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完成度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信息量很大,但节奏控制的很好。
电视剧导演转战电影,失败的很多,徐纪周这次算非常成功了,我是去年读的小说,很喜欢,看完电影有太多想说的了。
心理罪系列的小说讲的是方木的成长,所以方木在每一卷里的经历,才成就了《城市之光》中的方木,所以改编的时候我很担心,方木这个角色想塑造的成功,需要编剧和演员共同努力的,但看到成片时,我很欣慰,这就是我心中的方木。
之前很喜欢邓超演的《烈日灼心》,辛小丰和方木虽然有相似的地方,但两个人物身份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最后结局也不同。
这次的方木很让人心疼,廖亚凡死的那场戏方木内心的情绪是很多的,有自责,有难受,有愤怒,以及江亚出现他心中正邪的博弈,每一种都能在屏幕外感受到。
邓超演的很精彩啊。
很多人觉得最后如果方木死了,电影的震撼力会更大一些,可能确实如此,但就我而言,看到方木醒来,心里却很庆幸,太好了,幸亏你还活着。
米楠大概是我今年在电影院看的华语电影中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了,以前的这类电影,女性角色都太套路了,但米楠不一样,电影既让我们看到女警强势的一面,也展现了她作为女孩可爱的一面,个人认为在廖亚凡死后,方木内心充满了自责,因为他在最后选择了米楠,但他没有堕落可能因为米楠在他身边吧。
不得不说刘诗诗这次表现挺惊喜的,台词的底气很足,一开始甚至怀疑是配音,打戏也足够好看,那场影子戏很温暖,就觉得啊,米楠是这部电影里唯一温暖的光。
不过米楠和方木的感情小说用了好几卷,但电影只有两个小时来重新刻画他们的感情且涉及了这么多案件,确实仓促了。
廖亚凡这个角色是我第一次在文淇的作品中发现她作为女孩可爱的一面,之前看过《嘉年华》和《淑女之家》都对她演的角色喜欢不起来,而且廖亚凡这个角色在原著里人设很差,我读小说时最讨厌的角色就是她了,但电影里的廖亚凡却让人讨厌不起来,尤其是解救任川一前一后两场戏,虽然很短,但很饱满,我就在想可能是演员成就了这个角色吧。
可惜,魏巍如果按照原著拍肯定会更精彩,因为之前看到林嘉欣饰演魏巍,就很想看导演会怎样视觉呈现魏巍一步一步把江亚调教成杀人犯的,我觉得林嘉欣演这样一个角色肯定会很带感,但篇幅所限,这段没有展现,比较遗憾。
林嘉欣这几年作品越来越少了,而且大陆院线基本看不到,想想城市之光居然还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看到她,不得不说我真的很喜欢她演戏时的状态。
阮经天演的江亚其实和我想象中的江亚差很多,当然他演的很好,看完电影他的狅笑在我脑袋里挥之不去,但我心里的江亚比他更加斯文败类些!
不过很感谢阮经天没把江亚当做一个坏人去演,江亚这个角色是立起来的。
看完电影我朋友就和我讨论是不是不要电影里搞笑的桥段,做一部严肃向的电影会不会更好,后来想了想,这部电影最终还是一部很温暖的电影,很多人把这部电影拿来和一些电影比较,但我觉得除了同样涉及连环杀人案以及充满仪式感的命案现场,这几部电影各方面差别都很大。
很喜欢片尾的彩蛋,每个在城市中默默付出的人,都是照亮我前行的光,很感谢我生命中出现的这群人。
最后我想说看电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没有必要去争个谁对谁错,自己觉得好看就行了。
反正我觉得《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部很精彩的电影。
故事结构呈现非常俗套,几个案子由几人所为不知道,但神棍方木认定是冲自己来的,便去找自己的同学,一个个排查,找到罪犯了。
改编动了原著不少,使情节联系看不出来,不合理地方增多。
为何要弄死女孩,与标榜的城市惩恶之光不是不符合了吗?
电影无一交代。
为打而打,相互摔来打去,好长时间,有存在必要吗?
电影院中打哈欠的人较多。
另外,刑警队长,警局领导都脸谱化,表演也很浮夸。
邓超,表演卖力到让人跳戏,完完全全没有雷米著作中方木的味道,他嘴一咧,立即想起跑男,他眼睛一亮,立即感到是在表演,身上没有方木的影子。
至于他皮笑肉不笑的镜头,只让人感到有中年油腻感。
太让人对邓超失望!
是邓超,但不是方木!
数学老师做题,动脉割开血液流动就是时间的流逝可他根本来不及把那本题册做完一点机会都没有 。
那个“有本事你把我再塞回去”的男人真的被塞回去了,被反绑的姿势像极怀胎十月的婴儿为了追求完美甚至将他泡在了真正的羊水里面 。
恶心是恶心了点,但对江亚来讲简直就是艺术品;那个因为停车在了门口,导致消防车救不了火的男人身上淋慢了汽油,对着窗户,导演还给了火焰特写慢镜头火苗一点点的侵蚀,关门的那一刻已经没救了消防车就停在门口,还是被那辆车给堵住了真的很讽刺 。
律师任川被反绑着看着剩余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炸弹就要爆炸了,经历过濒临崩溃之后那种绝望感他反而只能平静的劝说方木他们都离开然后留下一句话“告诉我母亲,我不是一个坏人”说不定他内心早就想解脱了影片在任川案之前,方木已经找到了他的一位老同学——江亚,并通过案情凶手特征推断及针对他的线索,从而推断他就是最大嫌疑人。
但可惜没有直接证据。。。
江亚的戾气正是来自于小时候的家庭父亲的折磨和殴打,让他心里面总是藏着恨恨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变成了拿起斧头砍杀父亲的行动他也考过警察,视方木为偶像但警察有惩罚罪犯的流程,而他更喜欢自由他杀的更加心安理得的同时更是将目标瞄准了方木因为在他眼中杀掉这些社会败类原本应该是方木的事情可是方木让他失望的在江亚的眼中,只有生和死,没有情或法于是他的戾气让自己彻底走上了极端他杀害了廖亚凡本片中最最无辜的一个受害者 。
江亚就此触犯到了方木的底线,杀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 。
到此,江亚就是彻彻底底的沦为戾气的工具然而大家都没放弃,在任川案的调查过程中米楠找到了一个主机面板,上面有奇怪的掌印。
很快方木联想到了江亚家收养的孤儿二宝,并紧急赶赴捉拿,可惜江亚太敏感了,也在这个时候体现出他的行为和真正道义的区别——因为害怕露馅,他残忍地将二宝的手烫伤并割裂。
影片到这里,江亚一直在强调自己在模仿方木(“城市之光”源于方木的一次发言),他误以为是方木杀死了强奸亚凡的凶手。
但方木并没有进一步行动,江亚表示失望并自己去完成“城市之光应该完成的使命”影片开始没多久就提到了亚凡,是个可怜的姑娘,小时候被强奸,亲人去世,后来幸得方木照顾,凶手也失踪得到了报应。
本以为一切都在变好,阳光总算来临,可惜最虐心的一幕却发生了。
在方木去江亚老家调查时,最终却被“性格比方木温和”的江亚无情杀死,此前江亚还给了方木提示“连个女人都照顾不好”,可惜方木首先想到的是米楠(嘈点:这里无力吐槽,方木同时围绕在两个女人的光环下,而亚凡的确不适合做方木的“女人”,外加方木最后独自留下的是米楠,所以的确容易误解),这里也是本片情感高峰,说催人泪下也不为过,毕竟亚凡的身世和对方木的情感都在这个点被集中凸显,这一点是谁都不能忍受。
不得不说杀害这么一个无辜又可怜的小女孩是江亚一生的败笔,内心扭曲的节点,也是大家对于这位“城市之光”态度的转折点。
因想激怒方木而“自首”的江亚,在内部审问环节被方木提及他砍杀自己父亲的情节,外加江亚的妻子其实早就苏醒,因害怕才不敢睁眼面对,这一切都彻底地激怒了江亚,他翻供拒绝认罪。
亚凡的死坚定了方木捉拿江亚的决心,他录视频,假杀警,并自称“城市之光”,最后和江亚决一死战,最终被江亚拖入他的屠宰场,然而即将被宰时得到了救助,江亚被捕认输。。
城市之光海报我没读过雷米的小说,对犯罪悬疑推理类的小说研究也不深。
以一个普通的观影者的心态,看完电影之后,迫切地想说说这片为啥平庸。
从刘诗诗追一个小偷到摩天轮上开场,这一招是跟很多美国电影学的,虽然我看的美国电影不多,不过希区柯克《迷魂记》的开场就是警察追逃犯开始的。
这没问题,学优秀的电影,是好的,我甚至觉得学得还不错,视觉冲击感很强。
接着字幕的开场的制作很惊艳。
看得出来,这是一部花了钱的电影,不然气势上不会那么壕。
对,电影的前半部分,我都是很喜欢的,先不说它逻辑有没有问题,至少制作上很精良,城市里大场面的群戏,网络与现实的交叉,追逐的戏等等,配乐都能带我进到电影里面。
这时我想,这绝对是一部好的商业电影啊。
坐到电影院之前在豆瓣看到评分是6.3分,我不知道为啥会那么低。
然而,从邓超饰演的方木休假开始,我就有点判断不出来这电影的走向是啥了,我那时猜想,一定是方木做的局,其实我想的那个局是更复杂,更考验人性的。
然而,故事却让方木去调查江亚的童年,故事的逼格一下子就降下来了。
童年是很重要,不过把江亚作恶全部归结到童年上,即使是真的,也觉得假。
更假的是,江亚错认为方木杀了犯有强奸罪的李一,从而开始效仿他惩奸除恶。
电影把这一点讲的太明白了,表面上看是这么回事,细想想,又不是那么回事。
剧情的走向让人失望的还有廖亚凡的死和魏巍的醒来。
不知原小说是怎么铺垫的,电影中这样设计,会让人觉得功课没有做足,按说,廖亚凡这个角色会在后面更重要才是,电影中让她死掉促成了方木报复江亚的最大动机,这样设计是对的,但作为观众来说,看到邓超蹲在那里哭,后来转变思想做局,这个人物没立起来呀,他本来就是警察,一定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激发出他的恶来。
魏巍的醒来,对江亚这个角色来说不重要,她只是提供了一点线索,并没有烘托出江亚真正的恶来。
或者说,我们从魏巍身上,可以看到江亚大善和大恶的对立,因为她是江亚最亲近的人。
然而,我感受不到这个人物的重要来。
至于后面方木和余恺磊饰演的杨学武做局,一直追踪江亚,找到证据。
这一段是有点讲不通的,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对打那么久?
玩智商岂不是更好?
看到这里,就觉得电影有点泄气。
虽然电影全程都非常精彩,动作音乐场景都很抓人,但还是觉得剧情上少了一些让观众更为惊叹的东西。
方木到江亚的老家,知道了他的小名叫狗蛋,查到了他继父的尸体,方木有段自言自语的分析,这个地方太单了。
后面的主旋律的独白,那更是多余。
我想这片如果重新构思下,剪成100分钟,可能效果会更好。
城市之光海报昨天看的电影,今天早晨醒来,发现有好多不喜欢的地方。
有的电影看的时候不喜欢,后来一琢磨,挺不错的,有的电影看的时候觉得不错,出了电影院,就发现毛病了。
尽管这部电影存在种种问题,不过总体上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对警察方木杨学武的塑造,有别于主旋律电影,城市街道、咖啡馆、夜景的戏,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电影场景。
希望这部电影最终的票房可以过三亿。
这篇送给江亚---华语影坛难得一见的连环杀人犯角色。
有剧透。
引用文字为阮经天自述,并在文末备注了出处。
先来听首江亚之歌江亚之歌在看电影之前我是同情江亚的,“江亚就是一连串不幸催化出来的产物”(1),童年的不幸经历,母亲自杀,被父亲虐待,最终弑父。
然后长大成人,来到了城市抛去过往,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遇到了爱情。
正如他所说,他爱这个给了他新的生命的城市,他不能接受有人在这坐城市遭受冤屈。
他的经历他的所作所为都有值得被理解被同情的地方。
然而当他杀死廖亚凡的那一瞬,我情感的天平被撤底打翻,正如电影中方木所说”我要将这屡光熄灭”我对江亚的那一丝同情被影片的导向熄灭了。
然而我内心深处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翻到阮经天自己的一句话“不去判断他是否输了,而是将他理解为累了”(2)。
我忽悠恍然大误,实际上是江亚自己选择了不再继续。
为什么这么说?
影片结局事实上方木并没有死 ,江亚再清楚不过,所以至少在方木这个案子上,江亚并不是杀人犯。
因此如果江亚自己不认罪,根本无从定罪。
所以虽然影片中十分伟光正的让江亚说出“我输了,他才是城市之光”(3)但这怕也并非江亚这个物的本意。
对于这一段阮经天是这么理解的,“这幕戏我是极为不甘愿的,他才是城市之光这句话我讲不出来,只有靠他的手才能把那个堕落纠正回来,而不是方木的方法,基于这个中心思想,我讲不出来那个话”(4)因此,还原江亚这个人物本来的脉络,他是不可能认输的,“可以被杀死,无法被战胜”,这才是江亚。
但是“生而为人对不起”,怕是没有人比江亚更能体会这句话的意义。
活着的每一天与他而言都与炼狱无异。
快乐的时光在他生命中几乎寥寥无几。
“他平时像死了一般的活着,江亚是必须很用力,才能让别人以为他很轻松,他很努力的活着,才能变成这个样子” (5)从天台打电话诱方木让他跳下去那时,他就已经想死了,不然以恐高的阮经天来说是不可能演到一只半脚都放在天台外的程度,是江亚那已经放弃生的欲念的灵魂给了他无畏。
对于江亚而言,死亡是太过稀松平常的事,于他人于自己。
对他而言,死亡是一种解脱。
而他之所以粘着方木,那是因为他知道方木是唯一一个有能力让自己解脱的人。
而他之所以杀死廖亚凡,那是因为方木熄灭了他生命中唯一的光魏巍。
“而魏巍是唯一一个愿意爱他,愿意摸摸他的头,愿意拥抱他,愿意抚摸她脆弱的人” (6)他认为是方木夺走了他,“而在那一刻,连这个东西都被夺走的时候,一方面他被背叛,可是另一方面,江亚其实也是第一次意识到他是迫害人的角色”( 7)“ 他第一次也意识到,原来他带给世界的,不是只有他理解的善,还包含了所谓的恶,他让他的妻子受到这么大的痛苦和恐惧” 原来我正在伤害她,江亚第一次崩掉了,所以那时候他特别的无助、害怕、恐惧,那一瞬间的江亚是真的被扒光了在大家面前。
” (8)“但是这个痛苦是激化这个角色变得更加危险的一个关键, 最后的一枪,让他彻底变成一个无法抑制自己疯狂的人。
” (9)诚如导演说,江亚的生离方木的死别,最终导致了他们的对决。
于是就有了最后那场打戏。
很多人都觉得这场打戏来得突兀,但其实这是“他们价值观的对决” (10)影片以这种外化的方式呈现了方木与江亚的你死我活的对抗。
江亚是不幸的,他以为他自己是光,但事实只能活在无尽的黑夜中,没有出路。
原生家庭造成了他的扭曲与病态,以他认为的善又制造新的恶,而当被最后赖以呼吸的救命稻草被拿走,他已经没有生的欲望,只有和代表光明的方向木同归于黑暗的心。
江亚又是幸运的,谢谢有人愿意接纳江亚的灵魂到他的肉身,带着极大的怜悯心去抚慰这样孤寂又无助的灵魂。
如果能减少哪怕一个江亚的产生,那么影片就不会“毫无意义” (11)。
引用出处如下:1.5.6.7.8.9.淘票票专访2.桃桃淘电影影评3.11.电影台词4.淘票票专访视频10.东方电影报道专访
看完我给打三星 案情交代清楚了 没有出现删减或胡编 但邓超的方木太老 文琪的廖亚凡太小 总有种怪蜀黍诱拐未成年少女的感觉 两人25岁的年龄差可以作为父女了 因为是电影 方木 廖亚凡 米楠的前生今世讲不明白 只能瞎编 编的不好 还有装植物人教唆江亚杀人的魏巍 活活让林嘉欣演成了陈海 江亚作为孙普的替代者 魏巍才是江亚杀人的教唆犯 如果她只是个躺在床上的植物人 试问她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体现江亚重感情?
看前几十分钟的时候还是感觉挺好的,觉得网络上的网文还吹对了。
但是越往后看越不对劲,揭露江亚的时候就彻底不行了,看点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江亚的过往人物塑造(当然还有一个李一真相),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不起原作了。
其实在审问室那段就可以看出来了,抄黑暗骑士,还城市之光,可惜这个抄好需要很高的水准,原作没看不知道,电影垃圾就不说了。
至于假装打杨学武,这个在开枪后立马就知道是个局,电影都没有一点想骗你的想法。
当然你说不管是不是局只要能激怒江亚就行了,也暴露本片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人物都是工具人,不管是塑造的好的还是都合的。
整片下来也就揭露了一下网络暴民,其他的都是空话套话。
顺带提两个,第一是第一个案件也太垃圾了,你说搞个教师猥亵或者校园欺凌都好。
第二是把廖亚凡改编的很好,萝莉老婆你懂的,最后失去的部分也很能释放出感情,但是发怒部分邓超的演技不太行。
两分也不是说垃圾,只是想说国产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加油吧。
本文含剧透,慎入。
他是月光他是警察他是方木这是我从高中开始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看完了总想说些什么。
这部电影如果要打分,我会给他打两个分,一是作为普通观众,这是一部可以到八分的电影。
二是作为一个原著粉,我给他只能到六点五分。
首先如果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这部电影很良心,主旨明确,故事清晰,情节紧凑不拖拉,人物个性鲜明,结尾曲也不错,每一项都可以拿到七分以上的高分。
但,作为原著粉总是矫情的,这套答卷,我不满意。
不能说它毁原著,反而,它很好的抓住了原著的主线,每个案件的还原都是不错的,对原作的主题也把握的很好。
它对我来说最致命的缺点,是人设和对高潮的改编。
当然,人设不关演员的事,演员在这部电影中的演技都是在线的,问题在导演和编剧的改编。
一本小说的灵魂就是书中的人物,如果这个灵魂变了,那这个小说也就变了。
城市之光作为心理罪系列的最后一本小说,整本书的主线是以暴制暴的对错,而伴随的是主角方木的升华,整本书有三个高潮,一是任川案,二是亚凡案(这也是曾让我一度不愿意再去碰这本书的原因),三是方木之死。
而这三个高潮,全都把最让人入迷的地方改了,这不能说是导演和编剧能力不行,而是导演想把城市之光拍成一部没有上没有下的独立电影的副作用。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雷米大大发的微博说,这个导演一看完这部小说当时就两眼放光,激动的说想要把这本书拍成小说,但我觉得他是以一个导演的视角来看这本小说的,他看的是书的主旨和理念,而以书迷视角,对我来说里面的人物都是迷人的,他们一系列的变化成长,都是他们性格所形成的原因,我不会将他们独立出来,单独拍片,因为这样就变了,不一样了。
好像有些跑题,下面言归正传。
首先是本书第一个高潮,任川案。
这里是一个观念的转折点,在此之前,接连的三个案件的舆论导向都是偏向城市之光的,甚至,警察中也是如此。
而对任川(在书中是法官),一开始警察对他也是嫌弃的,但随着了解的加深,人们发现,任川并不是想象中的恶,他也是身不由己,他也只是一个怕死,到最后希望大家不要把他当做坏人的普通人。
是任川的死,激发了大家对城市之光的思考。
而这段剧情最精彩的在于,方木在爆炸发生后,满身灰尘的冲进街边网吧的爆发。
一句你们都是凶手,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但电影里,这段却没有了,真的很遗憾。
第二个高潮,亚凡案。
对于亚凡之死,简单的亚凡案三个字根本无法形容这种悲伤。
亚凡这个角色贯穿了心理罪这个系列的小说,本来就是单亲家庭,母亲还死于大火之中,后来去了孤儿院,孤儿院还面临强拆,她把方木当稻草,方木当时却不会处理这些。
最后她一个人坐上了火车,孤身一人流浪。
被轮奸,破罐破摔的厮混街头,却在最狼狈的时候再遇方木。
一句我们结婚吧,从一开始的别扭性格,吃米楠的醋,到后来被光一点点照亮,然后戛然而止。
当时看到亚凡死后,方木收拾房子,看到亚凡留下的纸条上面的字时,心是揪着的疼。
再抽烟,就剁手。
六个字,好不容易快等到的幸福,命运真的是不善待这个姑娘。
而影版...对不起亚凡。
这里也是我对影版最失望的改编,没有之一。
三,方木之死。
全书最后的高潮,原作中的这段,悲壮,却不激烈。
从第七个读者到城市之光,方木经历了太多。
从大学的第七个读者案,看着女友在自己面前被砍头,舍友,凶手和救下自己的舍管被活活烧死,最后患上了ptsd。
到画像案,挑战自己的凶手杀死了自己舍友的女朋友,烧死了自己最敬爱的老师,最后亲手用子弹打穿了凶手的头。
到教化场案,自己认识的善人孤儿院院长以前做过一个可怕的实验,最后在自己面前跳了楼,自己却拿最后的获利者没有办法。
孤儿院被拆,恩人的女儿也失踪了。
再到暗河案,认识多年的老警察的女儿被奸杀,砍了四肢下体塞了东西被送回来,只因为惹到了一个贩卖女童的组织。
老警察也因为想报仇而被陷害后来死在监狱中,三个一腔热血的警察为了救自己而被永远的熔铸在了钢锭里,哪怕之前他们争执,闹过各种不愉快。
自己以为是兄弟的警察,是组织派来的内鬼,被派去组织的卧底为了保护一个小姑娘无声的死了,死前还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枪,而那个小姑娘小小年纪就被糟蹋的医生都感到愤怒。
一个单纯的农村青年被斧子爆头,而她的姐姐,一个心思单纯,又挺爱美的农村姑娘,亲手杀了自己的弟弟,然后变成了一个失去生存意义的人。
自己几次摸到真相,却发现这是一条深不见底的暗河,所有的一切,只能自己解决。
这是多么惨痛的一路,这一路走来,他有过消沉,有过迷茫,有想过放弃,也有过沉默的爆发。
他怒吼,他哭泣,他经历,他成长。
他没有因为这些事就放弃什么,他依然会为一个半路抢劫他的怀孕女人开好房间,让她睡个安稳觉,吃个饱饭,并给她借钱打胎,帮她从人渣男友那里拿回身份证和父亲的遗物,还帮她疏导,让她可以再回到学校,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这,说的就是米楠)。
这就是方木,这一切汇集成了城市之光中的他。
他不是太阳,他是月亮,在城市之光之前,他是一轮新月,明亮且锋利,在黑暗中升起,却也会在你指他的时候割掉你的耳朵。
而方木之死则是他的升华,他变成了满月,变成了黑暗中最明亮的光,他照亮了所有人。
书中没有电影中激烈的打斗,江亚是个沉稳的猎手,他的所有出手,都是一发既中,他会做好所有的调查,然后不留失误的一击完成。
而方木,抱着必死的决心,只给了十年的兄弟一条两个字的短信:七天。
然后便录下录像,从容的走上了一条尽头是死亡的路。
一切都决定了,他断的,会是自己的手指,而也只有真正的被江亚以为的死亡,才会让最后的录像带成为破敌的箭,击穿了几乎无懈可击的江亚。
而录像最后,原文中是这样写的:“最后,”方木盯着镜头,表情突然变的局促嘴边绽放的微笑中是深深的不舍“米楠…”室内一下变的安静,警察忘记了自己的职业,杀人者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所有人都把视线投向了死者最后的牵挂。
方木的脸色渐渐变的潮红,嘴唇颤抖着,似乎有千言万语汇集在胸腔里,却不知从何说起。
米楠屏住呼吸,怔怔地看着那个从视死如归中骤然变得羞涩不安的人。
然而,没有嘱托,没有情话,甚至没有祝福,方木只是无声的看着镜头,眼中渐渐泛起泪光,最后,笑了。
“就这样吧。
”米楠…就这样吧。
这也是从暗河到城市之光这条感情线最好的情话。
而电影对这些的处理,还是挺失望的。
加了段打戏,简单的:米楠,就这样吧。
还有最后强行圆满的结局。
一下让这些都变的太单薄了。
最后说一下人设的塑造,最满意的是江亚,虽然仍有瑕疵。
方木的形象一出场我就失望了,方木一点都不是这样拽拽的,他也不会刻意装成一个混蛋,他的故事,常人不会理解。
米楠,刘诗诗是把少女的可爱劲演出来了的,但没有了之前的故事支撑,这段感情线太单薄了。
魏巍,小说中真正的boss,一切的源头,也是最后救了方木的人,一个复杂又坚强的女人。
在电影中却只是个普通女人,让人失望。
杨学武,在电影中是把书中的杨学武和邰伟合成一个角色了,但也太单薄,太边缘了。
最后总结一下吧,总之这部片子有优有劣,视角不同得出的东西也就不同,可以看出导演是用心了的,有喜有泪,节奏也不错,最后主旋律的爆发做的也比较优秀,但我的看法还是,心理罪并不适合但拎出来做电影,要做,就做一整套,这样,才算给书中的所有人一个交代。
不管如何,还是要谢谢徐纪周导演,他用心的将我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没有胡乱改编,哪怕再重口的案子也都还原到了荧幕之上。
希望一切可以更好吧,最后以原文中录像里方木的那段话结尾吧。
“我们都不能否认,这个城市已经因为‘城市之光’改变了很多。
对于我们来讲,也曾经动摇过,‘城市之光’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在法律之外,杀人是不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
江亚做过的事情,我也曾经做过。
但是我想告诉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方木重新面对镜头,面色平和,目光纯净,宛若初生的孩童“如果这架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当一颗砝码吧。
”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看过网剧心理罪的全部,也看过李易峰版的电影心理罪,终于又看到了城市之光。
李易峰版的方木给我的感觉是在炫科技,没有分析没有演技,整体都很尬,但是陈曦还是很好看的!
网剧心理罪,我是从头追到尾的,年轻的方木,讲述了方木从学校一路走过来的故事,情节连贯,剧情整齐,陈若轩和王泷正的搭配可谓是天衣无缝,看到王泷正在白夜追凶出演也是十分感叹,终于有机会火了。
再说城市之光,超哥的演技没话说,演了一个成年以后经过岁月洗礼的方木,与陈若轩版方木相比多了一些老练和成熟,别有风采。
短发刘诗诗让人眼前一亮,好美。
出演坏人的小天更是演技炸裂,长头发不好看,差评,坏人也可以帅帅的嘛,希望小天下次演帅帅的坏人嘿嘿嘿!
女一剧情里比较尴尬,对男二改观,演技不错,真的有点精神病患者的感觉,整部剧还是可以看看的
我是来拉高平均分的,那些给一两颗星,喷刘诗诗演技的是不是黑子啊,我不是任何人的粉,客观的讲,这片子还可以,有点类似七宗罪,刘诗诗的演技也没什么大问题,中规中矩!但是6.1分实在太低了,最少也7分以上吧,特别是在这个烂片当道的中国电影界,这片子很有良心了!
没看过原著,但是看电影里呈现的画面小说应该精彩,只是用两个小时来叙述小说某部略显紧凑,和朋友看完都是懵的,有些情节人物突然就被点出来完全没反应过来就"谁啊";如果没有限制要求,拍出来应该更好看。前两个案子直面出来的情景已经在这样的电影环境里进步很多了,加油!中国电影!赶紧分级吧~~~
没有程序正义,妄谈正义。尸体不错,邓超的油腻造型也不错,阮经天的配音不错。如果非要说不足的话,那就是:剧情有点拖沓,刘诗诗太美了,邓超皮肤太好了,阮经天太洋气了。
最大的惊喜是原来有文淇!为你打电话,可惜戏份太短了还是加一星。原著还原得不错了,但塞得好满节奏敲锣打鼓的到真正高潮时反而昏昏欲睡了,原著也不是什么神作,电影最好应该是取其精华超越原著才为之上乘,但是很遗憾没有做到,仅仅是比下有余。
不夸张地说 每一分钟都是煎熬 明明和隔壁心理罪旗鼓相当的对手 却高了整整一分 也是搞不懂了
???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其实是个歌颂消防刑警的主旋律片。netflix网大电视电影的水平,完全可以说是对好莱坞类型片(七宗罪)的拙劣模仿,全篇都充满了编导自以为是的瞎扯淡,形式是抄到了内里却一塌糊涂不知所云。刘诗诗矫揉造作的演技看得我尴尬癌都犯了,国产片导演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在犯罪悬疑这个范畴里剔除毫无意义的爱情戏码。文淇是真的灵,妹妹加油冲啊!
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国产烂片。东拼西凑漏洞百出,有尸体有雷管,然后说证据不足,效颦七宗罪,以自己为饵,引诱警察开枪杀自己,目的何在?让警察当城市之光?然后警察真当了,自己又崩溃,这都沉不住气?自首和翻供都跟闹着玩似的,俩人单挑,都是往死里整的,你咋当饵?打了10分钟,打死了呢。咬个手指头吞肚子里了,为了指纹还是DNA?之前你们关了人家10天,连指纹都没收录吗?剧情烂的不要不要的,想拔高扯点哲学,扯到了城市之光的终极奥义上,那是终极吗?表演上,女一号装酷的劲太讨厌了,表演好不走心,挑眉毛,抹耷眼睛,做作得不要不要的,脸上就一个标签2。邓超演戏努力是够了,就差天赋,总在门口晃悠,跟国足似的就是进不去。阮经天表演时OK的,可惜这人物立不住,所有的动机都想当然,咆哮崩溃都不让人信服,警察办案这么没效率?
剧情其实可以,但男女主都十分出戏,刘诗诗真不适合这类角色,太多卖萌的小儿女姿态跟周围人不是一个画风,邓超偶像包袱有点重,全片阮经天还挺让人意外的,真的用心演出了杀人者的那种阴冷狠,让人眼前一亮。
演技排行:文淇>刘诗诗>阮经天>邓超...原著就不是推理小说,就不说调查推理这些弱项,但电影反倒把邓超向来干瘪式用力过火的演技集中暴露出来,和文淇最重要的两场对手戏,几乎都被碾压,连节奏、情感都没抓住的邓超,只在那儿干嚎...
又一部蹭热度的三流之作,节奏特别赶,好像要赶紧拍完了事,而且片子中那些对原著的改动到底有什么意义?导演是觉得自己的改动更高明?我就不说二胖的手那五毛特效了...还有方木视频里最后一句话,说完“米楠”的名字后,是要有两秒钟的停顿的,然后再说“就这样吧”,这是很重要的!
主演演技及格,邓超以后别演喜剧还能看出来他是演员,阮经天演的变态一般般,但是角色本身受限也是很大原因,整部电影看到中间睡着了,实在没意思,每一步都在预想之中,期待的反转也没有来
妈呀 … 这部剧真的是太尴尬了… 死了那么多人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是一部目的很明确想要打动震慑观众的电影,目标太明确功利心太重台词太尬,我要看不下去了…
虽然开头充满烂片气质但是田雨的片段一出现又有点竖锯那味儿了还有点期待结果后面啥啊,尤其是文淇下线那段邓超演技直接变负,之后剧情完全崩塌,警察就是个摆设纯背景板,两位男主开始比拼谁更歇斯底里谁更马景涛,话说邓超口水(不是泪水)流到文淇脸上的时候真的被大大恶心了
用电影的体量描述了网剧尺度的故事,前面的几个杀人手法很带劲,到了邓超知道阮经天是凶犯,去找证据开始,就无趣了起来,最后邓超提前录好的录像更是多余,低估了观众的智商。故事很精彩,美学也很特别,有点架空的超现实,又有点哥谭的感觉,导演稍欠点火候。
阮经天一出场,故事的张力全塌了(倒不是演技的问题)。刘诗诗和邓超的组合,比李易峰更灾难。
如果要拼命点题那就应该给题目予以尊重,电影没有打算描绘城市这个托起叙事的背景,也并不解释方木和江亚对于城市之光的解释(显然是不同的)。电影里的许多表现方式都很老派,现在电视剧都不一定这样拍了,最后三十分钟甚至大崩盘,场场戏皆叫人吃惊。方木这个角色从最初的建立到最后已经慢慢走远了。
一波三折终究还是上映了,两位影帝在故事中碰撞出的火花还是蛮绚烂夺目的。影片蛮遵从原著的,不妨一看。
超低配七宗罪+黑镜+黑暗骑士,编剧改编的时候自己都改糊涂了吧,如果方木都明摆着没死你拿什么罪名起诉江亚的。。跟公安干警摔跤吗?剧情用猎奇犯罪手段咋咋呼呼了一下然后从江亚自首开始就开始雪崩,另外你们让文琪一年内连续演三个被性侵的未成年少女角色真的说的过去吗。。
邓超奉献生涯最高颜值,阮经天精神分裂般的表演估计能给他捞几个提名。邓超其实也没多少表演天赋,不过他凭借智商弥补了部分天赋的不足,刘诗诗这种的资质估计这辈子也演不好戏了,看人家演过嘉年华那个小姑凉,天生就会演戏