怕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它的本质会变得如何?
这个想法让我们不寒而栗。
监禁记者?
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这是那些惧怕自己国民的国家的做法,而不是珍惜和保护公民的国家所为。
”影片中的这席话道尽了新闻自由的所有价值。
固然,宪法第一修正案不总是在与国家安全的交锋中获得胜利,因为这是一个正变得越来越复杂的世界,而自由也并非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和唯一的价值。
自由可能需要在与其他诸如安全、平等这些价值冲突时作出适当的退让,但保留有获知、质疑乃至反对每一项以自由为代价的妥协的权利才是捍卫自由不受致命侵犯的根本保证。
当美国人说:“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的时候,口气里满是骄傲和优越感。
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有这个资格。
影片最后结局的设置着实有点模棱两可。
但假如你把Rachel从始至终捍卫原则的动机归结到母性的本能上去,反而会把整部影片的高度拽下来一大截。
或者不妨从另一面来看,正是因为Rachel打一开始就知道说出自己的消息来源并不会对这个“线人”造成任何的伤害却依然坚持一个记者的底线毫不退让,才愈加显得这种坚持的可贵。
而特别检察官发觉自己煞费苦心所要追查的“叛徒”到头来居然只是一个还深受同学的恶作剧困扰的小学生时,我似乎看到了躲在一旁的编剧嘴角上冷冷的嘲笑。
power and rightprinciple and person一个坚持真相的人能走多远?
说实话,对于一个并非学法律的人而言,我并没有太大的兴致去搞清电影里那些法庭上大段的辩护词或者指控语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很有耐心地用了万能的百度,以便搞清那个被屡次提起的第一修正案和Branzburg v.Hayes。
在看完以后就很想感叹,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执着于“真相”。
but,what‘s the turth?
最开始的场景里,Rachel 和儿子的对话很有意思“她不应该告密的。
”“但你也不应该支持欺负人啊。
”在揭开最后的谜底后回过头来想起这对话,突然觉得哀伤。
是的,所有的故事都像母子俩的对话一样,没有人对,也没有人错。
只不过,像lein在Rachel被收审七个月后所说的一样,这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你所选择的一切,是分了先后的。
所以在新闻稿覆水难收地发出去之后,在政府高度介入之后,Rachel选择沉默,lein选择离开,最高法院选择所谓国家安全。。。。。。
我们不是做选择的人,所以,永远不要以你的标准去评判别人的选择。
差不多是在Alison失去母亲后,看到Rachel的反应,我已经大致猜出了那个被她极力保护的source,如果说之前她还有犹豫,特别是面对着年幼的儿子,那么从知道枪杀的消息之后,选择沉默的立场已经占了全部,因为之前她维护的是一个新闻记者的原则,而这之后,她只是以一个母亲的角色,做了保护孩子的选择。
而她的选择,让人在叹Alison不幸的同时,却也能为小小女孩儿的将来松一口气,因为,我实在难以想象,一个孩子如果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将如何面对。
nothing but the turth,然而有些真相,还是不知道的好。
《真相至上》个人观影随笔,非正经影评1.昨天看的危情三日也是因为没有引渡条例最后偷渡到委内瑞拉,这部一开始也是总统在委内瑞拉被刺杀,看来委内瑞拉跟美国关系...2.那个儿子即使是被人欺负,他也不要打小报告,一个小事情就表现出了他的性格特点,还是想说什么?
3.我喜欢的女主出现了,维拉·法米加4.维拉这个CIA表现的,感觉很不会说话,语无伦次,这个角色有发挥空间5.这些行为,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6.这种审判的方式,让我想到了一些不好的回忆7.女主进拘留所前所做的那一系列......算了不说了8.美国拘留所,一个房间里面的人很多啊,但是纪律没有那么严,相对xx轻松一点9.我跑题了,我知道影片想表达的是什么10.权威也会挑软柿子捏11.当这件事能拍成电影的时候,就已经说明这件事的意义和美国对于事件的态度!
12.囚禁了这么久啊13.女子拘留所的搜查人员怎么是男的?
14.美国也搞这一套,还能带本本进来15.一个民主国家,发生了一件不是他们这个制度下该发生的事件,于是就有了这样一部电影,因言获罪,解决人,而不是解决问题!
美国也有不厚道的时候!
(理解派的角度是国家安全)16.这部电影的整个节奏,让我想到之前看过一部关于神父性侵儿童的案件《聚焦》,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情,但是整个叙事的节奏和风格很像17.1小时10分钟的时候,女主说的那番话,其实是很恐怖的,有过这种体会的人才能体会到恐怖在什么地方?
正好今天看了一个短视频,里面讲到了一个实验叫米尔格伦实验,大部分人,在面对权威的时候都会选择妥协,而不是遵从自己的内心,那些被胁迫签下字的人,如果不签就等着受折磨吧!
会对你调查,让你觉得生不如死!
18.幸亏这个世界上没有读心术19.律师说大环境变了,看到这挺无奈的,其实我现在所说的一切都是马后炮,因为当事人是在过去,在他的未来,选择继续还是选择妥协,对她来说都是非常大的折磨和考验,甚至她开始怀疑自己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意义,是否有勇气继续下去,是否值得?
律师的一番话,丈夫的不理解,同行的挑衅,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坚定的信念,我相信女主也是一个普通人,她在面对这样的抉择时,内心一定很挣扎,(Ps:很想知道到底是谁透露的信息?
)这也是电影想表达的主题之一!
20.1小时13分,女权的问题出现了!
我完全理解导演和女主想表达的东西,只是在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小地方的人来说,那个世界遥不可及,那是一个理想的国度,也是理所当然的国度,我希望来到!
21.这丈夫真够操蛋的22.拘留所打架这一段儿有点荒诞23.老美的幽默感无处不在,哪怕是黑色幽默24.透过问题的表象,把问题想得很深,看到本质,这是作为一个人,一个政权应该达到的理想状态25.“针对记者的做法,那是别的国家,是针对那些害怕受到指责的国家,不是那些愿意接受指责的国家所为”26.权利,权力27.如果一个人没有牵挂,意志就不会动摇,有时候也是因为有了牵挂,意志变得更坚定,女主见儿子的这一段戏,算是一种补偿吧,她老公连个正脸都没给,导演细节28.前面在校车上,儿子说讨厌打小报告的人,也许就是女主坚持下去的理由吧,这算是因为有了牵挂,才让意志变得更加坚定,虽然这并没有什么说服力,但也解释了一部分!
29.结尾这段对话太让人意外了,皇帝的新装30.最后一点点思考,也许美国的制度也不是完全没有瑕疵,他们的民主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正是因为有了像女主这样的人,这样有原则,知道该坚持的是什么的明白人,千千万万这样的人组成了一个个家庭,再由这样的家庭变成一个国家,而这样的国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大Ps:前10分钟我以为这会是一部非常琐碎的,由美国司法为主线的无聊故事,看到最后,我可以肯定,这是一部好电影,真正能理解他的人,才知道这部电影的价值是什么!
“一个男人离开了家庭去监狱里保护原则,他们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公休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一场战争,然后他们为他竖了一个纪念碑。
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就是个怪兽。
” ——这是Rachel Armstrong 的律师在最高法院为她辩护时作出的言论《Nothing but the Truth 真相至上》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而有道德感的人、一个记者和母亲,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与道义,可以被当权者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摧残到何种地步;而执法者为了彰显其权力可以把一个坚定而勇敢的人逼迫到何种境地。
一个女性在坚持自己的理念和原则的过程中可能会失去她拥有的一切,工作、家庭、丈夫、孩子、自由……然而她不会被视作英雄,在男权主义的社会里她只是“Monster”。
在我看来,视死如归也许更简单,艰难的是在看不见黎明的生活里被人以法律的名义一件一件剥夺去自己最珍爱的人和东西。
然而Rachel 作为一位媒体人,她坚持了她最初所秉承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不报出她线索的来源,无论面对如何的政治压迫和家庭压力,直到最后。
电影传达的另一个信息是,做人所坚持的原则应当高于传统社会赋予女性的角色意义,所以才会文章开头那段在最高法院辩护的言论,影片里Rachel 这样坚持原则的行为,不被家人,也不为社会所理解,她没有被作为英雄歌颂,人们冷漠的像是看着那企图战胜风车的堂吉柯德,以她浑身的力量作无谓的挣扎,直到——失去所有。
在影片里你可以看到那位独立检查官为获得事业上的成功,任意使用他的巨大权利,以国家安全的名义逼迫Rachel 认罪的嘴脸。
我们是不是可以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做任何事?
为什么对恐怖分子用刑就是合法的?
而对杀人放火强奸犯用刑就不合法?
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牺牲一小部分人的权益,这在某种程度上符合利益的权衡,但这不应该是法律的精神。
“两害相权取其轻”,而什么时候,又该由谁来决定孰轻孰重?
而大部分人和一小部分人的区分又在哪里?
NCIS 里GIBBS 也曾威胁过嫌疑犯,你不合作,就直接把你关到关塔纳摩,没有律师,没有保持缄默的权利,即使动用酷刑也是合法的。
只要把你定义为恐怖分子,没有经过审讯,你就已经有罪了,对你使用任何非法手段都是合法的。
影片最让人挣扎的地方,在于当你坚守你的良知、道德和职业准则的时候,法律告诉你,你所遵守的职业道德在所谓国家安全面前一文不值!
而如果我们每个人的意志都在任何情况下向法律屈服,权力将被滥用,当国家机器走向错误,就没有斗士站出来反抗,因为那不合法;不再有人革命,国家权力变为国家暴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 败,腐 败的权力只会滋生新的腐 败,而腐 败的Go-vern-ment不会自行得到纠正,如果他们感受不到反抗的压力。
喜欢美剧的同学也会在影片里找到不少熟悉的面孔,Schwimmer 《FRIEDS》里的ROSS;Alan Alda《白宫群英》里 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Noah Wyle 《ER》里的Dr. Carter,Law and Order: Criminal Intent 里的黑人检查官;Matt Dillon 则一如既往饰演了一个让人讨厌的角色,为了扬名立万而使用一切手段逼迫女主角屈服的独立检查官(至少影片里没有描述出他是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法律的角度而做出这一切行为)。
如果你喜欢《THE WEST WING》,如果你喜欢《BOSTEN LEGAL》,请一定去看《Nothing but the Truth》,一样的精彩的辩论,一样到了Supreme Court,但影片不是喜剧,结局让人悲伤而无力。
而如果你看过BL,认同BL里ALAN SHORE的观点,应该可以理解所谓的国家安全不应当建立在不断修改法律去无止境地去践踏个人权利之上。
Justice——它究竟应该是公平的,还是公正的?
在强大的权利面前,没有人可以真的无畏,失去了一切可以失去的东西之后的Rachel,曾在片中说,如果她知道会是这样家庭破碎,夫离子散的结局,她不会选择做出这篇报道——在一篇出色而有良心的报道和一个母亲之间,大概所有的母亲都会选择后者。
生活里的真相往往是残酷的,甚至比我们预想的更为残酷,对制造真相的人如此,对揭露真相的人也是如此。
唯一的安慰,是那个女孩也许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无心之言导致了妈妈的死亡。
但结局依旧悲伤,Nothing but the Truth 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两个母亲一个为了她的理念成为了囚犯,失去了监护权,失去目睹孩子成长的权利;另一个则永远失去了一切。
然而还是有许多人对追寻真相趋之若鹜,从明星八卦到政治丑闻,关己的,和不关己的,然而在真相昭然若揭之前,我们不会知道它带来的伤害会有多大。
Nothing but the Truth, nothing but the Hurt.
这是个典型的悲剧,整个故事中除了那个婚内出轨的丈夫可以被指责之外,没有一个坏人,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人错了。
一心想得普利策奖,于是写了个大新闻,过程中进行了多信源求证的记者,你不能说她错了;为了保护国家安全,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揪出叛徒的特别检察官也没有错,职责所在;最终5:4把国家安全置于记者权益之上的高院法官们也没有错,因为对于一国的国民来说,国家安全是他们安全的保障,如果国家特情工作者的信息可以被随意泄露,那对于整个国家的国民来说都将是灾难;甚至你也不能谴责下令轰炸委内瑞拉的总统,因为5个CIA特工中,有4人都认为刺杀事件应该由委内瑞拉负责。
而所有这些没有错的人却进入了一个困局,最终让一个坚持原则的记者遭遇无妄的牢狱之灾。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一个关于新闻自由主义的讨论,看完全片之后才发现影片主旨其实与新闻的关系已经不大了。
虽然大律师那段“囚禁记者?
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
”的陈述会让媒体从业者激动一番,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戏剧冲突可以设定在各行各业,反而是由于设定在媒体行业,还造成了一个很大的bug,就是这样一篇直接公布国家特情人员姓名和身份的报道,见报之前居然没有经过媒体法务的评估和自检,这在美国主流媒体中实在不算正常。
当然影片最大的bug还不是这个,而是一个CIA特工让自己的丈夫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内容,这对于签过保密协议的特工来说已经够得上叛国了吧。
而这事儿还让毫无保密意识的小女儿知道了,这就更不专业了。
这个bug可是说是致命的,因为它是构成整个戏剧冲突的前提。
当然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接受创作者的设定,那么整部影片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
虽然说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叙述手法看起来很欠扁,有遛观众的意思,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让影片的主旨一步步推进,一点点升华了。
至少我在观影的过程中,心路历程还是有些曲折的——我首先最直观的感受是,对一个人的精神打击远比肉体毁灭更残酷。
一开始看到记者被拘留的时候,我还在心里冷冷地想,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某国,哪还需要拘留啊,可能直接就被嫖娼了,或者就算进了拘留所,也不会让你有机会请律师上法庭,刚进去也许就躲猫猫了,到底是法制国家好啊。
可是一点点往后看,随着拘留的时间越来越长,精神上的压力从四面八方涌来时,我才发现这样的折磨远比死亡更让人痛苦。
外界支持的声音越来越小,被曝光的CIA特工遇刺身亡,FBI紧咬不放,唯一的交流对象——用来记录自己想法的纸笔被收走,甚至连一直以来唯一支持自己的大律师也开始劝自己放弃……当然最难过的是自己的亲人都不能理解自己的坚持,丈夫出轨,孩子不再与自己亲近。
我想那种孤独感就叫做生不如死吧。
女主角只崩溃了一次,真的是够强大了。
可是继续看下去,才发现这还不是影片讨论的终极问题。
因为所有这些人与环境,人与他人的冲突,都只是外在的催化剂。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们会发现,对于主角来说,最尖锐的冲突,最痛苦的挣扎,其实是人与自己的冲突,是自己与自己的原则之间的角力。
说出那个名字,你可以重获自由,可以回到亲人孩子身边,可以继续做受人尊敬的记者……而且这个事情中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叛国者,没有人会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坚守自己的原则,等待自己的是漫长的审判和关押,是众叛亲离,甚至可能是日复一日的自我质疑——自己为什么要遭受这一切?
可是这却并不是一个简单地选择题,因为在天平的另一端,除了保护信源的职业道德,除了对自我原则的坚持,还有一个已经失去母亲的小女孩重获快乐的可能。
在《闻香识女人》中,Frank对哈佛的精英们说:I don't know if Charlie's silence here today is right or wrong, I'm not a judge or jury, but I can tell you this: he won't sell anybody out to buy his future! And that my friends is called integrity, that's called courage. I have come to crossroads in my life, I always knew what the right path was. Without exception, I knew, but I never took it, you know why, it was too hard. Now here's Charlie, he's come to the crossroads, he has chosen a path. It's the right path, it's a path made of principle that leads to character. Let him continue on his journey.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事到临头时,却只有极少的人会义无反顾走上那条right path,而更多的人会选择嘲笑他们,疏远他们,甚至逼迫他们与自己一起投入安全利己的主流。
在影片的每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资格对Rachel说你必须坚持下去,因为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坚持的代价不是我们在承受。
反而是受难者Rachel一直在告诉我们,人和原则是一致的,我应该坚持原则。
这和独立运动、平权运动等的殉道者都不同,因为她不是在为自己争取权益,反而是一直在与自己做斗争。
我觉得这部影片最可贵之处正在于此。
2003年7月14日,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在报纸上撰文,称“美国前驻伊拉克大使威尔逊的夫人普雷姆是CIA特工”。
接着,美国情报部门、白宫、司法部门、报社媒体开始了一阵忙活,慢慢地,有了布什政府有人为报复对伊战不满的威尔逊大使,所以暗中泄露秘密的说法,但是真相依然模糊,而这个过程中,记者和报社也死扛不肯透露消息来源,引起了一场相关讨论,记得中国媒体对此也有些分析文章。
虽然电影《真相至上》被认为取材于“布莱兹伯格案”,但是观看本片时,我第一反应却是几年前的这起让白宫难堪的“特工门”事件,只是涉及的国家从尼日尔换成了委内瑞拉,涉及的机密从伊拉克买浓缩铀问题换成了暗杀,而本片在探讨新闻界原则的同时,更多加入了对涉及人等心理和感情波动的展现,体现了捍卫一种原则的代价,而最后的结尾反转更是让人有些五味杂陈。
本片表现的一个尴尬就是,从涉及各方的立场角度看,各自似乎都在做着正确的事,但是最终导致的又是个人的悲剧。
女记者瑞秋试图揭开美国中情局相关真相的举动,看上去正是记者职责所在,而其中掺杂的个人希望以大新闻夺得普利策奖的野心也显得并无太多可以指摘的地方。
而对于艾瑞卡来说,作为一个女特工,保密更是这行的行规和职责,尽管特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职业,其最终服务的究竟是与民众相关的国家利益还是与特殊利益层相关的国家利益颇具争议,但是站在艾瑞卡的角度,她以一个普通家庭主妇的身份将自己的职业隐藏同样没什么不对。
当情报部门的秘密被揭开,可能造成更大的机密被泄露时,如检察官那样千方百计要查出泄露机密之人的举动也显得符合惯例,显然,从他的角度看,如果特工的身份可以被泄露而不受些惩处,其示范效应对于国家机器的谍报部门这样一个重要触角来说是可怕的。
于是,各方各司其责,隐藏身份的隐藏着工作,挖内幕的执着的挖内幕,而负责维护国家权威的也如鹰一般的用锐利的双眼监控和查找所有可能的漏洞,而这一切的冲撞高潮正是由于本片巧妙设定的一个看上去最终有些黑色幽默的泄密事件。
艾瑞卡身为特工身份暴露事件,作为一个个体事件本无关于美国整个情报系统的利益;而瑞秋紧闭双口,不透露消息来源事件作为个体事件也本无关美国媒体的整体权益。
然而,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得媒体和国家机器的关注,看重的恰恰是其示范效应对整体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
所以,检察官必须对瑞秋穷追猛打,只为她说出一个名字,哪怕让她家破人亡。
目的其实已经不在于让瑞秋付出代价,而是一种以惩戒为手段的对外宣示,告知媒体,任何试图通过政府内部人探寻情报界内幕,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也是在告知情报部门内部人,如果试图将消息泄露出去,将会生活在如何惴惴不安的惊恐中。
甚至,政府部门要借机加强这种威慑,以活生生的案例让过去抽象的保密说教表现出一种让人胆寒的惟妙惟肖。
而反过来,瑞秋和报社必须守口如瓶,哪怕自己家破人亡,报社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因为哪怕说出信息源可以免于坐牢,对于瑞秋来说也是职业生涯的终结,谁还会相信一个这样的记者?
她又如何还有机会报出大新闻?
而对于她身后的报社,谁又再敢向有这样的的记者的报社提供内幕消息?
再放大些,如果媒体有一个透露了信息源的瑞秋,那么对于更多潜在信息源,这都是一个不安的宣告:可能还有第二个,第三个,任何人再次透露信息,都可能被开始向他信誓旦旦地承诺保密的记者出卖。
所以,这是一个死结,作为国家机器的检察官显得相对强势,也更“可恶”一些,而弱势的瑞秋,作为弱势的,同时又是以代表弱势民众发出约束强势政府声音的新闻业者,更令人同情,在支持有限,同时与丈夫离异,又面临孩子的不理解的情感冲击下,她的坚持更令人崇敬,正如本片题目所说,真相至上,她的经历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真谛。
然而,本片的情感升华之处,不但在于表现了真相至上的价值所在,更表现了其代价所在,甚至是一种令人可能怀疑其坚守价值的代价。
我们看到,当检察官显得形象凶恶,而瑞秋显得可怜可敬时,艾瑞卡却被忽视了,她得到的只有媒体对她的穷追猛打,情报机关对她不信任的不断调查和刁难,乃至最后的实质性的抛弃,更沉重的还是家庭的破裂,让她显得那么无辜,为国效力,得到的是媒体和公众耻笑其价值,附身的机构急切将其抛离,孤独的她更像一场各方势力角逐下的牺牲品,检察官和瑞秋都坚守了他们应该坚守的,获得了业界的赞赏,只有艾瑞卡在一名极右翼分子的攻击下,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堪称本片最悲剧性的角色。
艾瑞卡之死可谓本片令人猝不及防的情感一击,瑞秋等人的坚持却让一个生命消逝,这是出于她的野心还是责任感?
这样的诘问很容易在观众心中生出,甚至连瑞秋也对此新生疑惑。
但是,这实际上这只是导演对主题表达的一种“收”的姿态,最终谜底的揭晓才让主题得到最大的升华,让观众的情感最大程度的释放。
谁是那个信息源是本片最大的悬念,当我们看到为了这个信息源的安全,各方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似乎看不到镜头时,很容易产生急迫的心情:谁?
那个信息源究竟是谁?
这个时候,瑞秋在让观众敬佩的同时,也成为观众欲求真相的“敌人”,实际上,在“特工门”事件中,媒体的最终报道也让当时的民众或多或少有类似的窥探真相而不得的尴尬,这是个颇为吊诡的状态,记者揭开了民众希望看到的一部分真相,却又压住另一部分,这个尺度也是媒体永远在争议中权衡的未解命题。
好在导演做了平衡,瑞秋没有亲口说出这个秘密,却以一个带着回忆感的自然的镜头告知我们真相。
当看到最后的真相时,相信前面艾瑞卡之死带来的伤感恰恰在末尾产生一种悲情却又感人的效果,瑞秋的坚守,实际上也是给身为母亲的艾瑞卡带去了一份保护,相信她在天堂也能理解这份代价。
关于真相价值几何,理想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国家利益至上主义者都会给出各自角度的诠释,然而本片告诉我们的却是这个社会秩序下,一些个体的抉择和代价,正是他们的选择在维系着这个社会秩序的平衡,他们永远有着冲突和调和,促成一个相对良性的社会体系在运转,他们的价值和牺牲理应被我们当做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而非简单的新闻事件的符号去铭记。
http://hi.baidu.com/doglovecat/blog/item/1475c2effedf833aadafd5df.html
很少在看电影的时候对主角的态度和电影的基调有这么大的起伏。
起初我以为影片探讨的是职业道德和伦理,很厌恶Rachel的功利心,记者怎么能因为对报道的执着就不惜扰乱别人的生活;看到她因为坚持不肯披露自己的线人而被政府威胁乃至迫害仍不肯妥协的时候,我被她的坚持所感动,以为导演要讲一个关于信念与原则的故事;但直到百感交集,觉得不写点什么不痛快的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一切都与立场有关。
影片的开头女主的儿子和母亲为了车上那个小女孩向老师抱怨别人欺负她的事情与母亲争论“...我们不应该告密!
”“但我们也不能任凭别人欺负啊,好啦乖乖的坐回去不要吵了...”忙于写报道的女主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坚守着和儿子一样的原则,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会被陷入牢狱之灾,但仍旧在众叛亲离的时候靠意志和信念坚守着她的原则。
“一个男人离开了家庭去监狱里保护原则,他们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公休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一场战争,然后他们为他竖了一个纪念碑。
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就是个怪兽。
”女人就该小鸟依人,就该妥协,就不该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过于tough过于坚强么?
在狱中接受采访的时候,我还以为Rachel会得到公众的支持,但却失望的发现她们其实根本不在意R的坚持。
就像律师对她说的那样“你的坚持没有意义,公众很早就对你失去了兴趣。
”他们还以为Rachel是在作秀,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想看到她经历了怎样的丑恶,想看到她的软弱好施以廉价的同情。
任何人都不会完全理解另一个人的立场,对一个人牢不可破的坚持在另一个人眼里可能只是无谓的牺牲,part of my pessimism,but it's truth.尽管片名叫nothing but the truth,但是它并没有说真相会带给我们什么。
作为不可变更的唯一,真相被人们向往,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说谎的人还是坚持真相的人,都有她的立场,他的原则,他的理由。
像女主和儿子间的简短的争论,从义理上讲告密不对,但从施害者的角度又是如何呢?
又比如女主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里谈到的,从国家安全和机密的角度不得隐觅线人的身份,那么可以滥用权力的政府又有谁来监管呢?
想起之前看过的两部片子,Find me Guilty和Foster vs Nixon,两部片子其实也探讨了类似的深意(严格说来后者是讲民主公正的,只是我看得角度可能不太主旋律)。
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子,镁光灯下的焦点人物风光无限令人欢呼雀跃,阴影之中黯然倒下的身躯也是一道有深意的风景。
总是会对这种立场模糊的非主旋律的影片印象深刻,为了这种无解的问题而心生沉重。
也许没什么原则的人就会经常摇摆苦恼吧。
Sometimes, it's just so hard to choose。
有的时候是为了保护对自己重要的人,有的时候,仅仅是,害怕失去。
故事整体节奏、描述都不错,但有一个环节设置得不太合理。本片一直强调的是对真相得坚持,那记者大可以隐去公布这位CIA特工具体身份这个事情,直接说关于总统刺杀的真相就好了。既然她相信女特工调查出的事情,明明就是和女特工站在一边的,女特工才算是她的料源啊,她怎么能把她曝光?尤其她的实际料源其实是她女儿。。。。她没想过公布这个事情会给她以及女儿带来的困扰吗?
打从一开始就告诉她是她闺女泄露的机密不就完了,故弄悬虚,楞是拍了100多分钟,15分钟微电影就够了
Don't Reveal the Source
有些电影就是前面90%都静得让人不知所云,会给人一种烂片的感觉,但看了结局那一分钟就有给这部电影打六星的冲动。
这部片凭什么这么高分啊?女主真的感觉是智商情商都有问题。故事剧情好弱。根本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与国家作对就是各种跟自己跟家人跟朋友过不去,这不是作死节奏吗?看了评论以为最后有个反转,结果结尾看了只会觉得女主更蠢。
拖沓的節奏讓人犯困,結局也沒有出色得足以支撐前面這漫長的108分鐘,簡直度秒如年。
KateBeckinsale演的女记者就是一傻逼 典型美国电影 ps.Great ending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新闻从业人士的良心!不得不敬佩呐,不过说实话也真的蛮心寒的(看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结局想说我以前肯定看过,结果真的看过)。据说是真人改编。
政治总是这么丑陋。。。
都去看吧。哎。虽然说的是美国,但是很像某个会删评分的国度。
当你渐渐倾向于相信她所坚守的真相是泯灭人性的时候,最后发现其实她的坚守才是真正的人性。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对伟大的人而言,个人与原则没有区别”?
With great person, 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这种事在我们这儿就不可能发生
女主角就是一神经病
无感。。。珍珠港女主角 挺美的
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瑞秋对着阿尔伯特说:“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名。现在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便成了一个怪物。如果我做出让步,该怎么说?'不要相信做母亲的记者,因为母亲们最终会放弃原则而妥协'吗?”so amazing!2023年看这部追求新闻真相,捍卫新闻自由的片子,说实话感觉到一些讽刺,边看边想,为这样的原则失去自己的生活到底值不值得,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原则,耗费了五年十年二十年,到底值不值得。
片名的意思是除了真相,什么都是浮云。。。 最大的逻辑漏洞是女一为了保护线人而选择了保守秘密,而这一切恰恰造成了线人的悲剧。女一问为什么男人为了巴拉巴拉蹲号子会值得尊重,而女人为了巴拉巴拉蹲号子却被非议。原因就是你的巴拉巴拉真的是nothing!but the truth.
片子不错,可是再往背后想想似乎,就不是什么滋味了。主角似乎为了保护小孩(双方),受了很多罪,可是也正是她自己的贪婪,才会牵涉出这么多事情, 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处入手,难道不是最大的罪恶么?可以说,毫无人性了
哇,好大一杯美式。新闻自由的高帽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